祭司利未人要判斷

主題信息: 祭司利未人要判斷
本段仍是第六誡「不可殺人」的註解,因此仍是對與殺人有關案件的處理。

一、不知道是誰殺的
我們看到有一些案件不一定有答案能處理。比方說這裡提到的「若遇見被殺的人倒在田野,不知道是誰殺的」,這種查不出的案件,仍然要想辦法處理。
首先要看看案件離哪一座城最近「長老和審判官就要出去,從被殺的人那裡量起,直量到四圍的城邑」,找到最近的城,最有可能殺人者就是屬於這城,就算不屬這 城,但因案件靠近這城,這城的「長老」就要負責處理。

二、打折母牛犢的頸項
長老「要從牛群中取一隻未曾耕地、未曾負軛的母牛犢」,把母牛牽到流水、未曾耕種的山谷去「在谷中打折母牛犢的頸項」,其中所象徵的就是以母牛犢的死來代替殺人兇手受審。此時,祭司利未人也要一併處理此事。

三、長老要洗手
該城的眾長老,在打折母牛犢頸項之後,就要在其上 「洗手」,表明這城在此事上是無辜的「我們的手未曾流這人的血;我們的眼也未曾看見這事」,向上帝禱告「求你赦免你所救贖的以色列民」,並祈求「不要使流無辜血的罪歸在你的百姓以色列中間」。這些事,都在祭司利未人的面前完成,成為一個公開的儀式,使流人血的罪不會污染此地,此地的百姓也不必因無人承擔,而須共同承擔這流血的罪。
在創世記我們看到該隱殺亞伯的第一個殺人案件,上帝即說「耶和華說:你做了什麼事呢?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哀告。地開了口,從你手裡接受你兄弟的血。 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也就是說每一個生命被奪去, 都有人要為此負責,否則被血污穢的大地,就會承擔這個咒詛。
「這些年台灣的教會不斷的為在這片土地上,所有流無辜人的血,作認同性的悔改,就是求上帝將這罪所帶來的咒詛從我們中間除去,讓我們重新回到一個蒙福的地位。

默想:
我或我的家族,是否有過對他人的虧欠,不論是金錢的,或其他事件所造成的不公義,作為家族祭司的我們,是否能夠認同性悔改,求主將這些罪所造成的咒詛從我的家族中除去,好讓我的家族進入祝福 。

禱告:
親愛的主,你是公義聖潔的主,幫助我們檢視家族或個人的虧欠,好叫我們能真正的悔改,從罪所帶來的咒詛中釋放出來。當我們認罪時,你必赦免我們的罪,除去我們的不義。讓我們重返蒙福的地位。阿們!


靈修教材: 申命記
長子的繼承權

主題信息: 長子的繼承權
接下去是一些較為零星的案例。

一、娶女戰俘
首先還是與戰爭有關的事,如果打仗俘虜了戰俘,其中「見有美貌的女子,戀慕他,要娶他為妻」,這時就要正式娶她為妻,而不可只是強要她。「剃頭髮,修指甲」 應該是指要她脫離過去的習俗,「脫去被擠時所穿的衣服」 是改換她的身份,「哀哭父母一個整月」是容許她在情感上有一個轉換,之後就要「你作他的丈夫,她作你的妻子」 成為正式的夫妻。因為有正式夫妻的關係,若後來不喜悦她,要由她隨意出去,而「不可為錢賣他,也不可當婢女待他」。只憑外貌而娶外邦女子,並不是上帝所喜悅的, 但這樣的規條是對該女子權利的一種保障。

二、長子的繼承權
接下來是針對長子的繼承權。如果一個人「有二妻」, 一夫多妻也不是上帝所喜悅的,但是本段也是針對可能被虧待者權益的保障。這二妻「一為所愛,一為所惡」,但是「長子是所惡之妻生的」,到了把產業分給兒子的時候, 「不可將所愛之妻生的兒子立為長子」,仍要認所惡之妻生的兒子為長子,「將產業多加一分給他」,這是長子的權益,就是多得一份產業,並成為下一任的族長。
這就好像新約有人問耶穌可否休妻一樣,耶穌告訴他們,休妻之事是上帝不喜悦的,但是「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太十九)摩西給予休妻律,並不是鼓勵休妻,而是保障被休之妻的權益。聖經對弱勢或容易被忽略的人,總是多加保護。

三、悖逆兒子的懲治
接下來是針對「頑梗悖逆的兒子」,如果他忤逆父母, 父母已經無法管教這樣的逆子,就要帶到「本城的長老那裡」,城門通常是施行審判之地,也就是要去尋求公權力的管教。此時長老就可以施行審判,懲治這個逆子。
最後「被治死...掛在木頭上」是要警戒眾人,但不可 「留在木頭上過夜」,免得「玷污...地」,同時也不要過度羞辱這個人,而讓他得以安葬。這與當時中東許多地方容許懸掛多天,甚至讓飛鳥來食,藉以羞辱這人的作法完全不同。聖經中雖然強調有罪必罰,但仍看重人的尊嚴。 事實上,有罪必罰是保障被傷害者的尊嚴,否則就使受害者的尊嚴被剝奪而沒有受到維護。

默想:
我是否看重我生活周遭,與我有關之人的尊嚴,以致維護他們的權益,而不妄加剝奪?特別是無法為自己主張什麼者的權益,我們是否主動藉著制度來保障?

禱告:
親愛的主,你以你的形象造我們,要我們彼此尊重,他人的生存權、財產權與尊嚴,都是我們要維護的。幫助我們在公私領域中,都能維護主所看重的權益。阿們!


靈修教材: 申命記
活潑的生命2020/05/20

*靈修經文:
申命記21:1~14
21:1 「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為業的地上,若遇見被殺的人倒在田野,不知道是誰殺的,
21:2 長老和審判官就要出去,從被殺的人那裡量起,直量到四圍的城邑,
21:3 看哪城離被殺的人最近,那城的長老就要從牛群中取一隻未曾耕地、未曾負軛的母牛犢,
21:4 把母牛犢牽到流水、未曾耕種的山谷去,在谷中打折母牛犢的頸項。
21:5 祭司利未的子孫要近前來;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揀選了他們事奉他,奉耶和華的名祝福,所有爭訟毆打的事都要憑他們判斷。
21:6 那城的眾長老,就是離被殺的人最近的,要在那山谷中,在所打折頸項的母牛犢以上洗手,
21:7 禱告(原文是回答)說:『我們的手未曾流這人的血;我們的眼也未曾看見這事。
21:8 耶和華啊,求你赦免你所救贖的以色列民,不要使流無辜血的罪歸在你的百姓以色列中間。』這樣,流血的罪必得赦免。
21:9 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就可以從你們中間除掉流無辜血的罪。」
21:10 「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耶和華─你的上帝將他們交在你手中,你就擄了他們去。
21:11 若在被擄的人中見有美貌的女子,戀慕她,要娶她為妻,
21:12 就可以領她到你家裡去;她便要剃頭髮,修指甲,
21:13 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裡哀哭父母一個整月,然後可以與她同房。你作她的丈夫,她作你的妻子。
21:14 後來你若不喜悅她,就要由她隨意出去,決不可為錢賣她,也不可當婢女待她,因為你玷污了她。」

*靈修默想:
(1)以色列人中若有人遭到不明人士殺害,社會上要如何處理?現代對於社會上流人血的罪,我們除了透過調查犯罪找出嫌犯外,在上帝的面前我們如何能除掉流無辜血的罪?

(2)以色列人若要娶俘虜的女子為妻,有哪些要注意的規定?對於現代自由戀愛的婚姻,我們需要學習如何尊重婚約?如何在婚姻中體恤對方的需要?

*一年一遍聖經速讀進度:
民18~20

*活潑的生命-CGNTV中文台牧者分享: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ncmNYWBZqM

*活潑的生命-LTD清晨QT敬拜禱告時刻:
https://www.youtube.com/user/rogerytw/videos

*靈命日糧(其他靈修材料):
https://traditional-odb.org/2020/05/20?calendar-redirect=true&post-type=post

*30天為穆斯林世界禱告:
https://filev2.frontiers.org.tw/web_ad/800x600/18/84/18844f49cd234993833f230c03e6c7a2.jpg


靈修教材: 木柵衛理堂靈修默想
活潑的生命2020/05/21

*靈修經文:
申命記21:15~23
21:15 「人若有二妻,一為所愛,一為所惡,所愛的、所惡的都給他生了兒子,但長子是所惡之妻生的。
21:16 到了把產業分給兒子承受的時候,不可將所愛之妻生的兒子立為長子,在所惡之妻生的兒子以上,
21:17 卻要認所惡之妻生的兒子為長子,將產業多加一分給他;因這兒子是他力量強壯的時候生的,長子的名分本當歸他。」
21:18 「人若有頑梗悖逆的兒子,不聽從父母的話,他們雖懲治他,他仍不聽從,
21:19 父母就要抓住他,將他帶到本地的城門、本城的長老那裡,
21:20 對長老說:『我們這兒子頑梗悖逆,不聽從我們的話,是貪食好酒的人。』
21:21 本城的眾人就要用石頭將他打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
21:22 「人若犯該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將他掛在木頭上,
21:23 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必要當日將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為業之地。因為被掛的人是在上帝面前受咒詛的。

*靈修默想:
(1)以色列人立長子的規定是什麼?這樣的規定可以避免哪些問題?對於上帝所安排的先後次序或生命中的秩序,我如何謹慎留意地遵行,不以自己的喜好去違反?

(2)以色列人中頑梗悖逆、不受管教的兒子,可以如何處置?什麼樣的情況下父母才會做出這樣不得以的手段?現代社會高舉個人主義和人權,我們要如何有智慧地按著上帝的法則幫助下一代敬畏上帝、行在上帝的心意中?

*一年一遍聖經速讀進度:
民21~22

*活潑的生命-CGNTV中文台牧者分享: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4BvfqvGAv0

*活潑的生命-LTD清晨QT敬拜禱告時刻:
https://www.youtube.com/user/rogerytw/videos

*靈命日糧(其他靈修材料):
https://traditional-odb.org/2020/05/21?calendar-redirect=true&post-type=post

*30天為穆斯林世界禱告:
https://filev2.frontiers.org.tw/web_ad/800x600/17/2a/172a0cfa2baf27a56ec6182b0522dd9e.jpg


靈修教材: 木柵衛理堂靈修默想
長存的道

20200524主日信息 講題:長存的道 講員:李俊霆教師
經文:申21:15~22:22、28:58~67、5:33、32:46~50、18:15、太5:17、徒13:38-39、彼前1:13~19、約1:17、8:31-32、8:51、來十、民15:32-41
金句:約14:21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前言:總統就職演說提到啟動修憲、行政院新增數位發展部會(橫跨資訊、資安、電信、網路、傳播數位主管機關),因應數位轉型、監察院八月掛牌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這些改變對於國家的未來都將有相當程度的影響。
神透過摩西頒布律法,不僅是當年以色列民進入迦南美地要謹守遵行,而能得福長居該地之道;更是表彰獨一真神統管全地的長存之道。以色列民在迦南美地的居住權是有條件的,正如亞摩利人罪惡滿盈而被趕逐,必須從該地上完全被除滅;以色列人若不遵行神的律法,也將被拋散在列國萬邦。當年該地在性關係混亂、社會的不公不義、宗教信仰崇拜偶像等方面罪孽深重,今日這些問題在世界各國依然是深深綑綁人心。年屆120歲的摩西,切切叮囑曠野飄流之後的下一代,如何才能得福,在承受為業之地日子長久。闡明了律法的目的就是要讓百姓把神的愛代代相傳、不可忘記。申命記中頻頻出現「聽」、「遵行」、「愛」等辭彙。並且律法條文關注到生活的每個領域,顯示人生無法切割,全部要為神而活!
從律法中,我們看見許多神的屬性及行事的法則。我們可以得知神所喜好與所憎惡的事。摩西的臨終之言給後代子孫諸多的善勸。反觀今世許多富有的人,並不遵行神的誡命律例,依照自己喜好預立遺囑,卻給後世子孫留下紛爭的禍患,徒然成為悲劇。昨日的活潑生命卻有一篇投稿令人感動:丈夫在癌症過世前寫下「晚安!我正準備搬家。晚安是對那些即將在神國度再次相遇之人的問候。說『再見』覺得很捨不得,所以我向大家道聲:『晚安』,希望將來有一天能在神的國度再次與您相見。如果您要來見我,請按照以下指示:道路---約翰福音14:6(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方法---約翰福音3:16-17(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正如摩西在申18:15留下的伏筆,神會興起一位先知向摩西,人們要聽從他的話。指的就是耶穌基督。他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太5:17)保羅也分享:「所以,弟兄們,你們當曉得:赦罪的道是由這人傳給你們的。你們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就都得稱義了。」(徒13:38-39)指的就是從死裡復活的耶穌。那在耶穌面前曾宣告: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的彼得,也在離世之前告誡信徒要約束自己的心,專心盼望耶穌帶來的恩,作順命的兒女,不效法從前放縱私慾的樣子,在一切所行的事上聖潔,存敬畏的心度寄居的日子,並且知道我們得贖,脫去虛妄的行為,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彼前1:13~19)耶穌為我們帶來恩典和真理(約1:17),要使我們得著真正的自由(約8:31-32),他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見死。」(約8:51)
耶穌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14:21)問題是:我們如何能愛耶穌呢?正如馬丁路德在苦修時,時常向神父告解自己的罪,當神父安慰他說:你只要愛耶穌就好,馬丁路德卻號哭說:我不知如何愛耶穌!原來是聖靈要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使我們能愛神愛人。聖靈親自見證,父神應許要與百姓另立新約,已經透過耶穌的寶血,和律法寫在心上而成就了。(來十15-17)然而,這樣就萬無一失了嗎?其實人心詭詐,無人識透。蒙恩得救之人,依然存在著踐踏神兒子、視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為平常、甚至褻慢施恩的聖靈這些墮落行為的可能性,豈不叫我們要更加儆醒。(來十28-29)第一個被全會眾用石頭打死的人,在我們看來不過就只是在安息日撿柴罷了。(民15:32-36)因此神吩咐以色列人世世代代在衣服邊上做繸子,又在底邊的繸子上釘一根藍細帶子。好讓他們看見就記念遵行神的一切命令,不隨從自己的心意。這提醒我們對於神長存的道該當何等地敬畏!
結語:今天你的生命、家庭、工作、人際關係,是否正面臨不同的風暴?例如:青少年叛逆期浪子風暴、更年期中年危機、金融風暴、外遇風暴、健康風暴…耶穌說:『到我這裡來』、『把孩子帶到我這裡』、『當將你的事交託我』…,我要指示你當走的路!
回應詩歌:耶穌在我裡面、榮耀的呼召


靈修教材: 主日信息
申命記 第18~22章

申命記 第18~22章


靈修教材: 2020 40天禁食禱告
10月14日

心得:
對於不明的兇殺案,上帝不是讓以色列人當做沒有發生,而是讓距離最近的城中的長老,打斷母牛犢的頸項為此贖罪,並且在其上洗手表明自己與此罪無關,雖然找不到殺人者,但罪不會因此就消失,儘管那城的居民是無辜的,卻也要為贖罪附上代價,這個命令放在今天或許難以理解,現在的社會強調「一人做事,一人當」,當然上帝不會把我們沒做的事加在我們身上,但我們卻常常忘記罪是有影響力的,整個社群都可能會因為一人的犯罪而受害,不管小事或大事上,我們都能看出罪的影響,不是所有苦難的發生都是由罪來的,但罪一定會引發苦難,因此我們對於罪的發生不能抱持漠視旁觀的態度,而是要為贖罪付出。
現在我們不再以獻祭的方式來贖罪,但今天的經文提醒我,是否有為了他人的罪付出行動,可能是以愛心和真理幫助犯罪者離開罪,也可能是為罪來禱告,求上帝赦免及使人脫離罪,我也想到人犯罪是因為他們沒有上帝,因此使人認識上帝也是我們需要努力去行的。

禱告:
天父,我知道你對我們的心意是要我們成為聖潔,你也教導我們不要漠視罪,因為罪是有影響的,罪所帶來的後果也是我們無法置身事外的,因此讓我們能時常為我們所處的社群和世界禱告,使人能夠認識你,遵行你的旨意,因為在你沒有罪惡,我們也要時時成為新造的人,將自己分別為聖,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靈修教材: 每日靈修
10月15日

心得:
上帝所設立的婚姻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聖經上清楚地說道: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結合,二人成為一體;耶穌進一步解釋: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雖然如此,律法中仍然有關於離婚的條例,耶穌告訴我們,那是因為人的心剛硬。律法成為弱勢者的保護,使他們不因為人心善變而遭受池魚之殃。
經文中提到兩種條例,一個是娶女俘虜的條例,一個是失寵妻子所生的長子權利繼承的條例,兩者都在預防人們失去丈夫或父親的寵愛之後,也會失去他們活著的尊嚴。只有上帝是完全、不偏待人的。感謝神,我們雖然渺小、不配,但是上帝看重我們每一個人;不論我們的出生、地位如何,祂顧念我們。
我們要學像主耶穌,祂不但不會因個人情緒改變對待人的方式,祂更是有恆久忍耐、充滿慈愛與憐憫的主。求主也幫助我能以信實和恩慈來對待他人。

禱告:
親愛的天父,求祢恢復我心中的正直和仁愛,使我像祢聖潔。求主使我不虧負他人,也不因自己的情緒問題傷害別人。我常想起保羅的勉勵:愛,不可虛假。求主使我被祢豐盛了愛充滿了,並能用這個從神而來、真正的愛去對待身邊所有的人。求主使我成為散發主愛、散播主愛的人。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靈修教材: 每日靈修
10月16日

心得:
我不知道有多少為人父母者,會願意遵守申命記21章18-21節的誡命?!按著這一條律例,人若有頑梗忤逆的兒子,屢勸不聽,父母就要將他抓到城門口去向長老告狀,讓城裡的眾人用石頭打死他。如此嚴厲的手段實在令人感到驚悚,然而這就是它的目的:全以色列聽見了都要害怕。這樣,就把惡從群體中間除掉了。
我相信絕大部分的父母會像祭司以利一樣,或是出於縱容,或是出於不忍心,結果就等同於默許悖逆的兒子繼續行惡。上帝責備以利說:你為何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以利家受到的審判極重,後代荒涼也不受人敬重。以利家悲慘的例子實在是我們的警誡。因著以利無法管教自己的兒子,上帝也要收回原來的祝福,「因為尊重我的,我必尊重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
雖然今日我們不再執行舊約律法規條,但其中的真理原則並沒有被取銷。我們需要常常警惕,我會不會尊重人過於尊重上帝?這是不討神喜悅的,還會招致災禍,必須謹慎而行。

禱告:
親愛的父上帝,祢按著祢的形象造了人,又賜福給他們:要生養眾多、遍滿全地。祢賦予人們管理世界的權柄與智慧,可惜我們卻連自己、自己的家都管理不好。求主憐憫我們是無法自救的罪人,我們無力行善卻頻頻犯罪,得罪了祢。求主赦免我們的過犯,為我們造清潔的心,使我們能夠敬畏祢、愛慕祢,一心討祢喜悅。主是全然聖潔的,我也要潔淨自己,親近主。奉主耶穌的名,阿們。


靈修教材: 每日靈修
每日研經釋義《申21:1-9》

10/31 每日研經釋義《申命記 21:1-9》
「在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將要賜給你們的土地上,如果發現有人被殺,陳屍野外,卻不知道兇手是誰, 當地的長老和審判官就要去測量一下屍體距附近各城邑的距離。 距離屍體最近的那城的長老們要牽一頭從未負過軛、從未耕過地的小母牛, 去有溪流但無人耕種過的山谷,在那裡把牠的頸項打斷。 利未祭司也要去,因為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揀選他們在祂面前事奉、奉祂的名為人祝福並審理各種糾紛及人身傷害的事。 那城的長老們要在被打斷頸項的小母牛上方洗手, 然後禱告說,『我們的手沒有殺這人,我們的眼也沒有看見誰殺了他。 耶和華啊,求你赦免你已經救贖的以色列子民,不要把殺害這無辜之人的罪算在你的子民身上。』這樣,殺人的罪便可得到赦免。 你們做耶和華視為正的事,就可以從你們中間除去殺害無辜之人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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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經影片]- 莊育銘牧師補充 https://youtu.be/CLIDgsIc5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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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榮滁牧師/研經心得影片 https://youtu.be/ZYzl1vHWHD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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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經分享]- 溫永生牧師
一一這段經文講到如何處理沒找到兇手的謀殺案。處理的方法是,「長老和審判官就要出去,從被殺的人那裡量起,直量到四圍的城邑,看哪城離被殺的人最近,那城的長老就要從牛群中取一隻未曾耕地、未曾負軛的母牛犢,把母牛犢牽到流水、未曾耕種的山谷去,在谷中打折母牛犢的頸項。」(21:2-4)「長老和審判官」都是複數,據《信望愛》網站的解說,意指兇案附近城鎮的長老與審判官都到現場來。而且,中央聖所的「祭司利未的子孫」也要來參與處理這事(21:5),這樣,就可「除掉流無辜血的罪」(21:9)。
一一讀這經文會讓我們想問的一個問題是:上帝的選民還會犯這樣嚴重的罪?!記得自己大學一年級重生得救後,開始比較認真在信仰上追求,那時有一個「很單純」的想法,以為人信了主,就會認真遵守聖經,不會再犯罪,教會也應該是聖潔的地方。不料,發現教會內罪惡仍在、老我橫行!才比較務實地看待教會內發生的大小事。
就因為我們得救後,「罪性」仍未除,我們還會犯罪,所以,信徒個人須持續「認罪悔改」的追求,教會也應有「懲戒條例」的做法,來維繫教會的聖潔。
一一今天是主日,到主前敬拜時,請為所屬教會能更加聖潔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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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教材: 每日研經釋義
禱讀聖經2021年10月31日(週日)申21:1-9

頌讀(大聲讀聖經):申21:1-9

默想(透過經文與主對話):
從今天所讀的經文知道,摩西他在教導百姓如何處理「謀殺懸案」事宜。「不可殺人」是神所頒十誡律法的第六條誡命,由這條律法知道「神」是完全禁止殺人的行為。然在申21:1提到「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若遇見被殺的人倒在田野,不知道是誰殺的,」在神所賜的地上,竟然發現有被殺屍體,但卻不知道是何人所殺,神不允許這事在祂的地上及百姓中間發生,於是摩西為這問題特別制定對應的律法來處理。摩西所訂的律法為何呢?可歸納有三個重點:(1)選定該負責代贖的人,這人就是由死屍最相近城邑的長老來擔當(申21:2-3)。(2)選擇代贖的犧牲祭物,就是找一隻未曾耕地、未曾負軛的母牛犢(申21:3)。(3)代贖的作法:將一隻母牛犢牽到險峻的山谷,在那裡代殺人犯(死屍最近城裡的長老)打斷母牛犢的頸項,而使這隻母牛犢的血流到溪裡;長老代表百姓,在已死母牛犢上面洗手,宣告他們的城與這件殺人案全然無關,懇求神的赦免這地及地上居住的百姓(申21:4-8)。到這地步,雖無從查知殺人者,但透過這贖罪儀式就便告終。

祈禱(透過默想向主禱告):
親愛的主,祢在十誡早已提醒百姓「不可殺人」,對於「殺人流血」的事祢是非常在乎,厭惡這樣的事;祢更不容許所賜之地有「謀殺懸案」,所以祢便要求摩西設一個律法來解除所賜之地有流無辜人血的罪,以免這懲罰臨到這地的百姓。對一件殺人案來說,殺人者可能逃之夭夭,現場也許沒有留下任何痕跡;百姓也不知道這無辜的血將會影響他們的居住品質,然祢卻憐憫這地的百姓,不要因這無辜的血,玷污祢所賜之地。祈求主幫助我們除了不要去做一些主所不喜悅的事外,更要為自己所居住的地禱告。

默觀(把主的啟示在生活中實踐出來):
申21:9「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就可以從你們中間除掉流無辜血的罪。」在我們居住的環境裡,我們不知道之前所發生過甚麼事;可能曾有一些不好的事,就在我們居住之地發生,但它沒有留下任何痕跡,然如何消除它呢?就是為所居住地禱告,祈求主除掉我們居住地所有不好的事。


靈修教材: 申命記-禱讀聖經
每日研經釋義《申命記21:10-23 》

11/01每日研經釋義《申命記21:10-23》
[娶女俘的條例]
10「你們和敵人交戰時,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會把敵人交給你們,使他們成為你們的俘虜。 11如果你們有人在俘虜中看見美麗的女子,被她吸引,想娶她為妻, 12就可以帶她回家,讓她剃去頭髮,修剪指甲, 13換掉被俘時所穿的衣服,住在那人家中為她父母哀悼一個月。之後,那人便可以和她結為夫妻。 14如果那人不喜歡她,則要讓她自由離去,不可賣掉她,也不可奴役她,因為他已經羞辱了她。
[長子的權利]
15「如果一個人有兩個妻子,一個受他寵愛,一個不受他寵愛,二人都給他生了兒子,但長子是不受寵愛的妻子生的, 16分產業的時候,他不可廢長立幼,把長子的權利給他所愛之妻生的兒子。 17他必須承認他不愛之妻所生的長子的名分,分給他雙份產業,因為長子是他壯年時所生的兒子,應享有長子的權利。
懲處逆子的條例
18「如果一個人的兒子冥頑不靈、悖逆成性、屢教不改, 19他父母要抓住他,把他帶到城門口去見本城的長老,對他們說, 20『我們這個兒子冥頑不靈、悖逆成性,不肯聽從我們,是個貪吃好酒之徒。』 21全城的人都要用石頭打死他,從你們中間除掉這種罪惡。所有以色列人聽說後,都會感到害怕。
[罪犯屍體的處理]
22「如果有人犯了死罪,屍體被掛在木頭上, 23不可讓屍體在木頭上過夜,必須當天埋葬,因為凡掛在木頭上的人都是上帝所咒詛的。你們不可玷污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將要賜給你們的土地。
11/01每日研經釋義《申命記21: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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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經影片]- 莊育銘牧師補充 https://youtu.be/jjXtzDi1kV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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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榮滁牧師/研經心得影片 https://youtu.be/f4tT9yH1s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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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經分享]- 溫永生牧師
一一這段經文是規範家庭倫理的條例。10-14節是有關娶女戰俘的條例;15-17節是有關多妻者立長子的條例;18-23節是處死不孝子的條例。見女戰俘中美貌的女子娶她為妻後,「後來你若不喜悅她,就要由她隨意出去,決不可為錢賣她,也不可當婢女待她,因為你玷污了她。」(21:14)這條例具有先進的「尊重女權」精神,不管妻子婚前的身分如何,結婚後就當以一般合宜的夫妻之道對待她。不過,這條例也不禁令人深思:為何先前因美貌娶她,之後又為何會「不喜悅她」?!是否印證一句格言:「美貌吸引男人一時,美德吸引男人一生。」?教會中有智慧的弟兄選擇婚姻對象時,應重視「內在美」甚於「外在美」才是!所以,弟兄加入「外貌協會」之前,還是應三思而後行為妙!
一一第二段的經文表面看來,雖似容許多妻,但原來上帝所設計的婚姻是一夫一妻的(創2:24)。既發生了多妻,如何避免家庭生亂,15-17節卻是當遵守的原則;第三段經文的目的是警告兒女應孝敬父母,這是家庭倫理的核心,犯罪的刑罰也最為嚴厲。
摩西律法對家庭的重視,讓我們看到家庭的重要性,今天請為教會中有難處的家庭代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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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教材: 每日研經釋義
禱讀聖經2021年11月1日(週一)申21:10-23

頌讀(大聲讀聖經):申21:10-23

默想(透過經文與主對話):
今天所讀得經文,包含四項社會律法條例:(一)關於娶女俘虜條例:申21:11-12「若在被擄的人中見有美貌的女子,戀慕她,要娶她為妻,就可以領她到你家裡去。」領這女子住在家裡,須給她時間為她自己父母哀哭一個月後,娶她的人就可以正式與她同房,成為自己的妻子。成婚一段時間後若不喜歡她,絕不可因為錢把她賣了,更不可把她當奴隸看待,需讓這女子自由離開這家。(二)關於長子的繼承權條例:申21:15「人若有二妻,一為所愛,一為所惡,所愛的、所惡的都給他生了兒子,但長子是所惡之妻生的。」長子繼承權需用律法來保護,以免在分家產時使原配妻子所生的兒子(長子),因原配(妻子)失寵,竟讓小三的兒子成為長子,分得長子雙倍的產業,這是神所不允許的事。(申21:15-17)。(三)關於懲罰悖逆之子的條例:申21:18-19「人若有頑梗悖逆的兒子,不聽從父母的話,他們雖懲治他,他仍不聽從,父母就要抓住他,將他帶到本地的城門、本城的長老那裡。」自己家裡若有悖逆孩子,那就需把這孩子交給城裡長老來處置;當長老認為需要處死這孩子時,做父母不可再包庇這悖逆孩子,為的就是要將這惡從百姓中除掉。(四)關於死刑犯死後條例:申21:22-23「人若犯該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將他掛在木頭上,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必要當日將他葬埋。」對於死刑犯的屍體,當天要處理掉的原因,是因這死刑犯是被神所詛咒的,不可使受詛咒的屍體留在地上過夜,以免玷污神所賜的地。

祈禱(透過默想向主禱告):
親愛的主,今天所讀到的四項社會律法條例,對於現今的世代的人,可能會覺得不合適,甚至可能被世人嗤之以鼻;然信主的兒女,對於「娶女俘虜條例」、「長子繼承權條例」、「懲罰悖逆之子條例」及「死刑犯死後條例」等條例,我們仍需要深刻去體會神為何這樣的教導。其實這四項條例,若仔細去瞭解,它都有談到「人權」保護事宜;我們的主看重這些事,所以特請摩西將這些條例寫下來流傳給後代子孫謹守遵行。祈求主幫助我們信主的兒女,需用心去體會及學習主給我們這些的教導,而不要用一般世俗眼光去看這些的條例,在現今是否可行。

默觀(把主的啟示在生活中實踐出來):
今天所讀的經文,所談論到的四條律法條例,它有一個很重要的教導,就是神的「慈愛」與「公義」一直都在保護著我們這些信祂的兒女。主耶穌希望屬祂的兒女不要受到罪的污染而受到敗壞;我們要因著主的「愛」,斷然除去自己身上不公不義的罪。


靈修教材: 申命記-禱讀聖經
2022-03/03讀經:申命記 第二十一章

✍️ 2022-03/03 讀經:申命記 第二十一章

✟受感的話語:
21:22 人若犯該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將他掛在木頭上,
21:23 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必要當日將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之地。因為被掛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

✟受感的啟示:
神很愛以色列人,不僅頒布「十誡」,也為他們設想不同的案例,教導他們如何處理,例如:在「不可殺人」之下,當有謀殺案發生但沒有人承擔,怎樣辦呢?在「不可姦淫」之下,當有人戀慕打仗被擄而得的女子,這段關係要怎樣處理?「十誡」只是十條誡命,但要處理的案件多不勝數,而且案情各異,神要以色列人學習面對和處理;就算到最後處理不了,神都有取代承擔的方法,好讓百姓和土地得著赦免。

耶穌基督救贖主被掛在木頭上,耶穌基督救贖主用自己的生命,見證天國福音,十字架上受了我們所當受的咒詛和刑罰,為了神跟人能在耶穌基督救贖主裡重生,從律法的咒詛下被贖出來回到天父面前!

✟禱告和回應:
親愛的耶穌基督救贖主!謝謝祢!我雖然頑梗悖逆,祢卻仍然愛我,將我從罪的死地救贖回來,改變了我的身分地位,成為天國的見證人!耶穌基督救贖主因祢甘願在十字架上付出代價,受死、埋葬、降在陰間,第三天,天父叫祢從死裡復活升天,坐在全能父的右邊,我才有重生的恩典。

求聖靈保惠師幫助我,時時感恩耶穌基督救贖主,歡喜順服在耶穌基督救贖主的權柄之下,成為有愛人生命靈魂的天國見證人,耶穌基督救贖主蒙愛的兒女。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靈修教材: 神同在讀經
3/29讀經進度

1. 申命記 21-22
2. 路加福音 10:1-20
3. 詩篇 38:9-16
4. 箴言 12:4


靈修教材: 讀經計畫
謀殺與娶女俘虜應負的責任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3/12/06/deu-day25

【經文】申命記21章1~14節

一、發生謀殺案應負的責任(1~9節)
以色列是神聖約的團體,所處的環境必須是潔淨的。如果發生謀殺案,在抓不到兇手的情況下,以色列全體要一同負起責任。這時,平時負責那地區治安的長老和審判官要測量四圍的城邑,看哪座城最靠近事發地點,然後再請那座城的長老出來,代表全城贖罪。

如何代表全城贖罪呢?。第一、那城的長老要將母牛犢帶到郊外的河谷,然後將其頸項打斷,使牠成為代罪羔羊,為那地除罪。第二、請祭司利未人的子孫來,因為他們最親近神、最懂得神的心意,也擁有最終判決權(參申十七9)。第三、離被殺之人最近的那城的眾長老都要出來,在被打死的母牛犢上洗手,表明他們對這命案並不知情,雖然不知情,但還是承認罪是罪,不因為不知道,便不以罪為罪,然後再宣告與該罪案完全無關,表明其潔白和公正。這樣就能除掉這流無辜人血的罪,恢復那城的聖潔,神才會再次與那城同在。

每位以色列人都應負起行神律法的責任,好除掉謀殺流無辜人血的罪。在我們的生活中,也有一些罪是別人犯下的,但身為生命共同體,我們也需要擔負責任來除罪。

二、娶女俘虜為妻後所應負的責任(10~14節)
以色列人「看見」美貌的女俘虜,就「愛慕」她們,想要「娶」她們為妻。他們把女俘虜帶回家之後,要為她們剃頭髪、修指甲、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這代表棄掉舊有的身分和習俗,並有一個月的時間讓她們為父母哀哭、思念家人,以及適應新環境。之後,以色列人可以與女俘虜結婚。之後,若變心不喜歡她了,要讓她恢復自由,不可將她當作奴隸賣掉;因為感情上的背叛就已經使她受侮辱了,因此絕不能再以戰勝者的身份去對待她,她一次得了自由,就永久享用自由。

請思想:在我個人的生活中,哪些結果、責任是我招惹來的呢?願神幫助我們,無論如何,「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林前九17)。

【回應】
親愛的天父上帝,無論是替別人或是為自己擔負責任,求祢給我力量、智慧、能力,甘心擔負責任。感謝主,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禱讀】哥林多前書9章17節
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


靈修教材: 每日親近神
維護長子權益與懲罰悖逆之子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3/12/07/deu-day26

【經文】申命記21章15~23節

本段經文談到維護長子的權益,以及如何懲罰悖逆之子。根據聖經的原則,神特別提到父母應如何對待長子與悖逆之子:

一、維護長子權益(參15~17節)
神的律法規定長子要繼承雙倍產業,也要肩負雙倍的責任。他要繼承父親的職責,供養家裡的需要,埋葬父母,完成父親的遺志等。不論長子是所愛或所惡之妻所生,絕不可以偏待,因為這孩子是他力量強壯時所生的,長子的名分本當歸給他。絕不可因為偏愛某個孩子而虧待長子,要維護長子的權益,給他雙倍的產業。

今天,在台灣的法律中,無論財產是父母賺來的或是繼承而來,父母有責任平均分配給各個孩子;不論孩子是男孩或是女孩,都不能照著父母個人的偏愛來分配,這樣才不會導致兒女爭產。

二、懲罰悖逆之子(參18~23節)
父母的權柄是神所授與的,不聽從父母的悖逆之子,就是藐視神權,應受懲罰。「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參出二十12)若孩子不受管教,父母有權把他們交給長老來執行審判。律法上註明:「咒罵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參出二十一17)「輕慢父母的,必受咒詛」(參申二十七16)。倘若兒子頑梗悖逆、不順服,又貪食好酒,本城的眾人就要用石頭將他打死,才能將那罪惡從他們中間除掉,並警戒他人不再犯下同樣的罪。

為什麼神要賜給父母管教的權柄呢?箴言二十二章15節寫道:「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遠遠趕除。」為人父母的,你是否捨得管教孩子,使他走在真理的道路上呢?而為人子女的,是否願意接受父母的管教與勸戒,作個順命的兒女呢?

【回應】
親愛的天父上帝,幫助我成為願意用杖來管教孩子的父母,或是受管教的孩子,使我的生命更完全。感謝主,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禱讀】箴言22章15節
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遠遠趕除。


靈修教材: 每日親近神
2024-02/22_被掛的人是受咒詛的

【申命記 21:1-23】 
|被掛的人是受咒詛的|

神的律法都是公義、智慧及充滿慈愛的典章,願意遵行的社會或國家必須幸福。

這章聖經第1-9節定規,人若在荒野被殺,卻不知兇手是誰,最靠近凶案現場之城的百姓便須負擔責任;該城的長老連同祭司,要牽一隻母牛犢到山谷,在溪水旁打折牠的頸項,誓言對謀殺之事毫不知情,求神赦免百姓的罪。神在此向整個社區指出,人人都有責任去明察周圍發生的事情,凡是對人的身體、社會、道德可能造成危害的情況,我們都該合力除去。若人人都有這樣的公民意識,這個社會定然幸福。

第10-14節定規,人若在被擄的人中見有美貌的女子,戀慕她並且娶她為妻,後來若不喜悅她,就要由她隨意出去,決不可為錢賣她,也不可當婢女待她。因為這戰俘女子的父母親已完全被殺戮了,沒有人可替她贖身,所以,必定只能由她「隨意」的出去,或留在家中,免得淪為妓女或乞丐。這也是申命記的律例之人道精神的充分表現。

第15-17節提到長子的繼承權,這是為了保障那些不受寵愛之長子的權利,以及禁止父親無故廢掉長子的嗣業,或憑私意將這份權利給予他寵愛的妻子所生的兒子。是的,人會不公平待人,神卻是公平的;若人願意照著神公義的典章生活,必定蒙福!

第18-21節,若家中有悖逆的兒子,父母的權柄是神所授與的,不聽從父母的逆子就是藐視神權,應受懲罰,他要被帶到長老面前,在城門那裡被處死。是的,家庭的混亂定然產生社會的動亂,神的律法何等有智慧,若能把家庭治理好,社會定然幸福美滿。

第22-23節提到「人若犯該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將他掛在木頭上,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必要當日將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之地。因為被掛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將治死後的罪犯掛在木頭上或樹上,是表明示眾,即該犯人的罪行,是神人共咒的,這刑罰且是一種莫大的羞辱。保羅曾在加拉太書提到,基督選擇了這種死法。

耶穌為何被釘在十字架上呢?不只是因為猶太人的緣故,而是為了擔當我們每一個人的罪而被掛在木頭上,成為受咒詛的罪人,忍受最羞辱的刑罰。因祂所受的咒詛,使我們的罪得著赦免,挪去我們一切因罪所受的咒詛;使我們領受祂的祝福,而且是福杯滿溢,領受祂的白白的恩典,而且是恩上加恩!

讓我們遠離罪惡,而且舉起救恩的杯稱揚祂的名,使祂的心得著安慰!

◆回應
主啊!謝謝祢為我承受罪的咒詛,使我福杯滿溢、恩上加恩;我要遠離罪惡,遵行祢公義、良善的律法,並且我要舉起救恩的杯,稱揚祢的名!

◆背經
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祂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哪知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以賽亞書 53:4-5)


靈修教材: 清晨嗎哪
申命記 21:1-9

敬拜詩歌:主求祢來恢復 (生命河)
https://youtu.be/9DUQmxmFUIE

一、安靜:保護以色列的,也不打盹,也不睡覺。
二、讀經:申命記 21:1-9
1. 重點說明
懸疑血案如何處理?在耶和華的土地上,發生不明兇手的謀殺案,最靠近血案地點的那城,要出面究查罪咎。那城的長老要選出一隻未曾耕地、未曾負軛的母牛犢來替死,以滿足上帝的公義。祭司要打折牛犢的頸項,在其上洗手表明無辜;也要為無辜的百姓祝福,整個儀式使流無辜人血的罪得到赦免,也表明神看重每一個生命。
2. 鑰節:耶和華啊,求你赦免你所救贖的以色列民,不要使流無辜血的罪歸在你的百姓以色列中間。這樣,流血的罪必得赦免。(申 21:8)
三、默想:
■若有被殺害的人倒在田野,是一樁不明原因的兇殺案件,誰應該插手管這事?(v.2-v.3)哪一個群體的百姓要面對後續的判斷或祝福?(v.3、v.6)
■最靠近命案現場的那城長老,在行完清除罪咎的儀式後,要說些什麼?(v.7-v.8a)
■生活中碰到不明原因的傷害,會給整個群體帶來什麼衝擊?我可以透過怎樣的行動,使猜忌去除,讓神的憤怒及人的傷痛得以撫平?
四、禱告:主啊!祢是聖潔公義的神,祢不願意無辜的人受屈,也不放縱罪惡。當生活中遇見莫明的傷害,深信祢的寶血依舊有功效。
五、安息:與主交談後,靜止在神之內,並在神的愛中安息,讓神的愛變化我們的生命。
六、記錄:                                                                                            
今日讀經進度:申命記 21 章


靈修教材: 靈修日引(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
申命記21:8

耶和華啊,求你赦免你所救贖的以色列民,不要使流無辜血的罪歸在你的百姓以色列中間。這樣,流血的罪必得赦免。(申21:8)


靈修教材: 心靈森呼吸(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
上帝的書

閱讀: 創世記1章26-31節 | 全年讀經進度: 申命記20-22章;馬可福音13章21-37節

上帝就賜福給他們,……上帝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創世記1章28、31節
一天,難得天氣宜人,於是我出門散散步,享受溫暖的陽光。沒多久就碰到一個新來的鄰居小男孩,他自我介紹說:「我叫紀創世,今年六歲半。」

我驚訝地說:「紀創世?這是很棒的名字!你知道聖經裡有一卷書叫創世記嗎?」他問我:「聖經是什麼?」我說:「聖經是講到上帝的一本書,告訴我們上帝怎樣創造世界和人類,還有祂如何愛我們。」

他說:「為什麼祂要創造世界、人類、汽車和房子呢?祂的書裡有我的照片嗎?」這個好奇寶寶的反應讓我莞爾。

雖然,聖經並未附上這小男孩或我們其他人的照片,但我們都是這本書裡重要的一部分。創世記1章27節說:「上帝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祂的形像造男造女。」上帝在伊甸園中與人同行,然後警告他們不可陷入試探,想尊自己為神(3章)。在聖經的後半部,上帝告訴我們,祂的兒子耶穌如何因為愛我們而來到人世,祂再度與人同行,並帶來一個救贖計劃,使我們的罪得赦免,恢復一切受造物的美好。

我們閱讀聖經,就能明白這位創造主希望我們能認識祂、和祂談話,甚至能向祂提出各種疑問。祂關心我們的程度,遠超過我們的想像。

聖經的哪個部分有你的蹤影?你如何經歷上帝的同在?
慈愛的上帝,感謝祢使我成為聖經裡的一部分。
願我愛祢也愛人,如同祢愛我一樣。
作者: 施安妮 | 其他作者
靈糧透視
創世記1-2章敘述了兩段看似不同的創造過程。關於為何有兩種不同的敘述,常是學術界爭論的議題。有一種看法是,兩段的創造敘述類似於兩段有關耶穌誕生的敘述(馬太福音1-2章和路加福音1-2章),或類似於四部福音書的記錄,每個記述都提供了其他敘述所沒有的細節。從這個角度來看兩種不同的創造敘述,可以合理地將創世記1章視為上帝創造天地的總體性概述;第2章是回顧上帝創造萬物的過程並提供重要的細節,特別是關於如何創造第一個男人和女人。

柯貝爾


靈修教材: 靈命日糧
《每日研經釋義》申命記21:1-9

這段經文講到如何處理沒找到兇手的謀殺案。處理的方法是,「長老和審判官就要出去,從被殺的人那裡量起,直量到四圍的城邑,看哪城離被殺的人最近,那城的長老就要從牛群中取一隻未曾耕地、未曾負軛的母牛犢,把母牛犢牽到流水、未曾耕種的山谷去,在谷中打折母牛犢的頸項。」(21:2-4)「長老和審判官」都是複數,據《信望愛》網站的解說,意指兇案附近城鎮的長老與審判官都到現場來。而且,中央聖所的「祭司利未的子孫」也要來參與處理這事(21:5),這樣,就可「除掉流無辜血的罪」(21:9)。

讀這經文會讓我們想問的一個問題是:上帝的選民還會犯這樣嚴重的罪?!記得自己大學一年級重生得救後,開始比較認真在信仰上追求,那時有一個「很單純」的想法,以為人信了主,就會認真遵守聖經,不會再犯罪,教會也應該是聖潔的地方。不料,發現教會內罪惡仍在、老我橫行!才比較務實地看待教會內發生的大小事。就因為我們得救後,「罪性」仍未除,我們還會犯罪,所以,信徒個人須持續「認罪悔改」的追求,教會也應有「懲戒條例」的做法,來維繫教會的聖潔。

今天是主日,到主前敬拜時,請為所屬教會能更加聖潔禱告。


靈修教材: 『單獨會主』每日讀經進度
2021.10.31

「聲明說:『我們的手未曾流這人的血;我們的眼也未曾看見這事。 耶和華啊,求你赦免你所救贖的百姓以色列,不要讓無辜的血歸在你的百姓以色列中間。』這樣,他們流血的罪就必得赦免。」
‭‭申命記‬ ‭21:7-8‬ ‭

禱告:親愛的上帝,我們感謝你,你的話語是真理,是我們生命的準則。今天的經文提醒我們即使不是我們犯罪,不代表我們跟這事毫無關聯。求主賜給我們眼光,在教會的事奉中,使我們願意愛教會,服事教會的弟兄姐妹;在職場所見的不公義,我們爲職場禱告;在家庭、家族中;在我們的居住環境、在我們身邊那些需要關心弱勢的人⋯⋯,求主開我們的眼睛,看見我們的責任,透過敬拜與關懷,使我們能活出一個合神心意,真實敬拜的生命。禱告祈求奉耶穌的名,阿們。


靈修教材: 『單獨會主』每日讀經進度
《每日研經釋義》申命記21:10-23

這段經文是規範家庭倫理的條例。10-14節是有關娶女戰俘的條例;15-17節是有關多妻者立長子的條例;18-23節是處死不孝子的條例。見女戰俘中美貌的女子娶她為妻後,「後來你若不喜悅她,就要由她隨意出去,決不可為錢賣她,也不可當婢女待她,因為你玷污了她。」(21:14)這條例具有先進的「尊重女權」精神,不管妻子婚前的身分如何,結婚後就當以一般合宜的夫妻之道對待她。不過,這條例也不禁令人深思:為何先前因美貌娶她,之後又為何會「不喜悅她」?!是否印證一句格言:「美貌吸引男人一時,美德吸引男人一生。」?教會中有智慧的弟兄選擇婚姻對象時,應重視「內在美」甚於「外在美」才是!所以,弟兄加入「外貌協會」之前,還是應三思而後行為妙!

第二段的經文表面看來,雖似容許多妻,但原來上帝所設計的婚姻是一夫一妻的(創2:24)。既發生了多妻,如何避免家庭生亂,15-17節卻是當遵守的原則;第三段經文的目的是警告兒女應孝敬父母,這是家庭倫理的核心,犯罪的刑罰也最為嚴厲。摩西律法對家庭的重視,讓我們看到家庭的重要性,今天請為教會中有難處的家庭代禱。


靈修教材: 『單獨會主』每日讀經進度
2021.11.01

「分產業的時候,他不可廢長立幼,把長子的權利給他所愛之妻生的兒子。 他必須承認他不愛之妻所生的長子的名分,分給他雙份產業,因為長子是他壯年時所生的兒子,應享有長子的權利。」
‭‭申命記‬ ‭21:16-17‬ ‭

禱告:親愛的上帝我們感謝你,你的話語光照我們內心,使我們看見人的自私和不義。但你的話要提醒和幫助我們:人的心總是有喜好,有自己的價值、黑白分明;你的律例是我們能活在真理的提醒。求主幫助我們不是隨從自己的喜好,而是遵循真理,能夠活出真實、聖潔的生命。禱告祈求奉耶穌的名,阿們。


靈修教材: 午禱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