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研經釋義《申21:1-9》
10/31 每日研經釋義《申命記 21:1-9》
「在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將要賜給你們的土地上,如果發現有人被殺,陳屍野外,卻不知道兇手是誰, 當地的長老和審判官就要去測量一下屍體距附近各城邑的距離。 距離屍體最近的那城的長老們要牽一頭從未負過軛、從未耕過地的小母牛, 去有溪流但無人耕種過的山谷,在那裡把牠的頸項打斷。 利未祭司也要去,因為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揀選他們在祂面前事奉、奉祂的名為人祝福並審理各種糾紛及人身傷害的事。 那城的長老們要在被打斷頸項的小母牛上方洗手, 然後禱告說,『我們的手沒有殺這人,我們的眼也沒有看見誰殺了他。 耶和華啊,求你赦免你已經救贖的以色列子民,不要把殺害這無辜之人的罪算在你的子民身上。』這樣,殺人的罪便可得到赦免。 你們做耶和華視為正的事,就可以從你們中間除去殺害無辜之人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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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經影片]- 莊育銘牧師補充 https://youtu.be/CLIDgsIc5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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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榮滁牧師/研經心得影片 https://youtu.be/ZYzl1vHWHD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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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經分享]- 溫永生牧師
一一這段經文講到如何處理沒找到兇手的謀殺案。處理的方法是,「長老和審判官就要出去,從被殺的人那裡量起,直量到四圍的城邑,看哪城離被殺的人最近,那城的長老就要從牛群中取一隻未曾耕地、未曾負軛的母牛犢,把母牛犢牽到流水、未曾耕種的山谷去,在谷中打折母牛犢的頸項。」(21:2-4)「長老和審判官」都是複數,據《信望愛》網站的解說,意指兇案附近城鎮的長老與審判官都到現場來。而且,中央聖所的「祭司利未的子孫」也要來參與處理這事(21:5),這樣,就可「除掉流無辜血的罪」(21:9)。
一一讀這經文會讓我們想問的一個問題是:上帝的選民還會犯這樣嚴重的罪?!記得自己大學一年級重生得救後,開始比較認真在信仰上追求,那時有一個「很單純」的想法,以為人信了主,就會認真遵守聖經,不會再犯罪,教會也應該是聖潔的地方。不料,發現教會內罪惡仍在、老我橫行!才比較務實地看待教會內發生的大小事。
就因為我們得救後,「罪性」仍未除,我們還會犯罪,所以,信徒個人須持續「認罪悔改」的追求,教會也應有「懲戒條例」的做法,來維繫教會的聖潔。
一一今天是主日,到主前敬拜時,請為所屬教會能更加聖潔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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