禱讀聖經2021年10月31日(週日)申21:1-9
頌讀(大聲讀聖經):申21:1-9
默想(透過經文與主對話):
從今天所讀的經文知道,摩西他在教導百姓如何處理「謀殺懸案」事宜。「不可殺人」是神所頒十誡律法的第六條誡命,由這條律法知道「神」是完全禁止殺人的行為。然在申21:1提到「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若遇見被殺的人倒在田野,不知道是誰殺的,」在神所賜的地上,竟然發現有被殺屍體,但卻不知道是何人所殺,神不允許這事在祂的地上及百姓中間發生,於是摩西為這問題特別制定對應的律法來處理。摩西所訂的律法為何呢?可歸納有三個重點:(1)選定該負責代贖的人,這人就是由死屍最相近城邑的長老來擔當(申21:2-3)。(2)選擇代贖的犧牲祭物,就是找一隻未曾耕地、未曾負軛的母牛犢(申21:3)。(3)代贖的作法:將一隻母牛犢牽到險峻的山谷,在那裡代殺人犯(死屍最近城裡的長老)打斷母牛犢的頸項,而使這隻母牛犢的血流到溪裡;長老代表百姓,在已死母牛犢上面洗手,宣告他們的城與這件殺人案全然無關,懇求神的赦免這地及地上居住的百姓(申21:4-8)。到這地步,雖無從查知殺人者,但透過這贖罪儀式就便告終。
祈禱(透過默想向主禱告):
親愛的主,祢在十誡早已提醒百姓「不可殺人」,對於「殺人流血」的事祢是非常在乎,厭惡這樣的事;祢更不容許所賜之地有「謀殺懸案」,所以祢便要求摩西設一個律法來解除所賜之地有流無辜人血的罪,以免這懲罰臨到這地的百姓。對一件殺人案來說,殺人者可能逃之夭夭,現場也許沒有留下任何痕跡;百姓也不知道這無辜的血將會影響他們的居住品質,然祢卻憐憫這地的百姓,不要因這無辜的血,玷污祢所賜之地。祈求主幫助我們除了不要去做一些主所不喜悅的事外,更要為自己所居住的地禱告。
默觀(把主的啟示在生活中實踐出來):
申21:9「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就可以從你們中間除掉流無辜血的罪。」在我們居住的環境裡,我們不知道之前所發生過甚麼事;可能曾有一些不好的事,就在我們居住之地發生,但它沒有留下任何痕跡,然如何消除它呢?就是為所居住地禱告,祈求主除掉我們居住地所有不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