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
心得:
上帝所設立的婚姻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聖經上清楚地說道: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結合,二人成為一體;耶穌進一步解釋: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雖然如此,律法中仍然有關於離婚的條例,耶穌告訴我們,那是因為人的心剛硬。律法成為弱勢者的保護,使他們不因為人心善變而遭受池魚之殃。
經文中提到兩種條例,一個是娶女俘虜的條例,一個是失寵妻子所生的長子權利繼承的條例,兩者都在預防人們失去丈夫或父親的寵愛之後,也會失去他們活著的尊嚴。只有上帝是完全、不偏待人的。感謝神,我們雖然渺小、不配,但是上帝看重我們每一個人;不論我們的出生、地位如何,祂顧念我們。
我們要學像主耶穌,祂不但不會因個人情緒改變對待人的方式,祂更是有恆久忍耐、充滿慈愛與憐憫的主。求主也幫助我能以信實和恩慈來對待他人。
禱告:
親愛的天父,求祢恢復我心中的正直和仁愛,使我像祢聖潔。求主使我不虧負他人,也不因自己的情緒問題傷害別人。我常想起保羅的勉勵:愛,不可虛假。求主使我被祢豐盛了愛充滿了,並能用這個從神而來、真正的愛去對待身邊所有的人。求主使我成為散發主愛、散播主愛的人。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