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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21 : 10-23

「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交在你手中,你就擄了他們去。

《每日研經釋義》申命記21:10-23

這段經文是規範家庭倫理的條例。10-14節是有關娶女戰俘的條例;15-17節是有關多妻者立長子的條例;18-23節是處死不孝子的條例。見女戰俘中美貌的女子娶她為妻後,「後來你若不喜悅她,就要由她隨意出去,決不可為錢賣她,也不可當婢女待她,因為你玷污了她。」(21:14)這條例具有先進的「尊重女權」精神,不管妻子婚前的身分如何,結婚後就當以一般合宜的夫妻之道對待她。不過,這條例也不禁令人深思:為何先前因美貌娶她,之後又為何會「不喜悅她」?!是否印證一句格言:「美貌吸引男人一時,美德吸引男人一生。」?教會中有智慧的弟兄選擇婚姻對象時,應重視「內在美」甚於「外在美」才是!所以,弟兄加入「外貌協會」之前,還是應三思而後行為妙!

第二段的經文表面看來,雖似容許多妻,但原來上帝所設計的婚姻是一夫一妻的(創2:24)。既發生了多妻,如何避免家庭生亂,15-17節卻是當遵守的原則;第三段經文的目的是警告兒女應孝敬父母,這是家庭倫理的核心,犯罪的刑罰也最為嚴厲。摩西律法對家庭的重視,讓我們看到家庭的重要性,今天請為教會中有難處的家庭代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