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察時刻
1.我曾經歷過哪些事情,讓我體會到主耶穌的恩典呢?這件事情如何改變了我?
2.當我領受到神的恩典後,我可採取哪些行動,把神的恩典分享給其他的人呢?
主題經文
羅馬書 6:1-11
1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2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3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4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5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6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7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8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9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裏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10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11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讀經三遍:羅馬書六1-4
1. 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
2. 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3.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4.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聽主聲音:
1. 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
A. 「這樣,怎麼說呢?」保羅在寫作羅馬書時經常使用一種方式,就是假設和一位反對的人士辯駁,本節也是以這種方式來討論前一章最後保羅所提的「只是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所引起的辯論。
B. 「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反對者的論點是既然上帝的恩典所作的比罪惡所帶來的破壞更大,上帝的恩典既然能夠赦免每一項罪。那麼就讓我們斷續地犯罪,我們所犯的罪愈多,恩典也會變得更多,因為罪給上帝機會施與祂的恩典。
2. 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A. 「斷乎不可!」絕對不可以!保羅以非常驚嚇的口吻來回答,好像他無法想像竟然會有人會提出這樣可怕的詭辯。
B. 會提出這種「犯罪愈多,恩典也愈多」謬論的人,不是真正悔改的人,他們只知道享受罪中之樂,卻不知道悔改的喜樂是何等的可貴。
C. 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1) 「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
1. 保羅反對的理由必須從洗禮的角度才能理解。保羅說我們這些信了耶穌領受了神恩典的人,我們是「在罪上死了的人」。
2. 「死了的人」這裡的死是指生物性的死。是指凡死了的人再沒有活動的能力,並且不再受到從外界事物而來的影響。
3. 「在罪上死了的人」在當時無論是進猶太教的洗禮或是透過教導和戲劇進入希臘的神秘宗教的人,他們都明白,一旦舉行這些宗教的儀式,就表徵他們已經在罪上死了,他們將成為一個嬰孩,新的人。
4. 當時進基督教的洗禮主要都是成人洗禮,以浸禮為主,這樣的儀式當受浸者被水整個淹沒時,表徵他已經被葬在墳墓裡,當他從水裡上來是表徵他從死裡復活,因此,受洗是表明對罪惡而言,他們已經死了。
(2) 「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1. 保羅在這裡將「罪」擬人化,表明罪是一種權勢,企圖操控人。在罪中活著是指活在罪惡的權勢和控制之下。
2. 基督徒受洗之時就是對罪死了,也就是不再活在罪裡,也不再對罪有反應。既然基督徒對死了,就不可能仍在罪中活著。
3.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A. 「豈不知」:由於收信者多為基督徒,都受過洗禮,接受過教義的教導。保羅問他們難道不知道受洗的意義嗎?
B. 「受洗歸入基督」:這是指奉基督的名受洗之意。
C. 「歸入基督」:相信耶穌基督的信徒與基督有一種親密的關係,這種關係是藉著洗禮表達出來,這種親密關係被稱為「與主聯合」。「與主聯合」是受洗者「認同」並「參與」基督所成就的救贖,尤其是基督的受死與復活。這部份特別由洗禮所表徵出來。
D. 「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信徒受洗時,浸入水中是表明受洗歸入(聯合)基督耶穌的死。
4.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A. 「所以」:基於洗禮的意義,信徒應該有以下的表現。
B. 「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基督徒是藉著洗禮與基督的死認同(歸入就是認同),並且與祂一同埋葬。埋葬不但是人死亡的記號,埋葬也表明那充滿軟弱與罪惡的舊生命已經結束了。
C. 「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
(1) 「原是叫」:表明以下是洗禮的目的。
(2) 「一舉一動」:原文是「行走」,新約聖經經常以「行走」這字代表一個人的行事為人。
(3) 「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既然浸入水中表明認同基督的死與埋葬,耶穌埋葬之後三天從死裡復活。因此,信徒也應該在洗禮之後,藉著行事為人(一舉一動)表明他們有了復活的新生命。
D. 「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1) 這裡的「榮耀」是能力的意思。
(2) 基督的復活是靠著天父的能力。
(3) 同樣信徒若要在行事為人上要活出新生的樣式,必須倚靠天父的能力才有可能。
背誦金句:羅馬書六3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禱告指引:
1. 求主啟示洗禮的意義給一切看這經文的人,使他們能看見神為我們所成就的大事。
2. 求主使我經歷悔改得赦免的喜樂,使我能厭惡並棄絕過去所享受的罪中之樂。
3. 求主讓我們知道藉著洗禮我已歸人基督的死,並且已經和祂一同埋葬,也與祂一同復活了。
4. 我若是已受洗的信徒,求神使我時時倚靠父神能力而活出新生命的樣式。
5. 我若是還未受洗,求神賜我勇氣和渴慕,使我很快願意藉著受洗而歸入基督,成為新造的人。
讀經三遍:羅馬書六5-11
5.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6.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7.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8. 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
9. 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
10. 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
11.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聽主聲音:
5.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A. 既然信徒藉著洗禮與主耶穌認同,從而進入與主聯合的屬靈實際裡。
B. 「形狀」原文是「模式」,這是指主耶穌的死與復活都為信徒提供了一個模式,讓信徒能去活出來。
C. 整個洗禮包含了「與主耶穌死的聯合」,也包含了「與主耶穌的復活的聯合」。
D. 「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意思是要照著主耶穌向罪死、自我犧牲的榜樣而活。
E. 「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意思是要照著主耶穌倚靠聖靈而活出復活生命的榜樣而活。
6.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A.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
(1) 「知道」不只是理性的認識,而是在聖靈的啟示之下相信而且認同的意思。
(2) 「我們的」:保羅和收信人,也可說是所有的基督徒。
(3) 「舊人」:是指我們未信主之前,我們活在被罪惡捆綁的生活裡。
(4) 「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這是寓意的方式,有二個意思:
一、 舊生命已經被釘死,不能再活躍。
二、 主耶穌是為人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因此,這裡也有把我們所有的罪都交給主耶穌,讓祂替我們處理所有的罪,罪因此就不能再在我們的生命中掌權。
B. 「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1) 「使罪身滅絕」
一、 「罪身」:是指人的肉身被罪惡所控制,成為罪的工具。
二、 「滅絕」:是指把罪身裡那罪惡的力量解除其能力,使我們不再作它的奴隸。
三、 所有被釘在十字架的人,他們的身體最後都滅絕了。同樣,一個受洗而與基督同死的人,他的肉身也同樣滅絕了。
(2) 「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一個受洗的基督徒,與基督同釘同死同埋了,他的罪身已經滅絕了。所以他也不必再向罪惡屈服,不必再服侍罪。
7.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A. 保羅現在要闡釋「死」的意義。
B. 「脫離」原文是「稱義」,是完成式,視為已在這種屬靈的光景中。
C. 「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此句可譯為「已死的人從罪裡得稱為義」。
D. 「已死的人從罪裡得稱為義」:本句的意義是藉著洗禮與基督同死的信徒,因著被稱為義,他們就從罪裡得到自由。
E. 保羅在接下來經文提出「已死的人從罪裡得稱為義」的理由。
8. 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
A. 「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信徒藉著洗禮與基督的死聯合(聯合即認同)。
B. 「信」是相信之意。
C. 「就信必與他同活」受洗的人既然藉著信心與基督的死聯合,他就因信而被稱義,當然也必然會以信心與復活的基督聯合,因而活出一個嶄新的生命。
9. 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
A. 「知道」一詞是為前一句「就信必與他同活」提出理由,也表示受洗的信徒心中確信不移的信念是什麼。
B. 「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耶穌基督的復活和祂在世時使許多人從死裡復活是不同的。如拉撒路等人雖然曾經從死裡復活,然而他們的身體後來都必再死。但耶穌從死裡復活之後,祂那復活後的身體是一榮耀的身體,就不會再經歷死亡。因此,死亡「也不再作祂的主了。」
C. 「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保羅在此將死亡和罪一樣都人格化了。牠們好像是一位大有權力的主人,奴隸著所有的人。當耶穌從死裡復活,證明了祂完全得勝罪惡和死亡的權勢。祂是得勝罪和死的主。
D. 信徒若「知道」耶穌已得勝了罪惡與死亡,他就「知道」必與他同活。
10. 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
A. 保羅繼續闡明基督「死」的意義。
B. 「他死是向罪死了」:這裡說明基督為什麼要死,「死」是指祂被釘在十字架上。祂被釘在十字架上不是為了自己的罪,因祂沒有罪。所以祂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是為著眾人的罪。
C. 「只有一次」基督被釘十字架替人贖罪只需一次,因為祂是神的兒子,祂一次的犧牲就能拯救所有的人。若祂只是人,祂就必須多次替人贖罪。
D. 「他活是向神活著」:基督復活之後,祂得著榮耀的身體並且被接升天,恢復祂神兒子的榮耀身份,回到榮耀的父神面前。
E. 「向神活著」是指基督活在父神的榮耀裡。
11.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A. 「這樣」:原文是「同樣地」,保羅舉基督的死與復活為榜樣,勸勉信徒要效法基督的死與復活。
B. 「看」:原文是「算為」或「認為」,是命令句。
C. 「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信徒(你們)既然受洗與基督的死聯合,所以向罪應當把自己算為是死的。當罪的勢力要操控信徒的生命時,信徒便要把自己算為死人一般,不為罪所引誘和驅動。
D. 「在基督耶穌裡」洗禮也包含與基督的復活聯合,所以受洗後的人是「在基督耶穌裡」,也就是活在基督的影響之下,或者說靠著基督的能力而活。
E. 「向神…….卻當看自己是活的」:信徒在與神的關係上,應該像基督一樣,活出一個全新的生命,神兒女的生命。
背誦金句:羅馬書六11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禱告指引:
1. 求主我信心能看見洗禮已使我與基督的死與復活形狀上聯合了。
2. 為主耶穌為我們這些罪人的罪而死在十字架上來感謝祂。
3. 讚美主耶穌是一位從死裡復活,得著榮耀的身體,戰勝了罪惡和死亡的權勢的勝利君王。
4. 感謝主耶穌,藉著洗禮使我與祂聯合,使我能向罪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看自己是活的。
5. 感謝神!因著我與基督同死,當罪惡的勢力要來試誘我和影響我時,我有信心能把自己算為是一個死人,使我不再受罪的影響。
6. 為我能時時倚靠神的能力,活出主耶穌復活的生命感謝主。
讀經三遍:羅馬書六12-14
12.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13.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
14.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聽主聲音:
12.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A. 「所以」:講完了洗禮的奧秘之後,保羅要聽眾面對現實生活,要將信仰實踐在生活上。基督的信仰是一種生活之道。
B. 「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
(1) 「你們」是指收信的羅馬信徒。
(2) 「不要」這是一個命令,也就是明白前面的教義之後,要如何應用。基督徒要謹慎地查考聖經,明白正確的教義真理,如此才會有正確的生活應用。
(3) 「容罪…..作王」:容讓罪來統治。保羅似乎把上帝和罪惡擬人化,好像是二個王都在尋找他們可使用的僕人,去完成他們想要做的事情。
(4) 「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保羅提醒基督徒在世上還有一個必朽的肉身,這個肉身和主耶穌的身身不同,它是有罪性的,它會成為罪惡權勢運行的場所。罪惡權勢有可能會藉著這個肉身而犯罪。
(5) 「不要容罪….作王」保羅提醒基督徒要慎重做出選擇,不要選擇讓罪在我們身上作王。
C. 「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1) 私慾:此字是複數,表示肉身有許多私慾。
(2) 信主的信徒是可以選擇不順從私慾去生活,但不信主的人卻沒有這種自由。
13.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
A.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
(1) 「不要」:這是延續前一節的命令。使徒保羅以神賦予他的權柄,在此命令基督徒不可將自己的身體獻給罪。
(2) 「你們的肢體」:
一、 肢體可以是指人身體的每一部份,例如有人說:我們要把我們的手、腳、口、眼等都獻給神。
二、 肢體也可以指人的所有的才幹和資源。例如:專長、恩賜、金錢、時間、體力等。
(3) 獻給罪:在這裡「罪」被形容為一個大有權勢的國王,他要求所有的人都將一切獻給他。人如果愈來愈順服於罪,罪的權勢就會愈來愈大。
(4) 作不義的器具:「不義」就是一切與神公義為敵的事情。「器具」可譯為武器。
(5) 保羅要求收信的人不可選擇把肢體用來獻給罪,成為敵擋神的武器,行出不義的事。
B. 「倒要」:這是用來對比前一句所描述的選擇項目。
C. 「像從死裡復活的人」:信徒既然藉著洗禮與基督聯合,就要活出像主耶穌從死裡復活一樣的生活。
D. 「將自己獻給神」:這是另一種選擇,就是選擇把自己獻給神,讓神來管制我們的生命與生活。
E. 「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與前一節禁令完全相反的命令──把肢體獻給神,成為順服神的武器,實行神的公義。
14.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A.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原文是「因為罪不能主宰你們」。保羅提醒收信的羅馬信徒不要被過去不信之時被罪惡主宰的經驗所蒙蔽。他斷言指出:罪不能主宰基督徒。
B. 「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為什麼罪不能再主宰基督徒?因為基督徒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1) 「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
一、 指基督徒不是靠著守律法而活。律法只能使人知罪,無法讓人有成聖的力量。無人能靠遵守律法稱義。
二、 指基督徒不活在守摩西律法的舊約之下。
(2) 「乃在恩典之下」
一、 恩典是指基督徒所領受的福音。包含基督的救贖、稱義、與神和好、得救、和得著聖靈等等屬靈的福氣。
二、 基督徒不是靠自己的努力成聖,乃是活在聖靈的引導之下,過被聖靈充滿逐漸成聖的生活。
背誦金句:羅馬書六14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禱告指引:
1. 求主幫助我將信仰落實在生活上,按著我所相信的真理去做選擇,去活出我所信的內容。
2. 求主幫助我在每件事上都要選擇讓主成為我的王,順服祂的旨意的而活。
3. 為自己能把自己的肢體,包括身體、才幹、時間、精力和恩賜都獻給神,成神手中的武器,行出義行來。
4. 求神使我不靠律法而活著,而是靠主的恩典而活。
5. 為自己願意天天操練被聖靈充滿,時時刻刻順從聖靈而活。
讀經三遍:羅馬書六15-23
15.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
16.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
17. 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18. 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19.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20. 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
21. 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什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22. 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聽主聲音:
15.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
A. 保羅再次以一問一答的方式來帶出他寫信的目的。
B. 保羅回答別人對於他在前一節所說的「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的誤解。這種白白恩典的教義對某些人往往是被罪所引誘的藉口。
C. 這些人暢導既然上帝的恩典能赦免我們一切的罪,我們為什麼不繼續照我們喜歡的去生活,繼續犯罪,反正神一定會赦免。
D. 「斷乎不可!」保羅的回答是絕對不可以。在恩典之下的人絕對不可以繼續犯罪。他的理由如下:
16.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
A. 保羅用一幅生動的圖畫來回答前一節對恩典有錯誤看法的人的問題。這幅圖畫就是一個奴僕順從主人的圖畫。
B.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由於當時羅馬世界有奴隸制度,一個人成為奴隸,就等於把自己獻給他的主人。當他成為某人的奴隸,他就失去了他的自由,他沒有任何時間是自己的,一個奴僕永不能做他想要做的事,他不能同時有二個主人,他是被一個主人完全所佔據。這樣的道理在羅馬人人都懂,因此保羅舉此例來說明。
C. 「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
(一) 保羅的時代,有奴隸被主人惡待到死。但也有奴隸遇到好主人,被主人善待。
(二) 同樣,保羅舉奴隸為例說明,一個人只能在作罪的奴僕或是作神的奴僕這二中擇一。
(三) 罪絕對是一個惡主人,人若選擇作罪的奴僕,結局就是死亡。
(四) 上帝是個良善的主人,人若選擇順服神,結局就是被神稱義
17. 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A. 「感謝神!」保羅為羅馬的收信人感謝神的揀選。保羅為羅馬信徒感謝神,表達了他對他們的信心。
B. 「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從前是指還沒有信主之前。那時他們都是罪的奴僕。沒有第二個選擇的機會。
C. 「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一) 「現今」是指信主重生得救之後。
(二) 「卻從心裡順服了….道理的模範」過去作罪的奴隸不是出於自願,乃是不得已的。如今,作上帝的奴僕,不是出於勉強,乃是被神的愛所激勵,將自己獻給神,從心裡順服神。
(三) 「傳給你們」「傳給」的原文是「交給」,而且是被動語態,所以原文是「你們被交給」
(四) 「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應譯為「你們被交給了道理模範」
(五) 信徒信主受洗之後,藉著洗禮與主聯合,他們以上帝為他們的主人,他們現在不能再講犯罪的事,只能從心裡順服神的一切吩咐,也就是聖潔。
18. 「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A. 「釋放」即獲得自由的意思。
B. 「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收信人信了主之後,他們的主人就不再是罪,而是上帝了。他們就從罪這暴政的主宰之下釋放出來,獲得自由了。
C. 「就作了義的奴僕。」信徒既然信了主,以上帝為他們的主人,他們就不再是過去罪惡的奴僕,他們是義的奴僕,現在他們不能再講任何犯罪的事,他們只能講聖潔。
19.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A.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
(1) 「肉體的軟弱」應該是指理性認知上有困難講的。
(2) 「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這是保羅以抱歉的態度向他們解說基督徒的信仰。因為他不得已才以奴隸制度來比喻基督徒與神的關係,說不定信徒當中就有人仍是奴隸的身份。
B. 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
(1) 保羅繼續用奴隸制度來說明收信者過去與罪的關係。
(2) 「從前」是指還沒有信主之前的日子。
(3) 「肢體」是指全人,如13節一樣是指人的一切才幹、資源等。
(4) 「不潔不法」:不潔是指道德上的錯誤,指不道德的性行為,不潔是一般性的錯誤,指一切縱慾的罪。
(5) 「以至於不法」不法帶來了更多的不法,每況愈下。
C. 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1) 保羅仍是以奴隸制度為例來說明信徒與神的關係。
(2) 「現今」指今天和未來。
(3) 「照樣」指出一種持續性,過去如何選擇把自己獻給不潔不法,如今也要「照樣」如此自己獻給義,也就是獻給神。
(4) 「以致於成聖」應對比前一句的「以至於不法」,因此,這裡的成聖不是指地位上的成聖,而是指生活上愈來愈聖潔,一直到見主的面。
20. 「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保羅要他們回想過去不信主前的生活,罪是他們的主人,那時他們不被義(神)所約束,與義完全無關。
21. 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什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A. 信保羅要這些悔改得救的信徒再回頭去看過去在罪中的生活。
B. 「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得救之後的人,已經有不同的價值觀了,過去所喜歡的,現今卻看為羞恥。
C. 「看為羞恥」是一複合字,意思是「極為羞恥於….」在七十士譯本此字通常用於不道德的性行為。
D. 「有什麼果子呢?」保羅用問句要信徒去思考以前犯罪的生活產生什麼惡果。
E. 「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那些惡行的果子就是「死」,就是與神隔絕。
22. 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A. 「從罪裡得了釋放」和「作了神的奴僕」都是被動的語態,表示這二件事都是上帝為我們所作的。
B. 「作了神的奴僕」和19節的「作義的奴僕」是同一件事的不同說法。
C. 「就有成聖的果子」信徒既成了神的奴僕,就有不同的果子。這裡「成聖的果子」只是用來表示信徒因著服事上帝而在屬靈上有了極大的收穫。
D. 「那結局就是永生」這是指服事神的信徒在主再來時,將會活在神永恆的國度中。
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A. 「因為」這個字表示保羅將要為以奴隸制度來說明信徒與神的關係的論證作一個結論。
B. 這個結論就是「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1) 保羅在此用了當時二個軍事用語。
(一) 工價(opsonia):這是當時士兵的工資。
(二) 恩賜(charisma):在軍隊中從皇帝而來白白的、不勞而獲的賞賜。例如皇帝在他生日或登基時,把錢白白地送給士兵們。
(2) 「罪的工價乃是死」如果我們靠自己而活,我們所得的工資就是死。
(3) 「惟有」原文是「然而」,這是用來對比「工價」和「賞賜」以及「死」和「永生」。
(4) 「神的恩賜…..乃是永生」如果我們只接受從神而來的恩典,我們所得的就是祂的生命──永生。
(5) 「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永生只給那些與主耶穌基督有聯合的人。
背誦金句:羅馬書六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禱告指引:
1. 為我自己是活在恩典之下而不是活在律法之下來感謝神。
2. 為我過去還不肯信主時,我把自己的肢體獻給罪作奴僕,以至行出許多不潔不法的事,求主赦免。
3. 為主耶穌把我從罪中拯救出來,使我能把肢體獻給神作器具,讓我們有了成聖的果子感謝主。
4. 感謝神!把我從罪裡釋放出來,並且接納我成為祂的神的奴僕,一生事奉祂。
5. 感謝神!讓我因信藉著洗禮與基督聯合,使我得著神的恩賜,就是永生。
Part I 神與我
3/6(五)神是叫我知罪的導師
播放音檔: https://youtu.be/CyVYOI6CtEs
默想經文:
• 然而,我將真情告訴你們,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裡來;我若去,就差他來。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翰福音16:7-8)
•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 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馬書6:23 )
今日靈修活動:
請準備紙和筆,安靜下來,請聖靈保惠師來教導我「什麼是罪」,將心中浮現的意念都寫下,並把觸動我心的帶到 神面前談一談。
回應:今天是復活節,是耶穌復活的日子。從今天所讀的經文,可將它歸納三方面來自我省思及學習,耶穌為我們復活的意義:(一)受浸後有新生的樣子:羅6:4「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這節經文說的非常清楚,一個人受浸時要思想與耶穌一同死、同埋及同復活,使老我的生命完全死去。所以,人受浸後其一舉一動應該要有新生的樣子才對,不要讓自己又活在老我的生命中,這樣的受浸才有意義。(二)可以與罪劃清界線:羅6:6-8「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祂同活。」保羅述說生命中的老我,需因著受浸之禮,將老我與主同釘十字架,使老我的「罪身(罪惡之身體)」完全死去,不再受罪惡的綑綁。因為死去的人他的老我是要跟著死去,而現在活的人是要與主同復活,才是主的心意。(三)不再活在律法下,而是活在恩典下:羅6:14「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這裡提到「在律法之下」,是指人用自己的力量來拒絕罪惡,這種方式是無法脫離罪的轄制,最終人還是會去犯罪;所以,人若靠律法來過日子,只會越來越痛苦;反觀,我們若活在神的恩典之下,那就完全不一樣。「神的恩典」是指神在基督裏的生命,有耶穌的生命在我們裡面作我們的能力時,就可以完全脫離罪的轄制,不再去犯罪。
親愛的弟兄姊妹,今天是復活節,我們一起來思想耶穌為我們死後復活的意義,耶穌原是天上獨一真神,祂其實沒有必要來到這世界為我們死,祂在天上一發命令萬物都要遵命行事;但耶穌沒有這樣做,祂以身作則,祂來到這世界,為我們這些罪人受難至死,但祂沒有被死的罪所捆住,三天後「主」復活,且永遠活著,不再受罪的轄制。我們的「主」之所以這樣做,要我們知道祂是為我們而來,所以我們要聽從耶穌給我們的一切教導,一定要與罪完全脫離,不要再被罪綑綁,要完全得自由,這是耶穌復活後給我們的應許。(王牧師)
閱讀: 羅馬書6章1-11節 | 全年讀經進度: 詩篇63-65篇;羅馬書6章
我們……和祂一同埋葬。—羅馬書6章4節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了29年之後,日本士兵小野田弘男仍躲在叢林裡,不願相信自己的國家已經投降。二戰期間,他奉命前往菲律賓偏遠的盧邦島偵測敵情。縱然參戰各國早已停戰並簽署了和平條約,但多年來小野田弘男仍執意留在叢林裡。直到1974年,小野田弘男的指揮官前往島上尋找他,並且向他確認戰爭已經結束了。
這29年來小野田弘男過著困苦獨居的生活,因為他拒絕投降,拒絕相信戰爭早已終止。有時,我們也會犯同樣的錯誤。保羅宣揚那令人震驚的真理:「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祂的死嗎?」(羅馬書6章3節)耶穌在十字架上,以祂奇妙的大能擊潰撒但的謊言、死亡的恐怖和罪惡的轄制。儘管我們「在罪的權勢面前是死的」,「在上帝面前是活的」(11節,新普及譯本),但我們在生活中,卻彷彿仍受到罪的綑綁,被試探所勝,屈從各種罪的誘惑,聽信謊言,不信靠耶穌。但其實我們不必向罪屈服,也無須生活在虛幻當中。靠著上帝的恩典,我們可以全然相信基督已經得勝了!
縱然我們仍與罪惡交戰,但若相信耶穌早已在屬靈的爭戰中贏得勝利,我們就能得著自由。盼望你我能倚靠祂的大能活出得勝的生命!
主耶穌,我知道祢已戰勝邪惡與黑暗,
懇求祢幫助我活出得勝的生命!
在何種情況下,你會以為死亡和罪惡仍掌控你的生命?
在現今世界中,你從哪裡看到基督早已得勝的事實?
作者: 郭惟恩 | 其他作者
靈糧透視
在羅馬書6章1節,保羅問道:「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這個問題來自前一章的論述,就是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5章20節)。所以保羅問,恩典是不是犯罪的通行證。如果我們看重的是在基督裡蒙恩得眷顧,而不是活在律法的監護和定罪中(21節),那麼,恩典就不是犯罪的通行證。我們若深切體會到,我們因亞當所失去的一切,如今卻因認識耶穌,與祂聯合、與祂同在,得到豐富的生命、慈愛、平安和盼望(5-6章),那麼,我們也不會把恩典當作犯罪的通行證。
狄馬汀
*靈修經文:
羅馬書6:1~11
6:1 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
6:2 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6:3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6:4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6:5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6:6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6:7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6:8 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
6:9 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
6:10 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上帝活著。
6:11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靈修默想:
(1)基督徒為何要遠離罪?我因著耶穌基督而得著新生命,目前最需要遠離的罪是什麼?
(2)舊人和基督同釘十字架是什麼意思?我既然是向上帝活著的人,就應當如何運用今生的時間?
*一年一遍聖經速讀進度:
王下16~17
*活潑的生命-CGNTV中文台牧者分享: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BNkgzd1BbE
*活潑的生命-LTD清晨QT敬拜禱告時刻:
https://www.youtube.com/user/rogerytw/videos
*靈命日糧(其他靈修材料):
https://traditional-odb.org/2020/08/03?calendar-redirect=true&post-type=post
*靈修經文:
羅馬書6:12~23
6:12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6:13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上帝,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上帝。
6:14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6:15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
6:16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致成義。
6:17 感謝上帝!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6:18 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6:19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6:20 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
6:21 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甚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6:22 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作了上帝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靈修默想:
(1)為何得救的基督徒仍會犯罪?為了不使自己身體做罪的器具,我應棄絕哪些習慣或行為?
(2)已從罪中得釋放的基督徒應追求什麼?為了過成聖的生活,我有哪些言語和行為需要改變?
*一年一遍聖經速讀進度:
王下18~19
*活潑的生命-CGNTV中文台牧者分享: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4npOpA5OiM
*活潑的生命-LTD清晨QT敬拜禱告時刻:
https://www.youtube.com/user/rogerytw/videos
*靈命日糧(其他靈修材料):
https://traditional-odb.org/2020/08/04?calendar-redirect=true&post-type=post
回應:今天所讀的經文裡,保羅勉勵我們這些屬神的兒女,都能做「義的奴僕」,而不要做「罪的奴僕」。接下來,將保羅的教導(義的奴僕、罪的奴僕)作點歸納,幫助我們對保羅的教導能更清楚明白,成為我們生活的準則,整理如下:(一)義的奴僕:(1)在恩典之下,這恩典是白白得來,我們並沒有做任何事,就得到這恩典。(2)可以成義,當世人願意相信耶穌,受洗歸入主名下時,就被神稱為義人。(3)從罪裡得釋放,我們身上的罪不能再轄制、控告我們,因為我們是屬耶穌的。(4)可以進入主為我們預備成聖之路。(5)得永生,離世後回到天家,而不是下到陰間。(二)罪的奴僕:(1)活在律法之下,使人的罪更增多。(2)成為罪的奴隸,被撒但給控制。(3)在罪中打轉,無法自拔。(4)進入死亡之路。(5)結局是死亡,下到陰間。我們從以上的分析得知,「死」不是人白白得來的,乃是因人先犯了罪,人該得的工價就是死。當人犯罪服事「罪」這個主人時,這個主人絕不會叫人白白服事,必要給此人一個報酬,這個報酬就是「死」。基於此理由,我們活在這世上,千萬不要去作「罪的奴僕」,而是要去作「義的奴僕」。
親愛的弟兄姊妹,感謝主,信耶穌的人是活在「在恩典之下」,不必向律法負責,享受神兒女的自由,這是神的應許;然我們不能因此就放縱自我肉體情慾,任意犯罪,保羅教導說:「這絕對不可以」。(羅6:15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麼?斷乎不可!)當我們真認識神所賜的恩典,活在這恩典之下,就必要與基督耶穌一同聯合,從心裡將自己獻給神,作「義的奴僕」,作一個真正順服神的奴僕。每一個作「義的奴僕」的人,在教會肢體中需受義的「約束」,不可離開主的教導,走主耶穌為我們預備的成聖之路,離世後才能回到天家,得永生。(王牧師)
回應:在今天所讀的經文裡,保羅教導我們如何看待「罪與死」這事。保羅認為相信耶穌且受洗(浸)的人,這些人他們的生命如同耶穌一樣,經歷「死、埋、復活」這過程;既是如此,受洗歸入主名下的人,他們的生命應該要與耶穌聯合為一,可以體會耶穌死時的痛苦,及復活新生的樣子;這樣的體會是非常重要的,好比別人告訴你說:「日本富士蘋果多麼香甜、多好吃」,若你不親自去嚐一口,就無法體會嚐過人的感受,對嗎?若我們可以體會耶穌為我們死的代價,那我們未受洗前的舊人(老我),就需與耶穌同釘十字架,使老我的罪完全死去,不要再將這些「老我」再找回來,使自己又再做罪的奴隸,這絕不是信耶穌的人所想要的結果;死去的人,他們身上就不再有罪了,因他已死了,罪對他不會再有任何作用。基於此,保羅在羅6:12-13提到「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信主的人要有一個決心,不容罪再來轄制我們。
親愛的弟兄姊妹,透過今天所讀的經文提醒我們,凡有基督新生命的人,需要有以下的認知,須做到:(一)向著罪是死的,向著主耶穌是活的。(二)不再順從個人的私欲,不讓罪主宰自己的生命。(三)將自己的身心靈完全獻給神,祈求主耶穌來掌管。神的兒女唯有這樣做,才算是真正從死裏復活的人,心甘樂意將自己獻給主,這樣的獻上才能真正得救,走在這條成聖之路上。(王牧師)
20210110主日信息 講題:2021是醫治修復重建的榮耀年 講員:李怡瑱牧師
經文:林後三15-18、來一3、羅六3-4、來五7-9、腓二1-11、四18-19
金句: 腓立比書 4:18我現在樣樣都有,豐富有餘。我從以巴弗提手上收到了你們送給我的禮物,已經充足了。這些饋贈是蒙上帝悅納的馨香祭物。 19我的上帝必按照祂在基督耶穌裡的榮耀,豐豐富富地賜給你們所需用的一切。
蔣怡小組長的見證 : 為2020年的感謝
從年初到現在有諸多的感謝,希望能夠一一列出來,不要遺漏任何聖靈的恩典!
1.年初找到『不再一樣』這本書!台北居然大印,有教會大推⋯在疫情初發情況下,不需要從英國寄過來!本地就有!而且是繁體字!感謝主靈!2.這本書用了三次!四月份從復活節到八月份做了一輪,同時兩班進行。認識了好幾個在主裡有同樣領受的姊妹們!感謝主的恩典!3.全部採用線上分享。不需要任何舟車勞頓!也是疫情下的一個應對方式。自己喜歡的不得了!因為可以讓我留在家裡照顧媽媽!不需要老往外跑!4.在媽媽這生活,影響她不這麼注重錢,今年她為孤兒院的孩子們做了捐款!也願意在教堂奉獻。感謝聖靈!自己的奉獻給小組做網路升級的費用。感謝的事又添一樁!5.三月份從高雄找來了一位外勞,很聰明能幹的一個小孩子。能做很多事最重要的是;她很愛乾淨掃地,洗刷等絕對不需要我多嘴,自己就定時的洗廁所!6.跟媽媽的交通有些許的改善。他比較願意聽勸了。(我也學習到要尊重人,即便心中對他沒有特別的敬意,但是語言行為上一定要尊重人。因為他們都是主的兒女。)7.最大的感恩是畢業43年後;因為參加了東海校友合唱團在12月13號回到路思義教堂!這輩子第一次在裡邊唱「歡頌聖誕」!(也真實的感受到主願意看我用歌唱舞蹈來敬拜祂!
2020年即將結束2021年下個星期就要開始!我禱告⋯為自己,為家人,為國家做到下面幾項:(求主憐憫,求聖靈幫助!)1.禱告:隨時禱告,隨地禱告;沒有特定的禱告時間,還是要禱告!!2.繼續費心費力的做讀書會,禱告會!幫助那些主放在我生命裡的人。3.學習『不好吃』!做到自律!要身服我!要禁食!要運動!要切實做到九點到三點睡覺。三點到九點輪班照顧媽媽。4.為每一個家人禱告不論自己心中有多大的不滿意!為國家禱告,不論對政府首長有多大的不同意。為牧師們禱告!5.為中華民國禱告!
還想繼續努力的在聲樂方面進步!如果上主允許在2021年底能夠唱Holy Night!
是啊!還有很多其他的恩典,沒寫上去;例如秋鈴知道我在廚房裡實在不行;每天應付老媽的三餐,焦頭爛額;憐憫我,教我做越南涼麵。
台南的年輕小朋友讀完『不再一樣』,在群組裡頭推薦,帶著她的小組10幾個人一起讀同一本書! 有四五個有機會來台北,特別彎到我家⋯⋯跟我說謝謝!真是感謝讚美主!榮耀歸祂!
「不再一樣」「改變帶來醫治」兩本書真正改變了幾位組員。真實感謝主,給我這樣的機會⋯⋯讓我看見祂在愛祂的人身上的作為!我作個見證人!好大的恩惠!
超越疫情、環境,我們要尋求神,神與我們同在,復興要臨到遍地。身為屬神的兒女,我們要數算恩典,歸榮耀給上帝。環境困難不成為阻礙,反而要激勵我們服事神的心志,疫情不能阻止聖靈的工作。正如摩西親近神而臉上發光,我們也要靠著聖靈,漸漸變成主的樣式。操練內在生活,每天親近神,注意力和焦點更多轉向神,使我們能發光、榮上加榮,帶著盼望為主作見證,直到祂再來。(來一3耶穌是上帝榮耀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
2021年更專注認識耶穌,經歷聖靈,是轉化提升的關鍵,不可少的是順服受教的心。願意讓聖靈來動工。當我們聽了道,有順服的心回應,神要做新事。
戰魯寧姊妹請求父母原諒的見證:
晚上我就又仔細的想(我跟我父母關係如何),好像我思維裡塵封已久的門一扇一扇的被打開,我發現了成長中很多不懂事,讓父母很難過很無助之類的經歷。我覺得我要跟我的父母有個和解,我要請求父母的原諒!隔了兩天,我終於找到機會跟我的媽媽好好聊一聊(只可惜爸爸當時剛好沒在家),我大概有在教會裡整個過程分享給媽媽以後,她還覺得只是我要好好教育我的孩子,不要對她很兇要好好溝通之類的,但是我就是要把問題轉我自己,我就跟媽媽說牧師問我 : 我跟我父母的關係如何?我才想到很多父母對我的隱忍,當下媽媽就流淚了,她說我們換個話題好了,我能感受到她當時會知道女兒終於是從內心來體會她的辛苦,她不要真的表達出她的不容易,但是我就是要把我的話說出來,更清楚、更明白,讓她知道我真的知道自己曾經的過往中有太多做錯的事情,我請求他的原諒,是真的原諒而不是遺忘。在成長中、在求學中、在選擇學校上、在選擇職業上、在選擇婚姻上。我列舉了很多事情以後,剛好我爸爸也回來了,真的是神大大的恩賜我這個道歉的機會,爸爸當時很緊張,看到母女拿著手機在哭,我看到他故作鎮定的很溫和很平靜的問了一句(怎麼了?)我就跟爸爸說:“爸爸我愛你!我不是因為受了委屈、也不是因為太久沒見面了,我才說我愛你,我只是想說之前的痛苦,是因為我成長中不懂事,讓你們承受了太多壓力,太多無奈。我想求得你們的原諒,我想告訴你我很愛你,我真的很愛很愛爸爸媽媽!”很感激你們對我的包容與愛!
這樣的對話結束以後,我整個人都輕鬆下來,這種感覺真的很不一樣。
羅六4我們藉著洗禮和祂一同死了,埋葬了,這樣我們的一舉一動可以有新生命的樣式,正如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神賜給我們這極大的盼望和應許)
耶穌基督順從到底完成救恩
來五7-9耶穌因受苦難學順從,成為我們得救的根源。
腓二1-11耶穌甘願放下一切(榮耀),順服至死,得著至高榮耀。
人生在世在意自己的面子、在乎別人的評斷和想法,覺得十架的路太難走。感謝耶穌成為我們的榜樣和先鋒,祂甘願放下一切,專注為神的榮耀而活而死。我們在2021年要緊緊跟隨耶穌。
腓四18-19保羅對腓立比教會的感謝與勉勵,這封在監獄中寫的書信,展現出滿心喜樂、堅信神的應許、給予信徒肯定與鼓勵,深深令人感動。
鼓勵大家持續回應神,認領禱告殿的禱告時段(認領表),也為經費需求奉獻。
最好的保養品是哈利路亞讚美霜,而當我們越軟弱時,越需要弟兄姐妹彼此扶持,我們要請求別人代禱,並且期待神作新事,讓我們在2021年一起經歷神榮耀的作為!
回應詩歌: 所有的榮耀歸於祢
心得:
生長生活在自由開放的社會,沒有人願意當奴僕,但保羅卻說,我們是「獻自己作奴僕」——不是作義的奴僕,就是作罪的奴僕。沒有折衷方案,沒有灰色地帶,也沒有第三種選擇。保羅道出了人的盲目和無奈,「獻自己」似乎是一個自由的選擇,而「作奴僕」卻是失去自己的主權。不論如何都是作奴僕,跟對主人就顯得非常重要了。順服神的人將從罪中得釋放,同時成為義的奴僕,他們會結出義的果子,得以成聖,結局是永生。不順服神意味著不受義的約束,而是成為不潔不法的奴僕,他們所結的果子、結局是死。
感謝神,當我們從心裡順服上帝,我們就從罪中得釋放。我們成為義的奴僕,實質上卻能得到真正的自由-不被罪綑綁、轄制的自由。雖然在成聖的道路上,我們還是會犯錯、有時會跌倒,但我們不會也不能像未信的人一般生活。願神幫助我過聖潔的義的生活。
禱告:
感謝天父,祢的恩典奇妙可畏,我們原來是與神為敵的,祢卻改變了我們、拯救了我們。在信從祢的人身上,祢施行了再造的神蹟——賜肉心代替石心,悖逆變為順服。親愛的父神,我承認在我裡面缺乏良善,罪性在我裡面蠢蠢欲動,我需要聖靈的更新,使我不要沈溺在罪裡。求主幫助我,除掉罪惡,使我能結出義的果子。奉靠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羅六19)
我不能救自己,叫自己成聖,也不能贖罪;我不能救贖世界,把歪的弄直,把不純的變為純淨,把不潔的變為聖潔。
這完全是神至高無上的作為。我對主耶穌成就的一切,有沒有信心呢?祂成就完全的救恩,我有沒有時刻緊記?最重要的不是作甚麼,而是相信。
基督的救贖不是一個經驗,乃是神透過基督成就的大作為,我要把信心建基其上。若我的信心寄託在自己的經歷上,就產生最不合聖經的模式——一個孤立的生命,因為我只注視自身的潔白。要提防那種不以主的救贖為根基的敬虔。這生命毫無用處,只是避世的退隱。對神無用處,對人也無裨益。要以主耶穌來衡量每一種經歷。除非我們把所有事物建基在主的救贖上,否則一切所作的都不能討神喜悅。
主耶穌的救贖必須在我的生活上,產生實際自然的功效。每次我順服,神就在我這一方,祂的恩典與我天然的順服,就契合為一了。
順服就是把一切都投在主的救贖上,於是就立即得著神恩惠的悅納。要小心那會否定天然生命的敬虔,那是個假象。
要經常去到救贖的案前,問自己:救贖在這件或那件事上,有顯明出來麼?
【出處】https://traditional-odb.org/2021/10/14/入門指南
【經文】羅馬書6章16-23節
母親驟然離世後,我開始寫部落格。我想寫一些文章激勵人們善用自己有限的時日,去創造人生的重要時刻。因此,我參考了部落格入門指南,學會使用什麼平台、如何選擇標題,以及如何撰寫吸引人閱讀的文章。2016年,我的第一篇部落格文章誕生了!
在羅馬書6章16-18節,保羅似乎也寫了「入門指南」,讓人明白如何獲得永生。他陳述一個事實,我們生來就會背逆上帝、就是罪人,但耶穌卻使我們「從罪裡得了釋放」(18節)。然後,保羅詳述作罪的奴僕,以及作上帝和公義生活的奴僕之間的區別(19-20節)。他接著說:「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賜,……乃是永生」(23節)。死亡意味著與上帝永遠隔絕,這是我們拒絕基督時,所面臨的毀滅性後果。然而,上帝卻在耶穌基督裡賜給我們新的生命。現在,我們在這世上就已擁有這樣的生命,而且還會一直延續到與祂同在天上!
在保羅所寫的初學者入門指南中,提供了兩種選擇:選擇罪惡──導致死亡;選擇耶穌的救恩──引至永生。願你領受耶穌所賜的生命,如果你已經接受了基督,盼望你今天能與人分享這份救恩!
【思想】
你如何描述藉著耶穌基督白白領受永生的含意?
作罪的奴僕與作上帝和公義生活的奴僕有何不同?
【回應】
耶穌!
感謝祢愛我並赦免我。
祢償還了我無法彌補的罪債,
又賜給我那買不到的恩典!
心得:
因著基督為眾人的罪死,使人能夠得被稱義而得著新生命,雖然人還是會犯罪,因著恩典使我們仍然能被稱為義,我們得著救恩不是因為我們的行為有多好,而是因為基督的順服,但難道我們能因此繼續在罪中生活嗎?保羅提醒我們不是這樣!當我們決心受洗跟隨基督成為祂的門徒後,我們就是與祂同死,並非肉體上的死,而是我們的舊人,也就是不認識祂以前陷在罪中的自己,與基督一同死了,而我們的新生命正是從上帝而生的新生命,既然有了新生命,就不再被罪所捆綁和轄制,因此成為耶穌的門徒後,我們應當制服罪,真正活出一個與以往不一樣的生命。
禱告:
天父,你救贖的恩典是如此的奇妙,藉著耶穌的寶血,使我從罪惡的捆鎖中被釋放,成為新造的人,有從你而來的新生命,我知道我生活在充滿罪惡和敗壞的世界,但你與我同在,使我在生活中能夠成為一個符合「門徒」身份的人,願我的行為能使人看見一個不一樣的榜樣,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2/01/31/rom-day13
【經文】羅馬書6章1~14節
在基督徒的生命裡,我們因信稱義已經重生得救,實在不能繼續活在罪惡中好像無所謂,反倒要追求一個遠離罪惡的生活,好與我們所蒙的恩典相稱,讓人真看出基督徒有新生的生命。所以重生得救的那一刻開始,我們就應當學習,讓自己的生命更加像救我們的主,這就是「成聖」的追求,也是我們信主後一生的道路。
追求成聖始於「與主聯合」,從受洗的過程我們就可以明瞭,受洗的意義是表示歸入耶穌的死,耶穌的死是為著我們的過犯,因我們與主聯合,所以我們的罪和舊造的生命都已經與主同釘十字架了,而耶穌基督不只是死而已,祂又從死裡復活,因此在與主的聯合上,我們也進入復活、稱義的地位及恩典中,所以我們有復活的、新的屬靈生命。過去是罪惡的權勢在我們裡面,受洗、重生得救之後,已經是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所以每一位基督徒都可以靠主過著得勝的生活。
因此拒絕罪惡的試探是絕對可能的,因為耶穌基督已住在我們裡面,我們既是屬神的兒女就不在罪惡的權勢之下。在恩典中罪不能轄制我們,當我們面對罪惡的誘惑時,就可以倚靠主而得勝,因為耶穌基督道成肉身時也曾經受試探,只是祂沒有犯罪,所以主能搭救我們,使我們也免於受罪的試探。我們必須回應神,在現今的世代過一個合神心意的生活,成為世人聖潔生活的榜樣,然而,我們並不是靠著肉體的意志而已,乃是在所蒙的恩上不斷與主親近,在信心中時時與主聯合,在恩典中抱持一顆願意為主而活的心。神的恩典夠我們用,我們必然勝罪有力,在這個世代作神聖潔、榮耀的見證。
【回應】
親愛的天父!
祢賜下恩典,叫我們在基督裡因信而重生得救,
如今我們活著不再為自己,乃要為主活,
我們要追求成聖,生命中越來越有主的榮美,
勝過任何試探,成為主聖潔的器皿。
【禱讀】
羅馬書6章11~13節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
向神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
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
倒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
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2/02/01/rom-day14
【經文】羅馬書6章15~23節
律法的功能在於使人知罪,在律法的下面,所有的人都無法脫離,全都被定罪。神在律法之外另外開出了一條道路,那就是透過耶穌基督救贖的恩典,我們可以免除律法的咒詛和定罪。因為耶穌基督已經為我們完成律法的要求,付上了贖罪的代價,所以我們已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但是「不在律法之下」並非代表我們可以任意犯罪,反而是要更從心裡順服,因感恩而追求聖潔,好與我們所蒙的恩相稱。你對基督在我們身上的救恩有多在乎?有多感恩呢?我們今日成了何等人,都是蒙神的恩所致。
過去在罪中,我們被罪轄制,所以是罪的奴僕。如今已大不相同,重生得救之後,被耶穌基督贖回,我們已不再是罪的奴僕。有基督的公義在我們身上,生命歸屬基督,一生服事主,言行合乎神的旨意,成為在基督裡稱義的神子民。
對於一位蒙恩得救的基督徒來說,我們沒有模糊的灰色地帶,既然重生得救了,就要追求生命的改變,不能又想要主的恩典,又想要享受罪中之樂。若選擇犯罪就是繼續受罪的轄制、繼續與神隔絕。罪就是死,這是罪的結局,不會是主耶穌所願意看見的。
既然重生得救了,就要結出合神心意的生命果子來。生命的果子是外顯的,可以叫神得榮耀,我們生命的改變就是結果子,見證神的恩典真是浩大。也許我們仍有許多不完全,也許仍有在血氣中跌倒的可能,但基督徒成聖的道路,乃一生之久。由心而發的渴慕和心志,將幫助我們不斷追求生命的改變,深信神的恩典夠用,當經歷生命的更新及變化,我們也必然看見神永生的國度、權柄、榮耀在我們身上。
【回應】
親愛的天父!
我們感謝祢所賜極榮耀、極重無比的救恩。
我們得救的生命要與所蒙的恩相稱,
因此願意不斷地經歷生命的成長和改變。
求主幫助我們,
求聖靈引導我們,加添心力,
在成聖的路上,活出合神心意的生命來榮耀神。
【禱讀】
羅馬書6章22~23節
但現今,
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
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
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
【羅馬書 6:11】
|成聖的第二個步驟|
這節經文保羅告訴我們,成聖的第二個步驟是「看」。當我們「知道」並「相信」神對我們成聖的心意之後,這段經文有一個很重要的動作就是「看」。看什麼呢?就是向著「罪」看自己是「死」的,向「神」看自己是「活」的。基督徒的人生因著耶穌基督的救恩,我們要向著我們過去活在罪中的生活,「宣告」自己已經死了;向著新生命的生活,為神而活的生活,「宣告」我為此而活,這樣一個「決定」,是成聖很重要的力量。
舉例來說,正如一個女孩,也許她曾經有過許多的男朋友,但是當她結婚之後,她必須作一個決定,就是對所有過去的男朋友,任何追求的行動說:「不」!向著他們看自己已經死了。相反的,她必須向著她的丈夫任何關係的建立,任何愛的行動說:「是」,也就是向著她的丈夫看自己是活的。
同樣的,每一個因信稱義的基督徒,我們從認識基督開始,我們的生命展開嶄新的一頁,我們向著過去罪惡的生活說:「不」!我不再屬於你們了,你們不能再進入我的生活中了,我可以不需要活在你們的捆綁中了,我可以不再作你們的奴僕了。同樣的,我們應該開始向神說:「是」,我是屬於神的,我要為神而活,我要與神建立關係,我要靠著神過得勝的生活,我可以活出得勝的生活;這樣的決定對於我們過得勝的生活是非常重要的。
讓我們這個時刻就向罪說:「不」,向神說:「是」。
◆回應:
主啊!是的,我決心向那不討神喜悅的生活宣告「我已經死了」,向它們說:「不」。並且我決心向神一切美善的旨意說:「是」。
◆背經: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羅馬書 6:11)
【羅馬書 6:1-10】
|成聖的第一個步驟|
羅馬書第一到五章的主題是「因信稱義」。從第六章開始,進入另一個主題就是「成聖」。六章1節提到,我們不可以「仍在罪中」。雖然五章20節提到「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但我們不能因此就允許自己更多犯罪,來顯明神更豐盛的赦罪恩典,神的心意是要我們「不在罪中活著」(2節),神不僅要我們「稱義」,更要我們「成聖」。
因此,從六章開始到第八章,保羅講論成聖的四個步驟。今天這段經文講論第一個步驟。成聖的第一個步驟就是「要知道」。在這段經文中「知道」共出現三次(3、6、9節)。
保羅要我們知道什麼呢?
一、知道神對我們的期望
第3-5節保羅要我們知道,主不只是希望我們透過歸入他的死、埋葬得到赦罪,更希望我們有新生命的樣式,在祂復活上與聯合,支取祂復活的大能。
正如保羅在以弗所書一章18節所說的,知道神「恩召的指望」,「知道神對我們的期望」,是我們成聖很重要的動力。神以恩典呼召我們,不是讓我們因此而踐踏恩典,神乃期望我們因此而得以有新生的樣式,這是每一個基督徒當深深知道的。
二、知道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第6-10節保羅希望我們知道:我們可以「不再作罪的奴僕」。相信我們不僅與基督同死,也與基督同活;基督不僅「替死」也「替活」。基督徒當知道,我們不僅可以經歷赦罪的平安,我們也可以勝過罪。不要只認識赦罪的恩典,也要來經歷得勝罪惡的能力。
從今天開始我們就可以「向神活著」,過一個得勝的生活。這是保羅迫切要我們知道的。
◆回應:
主啊!我真知道祢期望我過一個有新生樣式的生活,我宣告我可以過得勝的生活,我要向罪死,向祢活著。
◆背經:
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祂同活。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祂的主了。(羅馬書 6:8-9)
【羅馬書 6:12-18】
|成聖的第三個步驟之(一)|
這段經文不斷出現「獻」這個字(13、16、19節),也不斷出現「順服」這個詞(12、16、17節)。今天的經文保羅告訴我們,成聖的第三個步驟就是:「把自己的肢體獻給我們的主,如同奴僕一樣」。認定自己是屬主的,並且把生命、身體的主權交給主,願意順服主,這是成聖很重要的秘訣。
有一個人曾經被賭博的惡習所捆綁,後來他決志信了耶穌。有一天,他來到朋友的家中,朋友們邀他一起賭博,這位弟兄回答他們說:「對不起!我的手沒有帶來!」意思是說:「現在的手不是我的手,是基督的手。過去,我的手是賭博的手,但是,現在我的手是基督的手,基督的手是不賭博的」。
我們也當如此向主獻上我們自己的肢體,告訴神和自己:「我的眼睛、我的手、我的腳、我的口,現在都是屬於主的,我不再把它們獻給罪作器具,我願意把它們獻給主來使用,作為義的器具。從今天開始,我的眼睛不再看那些不該看的污穢的東西;我的手不再作不討神喜悅的事;我的腳不再服事罪惡,乃要為主作工;我的口不再說不造就人的話,傷害人的話,我的口要傳講神的福音,傳講真理,要說感恩的話,說造就人的好話。」
第14節保羅說:「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當我們如此獻上自己時,罪不能再作我們的主,我們必能靠著主的恩典過得勝的生活;讓我們現在就把我們的口、眼睛、手、腳、我們的肢體獻給神吧!
◆回應:
主啊!是的,我的肢體、我的口、我的眼、我的手和腳都是屬於祢的,我把它們都獻給祢,不再獻給罪。
◆背經: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羅馬書 6:13)
【羅馬書 6:19-23】
|成聖的第三個步驟之(二)|
當保羅提到「獻」是成聖的秘訣之後,這段經文中,他再次給我們兩個提醒,幫助我們決定作義的奴僕,而不要作罪的奴僕:
一、把以前犯罪的精神拿來成聖
第19節保羅說:「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意即保羅知道我們的肉體常常無法明白屬靈的事,所以他照著人的常話,也許不是最好的說法,來說明一個重要的真理,那就是:「我們過去如何熱心地獻上自己作罪的奴僕,現在照樣要熱心地把自己獻給義作奴僕」,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提醒。我們也許過去非常熱心地愛世界,因貪財而拼命地賺錢,如今,我們是否把這樣的精神用來服事神,賺取靈魂呢?我們過去如何專注在一些沒有益處,只是捆綁我們,污穢我們的書刊和傳媒中,我們現今是否也把這樣的精神拿來看聖經、讀屬靈書籍呢?我們過去如何專注於苦毒、仇恨中,專注於以言語和行為去傷害人、報復人,我們現今是否也把這樣的精神拿來關心人、愛人、說造就人的話去幫助別人呢?
二、常思想罪奴及義奴不同的結局
第20-23節保羅要我們常常去思想:「作罪的奴僕與作義的奴僕的結局有何不同呢?」第20、21節保羅告訴我們,作罪奴的結局就是「不自由的自由」,雖然不受義的約束,卻是被罪捆綁了;結局就是羞恥。而第22節保羅告訴我們,作義奴的結局就是「自由的不自由」,雖然受義的約束,但生命卻是自由的,結局是永生。正如許多人常說基督徒沒有自由抽煙、喝酒,但我們卻是真正的自由,因為他們被抽煙、喝酒捆綁,罪的工價就是「死」。
◆回應:
主啊!是的,我要竭盡心力地為成聖而活,為祢而活,我要成為自由的「義奴」,不再成為不自由的「罪奴」!
◆背經: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馬書 6:23)
敬拜詩歌:盡情的敬拜 (生命河)
https://youtu.be/kYydYl5jmOw
一、安靜:耶和華的慈愛充滿萬有,我的心謙卑等候。
二、讀經:羅馬書 6:15-23
1. 重點說明:
六章 1-12 節提到信而受洗的人有新生的樣式,有復活的生命,本段看到一個轉向,從前我順服罪,是罪的奴僕,心思意念屈服罪的引誘,行事為人專為滿足罪中的私慾,悖逆神,是充滿了惡行的人,等待著死亡的結果。如今我們既歸給了神,是屬神的人,就當將自己完全奉獻給現今的主人。在凡事上體貼神的心,尋求祂的意,並順服著去做,好叫神的心喜悅滿足。那麼神在基督裡要賜下永生,作為無價的禮物。
2. 鑰節: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 6:23)
三、默想:
■我們如何從罪的奴僕轉成為義的奴僕?(v.17-v.20)
■我們從罪裡得釋放之後,會有什麼結果?(v.22)
■當我從律法轉向恩典之後,該如何過接下來的生活,好讓我們能結出成聖的果子?
四、禱告:憐憫的主啊!祢不嫌棄我原是罪人,竟讓我有機會成為屬祢的義僕。主啊!我要天天將自己獻給祢,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五、安息:與主交談後,靜止在神之內,並在神的愛中安息,讓神的愛變化我們的生命。
六、記錄:
今日讀經進度:羅馬書 6 章 1-23 節
閱讀: 羅馬書6章1-11節 | 全年讀經進度: 詩篇63-65篇;羅馬書6章
我們……和祂一同埋葬。—羅馬書6章4節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了29年之後,日本士兵小野田弘男仍躲在叢林裡,不願相信自己的國家已經投降。二戰期間,他奉命前往菲律賓偏遠的盧邦島偵測敵情。縱然參戰各國早已停戰並簽署了和平條約,但多年來小野田弘男仍執意留在叢林裡。直到1974年,小野田弘男的指揮官前往島上尋找他,並且向他確認戰爭已經結束了。
這29年來小野田弘男過著困苦獨居的生活,因為他拒絕投降,拒絕相信戰爭早已終止。有時,我們也會犯同樣的錯誤。保羅宣揚那令人震驚的真理:「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祂的死嗎?」(羅馬書6章3節)耶穌在十字架上,以祂奇妙的大能擊潰撒但的謊言、死亡的恐怖和罪惡的轄制。儘管我們「在罪的權勢面前是死的」,「在上帝面前是活的」(11節,新普及譯本),但我們在生活中,卻彷彿仍受到罪的綑綁,被試探所勝,屈從各種罪的誘惑,聽信謊言,不信靠耶穌。但其實我們不必向罪屈服,也無須生活在虛幻當中。靠著上帝的恩典,我們可以全然相信基督已經得勝了!
縱然我們仍與罪惡交戰,但若相信耶穌早已在屬靈的爭戰中贏得勝利,我們就能得著自由。盼望你我能倚靠祂的大能活出得勝的生命!
主耶穌,我知道祢已戰勝邪惡與黑暗,
懇求祢幫助我活出得勝的生命!
在何種情況下,你會以為死亡和罪惡仍掌控你的生命?
在現今世界中,你從哪裡看到基督早已得勝的事實?
作者: 郭惟恩
新生命靈糧堂 小組分享材料(0906)
[話語分享]:什麼是福音?(What is the Gospel)
<生命的分享>:你是如何聽見福音的?福音在你的生命中帶來什麼具體改變?
其實福音「不只是我們得著救恩而已」,福音比你我想像的更加的豐盛,它影響
著我們生活的每一個層面,它會在你我的生活中帶來極大的祝福。那麼什麼是
福音?對我來說,福音就是「耶穌和祂的工作。」
壞消息:我們每一個人都有罪
罪:達不到神的義(神的標準),射不中靶心。人無法靠自己填滿或是跨越最的
鴻溝去到神那裡。
羅 3:10-12「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
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羅 3:23「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羅 5:12「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
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羅 6:23「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
約壹 1:8,10「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我們若說
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
約 8:7,9 「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
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
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罪使人遠離神,偏行自己的路,用自己的方法解決罪的問題。罪是一種轄制,
是一種的咒詛,你想擺脫都擺脫不了。你應該做的善你做不出來,不該做的惡
反倒去做,罪是每一天的掙扎。
<生命的分享>:如果罪是一種的掙扎,如何能勝過它?可否分享您生命中正在
面對的掙扎那是什麼?
好消息:有一位愛我們的神
God 有一位愛你我的神:我們是祂美好的創造,祂對你我生命有美好的計畫。
Our 我們需要神的救恩:沒有人可以解決罪的問題,除了耶穌別無拯救。
Sins 人有兩方面的問題:外表的罪行和內在的罪性,後者影響了前者。
Paying 祂付清所有的罪債:十字架不是刑罰和羞辱的記號,是愛的記號。
Eeveryone 給每一位相信的人:救恩是一件禮物,是恩典,只給相信的人。
Life 領受神豐盛的生命:接受福音,罪得赦免,舊事已過,成為新人。
福音就是:「上帝差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為你我的罪被釘在十字架
上,擔當你我的過犯,付清了罪債,使相信祂的人罪得赦免,生命得著釋放,
在基督耶穌裡擁有新的生命。不單如此,耶穌三天從死裡復活,成了你我永遠
的盼望。
耶穌的死勝過罪和死亡的權勢。如果我們沒有犯罪,那麼耶穌就白白的死了!
永遠不要放棄尋求上帝的寬恕,您的罪孽不會超過上帝的恩典。
約 3:16「「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 ,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
亡,反得永生。」
<生命的分享>:可否分享你傳福音的經驗?你是如何分享耶穌基督的福音?你
現在有哪些朋友或家人極需要聽見福音的?
什麼是福音?上帝,耶穌和你我之間的故事。The Gospel is the Biblical story
about God’s provision of Jesus-rescuer who reconciles people back to God.
新生命靈糧堂 小組分享材料(1004)
[話語分享]:什麼是受洗?
<生命的分享>:你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信主受洗的?為什麼有些人信耶穌但是
沒有受洗?受洗一定要上很多的課嗎?
許多人都會問這樣的問題,信耶穌一定要受洗嗎?沒有受洗就沒有得救嗎?受
洗一定要在水裡嗎?
1.受洗是遵守耶穌基督的吩咐
太 28:19「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
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
末了。」
受洗不僅是一個儀式或是象徵,它是大使命的一部分,它是耶穌基督的命令。
受洗不是可有可無的,若是你真相信了耶穌,受洗一定是必須的。受洗是信主
的人第一個學習遵守耶穌基督教訓的開始。受洗是象徵著對耶穌的順服。
路 6:46「「你們為甚麼稱呼我『主啊,主啊』卻不遵我的話行呢?」
事實上,受洗不在於你的了解程度或是經歷,受洗與你的順服有關。聖經從來
沒有告訴我們,你要完全了解才能受洗,而是你受洗歸入耶穌的死與復活,聖
靈就在你的生命中工作,聖靈就會帶你進入一切的真理。
彼得講道人覺得扎心,悔改信主,那天就有三千人受了洗。(徒 2:41)
腓利傳福音給埃提阿伯的太監,信主了,看到有水就受洗了。(徒 8:26-36)
彼得在哥尼流的家中帶領了他們就受洗了(徒 10:44-48)
保羅在呂底亞的家帶領一家的人信主,一家就都領了洗。(徒 16:15)
保羅帶領獄卒一家信主,立時都受了洗。(徒 16:33)
受洗和領受耶穌基督的救恩有關,但是不是因為受洗而得到救恩。不是受洗使
你得救,受洗是證明你已經得救。正如不是婚禮使你結婚,而是婚禮證明你已
經結婚。
弗 2:8-9「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
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生命的分享>:受洗是不是有什麼能力,可以使人脫胎換骨嗎?
2.受洗是跟隨耶穌的榜樣:
太 3:13-15「當下,耶穌從加利利來到約旦河,見了約翰,要受他的洗。約翰
想要攔住他,說:「我當受你的洗,你反倒上我這裏來嗎?」耶穌回答說:「你
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於是約翰許了他。」
太 3:11「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叫你們悔改。但那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
大,我就是給他提鞋也不配。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
猶太人過去藉著律法上的要求,透過獻祭,施洗來表明悔改。但是現在神的羔
羊親自道成身來到這個世上,成為人類的替罪羔羊,藉著祂在十字架上的死,
使信祂的人罪得以赦免。耶穌的死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
因此,受洗基本上是在人的面前公開我們的信仰,表明我承認耶穌基督是我生
命救主,耶穌基督的寶血已經潔淨我的罪,現在因著耶穌我有了新的生命。洗
禮是信徒生命中內在變化的外在見證。
3.受洗是歸入耶穌基督:
受洗的意義是歸入耶穌基督的死,埋葬,復活。這也是為什麼我們遵行耶穌所
吩咐我們的水洗(immersion),因為洗禮是歸入耶穌的死,埋葬與復活。
羅 6:3-4「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所以,
我們藉着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
基督藉着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
什麼是歸入耶穌的死?
羅 6:5-6「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
合;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
僕。」
受洗是表明我的老我,與耶穌基督一同釘在十字架上,現在活著的不在是我活
著,乃是耶穌基督活在你我的裡面。我們過去的舊有的生活方式在耶穌裡有了
新的改變,我們就有的價值觀,想法,做法都會因著耶穌而有改變。
羅 6:7-8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
罪在我們的身上沒有能力,罪再也不能控告我們,因為有耶穌稱我們為義,所
以上帝看你我的時候,祂看的不是你,祂看的是耶穌,這位神的羔羊,如果我
們的焦點一直在我們自己,那肯定你我一天到晚都在上上下下,起起伏伏。
<生命的分享>:基督徒受洗了,為什麼信仰還會經常上上下下,忽冷忽熱的?
你絕對不會知道神有多愛你,除非你先知道神有多麼愛耶穌;因為祂為了你的
緣故,捨下了耶穌。
4.受洗是加入教會成為一個身體
林前 12:13-14「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
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身子原不是一個肢體,乃是許多
肢體。」
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6:23)
恩賜——charisma是「賦予的恩惠」,描述神分派給人的好處。經文前半句說罪惡付上的代價是死;下半句說神給我們的恩賜乃是永生,兩者對比鮮明:罪像一個老闆,我從他那裡辛苦賺錢,卻用來購買通往毀滅的門票;而神卻是白白給予,還給了一張我不配得到的門票,讓我享用永生的筵席。
我們無法賺取什麼,一切是神白白「給」的恩典。世界恰恰相反,無論權力、財富、地位、影響力、知識,都得靠賺取和積累得來。積累在兩個層面是違反神的屬性:第一、神是仁慈施恩的主,不為自己收藏半分,把最好的給了我們;第二、神按照自己的形象造我們,祂要我們像祂一樣,把恩賜分給人。
如果你決定接受神的恩賜,就要預備好反映施恩主的性情。這恩賜帶有施恩神屬性的印記,用來再分派給人。
转自《宣教日引》
各位蒙召的弟兄姐妹,平安!
如果是功劳,就必须努力,因为荣耀的是自我,如果是恩典,就只能靠信,因为荣耀的是上帝。但信是不是就不需要努力了呢?仍要努力!只不过前者是努力地做,后者是努力地求。
功劳和恩典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供应途径,功劳是我供应我,恩典是神供应我,这意味着前者靠奋斗,后者靠祈求,但祈求就不要奋斗吗?更要奋斗!只不过前者是为了得着供应而奋斗,后者是为了供应他人而奋斗。
没有恩典,不论多么努力和奋斗,生命的疆界都会越来越小,拥有的越多失去的越多,而恩典却让我们生命的疆界不断扩张,拥有的不一定多却相当富足,但很多人信却不求,求却不做,做却不尽力,所以得不着恩典的果效。
新泽西主恩堂
中文堂牧师
戎翰
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6:23)
永生——從何時開始,我們以為神所給我們的恩賜是可以積蓄起來?很多基督徒不知道,屬神的生活模式與我們原來的模式是極不同的。我們習慣了累積的模式,以為神白白的恩賜也是我們累積的結果。把永生這份禮物當作一個財產,丟進屬靈戶頭就好了!
永生不是用來存放的,而是一份互動的關係,必須使用才有價值,就是花時間和神共處、建立關係。
保羅選用希臘字zoe aionios,表示「持續不斷」,當你得到永生就必須持續活出來,就像你不能把今天的時光儲存起來,想到才用一樣。永生是永不止息活在神面前、與祂同在的生命。
當我聽從神,奉耶穌為主,永生就開始了。我不能把永生先存放著,到天堂門口才拿出來用。永生,就是神持續賜給我,與我分享衪的一切美善。
aionios是源源不絕的。生命既是神所賜的,我們就得每時每刻完全靠著祂存活,神的恩賜就是如此持續不斷地賜給我們。
转自《宣教日引》
各位蒙召的弟兄姐妹,平安!
永生不是关于死亡之后的事,而是关于如何摆脱死亡恐惧地活着,永生不是将来永远活着,而是现在就超越时间的局限活着,永生不是我永远活着,而是和耶稣每天在一起。
永生不是时间,天国不是空间,所以信仰不是求将来和上面,那还是局限在时空中服务于肉体的信仰。神所赐在耶稣基督里永远的生命指的是从我们相信耶稣救赎我们开始,生命就不是生老病死,而是每时每刻在耶稣基督里。
耶稣是神道成肉身进入人的生活处境之中,信仰是将信心转化成行动和得救的工夫,圣经是写给基督徒在地上生活的行动指南,永生是将复活的确信活成喜乐、平安和动力的每一天。
新泽西主恩堂
中文堂牧师
戎翰
羅馬書6章15-23節: 講義(龍漢泉弟兄)
基督徒的地位—義的奴僕
1. 獻己作義僕(15-18)
6:15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麼.斷乎不可。
6:16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麼.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
6:17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6:18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15『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麼』
第二章的那位假想聽眾又要說話了﹕既然我們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那是否表示我們可以任意犯罪呢?這種思想與第一節類似(1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不過原文在這裡是指一次發生的事,是指偶爾的罪行,與第一節的「活在罪中」有所不同。
保羅是說,我們既然不受律法的轄治,是否我們可以偶爾犯犯罪呢?反正有神的恩典托住嘛。保羅的答案又是一個「斷乎不可」。他底下用奴僕的觀念來解釋這件事。在這一段經文中,「奴僕slave」出現了十次,是整段思想的核心。當時羅馬帝國的奴隸比所謂的自由人都多,所以所有的人都了解奴僕的意義:沒有自由,沒有選擇。生命是屬於主人的,一切事上服膺主人的命令。保羅透過奴僕的比方來解釋「罪」和「義」的對比。
什麼叫做恩典之下?什麼叫做律法之下?
15節的犯罪和1節的『活在罪中』有什麼不同?我們可以偶爾犯犯罪嗎?
基督徒對這兩者的態度應該如何?保羅用什麼方法來說明?
本段經文中「奴僕」出現了幾次?可否看出保羅在本段的中心思想是什麼?
當時的奴僕的意義是什麼?有什麼特點?
16『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
保羅先解釋奴僕的定義﹕獻自己,順從。一個人自己決定要獻給誰做奴僕,決定了之後就要為這個決定負責。順從的對象是誰?如果順從罪,結局就是死。不僅包括身體的死,也包括靈性的死,與神隔離,以及末日審判的時候第二次的死(啟20:6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如果順從神,結果就是義。包括地位的稱義(相信的時候說願意)和生活的成義(成長的時候要實行)。
「獻」和「順從」是什麼意思?是誰來決定我們作誰的奴僕?
作罪的奴僕有什麼結果?「死」是什麼意思?
作順命的奴僕有什麼結果?順服誰的命?「成義」是什麼意思?
17『從前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我們得救之前是罪的奴僕,當時罪是我們的主人。(約8:34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所有《繼續》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我們固然無法脫離它的捆綁,事實上我們也不想脫離,因為我們已經習慣於享受罪中之樂。(參羅3:11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但神的恩典使我們得聽福音,也領受了真理,更願意順服這個真理(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使我們脫離罪的捆綁,不再作罪的奴僕。
「模範」就是「體系」或是「系統」。「從心裡from the heart」就是全心全意的意思。一個真信徒是全心全意相信而且順服整個福音的真理,整本聖經。不是選擇性的,也不是表面的,這才是真正的領受真理。惟有這樣的相信才能使我們真正脫離罪的轄治。16-17節連續三次提到「順從」、「順命」、「順服」,原文是同一個字,只是動詞和名詞的不同。真正的信心是有行動的。
我從前是誰的奴僕?為什麼?
作罪的奴僕有什麼特點?我當時是否知道自己是罪的奴僕?為什麼?
我現在是一個奴僕嗎?是誰的奴僕?如何證明?
我們如何脫離罪的捆綁?是什麼時候發生的?
什麼叫做模範?道理的模範指什麼?我們的福音是怎樣的福音?
我當如何領受這個道理的模範?「從心裡」是什麼意思?
我在什麼事上證明這「領受」?我的生活可以見證這領受嗎?
我從心裡順服了福音的真理嗎?我對神的話是完全的接受還是有所保留?
我的信心是表現在順從、順命、順服上嗎?
18『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這個順服的結果使我們脫離了罪的轄制,成為義的奴僕。基督徒是沒有中間路線的:你或是罪的奴僕,或是義的奴僕,我們是無法自己作主的。有人不要神,不願被管轄,要自由(詩2:2-3世上的君王一齊起來,臣宰一同商議,要敵擋耶和華,並他的受膏者。說﹕「我們要掙開他們的捆綁,脫去他們的繩索。」),其實他們都是罪的奴僕,因為沒有人有不犯罪的自由。惟有在真理—基督—裡面,人才有真正的自由。(約8:32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回到15節那位假想聽眾的問題:我們可以任意犯罪嗎?斷乎不可。我們既然成為了義的奴僕,就應該凡事聽從義的吩咐,行在義路之上。如此,又怎麼能夠隨意犯罪呢?如果隨意犯罪,就不是義的奴僕,而是罪的奴僕了。
我們如何才能成為義的奴僕?義的奴僕有什麼特點?
我們是否可以不要做罪的奴僕,也不要做義的奴僕?為什麼?
我願意接受義的管轄嗎?我可以在什麼事上操練作為義的奴僕?
2. 成聖得永生(19-23)
6:19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6:20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
6:21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甚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6:22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6:23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既然我們的身份是義的奴僕,我們的生活要如何表現出來呢?保羅用比方來說明。
19-20『人的常話』
這裡他要用『人的常話』,就是日常生活所用的話語,來解釋這個真理—他以奴僕來形容和神的關係。保羅不得不這樣做,因為這些讀者們肉體軟弱,就是在屬靈的真理上領悟力不夠,需要用平常的事物來解釋。這和耶穌經常用比喻來說明天國的真理類似。
『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
他說我們以前將身體專門用來做不潔(污穢不聖潔)不法(違背律法)的事,結果就是離神越來越遠,帶來更多的違背律法的事(以至於不法)。我們所言所行充滿了不潔與不法,是罪之奴僕,當然也就與義無關,不受義管制(20作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然而因著基督的救贖,我們換了主人,不再是罪的奴僕,而成為義之奴僕。現在應該將身體用來做聖潔公義的事(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結果就可以成聖﹕過一個聖潔的生活(分別出來歸給神,被義約束)。
我們從前怎樣體貼肉體,作罪的奴僕,現在也要照樣體貼神,作義的奴僕。從享受罪中之樂轉而享受義中之樂;從行惡轉而行善;從聽罪的聲音轉而聽神的聲音。
「人的常話」是什麼意思?保羅用的是什麼常話?
他為什麼用人的常話?肉體的軟弱指什麼?
什麼叫做「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什麼叫做「以至於不法」?
什麼叫做「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什麼叫做「以至於成聖」?
不潔不法的事有那些?聖潔公義的事有那些?
什麼叫「不被義約束」?為什麼不被義約束?
成聖和被義約束有什麼關係?有可能一個聖潔的人不被義約束嗎?
我以前享受怎樣的快樂?我現在應該享受怎樣的快樂?
我們的生活裡面有那些罪中之樂?有那些義中之樂?
我以前如何分辨善惡?我現在應該如何分辨?
我對事情的看法和一般人有什麼不同?我根據什麼來衡量?
我以前聽誰的聲音?我現在應該聽誰的聲音?如何聽?
在本章中有三段經文出現了『獻自己,獻肢體』:
6:13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
6:16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麼.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
6:19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因此我們所熟悉的羅馬書12章1節所說的『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這觀念並不是首次出現在羅馬書。事實上,12:1乃是承續第6章所說的加以發揮而已。我們有了第6章的獻上,才會產生第7章的衝突,才會明白第8章依靠聖靈得勝的秘訣。這乃是一連串的靈命進程,最終是讓我們生命成熟,能夠效法基督的模樣,和他一同享榮耀。
21『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結局就是死』
從前作罪之奴僕的時候,所作所為連我們自己都感到羞恥,因為充滿了不潔不法。而且這些事的結局就是死—與神隔絕。
22『神的奴僕』
18節說『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而這裡說『從罪裡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因此很明顯的,義的奴僕就是神的奴僕,因為只有神是公義的。義的奴僕的表現是什麼呢?1從心裡面順服真理的規範(17),2過聖潔的生活(19)。
『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這種義奴的操練能在生活上結出聖潔的果子,並且得到永生(22)。永生(everlasting life)是什麼?就是一個永遠的,不間斷的,一直持續下去的生命。是一個永遠與神同在,享受神,經歷神的生命。永生不是將來才得到,乃是今天就可以經歷的。(約17:3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第三章到第六章我們可以歸納一下﹕基督徒是從知道(聽到福音)開始,進而用信心來接受基督所成就的事實,並且接受基督為主,得蒙稱義,使我們脫離罪的轄治,成為義的奴僕。並且把身體獻上作義的器具,時刻順服神,就可以結出成聖的果子,享受永生的喜樂。
23『罪的工價乃是死』
保羅最後再次將生與死作個比較來作為總結。罪的工價就是死。「工價」的原意為士兵的工資,要勞心勞力以後才能得著的。「恩賜」是白白得的禮物,不需要花代價就能得到。一個人活在罪中,他最後所得到的酬勞就是死亡,即在永恆中與神隔絕,並在永火的審判中懊悔。但神卻樂意將永生白白賜給信靠耶穌的人為禮物!
我會為信主之前的所作所為感到羞恥嗎?我那時會有這種感覺嗎?為什麼?
當時沉迷在罪中之樂的時候有什麼感覺?現在如果再去做有什麼感覺?
我今天沉迷在罪中之樂的時候,是否覺得神離我很遠?還是沒有感覺?
我們今天是否還是被某些世界的事所捆綁?如何才能脫離?
義的奴僕和神的奴僕有什麼關係?為什麼?
義的奴僕有什麼表現?有什麼結果?
永生是什麼?什麼時候得到的?有什麼特質?
我今天的生活是一個怎樣的生活?貧乏還是豐盛?為什麼?
我認識神有多少?我是否享受神的同在?我是否會因多認識神而歡喜?
攔阻我認識神最大的問題是什麼?有什麼改進的辦法?
工價是什麼意思?恩賜是什麼意思?
我了解罪的可怕嗎?為什麼我仍然會去享受罪中之樂?
我了解永生的可貴嗎?為什麼我不會為此常存感恩的心?
我現在是罪的奴僕還是神的奴僕?我結出了什麼果子?
我可以在那些方面操練做義的奴僕?那些方面可以操練向罪說不?
本章中的幾個對比﹕
恩典—罪;死—活;罪身—義身;罪—神(義);向罪死—向神活;獻身體給罪—獻身體給神;獻肢體給罪—獻肢體給神;結不法的果子—結聖潔的果子;引人至死—給人永生。
和合本
6:15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 6:16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致成義。 6:17 感謝上帝!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裏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6:18 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6:19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6:20 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 6:21 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甚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6:22 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上帝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
NIV
15 What then? Shall we sin because we are not under the law but under grace? By no means!
16 Don’t you know that when you offer yourselves to someone as obedient slaves, you are slaves of the one you obey—whether you are slaves to sin, which leads to death, or to obedience, which leads to righteousness?
17 But thanks be to God that, though you used to be slaves to sin, you have come to obey from your heart the pattern of teaching that has now claimed your allegiance.
18 You have been set free from sin and have become slaves to righteousness.
19 I am using an example from everyday life because of your human limitations. Just as you used to offer yourselves as slaves to impurity and to ever-increasing wickedness, so now offer yourselves as slaves to righteousness leading to holiness.
20 When you were slaves to sin, you were free from the control of righteousness.
21 What benefit did you reap at that time from the things you are now ashamed of?
NASB
15 What then? Are we to sin because we are not under [p]the Law but under grace? [q]Far from it!
16 Do you not know that the one to whom you present yourselves as slaves for obedience, you are slaves of that same one whom you obey, either of sin [r]resulting in death, or of obedience [s]resulting in righteousness?
17 But thanks be to God that [t]though you were slaves of sin, you became obedient from the heart to that [u]form of teaching to which you were entrusted,
18 and after being freed from sin, you became slaves to righteousness.
19 I am speaking [v]in human terms because of the weakness of your flesh. For just as you presented [w]the parts of your body as slaves to impurity and to lawlessness, [x]resulting in further lawlessness, so now present [y]your body’s parts as slaves to righteousness, [z]resulting in sanctification.
20 For when you were slaves of sin, you were free in relation to righteousness.
21 Therefore what [aa]benefit were you then [bb]deriving from the things of which you are now ashamed? For the outcome of those things is death.
22 But now having been freed from sin and enslaved to God, you [cc]derive your [dd]benefit, [ee]resulting in sanctification, and the outcome, eternal life.
23 For the wages of sin is death, but the gracious gift of God is eternal life in Christ Jesus our Lord.
Footnotes
p. Romans 6:15 Or law
q. Romans 6:15 Lit May it never happen!
r. Romans 6:16 Lit to death
ESV
15 What then? Are we to sin because we are not under law but under grace? By no means!
16 Do you not know that if you present yourselves to anyone as obedient slaves,[c] you are slaves of the one whom you obey, either of sin, which leads to death, or of obedience, which leads to righteousness?
17 But thanks be to God, that you who were once slaves of sin have become obedient from the heart to the standard of teaching to which you were committed,
18 and, having been set free from sin, have become slaves of righteousness.
19 I am speaking in human terms, because of your natural limitations. For just as you once presented your members as slaves to impurity and to lawlessness leading to more lawlessness, so now present your members as slaves to righteousness leading to sanctification.
20 For when you were slaves of sin, you were free in regard to righteousness.
21 But what fruit were you getting at that time from the things of which you are now ashamed? For the end of those things is death.
22 But now that you have been set free from sin and have become slaves of God, the fruit you get leads to sanctification
Those things result in death!
22 But now that you have been set free from sin and have become slaves of God, the benefit you reap leads to holiness, and the result is eternal life.
23 For the wages of sin is death, but the gift of God is eternal life in[b] Christ Jesus our Lord.
Footnotes
b. Romans 6:23 Or through
s. Romans 6:16 Lit to righteousness
t. Romans 6:17 Lit you were slaves...but you became
u. Romans 6:17 Or pattern
v. Romans 6:19 I.e., reluctantly using slavery as an analogy
w. Romans 6:19 Lit your parts as
x. Romans 6:19 Lit to lawlessness
y. Romans 6:19 Lit your parts as
z. Romans 6:19 Lit to sanctification
aa. Romans 6:21 Lit fruit
bb. Romans 6:21 Lit having
cc. Romans 6:22 Lit have
dd. Romans 6:22 Lit fruit
ee. Romans 6:22 Lit to sanctification
and its end, eternal life.
23 For the wages of sin is death, but the free gift of God is eternal life in Christ Jesus our Lord.
Footnotes
c. Romans 6:16 For the contextual rendering of the Greek word doulos, see Preface; twice in this verse; also verses 17, 19 (twice), 20
羅馬書6章1-14節: 講義(徐興緯弟兄)
與基督同死同活
1. 死而復活(6:1-10)
6:1 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麼。
6:2 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6:3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麼。
6:4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6:5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6:6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6:7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6:8 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
6:9 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
6:10 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 神活著。
1) 問題(6:1)
6:1 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麼。
i. 保羅預料到對他批評者的主要異議。遠在他寫羅馬書之前,他與巴拿巴,還有許多其他的使徒,教師,和先知,已經遇到不少的對抗,反對他們傳揚“救恩是因神的恩典,並唯獨藉著信心”。當時典型的猶太人不能明白除了嚴格遵守摩西和拉比的律法,還有什麼方法可以討神的喜悅。對他們而言,遵守律法就是虔誠的體現。
ii. 當保羅和巴拿巴在敘利亞的安提阿傳道時,有些宣稱信基督的猶太人“從猶太下來、教訓弟兄們說、你們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保羅巴拿巴與他們大大的分爭辯論、眾門徒就定規、叫保羅巴拿巴和本會中幾個人、為所辯論的、上耶路撒冷去、見使徒和長老”(徒15:1-2)。當他們兩人到達耶路撒冷時,另有一些自稱是基督徒的律法主義的法利賽人也對抗他們的教導,“起來說、必須給外邦人行割禮、吩咐他們遵守摩西的律法”(徒15:5)。在接著的耶路撒冷大會中,彼得勇敢地宣告,神“又藉著信潔淨了他們的心、並不分他們我們。現在為甚麼試探 神、要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放在門徒的頸項上呢。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和他們一樣、這是我們所信的”(徒15:9-11)。
iii. 在保羅和巴拿巴進一步的解釋,與雅各的總結之後,議會一致通過遵守摩西律法對得救並無貢獻。因此不應當對信徒有任何約束力;無論是外邦人,或甚至猶太人(徒15:12-29)。
iv. 幾年後,保羅為了幫助生活上有需要的猶太地信徒的緣故,就從外邦人教會,收集捐獻後,回到耶路撒冷。保羅為了安撫不成熟的猶太信徒,並緩和從不信的猶太人來的一些反對的意見,就去了聖殿還願。當一些從亞細亞來的不信的猶太人見他在聖殿裡,就錯誤地以為他帶了外邦人進入聖殿,因此污穢了聖殿。這就引起在耶路撒冷的騷動,群眾大喊,“以色列人來幫助、這就是在各處教訓眾人蹧踐我們百姓、和律法、並這地方的.他又帶著希利尼人進殿、污穢了這聖地”(徒21:28-36)。
v. 保羅也知道在另一極端,有些讀者會誤解他所說:“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羅5:20)。他們無知地指責他教導罪藉著使神的恩典增多,榮耀了神。他們推理,若這是正確的,人不但可以自由犯罪,而且應該多犯罪,為的是使神的恩典更顯得多。若救恩都是神的事,也都是恩典,而且若神賜給恩典時得榮耀,有人就會推論:“更多的罪,更多的恩典;因此,人應該盡量犯罪”。或者有些人會這樣想,“神以稱不義的人為義而喜樂,就如羅4:5所說的,那麼恩典的真理獎勵了不敬虔的人,因為這給神更多機會來表現祂的恩典”。
vi. 保羅問,【這樣(對這種愚蠢的斷言)、怎麼說呢】?並補充,【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麼】?【仍在罪中】的【仍在】(continue)帶著一個持久,習慣性的含義。
vii. 保羅所指的不是一個信徒偶然落在罪中,因肉體軟弱和不完全,有時所作的。他所說的是故意地,心甘情願的犯罪,成為他的一個固定的生活方式。
viii. 在得救前,【罪】只是一種習慣性的生活方式,因為罪很能夠污染未蒙救贖的人所作的的每一件事。但信徒有了一個新生命,並有神的靈住在裡面,他沒有藉口【仍】習慣性地【在罪中】。那麼他是否可能活在祂得救前順服罪的關係中?按神學的名詞,若沒有“成聖”,“稱義”可以真正地單獨存在嗎?一個人在得到了一個新生命後,還能繼續活在他的舊生活方式嗎?難道神所賜的救贖沒有繼續持久的大能在那些蒙救贖的人裡面嗎?換另一種說法,一個堅持活得像一個撒但的兒女的人是否已經真正重生成為一個神的兒女?許多人說“是”,但保羅斷然說“不”,就如他在第2節所說的【斷乎不可】。
2) 答案(6:2) 6:2 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i. 保羅以恐驚的語氣,馬上回答了他自己的問題。【斷乎不可】!永遠不可能。在希臘文的新約中,這短句的意思是最強烈的“不能接受”。單單在保羅書信中,這短句就出現了14次。保羅在第3章已經用了三次(3:4,6,31),而且在第11章結束前還要再用6次(6:15; 7:7,13; 9:14; 11:1,11)。這短句表達了暴怒,認為想都不能想這事可能是對的。
ii. 有人竟然建議罪可以藉著某種方式討神喜悅,榮耀神。對保羅而言,這太可惡了。很明顯的,這謬論簡直不值得辯駁,只該被譴責。
iii. 為了避免有人以為他在迴避一個難題,保羅不禁要大聲呼喊為什麼“罪可以給神帶來榮耀”的想法是令人極度噁心和荒謬的。此時,他沒有以據理力爭的方式來回應,反而問了一個簡短和吸引人的問題:【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iv. 保羅現在並不想為這真理爭辯,他只想宣告,一個在基督裡活的人已經【向罪死了】。因此建議一個信徒可以從今以後【仍在罪裡活著】是不可想像的,而且是自相矛盾的;他畢竟是向罪死才被救出來的。神賜恩典的目的是為了將人從罪裡救出來。只有最腐朽的腦袋用最扭曲的邏輯才會爭辯繼續留在他被救出來的罪裡,在某種程度上,榮耀了那位犧牲了祂的獨生愛子,將人從不義之中救出來的聖潔的神。
v. 最簡單的理由就是,我們必須承認那個向某種生命死了的人不可能仍然活在同種生命裡。保羅的意思是一個基督徒不可能習慣性地活在罪中。
vi. 再次,按照定義,一個人不會繼續不斷地死。若這死是真實的,就是永久的。一個真正【在罪上死了的人】,不可能【仍在罪中活著】。在屬靈的領域或物質的領域中,死與生是互不相容的。因此,無論按邏輯或神學,屬靈生命不能與屬靈死亡共存。一個基督徒可以繼續習慣性地活在罪裡的觀念不但是不符合聖經的,也是不合邏輯的。很明顯的,基督徒可能偶然犯了一些他們得救前所犯的罪,但他們不可能像以前一樣永遠活在這些罪裡。“凡從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 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 神生的”(約壹3:9)。基督徒不僅不應該,也不會繼續活在罪的領域中。
vii. 保羅沒有躲避神的恩典過多這個問題。明顯的,“只是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5:20b)。這個真理的焦點是在於神恩典的彰顯,而不是人的罪。
3) 辯論(6:3-10)
▪ 看來一個信徒可以繼續犯罪來榮耀神的想法已經滲透了羅馬各教會和其它教會,不然保羅也不用在此說明。保羅從第2節中的基本點提出四個合邏輯和連續性的原則,說明向罪死的人不能繼續活在罪裡。
a) 我們受洗歸入基督(6:3a)
6:3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
i. 第一原則是所有基督徒是【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
ii. 當施洗約翰替認罪悔改的人在水裡施洗時,很明顯的,目的是轉向義。接受約翰的施洗,罪人棄絕了自己的罪,並藉著象徵性的潔淨,而將他自己與彌賽亞和祂的義認同。洗禮單單象徵認同(身份證明)。
iii. 保羅在他寫給哥林多教會的第一封書信中提到以色列“都在雲海裡受洗歸了摩西”(林前10:2),象徵以色列人與摩西的認同或團結,同為神的發言人和領袖,並將自己服在摩西的權柄之下。根據這認同和順服,他們在摩西的領導和後來的祝福與光榮上有份。當時忠心的以色列人與摩西融合,而摩西已經與神融合了。用相似,但更無限深遠和永久的角度來看,【我們】,就是所有基督徒,已經【受洗歸入基督耶穌】,因此永遠浸在祂裡面,與祂合而為一了。
iv. 保羅以受洗的過程在靈意上暗喻藉著聖靈將信徒浸入基督裡,信徒親密地與主合而為一。這是一個耶穌曾提起的真理,當祂說,“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20)。約翰也曾描述為“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約壹1:3)。在哥林多前書中,保羅提及此事,好像信徒與基督成為一靈(林前6:17),並且他對加拉太信徒解釋,“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加3:27)。每一次,所要表達的意思就是完全被基督圍繞,並與祂合一。
v. 根據以上所述,以及在整本羅馬書中,得救不只是神“算”一個罪人為義,祂也給了他一個義的氣質和本性。信徒在基督裡的義是一個現實。他的新生命是一個神的生命。這就是為何一個真正的信徒不可能繼續活在他得救前所活的同樣罪惡的生活方式。
vi. 許多人以為保羅在羅6:3-10 的辯論是指水的洗禮。事實上,保羅只是用水的洗禮這個物質的比喻來教導信徒與基督聯合的屬靈現實。用水施洗是一個內在現實的外在證明,就是相信耶穌的死,埋葬,和復活。保羅不是主張藉著水的洗禮得救;這將與他在羅3-5章所說的有關因恩典而不是因行為得救的真理(未提水的洗禮)互相矛盾。
vii. 水的洗禮是一個公開的信神的記號。彼得說洗禮是一個得救的記號,因為這給了一個內心相信基督的信心的外在證明(彼前3:21)。保羅在徒22:16說,“現在你為甚麼耽延呢、起來、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這些經節說一個人得救不是藉著水,而是水的洗禮是真正得救的信心的一個記號。
viii. 可悲的是,許多人錯以為水洗禮的象徵是得救的途徑,而不是得救的記號。將記號當成現實就是扼殺了現實。現實是因恩典稱義,單單藉著信基督。
b) 我們在基督的死與復活上與他聯合(6:3b-5)
6:3 …………………………………..、是受洗歸入他的死麼。
6:4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6:5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i. 保羅強調的第二原則是第一原則的延伸。所有基督徒不但與基督認同,也特別與祂在祂的死和復活上認同。
ii. 第二原則的初步要素是所有真正的信徒【受洗歸入他(基督)的死】。回顧我們已經與祂在十字架上聯合,這是一個歷史的事實。而因為【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這是回顧我們與基督在復活上認同的一個歷史事實。
iii. 這真理太奇妙了,過於我們所能完全了解的,但是這真理的基本和顯著的現實是我們與基督同死,為的是我們可以藉著祂得生命,並活得像祂。再次,保羅所強調的不是在道德上,而是在於我們不可能繼續得救前的生活方式。當我們信耶穌基督為主和救主,我們,藉著一個想像不到的神蹟,回到2000年前,好像參與了我們救主的【死】,並【和祂一同埋葬】;埋葬就是死的證明。神這作為的目的,就是帶著我們經歷【死】(為我們罪付出的刑罰),並與基督一同復活,【叫我們(從今以後)【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
iv. 正如基督復活的生命是祂為我們犧牲的死的結果,信徒在基督裡的聖潔生活也是他在基督裡的死的結果。
v. 【新】(kairos)是指在質量和性情上的新,與neos不同,那只是指在時間上的新。就如“罪”是我們舊生命的特性,如今“義”是我們新生命的特性。聖經中到處都有對信徒新的屬靈生命的描述。我們被指得到一個新心(結36:26),一個新靈(結18:31),一首新歌(詩40:3),和一個新名(啟2:17)。我們被稱為新造的人(林後5:17; 加6:15),和新人(弗4:24)。
vi. 保羅繼續肯定一個真理,就是與基督在祂的死的聯合,並帶來新生命,和不可避免的帶來新生活,他說,【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就是說,當一個舊生命死了,一個新生命就必要誕生了。
c) 我們的罪身滅絕(6:6-7)
6:6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6:7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is freed from sin)。
i. 保羅所強調的第三原則是我們的舊人已經被殺死了。保羅是在說,“你們應該非常知道,在基督裡,你不再是得救前的那個人。你有新生命,新心,新的屬靈力量,新的盼望,和無數其它不在你舊人裡的東西”。當基督救贖了我們,【我們的舊人】已經【釘了十字架】,就是說,被處死和滅絕了。
ii. 此處經文中的【舊】(palaios)是指一件破舊沒有用的東西,只能丟到垃圾堆中。這【舊】不同另一個【舊】字(archaios),那是指按照時間的先後。實際上,【舊人】被毀滅了。保羅在加拉太書中宣告,“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就是說,我的舊[我]已經死了,不再存在,“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2:20)。換言之,我們基督徒的新生命不是改造過的舊生命,而是一個嶄新,神所賜的新生命,就是基督自己的生命。
iii. 保羅時代,有些極端的諾斯底派人主張一個基督徒有雙重本性。由於“邪惡的我”不受控制或改變,將來總是會被毀滅,因此讓他隨便做什麼都可以。唯有“屬靈”的東西,如同你的心思意念和動機才是重要的。因此在這種觀念盛行的教會中,會眾,甚至領袖們的不道德的行為是非常普遍的,而教會的管教一般來說是不存在的。
iv. 保羅斷言成熟的信徒知道這種歪曲基督徒自由的觀念是錯誤的,是有毀滅性的,應當在教會中被譴責。在羅6:6中,保羅提到三個奇妙的真理,可以用來保護信徒不會成為雙重本性的錯誤觀念的受害者。
v. 第一個真理是【我們的舊人,和祂(基督)同釘十字架】。被釘十字架不只是產生極端的痛苦,它也帶來死亡。被釘十字架的意思就是死。每個信徒的【舊人】與他的主已經【同釘十字架】,否則他還沒有得救。沒有一個真基督徒未曾與基督同死。
vi. 保羅在以弗所書中詳細說明了一些有關【舊人】(或“舊我”)的事。他告訴信徒們,“你們學了基督、卻不是這樣.如果你們聽過他的道、領了他的教、學了他的真理、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 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4:20-24)。基督徒的“新我”是與基督相似的。
vii. 根據John Murray和其他一些新約學者指出,依照希臘文法,弗4:22的“脫去”和弗4:24的“穿上”的語氣並不是保羅給讀者一個勸勉或命令,反而是陳述一個事實:這兩件事已經完成了。因此,Murray將22節翻譯成“因此,你已經脫去按照以前舊人的生活方式”。
viii. 保羅向加拉太教會再次宣告,真信徒已經脫去舊人罪惡的自己的存在和控制,“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5:24)。
ix. 並不是每一個信徒都是完全成熟的,並且得以完全控制殘餘的舊我。保羅所說的是每一個信徒,無論成熟度是多少,可以聲稱他的舊我 “和舊人的行為” 已經被棄絕。同樣的,他在基督裡的新我是已經“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西3:9-10)。
x. 保羅在第6節有關舊的與新的性情所給的第二個偉大的真理是【使罪身滅絕】。這是一個已經存在的事實。換言之,我們過去在基督裡向罪死在十字架上的結果是我們的【罪】被【滅絕】了。很明顯的,死了的罪(【釘十字架】)與被【滅絕】(done away with)是同樣的意思。保羅在同一節用兩種不同的方式來描述這真理,為的是要使他的意思更加易懂,沒有任何含糊之處。
xi. 每一個成熟的基督徒都知道,他越是在基督裡成長,就越察覺到生活中的罪。保羅多處用了身體(body)和肉身(flesh)的名詞來指罪的傾向與身體上的弱點和慾望(羅8:10-11,13,23)糾纏在一起。在基督裡的重生帶來罪惡的自己的死亡,但不帶來暫時的肉體和它腐敗的傾向的死,直到將來得榮耀。很明顯的,一個基督徒的身體有潛在的良善,並意圖行善事,不然保羅就不會勸信徒 “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 神所喜悅的”(羅12:1)。這身體可以對新的,聖潔的性情有反應,但卻不經常是這樣的。
xii. 保羅在第6節有關舊與新的性情所給的第三個真理是【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保羅在數節經文之後確定,“感謝 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羅6:17-18)。
xiii. 保羅不是在教導基督徒不可能再犯罪了,而是他不再服在罪的難以克制和暴虐之下,不像以前那樣盡責和獨一地服從罪了。
xiv. 當然,原因是【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由於舊的我【已死】了,所有舊的生命的特性也隨著死了,最重要的是脫離了罪的奴僕,使在基督裡蒙救贖的人從此以後,永遠是自由的(【脫離了罪】)。
xv. 偉大的神僕Martyn Lloyd-Jones提供了一個能幫助信徒了解他與舊人的性情的關係的比喻。有兩塊緊鄰的農田;一塊是屬於撒但的,另一塊是屬於神的,之間有一條通道將之隔開。一個基督徒得救之前在撒但的田裡作工,完全在撒但的控管之下。他得救後,就轉為在另一塊田作工,完全在神的控管之下。然而,當他在新田作工時,這信徒常常受到他前主人的勸誘,想要引誘他回到以前的罪惡的生活方式。撒但常常成功地,卻是暫時地,將信徒的注意力轉移離開他新的主人和他新的生活方式。但撒但卻無能為力將信徒引回舊的罪與死亡的田裡去。
d) 基督一次的死是向罪死(6:-8-10)
6:8 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
6:9 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
6:10 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 神活著。
i. 保羅所強調的第四原則是基督向罪一次的死帶來的不單是罪的死,而且使那些因信與祂死的人不致於死。這三節經節總結了保羅剛才所教導的有關信徒的向罪死和他在基督裡的新生命。他也強調這令人敬畏和榮耀的真理的永久性。
ii. 很明顯的,【就信必與他同活】的保證實現在信徒最終和永遠與基督在天上同在。但上下文著重於聖潔生活,暗示保羅在此處主要是說在今生我們與祂同活在義中。保羅在第10節很清楚指出,【向神活著】不只是說與神同在的存在,而是【向神活著】,就是活出一個完全與神的聖潔一致的生活。
iii. 建立在這個想法上,保羅繼續說,【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意思就是,因為我們已經死了,並與基督一同復活(3-5節),我們也【就不再死】。那時我們服在死之下的罪不再作我們的主,就如它【不再作他(基督)的主了】。
iv. 第6章的高潮就是【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 神活著】。因為死是罪的刑罰(羅3:23),要破除罪的控制就要先破除死的控制。
v. 在第10節中有兩個重要的真理必須受到重視。首先是基督【向罪死】,基督道成肉身,一生活出完美,無罪的生活,祂明顯沒有像其他人一樣的與罪的關係。祂不但從來沒有在罪的控制下,也從未犯過任何的罪行。我們就會納悶他怎麼樣能【向罪死】?
vi. 當保羅宣告【祂(基督)死是向罪死了】時,他有兩個意思。首先,祂藉著背負所有世人的罪,承受罪的刑罰而死。祂為所有相信祂的人滿足了罪的法定要求。藉著他們在祂裡面的信心,和祂從神來的無限的恩典的大能,信徒就對罪死了。第二,基督向罪的能力死了,一勞永逸破除了罪在那些因信祂兒子而屬於神的人身上的能力。
vii. 可能這兩個有關信徒向罪的刑罰死和向罪的權柄死的真理,促使Augustus Toplady 寫了美麗的聖詩“萬古磐石”–“Be of sin the double cure,Save from wrath and make me pure”(贖我免去罪永刑,救我脫離罪權能)。
viii. 在第10節中的第二個強調是:基督【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祂得到一個永遠不需要重複的勝利。這是一個深奧的真理,在希伯來書中被多次強調(7:26-27; 9:12,28; 10:10)。
2. 向神活
6:11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 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6:12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6:13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 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 神。
6:14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 在這段經文中,保羅再次回答了他知道讀者會疑惑的問題:“如果我們真的被基督從罪中釋放了(第 7 節),為什麼它仍然給我們帶來這麼多麻煩?如果我們現在在神面前是聖潔的,為什麼我們的生活常常不聖潔?如果我們是公義的,我們的生活如何才能更好地彰顯這種公義”?三個關鍵詞總結了 6:11-14 中給出的答案:知道、當看,和獻給神。
1) 知道(6:11a) 6:11 這樣、……………………………………..。
i. 【這樣】(Even so)是即使如此的意思。 第一個關鍵詞是 “知道”。 這個詞與人的思維(mind)有關,表明在【這樣】上。這兩個字對保羅在前十節經文對真理的解釋是非常關鍵的。這概念就是,“你必須知道並完全相信我剛才說的(1-10節),不然我將要說的就沒有意義了。你在屬靈上對罪死,與你在屬靈上對基督活的這個現實,不是抽象的概念,由你有限的思維來證明。他們是神啟示的,基督徒生活背後的基本公理,若非如此,你永遠沒有希望活出你的主所要求的聖潔生活。
ii. 保羅知道他在1-10節所描述的真理是非常重要的,就用了“知道”或“相信”有四次之多(3,6,8,9節)。
iii. 聖經的勸勉總是建立在屬靈的知識上。雖然神可以有理由地為人列出不加解釋的“可作”和“不可作”的事,但在祂的恩典和憐憫裡,祂不選擇作一個獨裁者。祂顯示了人為什麼要照著祂的標準而生活的基本理由,被總結在祂對古代以色列人的宣告中,“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11:44)。
iv. 聖經中充滿了行為方面的特別誡命和標準,而且在所有這些的背後是神的真理,明確的或含蓄的,藉此建立了這些誡命和標準。
v. 對於一個基督徒要完全活出在基督裡的新生命,使他真正活得像新造的人,他必須“知道”並“相信”他不再是以前的他。他必須明白他不是一個被翻新的罪人,而是一個新造的聖徒。他必須明白,即使他現在還在與罪爭戰,但他不再是在罪的暴虐之下,並且再也不會回到原狀。真正認識他自己的身份是極其重要的。
2) 當看(6:11b) 6:11 ……、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 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i. 第二個關鍵詞是【當看】(consider,思考)。這個字是與我們所謂的心(heart)有關,通常被用來暗喻對一個真理的確認,對心裡所確認的現實具有毫無保留的信心。
ii. 在第7章中,保羅將用他自己的經歷來說明。對一個基督徒來說,憑經歷去了解他已經從罪的捆綁中釋放出來是多麼地困難。當我們誠實地觀察我們得救後的生活,很明顯,罪的污染仍然在我們身上。無論在我們得救時外在有多大的改變,卻難以理解我們不再有墮落的罪的性情,而且我們新的性情真的是從神來的。我們難以了解聖靈住在我們裡面,而且現在神稱我們為祂的兒女,並視我們配得在祂的天家與祂永遠在一起。
iii. 保羅說,【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 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他不是論到一個心理戰,藉著不斷肯定一件事,直到我們違背了較好的判斷,甚至違背了真實的現實,就被說服了。我們知道我們是【向罪死】,並【在基督裡向神活】,因為神的話語就是這樣告訴我們的。換句話說,這些是信心的真理,它們必須在信心裡來肯定。
iv. 有一位解經家寫道,“一個基督徒認為自己基本上是一個以自我為中心的罪人,然而,他生活的目的卻是要活出以神為中心的聖潔;什麼能比這個更使他沮喪了”?只有當一個信徒接受了真理,基督才能破除在他生命中罪的能力,不然他不能過得勝的生活,因為在他內心的深處,他不認為這是可能的。
v. 我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 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就產生了許多重大和實際的結果:
vi. 首先,我們可以在受試探中有信心,知道罪的暴虐已經被破除了,我們就可以藉著神的大能成功地抵擋試探。“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 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林前10:13)。
vii. 其次,我們相信我們不會因為神的恩典而犯罪。就如我們得救是單單靠著神的大能,我們也靠著祂的大能持守。耶穌說,“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約10:27-29)。
viii. 第三,當我們真正“看”自己對罪是死的,和對基督是活的,當我們面對死亡時就有信心。主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麼”(約11:25-26; 來2:14)。
ix. 第四,我們“知道”,無論我們在今生的遭遇如何,無論多糟糕,神不但將會用這遭遇為祂的榮耀,同時也是為我們的福氣。“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 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羅8:28)。
x. 所有這些,還有更多的,都是真的,因為我們【向神在基督裡 卻當看自己是活的】。世上沒有一個宗教作出這樣的宣稱。即使最熱情的穆斯林教徒也不會宣稱他們在穆罕默德或阿拉裡面。佛教徒也不會宣稱他們在佛裡面。照樣,印度教徒也不會宣稱他們在他們眾神中的任何一位裡面。然而,身為基督徒,我們知道神“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弗1:3)。
3) 獻給神(6:12-14)
6:12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6:13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 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 神。
6:14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i. 第三個關鍵字是【獻給】(“yield”)(13節),很明顯是與意志(will)有關。由於這有關信徒與神之間的關係,令人難以明白的真理,就是信徒用他的思維(mind)知道,並在他的內心深處(heart)感到的委身,【所以】他能夠成功地運用他的意志(will)來對抗罪,並靠著神的力量,防止罪在他【必死的身上作王】(掌權)。
ii. 在今生,【罪】將永遠成為一股基督徒必須對付的強大力量。但它再也不是主人,並且它可以被抵擋,也必須被抵擋。保羅將【罪】人格化成一個已退位,但退而不休,仍然強大的君王,決心要在信徒的生命中【作王】;如同在信徒得救之前一樣。因此,保羅對信徒的勸勉是【不要容罪….作王】,因為它現在沒有掌權的權柄。它現在沒有能力來控制一個信徒,除非這信徒選擇【順服身子的私慾】。
iii. 由於一個信徒是一個在基督裡新造的人,他永遠是在罪所能管轄的範圍之外。罪唯一剩下可以攻擊一個基督徒的碉堡是在他的【必死的身上】。有一天,這個身體將得榮耀,並永遠超越罪所能達到的範圍。但如今,它仍然是【必死】的,就是可以朽壞和死亡的。它仍然有罪惡的私慾,因為頭腦和思想過程是【必死的身】的一部分,而且撒但以各種方法利用這些私慾來誘惑神的子民回到罪裡去。
iv. 保羅在第8章中宣告,“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歎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羅8:22-23)。保羅用同一個真理教導腓立比信徒,說,“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3:20-21)。對哥林多信徒,保羅寫道,“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林前15:53)。
v. 因為我們必死的身體仍然聽命於罪,保羅就說,【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他不是警告罪會在我們靈裡作王,而是說罪可以在我們的身體裡作王,因為這是罪在基督徒裡唯一可以活動的地方。那就是為何他在後頭悲哀地說,“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歡 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羅7:18,22-23)。接著,保羅作出結論,“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 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 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羅7:24-25)。
vi. 由於基督徒與罪的爭戰是發生在身體裡,保羅就宣告,“所以弟兄們、我以 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 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12:1),並且“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林前9:27)。
vii. 很明顯的,罪可以在我們身體裡作王,不然,保羅的勸勉就沒有意義了。因此,他吩咐:【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 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 神】。
viii. 按照定義,一個命令是以被命令者的意志為前提。神話語中的命令也不例外。因此保羅在此處所講論的是基督徒的意志(will)。要是一個罪要對神的兒女有權柄,這罪必須首先通過他的意志。為這個原因,保羅勸勉信徒,“這樣看來、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裡、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裡、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 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2:12-13)。只有我們的意志順服神的旨意,祂的旨意才能在我們的生命中發生作用。
ix. 當一個信徒允許他【身體的肢體】去犯罪,這些肢體成為【不義的器具】。反過來說,當他順服他天上的父,他就【將自己獻給神】,成為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人】。同樣的這些【肢體】就變成聖潔的【義的器具獻給神】。
x. 在14節中,保羅的語氣從責備轉為宣告,告訴他們肯定的話:【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xi. 神的律法“ 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羅7:12)。但這律法不能免去罪的刑罰或破除它的能力。它只能譴責,約束,和定罪。基督徒不再是在神的律法的咒詛之下,而是在祂恩典的救贖大能之下。
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羅六9)
作他的主——耶穌為甚麼要死在十字架上?首先我們要說,十字架是福音的核心;十字架代表了耶和華拯救世界的行動。耶穌十字架之死可以將神對我們的赦罪聯繫起來。保羅這句話強調耶穌的死與復活是直接和戰勝死亡的勢力——死亡不再作主。
希臘文ouketi kyrieuei是強烈的語句——不再被死亡轄制,不再受墳墓的約束!新約中kyrios(主)常常是耶穌的頭銜,這裡保羅是說耶穌的死和復活征服了死亡,他不會再死,所以神向人顯明了祂勝過死亡的能力。於是我們知道饒恕已經完成,因為死亡是罪的結果,而聖子現在已確保死亡不再作王,祂已把人最大的轄制移去。
死不能拘禁耶穌,也不能拘禁被神分別為聖的人。 十字架在第一世紀代表了死亡的勢力,對以色列人來說是一個異教帝國的殺 人工具。然而耶和華將這記號轉為帶來永生和得勝,哈利路亞!
转自《宣教日引》
各位蒙召的弟兄姐妹,平安!
耶稣的死不是一般人的死,耶稣的死是为了击败那掌死权的,当死亡要消灭耶稣时,其实是被耶稣治死了,因为死亡在无罪之人面前是没有权柄的,当耶稣被杀时,死亡就死了。
所以十字架是神对罪恶的审判和对世界的拯救,当人接受耶稣作主时,十字架就成了人的记号,是得胜死亡和罪恶的记号,是生命易主的记号,所以活着信耶稣的人就永远不死。
神的饶恕不是情感和意志的饶恕,而是用行动治死了死亡,剥夺了罪的权柄,从而人不但被赦罪,还能拥有得胜罪的力量,因此爱和饶恕他人是基督徒最大的见证、权柄和自由。
新泽西主恩堂
中文堂牧师
戎翰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羅六14)
不在律法之下——很多基督徒用這句話說摩西五經已經不再適用,因為耶穌的死而復活已經使我們進入彌賽亞的恩典時代,不必再受律法管轄了,因為律法和恩典不相容。可是保羅明明說律法是聖潔良善的,他本人也遵從並多次引用摩西五經證明他的論點,這又怎麼說呢?
原來希臘文nomos,我們翻譯成「律法」的字有許多意思。在某情況下是 「標準」、「原則」,特別條件下指「摩西律法」(the Tanakh),要看在nomos前面是否有定冠詞,若有就是指摩西五經,否則是一般習俗原則。比如羅馬書二三章多處論到律法都是沒有定冠詞,有些翻譯本卻替保羅加了定冠詞,使語義有所變化。本節的「不在律法之下」是沒有定冠詞的。
罪不能再對信徒有權柄,是因為信徒已經和基督一同死過了,從前轄制他的再也不能轄制,耶穌是他新的主人。 所以保羅吩咐信徒要向舊的主人「看自己是死的」,不再在舊主人的規範和原則 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 在恩典之下就沒有生活規矩嗎?當然不是。新的主人是基督,在新的國度作公民有新的規矩,就是遵守聖經的教導。保羅強調的是——我們已經從舊主人那裡得到釋放,現在可以服事新的主。
转自《宣教日引》
各位蒙召的弟兄姐妹,平安!
律法不能使人称义,不管是什么律法,摩西律法也好,道德准则也好,一切的律法,不管是圣的还是俗的,都在对付罪上毫无办法,甚至可能使罪以更加险恶的方式存在。
只有耶稣基督的救恩能使人称义,恩典并不和律法冲突,也不否定律法,因为律法是神圣洁的表达,恩典只是和罪有冲突,如果人不接受救恩,结果律法就成了罪的权势。
但当人接受了救恩,律法就能被满足,这就是称义的本质,这不光是说人所有的罪都被基督的十字架替代和赎买了,更是说人可以不受罪的辖制,拥有了遵守律法的自由。
新泽西主恩堂
中文堂牧师
戎翰
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 就可以犯罪嗎? 絕對不可!難道你們不知道,你們獻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服的奴僕,以至於成義。(羅6:15-16,中文標準譯本)
順從——如果基督徒不順從神,我們會說他是「屬肉體的基督徒」。在這裡,保羅用了另一個隱喻奴僕。當一個人聲稱他跟隨神的道,然而只要查看他的行為,立刻就可知道他是誰的奴僕。
保羅是在說,恩典之下的我們仍需要順從神,成為「義」的奴僕。得救的目的不只是進天堂,還包括讓我作神的「奴僕」。
「順從」的希臘字是hypakoe,字根是akouo,「聽」的意思。具體來說,我們聽從誰,就是誰的奴僕。事實上,希伯來文「聽」和「順從」是同一個字。整本聖經充滿這種觀念我不是神的奴僕,就是其它事物的奴僕,沒有中間的路可走。
得救固然不是靠人的努力,但神的恩典也不是讓我們搭上救恩的火車便離開此地。以色列人從被奴役中得解救,為的是要成為祭司的國度來事奉神。我們得救也有著同樣的目的,就是順從神、成為神的奴僕。
转自《宣教日引》
各位蒙召的弟兄姐妹,平安!
恩典是白白的,但恩典不会自动发生,而需要信心以及从信心而来的行动,其实就是顺从来启动,准确地讲,我们是靠恩典得救的意思是指我们是靠关系得救。
而关系就意味着我们会因为感恩而顺从神的律法和引导,好像仆人顺从主人一样,而因关系所产生的顺从的行为和我们靠着自己的行为争取自我救赎完全不同。
有行为却不一定和神有关系,这属于法利赛人的行为,但神当年与以色列人立约,今天耶稣与我们立约,都是为了与我们建立关系,并使我们与罪行脱离关系。
新泽西主恩堂
中文堂牧师
戎翰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 乃在恩典之下。(羅6:14)
作你們的主——我們向來習慣從聖經看「觀念」,拉比卻常常是去找聖經中類似的「詞」,並不注重看前後文的用法。保羅是一位猶太拉比,或許抓住拉比的思考方式,才更容易明白保羅所要表達的。
「作你們的主」這一詞,與「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創4:7)中的「制伏」,同樣都使用了moshel,意思是「掌管、治理」。另外,在創世記記載神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以及約書亞記和士師記中的王管理民眾或是神管理百姓,所使用的moshel這一字,則含有「主權」之意。 moshel的字母圖像給了我們另外一個觀點掌控某個毀壞性的混亂。
當神告訴該隱必須掌控犯罪的欲望時,意思是在說:罪想要把混亂和毀壞帶入該隱的生活時,他必須學著治理好犯罪的欲望。你注意到了嗎?神期待該隱掌控犯罪的欲望。反過來說,該隱其實是能掌控犯罪的欲望。罪不是不能被征服的神秘力量;相反的,罪是一個需要被征服、被掌控的敵人。神給該隱的勸告,也是給我們的勸告你必須學著靠神制服罪。
转自《宣教日引》
各位蒙召的弟兄姐妹,平安!
当保罗强调当我们信耶稣后就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时,他不是说我们就可以任意犯罪,而是说我们不再用律法解决罪而是用恩典解决罪的问题。
罪不是不能被制服的,但要用对方法,律法是用来暴露罪的,而不是用来制服罪的,而且律法常常挑动人的罪性使罪更强而不是更弱,使罪继续做主。
神只赐下唯一一个制服罪的方法,所以耶稣说自己是道路,是说只有恩典才是制服罪的唯一手段,不但让我们不被罪所胜,还能用恩典解决别人的罪。
新泽西主恩堂
中文堂牧师
戎翰
原作∕Mrs. Charles E. Cowman
「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聖經羅馬書六章 13 節)
一天晚上,我去聽一篇將自己獻給神的演說。這篇演說對我並沒有特別的幫助,不過當演說者跪下來禱告的時候, 他說:「哦,主啊,我們感謝你,因為我們可以信託那替我們死的救主。」
這一句話抓住了我,我立起身來,走向火車站去乘坐火車回家去;在街上行走的時候,我想到:將自己獻給神也許會影響我一生的事業 ──我就畏懼。那時候,車馬喧嚷中來了那個信息:「你可以信託那替你死的救主。」
坐上火車,我又想到,將自己獻給神,也許會遭到許多改變、犧牲、失望──我又畏懼。
到了家中,進了我自己的房間,一跪下來,我就看見我以往的失敗。我雖然做了一個基督徒,一個教會中的執事,一個主日學校的校長, 但是我卻未曾將自己獻給神。
那時候,我又想到,將自己獻給神,也許要挫折我心愛的計劃,消滅我將來的希望, 放棄我所選擇的職業──我又畏懼。
我看不見神要給我的那些更美好的東西,所以我的心一直在畏縮;最後,那敏銳的信息,帶著責備的口吻,很快地臨到了我心的最深處:
「我的孩子,你可以信托那替你死的救主。如果你不能信托祂,你還能信托誰呢?」
這句話替我解決了一切,因為在轉瞬間,我就看見了:那愛我甚至替我死的救主,是絕對可以信托的,祂對於祂所拯救的人,是負全責的。
朋友,你可以信托那替你死的救主。你可以信托祂,如果不是應當挫折的計畫,祂決不會去挫折,祂所作的每一件事情,都是為著神的榮耀和你的幸福。 你可以信托祂,祂將引領你行走那對你最合適的道路。──馬可康該(J.H.M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