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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6 : 15-23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

靈修筆記2020年9月11日(週五) 讀經:羅6:15-23

回應:今天所讀的經文裡,保羅勉勵我們這些屬神的兒女,都能做「義的奴僕」,而不要做「罪的奴僕」。接下來,將保羅的教導(義的奴僕、罪的奴僕)作點歸納,幫助我們對保羅的教導能更清楚明白,成為我們生活的準則,整理如下:(一)義的奴僕:(1)在恩典之下,這恩典是白白得來,我們並沒有做任何事,就得到這恩典。(2)可以成義,當世人願意相信耶穌,受洗歸入主名下時,就被神稱為義人。(3)從罪裡得釋放,我們身上的罪不能再轄制、控告我們,因為我們是屬耶穌的。(4)可以進入主為我們預備成聖之路。(5)得永生,離世後回到天家,而不是下到陰間。(二)罪的奴僕:(1)活在律法之下,使人的罪更增多。(2)成為罪的奴隸,被撒但給控制。(3)在罪中打轉,無法自拔。(4)進入死亡之路。(5)結局是死亡,下到陰間。我們從以上的分析得知,「死」不是人白白得來的,乃是因人先犯了罪,人該得的工價就是死。當人犯罪服事「罪」這個主人時,這個主人絕不會叫人白白服事,必要給此人一個報酬,這個報酬就是「死」。基於此理由,我們活在這世上,千萬不要去作「罪的奴僕」,而是要去作「義的奴僕」。
親愛的弟兄姊妹,感謝主,信耶穌的人是活在「在恩典之下」,不必向律法負責,享受神兒女的自由,這是神的應許;然我們不能因此就放縱自我肉體情慾,任意犯罪,保羅教導說:「這絕對不可以」。(羅6:15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麼?斷乎不可!)當我們真認識神所賜的恩典,活在這恩典之下,就必要與基督耶穌一同聯合,從心裡將自己獻給神,作「義的奴僕」,作一個真正順服神的奴僕。每一個作「義的奴僕」的人,在教會肢體中需受義的「約束」,不可離開主的教導,走主耶穌為我們預備的成聖之路,離世後才能回到天家,得永生。(王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