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三遍:羅馬書四1-8
1. 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什麼呢?
2.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
3. 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4.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5.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6.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7. 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8. 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聽主聲音:
1. 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什麼呢?
A. 保羅論述因信稱義是神救恩的中心,並且聲稱因信稱義的教義不但沒有廢了律法,反而堅固了律法,保羅現在要從舊約聖經尋找支持的理由。
B. 亞伯拉罕的生命見證不單為猶太人所傳誦,外邦的基督徒也都很熟悉他的故事,因此保羅引用亞伯拉罕的故事來支持他的因信稱義的福音論點。
C. 「如此說來」可譯為「那麼,我們可以怎樣說呢?」可見是為了要解釋前面的論點。
D. 「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什麼呢?」 「我們」是指保羅和猶太人。「得了」原文是「發現」;「按著肉體」是「按著血統」之意。保羅這個問題可以譯為「我們能否發現,亞伯拉罕按著肉體來說,他是否是我們的祖先?」
2.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
A.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此處保羅將「罪人能因信稱義,是因著神的恩典,與他的善行無關,因此,不能再誇口。」這樣的道理放在亞伯拉罕身上,看看他是否因行為稱義,還是因信稱義。如果他是因行為稱義,亞伯拉罕就有可誇的。
B. 「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只是」這詞通常要帶出相反的想法。保羅堅定地認為亞伯拉罕在神面前並無可誇的。他不是因行為稱義。
3. 「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算是會計上的用詞,意思是歸算到某一人的帳戶上。保羅引用創世記十五6來證明。神稱他為義是在神與他立約之前,也就是在他受割禮之前。而且經文明確地寫著: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4.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保羅使用僱主和僱員的比喻來解釋神稱人義的恩典。僱員做工,僱主給工價,這是當然的事,不算恩典。
5.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A. 僱員若沒有做任何工,僱主卻給他報酬,這完全是恩典。
B. 「不做工的」是指罪人。罪人本不該被稱義。神稱那些罪人為義,就好像僱主將薪資發給那些完全沒有做過任何工的人。
C. 「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這裡的「義」這個字是宣告為無罪之意。罪人若單純地相信那位「稱罪人為義的」神,他對這位神的信就歸算成他的義,也就是使他被宣告為無罪。。
6.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A. 猶太人在作見證時,需要有二個人,見證才有效力。所以保羅以亞伯拉罕的生命經歷為例之後,接著他引用舊約裡某位先知所說的話,來增加其教義的權威性。
B. 他引用了大衛在詩篇三十二篇所說的話。
C. 大衛稱那些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7. 「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A. 「赦免」和「遮蓋」是同義詞。「過」和「罪」是同義詞。
B. 大衛這話的意思是人所犯的罪若能不被神究查,並且被神赦免,那是最幸福的事。
8. 「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A. 「主不算為有罪」的意思就是被稱為義了,這人是最有福氣的。
B. 大衛這話是指他在犯了罪之後,向神認罪之後,蒙神赦免的經歷。
C. 大衛所寫的經文也是在為將來罪人都能因著相信耶穌基督的救贖,罪過得以被赦免的人寫的。
背誦金句:羅馬書四5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禱告指引:
1. 感謝神,使我們雖然沒有自己的善工,卻能因著耶穌的恩典而被稱義。
2. 感謝神亞伯拉罕是因信稱義,我們也可以因信稱義。
3. 感謝神在舊約聖經中有許多因信稱義的見證,藉著這些見證加添我們的信心。
4. 感謝神,藉著耶穌基督的救贖,使我們的罪過得以赦免,主不算我們為有罪。
讀經三遍:羅馬書四9-12
1. 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2. 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
3.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4.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
聽主聲音:
9. 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A. 「如此看來,這福」在原文中,「這福」是在句子前,可見接下來保羅是要討論那些承受「這福」的人。「這福」是指前一段經文「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中那蒙神赦免,而被算為義的人。
B. 「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意思是指罪過蒙神赦免,被神稱為義的這種福氣不只是賜給受割禮的猶太人,也賜給那些未受割禮的外邦人。
C. 「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根據創世記十五6「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義。」上帝因亞伯蘭信祂,祂就以亞伯蘭為義的這件事是發生在耶和華還未與亞伯蘭立約之前。
10. 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
A. 「是怎麼算的呢?」保羅要聽者仔細去探討,神是在什麼情況下算亞伯蘭為義。是在神與亞伯蘭立約之前還是之後,是在亞伯蘭受割禮之前還是是之後。
B. 「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根據創世記的記載,神稱亞伯蘭為義是在創世記十五章,而亞伯蘭受割禮與神立約卻是在創世記十七章。很明顯的,亞伯蘭因信神而被神稱為義是在他遵行割禮之前。
11.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A. 上一節藉著亞伯蘭被稱義和割禮的前後次序,已向讀者證明了「稱義」與「割禮」無關。然而,保羅在此要重新解釋「割禮的意義」。
B.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印證」此字有「肯定」和「確定」的意思。保羅說割禮只是一個記號而已,是「因信稱義」的記號。因此,割禮本身並沒有什麼作用,只有當它和「因信稱義」連結時,它才有意義。割禮的作用只是在「肯定」或「確定」一個人因信稱義的狀態,它並不能使人因信稱義。
C. 洗禮就像割禮一樣,它只是一個標記,標誌著一個人得救的屬靈狀態,它未身並沒有使人得救的作用。
D. 「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叫他作」可譯「目的便是要他作」,可見割禮是出於神的計畫,並且帶著一個重要的目的。因此未節可譯為「目的是要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
E. 「目的是要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猶太人一直以來都以亞伯拉罕為以色列人的父,認為亞伯拉罕與外邦人無關,救恩只屬於猶太人。但保羅卻在這裡宣布,神設立割禮的目的就是要使亞伯拉罕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因為亞伯拉罕是在未受割禮之前就信耶和華,外邦人若相信耶和華,同樣也會被神稱為義,因此,他們也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
F. 「(為了)使他們也算為義」神讓亞伯拉罕成為那些未受割禮之外邦人的父,為的就是要使他們也能被算為義。一方面亞伯拉罕成為他們效法的榜樣,只要他們效法他的信,他們就能被稱為義。另一方面亞伯拉罕成為他們的先祖,從亞伯拉罕而出的後裔就不再只是以色列這個民族,而是一個新的因信稱義的屬靈群體──新以色列人。
12.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
A.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可譯為「不但作受割禮之人的父」,這句話是肯定猶太人和亞伯拉罕有血緣的關係,只是受不受割禮與以亞伯拉罕為父這事並沒有直接關係。因為,與亞伯拉罕有血緣關係卻不相信上帝的人,就不是亞伯拉罕的屬靈子孫。
B. 「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真正亞伯拉罕的屬靈子孫包含了那些受割禮,而且效法亞伯拉罕未受割禮之前就信耶和華的榜樣的人。
C. 到上帝那裡去的道路並不是藉著血緣,也不是藉著某個規條所規定的某種記號,到上帝那裡唯一的道路就是相信上帝,相信祂的話,完全倚靠神的恩典。
背誦金句:羅馬書四9
「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禱告指引:
1. 感謝神!將赦罪的恩典和因信稱義的福賜給所有的人類。
2. 感謝神讓亞伯拉罕成為因信稱義的榜樣,讓全世界的人都能效法他的信心榜樣。
3. 感謝神!讓亞伯拉罕成為所有因信稱義之人的屬靈父親,使我們成為他屬靈的後裔。
4. 感謝神!賜下洗禮,使我們能藉著洗禮表明我們相信神救贖我們的信心。
讀經三遍:羅馬書四13-17
13. 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14.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
15. 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或作:叫人受刑的);哪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
16.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17.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聽主聲音:
13. 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A. 現在保羅將討論的主題轉到「應許」這個題目,來說明當神的應許臨到亞伯拉罕時,乃是在他受割禮之前,而非他遵守律法之後。
B. 有二個希臘字都譯成「應許」,第一個是huposchesis,它是有條件的應許,「我應許做這事,若你應許做那件事。」第二個是epaggelia,它是出於一個人內心的善意而發出的應許,是沒有條件的。保羅所使用的應許是epaggelia。
C. 「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上帝在創十二2-3給亞伯拉罕和他後裔一個偉大而驚奇的應許,上帝應許他要成為大國,地上的萬國都要因他得福,也就是上帝要把全地都賜給他為業。
D. 「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這應許賜給亞伯拉罕不是因為亞伯拉罕遵守上帝的律法,而是他信靠上帝、信任上帝、信服上帝。這並不是亞伯拉罕做了甚麼,這是上帝回應了亞伯拉罕絕對的信所賜給他的恩典。
E. 保羅認為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是依據二件事,一是上帝的恩典。二是亞伯拉罕完全的信。
14.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
A. 前一節提到神把承受世界的應許賜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
B.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如果靠著遵守律法的人才能承受這個應許,那麼人的信就是空的,而神的應許也完全被毀壞了。
15. 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哪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
A. 「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惹動忿怒」是指律法不只使人知罪,律法還會引發人犯罪(詳細說明在七11-17),結果招來上帝的審判和忿怒。
B. 「哪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沒有律法就沒有違犯律法的事。所以哪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
C. 律法只能指出人錯的地方,卻沒有醫治的功效。律法指出人做錯的地方,卻不能幫助他避免不做。甚至律法還激動人去做律法所禁止的事。
16.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A. 「所以」保羅現在要為以上的論證作一個結論。
B. 「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一個人要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承繼神給亞伯拉罕這偉大的應許完全是根據二件事,他對神的信心和上帝白白恩典。
C. 「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一切後裔」是指那些像亞伯拉罕一樣「因信稱義」的人。既然只有信的人才能成為亞伯拉罕的屬靈後裔,神的應許就必然歸給一切相信的人。
D. 「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這是指神的應許要歸給那些信主的猶太人。
E. 「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這是指神的應許也要歸給那些效法亞伯拉罕信心的外邦人。
17.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A.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保羅在此提到亞伯拉罕所信的神的二個重要屬性:
甲、 「叫死人復活」這是指神賜生命的大能,祂可以行使以撒出生的神蹟,他也可以使以撒在祭壇上蒙拯救,祂也可以使基督從死裡復活。
乙、 「使無變為有」這是指神凡事都能的屬性,祂能讓亞伯拉罕將來有數不盡的屬靈後裔。
丙、 信心必須有一個對象,亞伯拉罕的信心所相信的對象是一位能「叫死人復活」和「使無變有」的神。
B. 「他在主面前」這是指亞伯拉罕在神面前,他對神的信心是真正的、毫無保留的信心,他憑信心接受神的應許,對神的應許篤信不移。
C. 「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世人」是指全世界的人。保羅認為因著亞伯拉罕這種對主完全沒有保留的信心,神不但判定他成為所有因信稱義之人的屬靈父親,也成為全人類的父親。
D. 「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這是創世記十七5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多國的父」就是亞伯拉罕這名字的意思。
背誦金句:羅馬書四17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禱告指引:
1. 感謝神將承受全世界的應許賜給所有亞伯拉罕,叫全世界的人都能因他得福。
2. 感謝神!我們使我們因著相信耶穌基督而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成為上帝的百姓。
3. 讚美我們的神是一位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祂賜生命給我們,並且有能力改變我們。
4. 求神賜給我和亞伯拉罕一樣對神堅定不移的信心。
讀經三遍:羅馬書四18-25
18.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19.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
20. 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
21. 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
22. 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
23. 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
24. 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
25.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或作: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
聽主聲音:
18.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A. 前面的經文保羅提到亞伯拉罕相信這位「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保羅這時就指出亞伯拉罕生平的一個例子來指出他相信上帝和相信上帝的話。就是他在一百歲時還沒有兒子的事。
B.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指望」就是「盼望」。這是指當神應許亞伯拉罕要使他和他的後裔成為叫萬國得福的人時,他已是一個一百歲的人,他早已過了生殖兒女的年齡,他的妻子撒拉早已失去生育的能力。從人的角度來看,那時的亞伯拉罕是一個無可指望的人。
C. 「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然而亞伯拉罕再一次相信神要照著祂所說的話做,再一次就是因為這樣的信,上帝就稱他為義。他因著相信,就仍然有盼望,後來的結果證明了,因著他的信,他就得以作多國的父。
19.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
A. 本節就是用來形容18節亞伯拉罕「無可指望」的光景和那他在無可指望時的信心是怎樣的信心。
B. 那時「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
C. 雖然他光景是如此「無可指望」然而「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
D. 「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人的信心常常在遇到困難時受到考驗而減少,但亞伯拉罕的信心卻禁得起這樣的考驗。雖然他也曾聽了撒拉的建議而娶夏甲想為自己得著後裔,他也曾以為以實馬利是所應許的後裔,然而每當神糾正他時,他馬上就相信並順服。可見,他的信心是愈經試驗愈堅定。
20. 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
A. 「並且仰望神的應許」這句應是指亞伯拉罕聽了神應許之後,就將神的應許存記在心,並等候神實現祂的應許。
B. 「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身為亞伯拉罕的後裔,保羅衷心讚揚亞伯拉罕的信心。亞伯拉罕若沒有這樣的信心,就不會有以色列人,也不會有基督的福音。
C. 「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雖然亞伯拉罕對神的信心經歷了時間和許多的考驗,然而,當以撒出生時,證明了他的信心是堅固的。
D. 「將榮耀歸給神。」亞伯拉罕是在應許還沒有成就的時候,將榮耀歸給神。一般的世人,不肯把榮耀歸給神,然而,亞伯拉罕雖然還沒有看見應許實現,但他依然篤信不移,在試驗中,仍把榮耀歸給神,好像應許已經實現一樣。
E. 真正對神有信心的人,會相信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他們也會凡事謝恩。這就是把榮耀歸給神。
21. 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
A. 「且滿心相信」這句話的意思是「完全被說服」,也就是被下一句有關於神的真理所說服。
B. 「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神曾在創十七1對亞伯拉罕說:「我是全能的神。」神也曾在十八14對亞伯拉罕說:「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到了日期,明年這時候,我必回到你這裡,撒拉必生一個兒子。」亞伯拉罕完全被神的話所說服,這就是「滿心相信」的意思。
22. 「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保羅再次引用創十五6的話作為結論:所以這就算為亞伯拉罕的義。
23. 「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保羅相信創十五6這句話不是單單為亞伯拉罕寫的。
24. 「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
A. 這句中的「我們」是指所有信主耶穌的人。「將來」有二個意思,一是指未世審判之時,二是指在亞伯拉罕被稱為義之後的時間。
B. 「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保羅說:「這就算為他的義」這句話也是為所有在亞伯拉罕之後效法他的信心而在未日神審判時因信而被神算為義的人寫的。
C. 「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在未日審判時,誰能在神面前因信稱義?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
25.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
A. 本句是要解釋「將來得算為義之人」他們既然是因信稱義,他們所信的是甚麼?
B. 保羅在此引用了初代教會的「信經」來解釋因信稱義的人所信的是什麼。
C.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
甲、 「耶穌被交給人」是指祂被猶大出賣,並且在神的安排之下,祂被交給外邦人治死。
乙、 「是為我們的過犯」這是指基督的死成為贖罪祭,代替一切信主之人所犯的罪而承受死亡的刑罰。
丙、 這句信經應是以以賽亞書五十三6-12為背景。
D. 「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本句有二種解釋:
甲、 「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和「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二句是平行的句子。都是泛指主耶穌所成就的救贖大功。那些「將來得算為義之人」所信的就是耶穌所成就的救贖大功。
乙、 「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耶穌的復活證明了祂是大有能力神的兒子,也證明了祂是沒有罪而替人贖罪的,罪人因著相信耶穌基督就能被稱為義。
E. 亞伯拉罕信神,使他得以被神稱義。同樣,神也要稱那些效法他信心的人為義。就是那些知道自己因著罪無法來到神面前的人,卻因著相信耶穌基督的福音,而得蒙赦罪,並且得以與神建立關係的人。
背誦金句:羅馬書四18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禱告指引:
1. 信心就是相信上帝凡事都能,求主將這種對神的信心賜給我。
2. 亞伯拉罕的信心是經過試驗的信心,他在受試驗的時候,不斷堅持信心,求神在我面對試驗的時候幫助我也有堅定的信心。
3. 亞伯拉罕滿心相信神,他被「神是全能的神」和「神凡事都能」的屬性所說服,因此滿心相信。求主藉著你全能的屬性來說服我,使我一生都滿心相信神。
4. 感謝耶穌,因你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
一、謊言背後的可笑假設
1.也許我已經靠恩典得救了,但我若要蒙福還是得靠我的行為。
2.神最關心的還是我的表現。
3.如果我能表現得比一般基督徒更好一點,我就會蒙福。
4.我已經搞砸太多次了,我不會蒙福的。
5.總是有人比我更配得神的祝福。
6.在我能蒙福之前,神得先好好的管教我。
7.我要先是完美的,神才能祝福我。
8.神不能把他的祝福交托給我。
二、真理 : 耶穌已經使信徒配得祝福了
1.亞伯拉罕是我們信心的榜樣,因為他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信靠神的應許使他蒙福,不是靠他的行為。(加3:6)
2.大衛也描述:那在行為以外蒙上帝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馬書4:6-8)
3.耶穌擔當我們應得的咒詛,使我們行在他所配得的祝福裡。(加3:13-14)
三、心意更新的宣告
1.我是神所愛的孩子,祂喜悅把好東西賜給我。
2.當神看著我,他看見耶穌基督的義。
3.凡我所做的都蒙福,神一切的美善不斷被吸引,朝我而來。
*靈修經文:
羅馬書4:1~8
4:1 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甚麼呢?
4:2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上帝面前並無可誇。
4:3 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上帝,這就算為他的義。」
4:4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4:5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上帝,他的信就算為義。
4:6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上帝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4:7 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4:8 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靈修默想:
(1)亞伯拉罕如何在上帝面前被稱為義人?全能真神如何分別對待相信與不信祂話語的人?
(2)大衛說什麼樣的人是有福的?有哪些因素阻礙我得享上帝的赦罪之恩?
*一年一遍聖經速讀進度:
王下4~5
*活潑的生命-CGNTV中文台牧者分享: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dOqtg3Rb4s
*活潑的生命-LTD清晨QT敬拜禱告時刻:
https://www.youtube.com/user/rogerytw/videos
*靈命日糧(其他靈修材料):
https://traditional-odb.org/2020/07/29?calendar-redirect=true&post-type=post
*靈修經文:
羅馬書4:9~17
4:9 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4:10 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
4:11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4:12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
4:13 因為上帝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4:14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
4:15 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或譯:叫人受刑的);哪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
4:16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4:17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上帝,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靈修默想:
(1)亞伯拉罕是受割禮之人的祖先,保羅說上帝為何給亞伯拉罕割禮的記號?亞伯拉罕為什麼也能成為未受割禮的祖先?所有的人能成為上帝的兒女,關鍵是守住重要的律法還是什麼?
(2)亞伯拉罕相信的上帝是怎樣的上帝?他相信和抓住上帝給的什麼?以致於他能得著上帝所要賞賜的,也讓所有效法亞伯拉罕的人,也能成為亞伯拉罕信心的後裔,與亞伯拉罕一樣地領受上帝的賞賜。我們是否有哪些上帝給的應許,是我們需要相信和經歷的?
*一年一遍聖經速讀進度:
王下6~7
*活潑的生命-CGNTV中文台牧者分享: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9fs0Xw5JXg
*活潑的生命-LTD清晨QT敬拜禱告時刻:
https://www.youtube.com/user/rogerytw/videos
*靈命日糧(其他靈修材料):
https://traditional-odb.org/2020/07/30?calendar-redirect=true&post-type=post
*靈修經文:
羅馬書4:18~25
4:18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4:19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
4:20 並且仰望上帝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上帝,
4:21 且滿心相信上帝所應許的必能做成。
4:22 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
4:23 「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
4:24 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上帝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
4:25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或譯: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
*靈修默想:
(1)面對上帝的應許,亞伯拉罕當時的處境如何?他對上帝應許的態度又是如何?我們是否有遇到上帝的應許和現實處境的不同?在這樣的時候,我們可以如何向亞伯拉罕學習?
(2)算為他義對亞伯拉罕而言是如何?對我們又是如何?我們如何能被稱義?耶穌的復活對我們有什麼意義?
*一年一遍聖經速讀進度:
王下8~9
*活潑的生命-CGNTV中文台牧者分享: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bwUNWlOnos
*活潑的生命-LTD清晨QT敬拜禱告時刻:
https://www.youtube.com/user/rogerytw/videos
*靈命日糧(其他靈修材料):
https://traditional-odb.org/2020/07/31?calendar-redirect=true&post-type=post
回應:在今天所讀的經文裡,在談論一個很重要的觀念,什麼重要的觀念呢?就是「因信稱義」是對的,還是「因行為稱義」是對的呢?看起來都有聖經經文佐證,但我們需小心看待這問題,他們之間真的非常不同。根據《雅各書》稱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雅2:21-23),不過那裡所舉證的是亞伯拉罕獻以撒的事例;獻以撒的事是記載在創22:1-19所發生的事,但亞伯拉罕被神算為義,卻是記載在「神」與「亞伯蘭(此時尚未改名為亞伯拉罕)」立約時所說。(創15:1-6)《雅各書》告訴我們真實的「信心」,必然會引導出真實的「行為」,而這行為是指「蒙恩」之後所發生的行為;而今天所讀的經文保羅則告訴我們,稱義是因著「信心」,而不是因著「行為」;這裡「因著信」是指個人蒙救恩之前的行為。基於此,這兩者的論點確實不同,我們切勿混淆,否則會認為保羅與雅各對於「稱義」的論點有衝突,事實則不然。(羅4:1-3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甚麼呢?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親愛的弟兄姊妹,對「因信稱義」或「因行為稱義」這二者的說法,哪個是對的呢?其實這二者的說法都對,且並無衝突,只是我們需要清楚明白這二者是有其各自所看重的事,且二者背景不同,不能混為一談。保羅在這裡所提的是「因信稱義」,而不是「因行為稱義」;亞伯拉罕在當時是無法用「因行為稱義」來誇口,因他的行為不足以被神稱義,而是他因「信」才被神稱為義。感謝主,我們信耶穌後都因信被稱為義,但別忘了我們現在已是基督徒,我們被神稱義的水平要提升到「因行為稱義」;如此才能使未信主的人,因著我們的好行為可以領人歸主。(王牧師)
回應:從今天所讀的經文,將帶給我們另一個思考的問題,這個問題是亞伯拉罕固然是在行為之外蒙福被稱為義,但他是受割禮之人的祖宗(創17:9-10),因此,「割禮」與「稱義」這二者可能給世人有個聯想,它們應該有相當程度的關連,或許亞伯拉罕是因受割禮而蒙這福;若是這樣,那麼我們這些未受割禮的外邦人,就與這蒙神算為義的福無分無關了嗎?應該不是如此。昨天在牧師靈修筆記裡有提到,根據舊約聖經,亞伯拉罕是在創15:6被神稱義,這時他的名字叫亞伯蘭,還沒被神改名為亞伯拉罕(至創17:5才改名);而是到了創17:23-27亞伯拉罕才受割禮。這兩件事(被神稱義及受割禮)相隔的時間,至少有十四年以上(創15-17);很明顯地,(亞伯蘭)稱義是在前,(亞伯拉罕)而受割禮是在後。從這樣的證明,說明一件事亞伯拉罕被神稱義,其實與受割禮是無關的。(羅4:11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既是如此,保羅便肯定對外邦人說,不必煩惱是否要受割禮才能信耶穌,這問題應不存在外邦人信耶穌問題裡;外邦人信耶穌不一定要受割禮後才能信耶穌,不必受這問題所困擾。(羅4:12)
親愛的弟兄姊妹,感謝保羅幫助我們澄清了一件事,「信耶穌」這件事是關乎我們個人對耶穌認識多少而定,無關乎我們是否要先受割禮後才能信耶穌;當我們認識耶穌越多,聖靈就會來引導我們更認識耶穌,我們便會越發相信耶穌是真神。反之,若我們對耶穌認識只是一知半解,我們就會受一些是是而非的觀念影響對耶穌的信心,這是非常可惜的事。基於此,我們只有天天讀聖經、時時向主禱告、定期過教會肢體的生活,我們才能更多認識耶穌。祈求主幫助我們願意做一個愛神、愛人的基督徒。(王牧師)
回應:從今天所讀的經文中,可以體會神對亞伯拉罕「因信稱義」這事,絕不是因律法的作為,而是因亞伯拉罕「信」才得到這義,這應許不僅賜給亞伯拉罕,同樣也賜給他的後代子孫。從今天來看這應許,它已經實現了。(4:13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是出於善意且無條件的,亞伯拉罕並不是因為他平時有甚麼好的功績表現;其實在他身上沒有可誇的事,而是因他有單純的心,相信神的帶領,如此而已。接下來,保羅對「律法」提出他的論點:那些想要以遵行律法來承受神國產業的人,他們認為只有在律法以下,才能承受這地土;所以這應許是基於律法,而不是對神的信心。若是基於這樣的看法,那這「信心」就對此人毫無用處了,因他們完全不懂神的心意。人若把應許的成就,歸功於遵行律法;只有遵行律法才能得著神的應許,這樣的想法是完全錯誤的,神在這些人身上的應許將永遠無法成就。換言之,神的應許就在這些人身上給「棄絕」了。
親愛的弟兄姊妹,現今的律法只能顯明人的罪,使罪趁機藉著律法引誘人發動犯罪的慾念(羅7:7-11)。前年有位梁姓男子吸毒後持菜刀砍死母親,還將頭顱從12樓往下扔,高院判他無罪;判無罪的原因是這殺人犯吸毒所致。在現今的社會裡,這不是唯一案例,這樣的案例只會越來越多;這些犯罪的人當他們略懂法律後,就藉著法律去犯罪,因他們知道犯罪後可以如何脫罪;這樣的行為,正如保羅在羅4:15所說「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那裏沒有律法,那裏就沒有過犯。」,保羅不是說沒有律法就沒有「罪」,乃是說沒有律法就沒有「過犯」;在沒有律法之時,罪其實早已存在,但卻顯不出逾越律法所定界限的「過犯」,所以人才會去犯罪。祈求主幫助我們這些信主的兒女,真正認識神的救恩,不是靠律法得神的喜悅,而是靠「因信」及「因行為」被神讚許。(王牧師)
回應:從今天所讀經文,幫助我們更認識亞伯拉罕,他對神的信心是如何辦到的?我們可從兩方面來認識及學習: (1)亞伯拉罕相信神是叫死人復活的神。亞伯拉罕因這個「信心」,使他能毫無猶豫地把以撒獻給神。(創22:1-10;來11:17-19)亞伯拉罕這樣的獻上,神不但沒有要以撒的命,反而更多賜福給他們後代。 (2)亞伯拉罕相信神是使無變為有的神。亞伯拉罕願意欣然答應神的呼召,離開本家去到異地作客(傳福音),他是憑著信心的眼睛遠遠望見,神所應許的基業(來11:8-10, 13-16),且相信神也必賜他後裔,承受此基業(創15:2-6)。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可以誕生到這個家,這與亞伯拉罕相信神「使無變為有」大有關係,否則不會有以撒的誕生。(羅4:19-21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裏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裏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另,保羅提到「算他為義」這句話,不是單為亞伯拉罕寫的,也是為我們這些外邦人(非猶太人)寫的,只要我們這些外邦人願意相信神使主耶穌從死裡復活,那我們就信了耶穌,耶穌就稱我們為義。(羅4:23-25)
親愛的弟兄姊妹,亞伯拉罕相信神是叫死人復活的神、使無變為有的神,這樣的「信心」需要在我們生命裡建立起來,唯有如此我們對信耶穌的信心才能穩固。當我們信心穩固後,接下來要將這樣「信心」,傳給下一代子孫,幫助下一代子孫也能相信耶穌是他們個人救主,同得著這救恩;若能如此,神的應許也必會臨到我們的下一代子孫。祈求主幫助我們能成為一個有信心的基督徒,好使我們有神的能力去幫助未信主的家人及親戚朋友也能認識耶穌,成為他們個人的救主。(王牧師)
馬可福音 8:27-38
耶穌和門徒出去,往凱撒利亞‧腓立比村莊去;在路上問門徒說:「人說我是誰?」他們說:「有人說是施洗的約翰;有人說是以利亞;又有人說是先知裏的一位。」又問他們說:「你們說我是誰?」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耶穌就禁戒他們,不要告訴人。
從此,他教訓他們說:「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過三天復活。」耶穌明明地說這話,彼得就拉着他,勸他。耶穌轉過來,看着門徒,就責備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於是叫眾人和門徒來,對他們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 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人就是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凡在這淫亂罪惡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人子在他父的榮耀裏,同聖天使降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
心得:
亞伯拉罕在還未受割禮前,就因信了神,蒙神算他為義人。這就證明了,人被稱為義,單單憑著對神的信心,與宗教行為無關。神給亞伯拉罕應許,立他作多國的父,並且以割禮作為立約的記號。以色列人世世代代都遵守割禮,以此記念神的約。可惜,當禮儀成為一種習慣,他們反而失落了,把律法當作信仰的核心,用禮儀取代了信心。
今天我們當然不再遵行宗教上的割禮,甚至連舊約中絕對必要的獻祭制度都取消了,因為那些禮儀規條所預表的,已經在耶穌基督身上完全實現、已經完成、完全了。保羅的話再次提醒我們,我們是因信被神稱為義,是因信耶穌過犯得赦免。我們也當明白,真基督徒不能用參加禮拜、守十一奉獻來取代對神的信-信靠與順服。保羅說,割禮是因信稱義的印證。信心本身是抽象的,信心的生活(行動)卻是可見的。我也需要經常檢視自己的靈命狀態,我信上帝嗎?我信靠並順服祂嗎?
禱告:
親愛的天父,感謝讚美祢,因為祢的揀選和救贖先於律法規條。在我們什麼都不懂的時候,祢以智慧完成了一切救贖大工;我們什麼工也沒做,什麼功勞也沒有。感謝祢,因著祢無條件的愛,祢赦免了我的過犯,祢使我成為蒙福的人。我所能做的,唯有將自己獻上給祢。願神幫助我專心愛祢,專心信靠祢,好使我的屬靈生命能夠結出義的果子來。奉靠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心得:
上帝給我們的應許是藉著信而稱義和得救的。「因為律法是惹動憤怒的,哪裡沒有律法,哪裡就沒有過犯。」律法的存在,反映出過犯也存在,若我們活在律法之下,我們就會被律法所綑綁、會活在罪的陰影中。律法固然重要,但倘若神與我們的關係只倚靠律法來維持,那麼我們的神恐怕是會讓人感到害怕的神,並且與世上的假神沒有分別。
「所以,人作後嗣是出於信,因此就屬乎恩,以致應許保證歸給所有的後裔,不但歸給那屬於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人。」感謝神,我們的得救是本乎恩、因著信,而這個信是什麼呢?「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耶穌說,「那沒有看見卻信的有福了。」願我們都能效法亞伯拉罕的信心--因信而剛強,將榮耀歸給上帝,且滿心相信上帝所應許的必能成就--成為那蒙福的人,因信稱義!
禱告:
親愛的神,謝謝祢應許我們脫離罪惡的挾制,使我們能因信耶穌基督而稱義——我們信祂是神的兒子、信祂已從死裡復活戰勝死亡權勢,並且信祂將來還要再來。感謝神使我們脫離罪惡的綑綁轄制,使我們得享真正的自由,我們要讚美祢的恩典!哈利路亞!讚美、禱告,奉靠我主耶穌基督寶貴得勝的名,阿們!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2/01/27/rom-day9
【經文】羅馬書四章1~16節
亞伯拉罕是以色列人先祖,在以色列歷史上有極重要地位,而亞伯拉罕也是今天所有基督徒在信仰與屬靈上的先祖,他是我們重生得救的榜樣,也是神賜下應許,人得以「因信稱義」的見證。
原來神稱亞伯拉罕是義的,是因為他的信心而不是行為;亞伯拉罕一生中,「信心」一直是他鮮明的記號。他領受神的呼召就立刻攜家帶眷往應許之地去,滿心相信神的應許,不管那地方如何,也不怕過程中有什麼艱難險阻。因為信心而使亞伯拉罕大大經歷神,並且神應許他不只得地為業,還要成為多產、倍增的大國,甚至萬國要因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蒙福。亞伯拉罕因為信神所說的,神就以他的信作為他的義,在那時律法還未賜下。
其實亞伯拉罕在行為上也有軟弱跌倒的時候,但神仍然因他的信服神就稱他為義。亞伯拉罕的子孫也在這因信稱義的真理中,可見人因信而稱義真是在律法之上,不是靠自己肉體的行為,也不是因為擁有律法,而是要相信神的應許;相信耶穌基督是神賜下的救主才能稱義。原來這是神在永恆中已經預備的恩典,不論是誰,或許是得著律法的以色列人,或是以色列之外的外邦人,世人都必須因著信才能稱義。不論是誰只要是通過因信稱義,都可成為神的兒女,人因信被神歸算為義真是白白的恩典哪!
今日我們都享受在這應許和恩典中,真是何等蒙福,靠著自己努力我們永遠無法洗淨自己的罪,也無法達到神義的標準,但是恩典和慈愛的神在人的不可能之處,為了要人回到祂的身邊而另外預備一條恩典的路,使我們可以通過這條路罪得赦免、與父神和好。今日我們因著信而得救了,要格外感恩,因為這真不是我們的功勞,也不是人配得的,只有在感恩中,憑著信心繼續倚靠神活出榮美的生命。耶穌已經為我們完成律法的要求,今日雖然不必再守律法儀文,但是對於律法的生命價值觀和道德要求,我們卻更要去活出來,並且是在感恩中歡歡喜喜的為主而活,因為我們不再被定罪,因信稱義已使我們得著永遠的救恩了。
【回應】
親愛的天父!
祢使我們因信稱義,有得救的恩典,
我要一生回應祢,在恩典之路上與主同行,
一生歡喜為主而活。
【禱讀】
羅馬書4章16節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
因此就屬乎恩,
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
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
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2/01/28/rom-day10
【經文】羅馬書4章17~25節
亞伯拉罕真是我們信心的榜樣,他對於神的信心,是一種在絕望中仍存著盼望的信心,而且信心並不搖動。相信亞伯拉罕是真認識神,他認識神是全能的神、是創造天地海的主宰,神說有,就有,命立,就立。在神沒有難成的事,所以真實的信心就如同亞伯拉罕一樣,必須有正確的對象,不是什麼都信,而是單單相信這位創造萬物的神是永恆的神、全能的神,也是信實的神和慈愛的神。
神是使人在絕望中有盼望的神,當亞伯拉罕在領受神應許的時候,他沒有任何後嗣又年紀老邁,再經過這麼多年,連妻子都已經失去生育能力了,還是沒有任何後嗣,那應許的大國在哪裡?多國又從何而來?但是亞伯拉罕不因眼前所見的而絕望,這才是一個真實對神的相信。因此真實的信心除了必須有正確的對象,還應當是不受環境搖動的。許多時候人遇事直接的反應是先理性的分析,然後做出考量判斷,然而神是不受人理性限制的神,神超越在一切之上,而信心就是把我們的『指望』,不放在人或環境上,而放在神身上,且要持續的相信。
我們要將信心的基礎建立在神的話語上,因為神的應許是不改變的,神的話每一句都是信實,就如同雨雪從天而降並不返還。亞伯拉罕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成就,神就算為他的義,我們也需要如此的信心。今天我們如同亞伯拉罕是因信而被神稱義,我們所信的是耶穌基督已為我們贖罪而死,我們的罪已被洗淨。但如果我們的信只在耶穌的死,那救恩就不夠完全,因為我們仍然會有軟弱的時刻,因此可能再度與神隔絕;但耶穌的復活證明祂勝過了死亡,也證明神公義的要求在耶穌身上已經得著滿足。只要我們相信耶穌的死和復活並神的應許,我們就得以進入稱義的地位,所以我們可以不再被罪轄制,這是多麼浩大的恩典!主為我們死又為我們復活,當我們思念主的愛,我們更應當在信心中追求生命的成聖,好與我們所蒙的恩相稱。
【回應】
親愛的天父!
我們今日成了何等人,
都是蒙祢的恩所致,
祢使我們因信稱義,得救重生,
我們要在信心中剛強站立,
過合神心意的生活,
面對挑戰也不退縮。
【禱讀】
羅馬書4章20~21節
並且仰望神的應許,
總沒有因不信心裏起疑惑,
反倒因信心裏得堅固,
將榮耀歸給神,
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
【羅馬書 4:1-16】
|赦罪之福|
這段經文保羅解釋他在三章21節所提到,因信稱義的道理是「有律法和先知為證」的。猶太人錯誤的認為,舊約是強調因行為稱義的,因此,保羅在此特別提出舊約中猶太人心目中最重要的兩個人物:一個是他們的祖先「亞伯拉罕」;一個是他們最偉大的君王「大衛」,他們都是因信而被稱義的。保羅引用創世紀十五章6節的經文強調:「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3節),而且保羅特別強調亞伯拉罕因信稱義是在他受割禮之前(10節),可見稱義是不需要行割禮,只要信就可以了。
另一方面,保羅也引用大衛的詩篇強調,大衛相信神是遮罪及赦罪的神,也宣告:「得蒙神赦罪之人是有福的」(7-8節)!什麼樣的人是真正有福的人呢?也許有人以為有錢、有名聲、穿名牌衣服、開名貴轎車,有各樣物質享受的人是有福的。然而,許多這樣的人,心中卻常因為不聖潔,因自己的惡行而良心惶惶終日,不得平安,正如以賽亞先知不斷地強調:「惡人必不得平安」(賽四十八22、賽五十七21)。因此,真正有福的人是認識真神,認識耶穌,接受耶穌救贖的人。因為他們的良心因神的赦罪而得平安,這平安是世界不能給的,是道德、教育、律法規條不能給的,保羅說:「律法是惹動忿怒的」(15節)。律法規條只會使我們良心更不平安,因為我們無法遵行律法。感謝耶穌的寶血洗淨我們的罪,使我們得著良心平安之福。你真知道你是蒙福的人嗎?讓我們為著我們所蒙的福歡呼讚美祂吧!
◆回應:
主啊!我要常常為著祢赦免我的罪而感恩,我是世上最蒙福的人。
◆背經:
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馬書 4:7-8)
【羅馬書 4:17-25】
|認識信心|
保羅提到亞伯拉罕是「信心之父」,這段經文透過亞伯拉罕的信心,讓我們認識真正的「信心」與「迷信」不同之處在於信心是「有根據」的,正如希伯來書中提到信心是「確據」與「實底」。我們從亞伯拉罕的信心,看見基督徒的信心有兩方面的根據:
一、對神正確的認識
真實的信心對象是很重要的。今天有多少信仰者,甚至包括基督徒,都不夠認識自己所信的是誰,這就是「迷信」。第17節讓我們看見,亞伯拉罕從生以撒的經歷中認識神是「使無變有」的神;從獻以撒的經歷中認識神是「叫死人復活」的神。亞伯拉罕的信心是建立在對神的認識上。今天,基督徒的確信也當在於我們「深知我們所信的是誰」,否則我們的信仰是沒有根基的,常常受我們的心情和環境所影響。
二、對神應許的確信
信心的另一個根據是「神的應許」。第17、18節記載,亞伯拉罕的信心建立在「神對他說過的話語」。神的話安定在天,句句都要成就。真實的信心就是定睛在神的應許上,亞伯拉罕就是緊緊抓住神的應許(20節),以致他能夠不看自己及妻子已經不可能生育的事實(19節),仍然信心堅定地宣告他是「亞伯拉罕」,將成為「多國之父」。當我們面對「環境」與「神的應許」有衝突時,我們需要信心,真實的信心就是緊緊抓住神的應許。
讓我們因著深知自己所信的是誰,定晴於神的話語,也會成為如同亞伯拉罕一樣有信心的基督徒。
◆回應:
主啊!我的信仰要建立在對祢的認識,而不是我的感覺、環境或經歷上。我要天天緊緊抓住祢的應許,定睛祢的應許,並天天經歷祢的話語。
◆背經: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羅馬書 4:17)
敬拜詩歌:從這代到那代 (讚美之泉 (19))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oD9Qz5W1qE
一、安靜:耶和華祢的名何其美,祢的權能何等浩大。
二、讀經:羅馬書 4:1-25
1. 重點說明:
首先,信心不是因為行為,因此猶太人並非藉行割禮得救;外邦人雖未行割禮,也可以因信神而得稱為義。就像亞伯拉罕一樣,他就是在未受割前被稱為義。其次,信心就是堅定相信神和祂的應許,即使環境上看似絕望,但仍不搖擺或懷疑,這就是亞伯拉罕的信心。這樣的信心,是值得我們效法和學習的。
2. 鑰節: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羅 4:17)
三、默想:
■神如何算我們為義?(v.21-v.24)
■亞伯拉罕對神的信心是如何?(v.17)亞伯拉罕對神的應許,如何不因客觀環境而不軟弱?(v.19-v.21)
■亞伯拉罕相信一個使無變為有、使死人復活的神;那我信的又是什麼樣的神?通常我的信心在什麼情況下會瓦解?我可以如何預備自己,好讓我的信心也能像亞伯拉罕一樣?
四、禱告:主啊!赦免我常遇到艱難就產生疑惑;幫助我不看環境,而是定睛在祢身上,帶領我穿越環境,堅定倚靠祢,按祢的旨意而行。
五、安息:與主交談後,靜止在神之內,並在神的愛中安息,讓神的愛變化我們的生命。
六、記錄:
今日讀經進度:羅馬書 4 章 1-25 節
羅馬書4章1-17節: 講義(徐興緯弟兄)
因信稱義的例證 – 亞伯拉罕
1. 亞伯拉罕的因信稱義(4:1-8)
1) 前言
a) 若聖經中有一個撒旦最想破壞和扭曲的真理,那就是“救恩”的真理了。若撒旦能在有關這真理上引發混亂和錯誤,他就成功地使人繼續活在自己的罪中,並落在神的審判和定罪之下。有一天就如未蒙救贖的人,將與撒旦和墮落的天使同在永遠受刑的地獄裡。
b) 世上每一個假宗教,無論是基督教中的異端,一個高度有組織的異教,或“凡物有靈論者”(Animism),都是建立在某種方式靠行為得救的基礎上。毫無疑問,他們所教導的是人可以靠自己的力量,以某種方式在神面前被稱為義。
c) 羅馬書第四章整章都是以亞伯拉罕為主角。他被保羅選擇為一個例子來說明聖經的中心真理,就是人只有用信心,而不是行為,來回應神的恩典,才能在神的面前稱義。雖然第6-8節是與大衛有關的,但保羅只是以大衛為例來證實他所寫的有關亞伯拉罕的教導。
d) 讓我們來猜測保羅選擇亞伯拉罕為因信稱義的最佳例子的各種原因。首先,亞伯拉罕活在保羅寫羅馬書之前約兩千年,表明因信(而不是因行為)稱義的原則,對猶太教而言並不是新的。亞伯拉罕是第一個,也是最重要的一個希伯來先祖。他活在摩西律法之前六百多年。因此,他活在頒布律法之前許多年。非常明顯的,他不是因遵守律法而得救的。
e) 第二,保羅選擇用亞伯拉罕作為因信得救的一個例子只不過是因為他是一個【人】。到目前為止,保羅在羅馬書中所寫的主要是有關抽象的神學真理。當他描述亞伯拉罕時,他舉出了一個活生生的人因信稱義的例子。
f) 第三,無疑也是最重要的原因。論到亞伯拉罕的稱義方面,即使拉比的教導和普遍猶太人所相信的與聖經相抵觸,他們仍然同意亞伯拉罕是舊約中一個虔誠,正義的,被神接納的人的終極例子。他就是聖經中真正信心和良善的榜樣。
g) 在保羅時代,多數猶太人相信亞伯拉罕得以在神面前稱義,是因為他本身正義的性格。他們相信神揀選亞伯拉罕為祂的子民以色列人的祖宗,是因為亞伯拉罕在當時是地上最正義的人。他們如同今天的許多異教,從聖經中抽出一些經節,扭曲其真正的意思,或不顧上下文的翻譯來支持他們先入為主的觀念。
h) 保羅採用亞伯拉罕為因信稱義或得救的聖經中終極的例子,來撼動傳統猶太教的堡壘。保羅藉著證明亞伯拉罕不是因行為稱義,拆毀了拉比教導的根基(人是因遵守律法而在神面前稱義,根據他自己在宗教上的努力和行為)。若連亞伯拉罕這樣的人都沒有或不能因行律法稱義,那就沒有其他人可以做得到。反過來說,若亞伯拉罕稱義只根據他對神的信心,那麼其他每一個人也可以以同樣的方式稱義;因為亞伯拉罕是聖經中義人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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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亞伯拉罕不是因行為稱義(4:1-2)
4:1 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甚麼呢。
4:2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 神面前並無可誇。
問題一:亞伯拉罕最大的長處是
甲:他是猶太人的祖宗。
乙:他是因信稱義之父。
丙:他一生嚴守律法。
a) 保羅一開始就問,【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甚麼呢】?其實他是在問,“既然亞伯拉罕是大家公認的一個在神眼中稱義的模範生,我們何妨仔細研究亞伯拉罕到底是根據什麼稱義的”?
b) 【如此說來】(what then)= “因此”,保羅嘗試將此處對亞伯拉罕的評論與他在上一章所寫的連接起來。正如前面所寫的,在肯定猶太人和外邦人都是因信稱義(羅3:30)之後,保羅將【亞伯拉罕】加入這幅圖畫裡,因為他知道這位最偉大的猶太人先祖,猶太人【憑著肉體】(血統上)的【祖宗】亞伯拉罕,常常被拉比們用作來說明以行為稱義的終極例子。保羅將要證明,恰恰相反,聖經清楚地教導亞伯拉罕的得救是單靠信心的。
c) 【亞伯拉罕】是神起初與祂的選民立約時人類的【祖宗】。因此,【憑著肉體】,就是按照人的標準,他是一個真正的猶太人,並且在神眼中是一個義人。整個希伯來民族都是他的後裔。因此,他與神的關係必定也是他後裔與神的關係。
d) 【憑著肉體】首先是指肉體的血統。但按上下文來看,它也暗示在稱義方面人的努力。因此,【憑著肉體】 = 靠人的行為。
e) 假如【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他當然可以以此為榮(【可誇的】)。有兩個前提:主要的前提是若一個人可以在神的眼中因他的行為稱義,他確實有理由誇口。次要的前提是亞伯拉罕,身為一個人,他做到了因行為稱義。因此,結論必須是這樣,亞伯拉罕【就有可誇的】。
f) 主要的前提是正確的。若一個人可以【因行為稱義】,他確實【有可誇的】,因為他在自己的得救中立了功勞。但保羅接下去說明,次要的前提是錯的,亞伯拉罕並沒有做到因行為稱義。因此,結論是錯的。【只是在神面前(他)並無可誇的】。接下去,保羅就要證明亞伯拉罕是因信稱義。
3) 亞伯拉罕是因信稱義(4:3-5)
4:3 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4:4 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4:5 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 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問題二:亞伯拉罕根據什麼稱義?
甲:聽神的話。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神指示的地方去。
乙:獻老年生下的兒子以撒給神。
丙:信神。(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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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保羅引經據典,作出正面的辯論,祂所有的辯論是以聖經為根據。聖經是神的話語,絕對可靠的真理。他引用創15:6,【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之前,從第12章開始,就有亞伯拉罕的記載。摩西被靈感動就描述這先祖在神面前稱義,是單單因他的信心。因為【亞伯拉罕信神】,沒有根據任何其它的,【這就算為他的義】。
b) 在他寫給加拉太教會的信中,保羅引用同一節來自創世記的經文(加3:6),接著說,“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加3:7)。幾節後,他稱亞伯拉罕為“有信心的”(加3:9)。因為亞伯拉罕是典型的有信心的人,在意義上,“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羅4:11)。耶穌說,藉著他對神的信心,“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約8:56)。
c) 亞伯拉罕稱義是因為【信神】,沒有其它的因素。因著他的信,神就【算為他的義】。
d) 【算】(reckoned, counted,inputed,impart)在原文是一個經濟學或法律上的術語:將一筆款項存入另一個人的賬戶。譬如有人銀行賬戶的存款很少,不夠支付賬單。另一個人將一筆巨款【算】在你的賬戶裡,使你可以付清所有的債。信主之前,我們賬戶裡的義不夠付清我們欠神的罪債(神公義的要求)。當我們信耶穌時,神從我們那裡得到的是不完全的信心。但藉著神的恩典和慈愛,祂將我們的信心【算】為神的義,存進我們屬靈的賬戶裡,使我們能滿足神公義的要求。
e) 亞伯拉罕的信心是不完全的,我們的信心也是不完全的。保羅宣告【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 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f) 雖然得救需要信心,但信心本身沒有能力救我們。只有單靠神救贖恩典的大能,藉著神的兒子在十字架上完成的救贖大工,我們才能得救。與有些人所認為的不同,信心不是一種行為。保羅清楚說明得救的信心與任何人的行為完全無關。
g) 若人能藉著自己的行為救自己,那麼救恩就不是神的恩典了,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也是枉然的了。若人能做到義的行為,那麼得救也就不是神恩典的禮物,而是【該得的工價】。因行為稱義不但排除了神的恩典,也奪取了神的榮耀。
h) 神呼召亞伯拉罕的時候,他只不過是無數異教徒中的一位。聖經沒有解釋神為什麼揀選他。神的揀選是憑著神的旨意,不需要任何理由或解釋。最重要的是,亞伯拉罕的蒙召不是他的選擇,而是神根據祂自己的主權揀選的。
i) 神吩咐亞伯拉罕,【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時(創12:1),祂並沒有給他任何的保證。亞伯拉罕就離開安全的現在,走向不確定的將來。他可能從來沒有聽過迦南這個地方。但當神呼召他,他就順服神,開始那漫長的旅程往迦南去。
j) 即使亞伯拉罕【因信稱義】,被稱為“信心之父”,他的信心也不是完全的。當迦南有飢荒,亞伯拉罕沒有求神的幫助,反而下埃及去(創12:10)。當他老年無子時,即使神多次向他應許他的子孫會像天上的星星那麼多,他卻聽從妻子撒拉的建議,娶了使女夏甲為妾。每次的不順服都給他帶來痛苦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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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但亞伯拉罕的信心還是有可取之處。當神試驗他將以撒獻上時,他馬上就順服神,因為他相信神能叫人從死裡復活。(來11:17-19)
l) 神帶領亞伯拉罕到迦南地,應許將這地賜給他的後裔。他當時只是寄居在迦南地,但他相信神的應許,即使五百年後他的後裔才真正得到這地。
4) 稱義帶來的福氣(4:6-8)
4:6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 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4:7 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4:8 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a) 保羅在此引用大衛所說的,目的是指出以色列最偉大的王明白並教導,稱義是單靠信心的。保羅在此處所論到的【福】是指“得救”,是神給墮落的人至上的祝福。唯有那些【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才是有福的。
b) 在詩篇32篇中,大衛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凡心裡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詩32:1-2)。
c) 大衛清楚明白神的恩典。當拿單指責他的姦淫與謀殺罪時,大衛知道就只有靠神的恩典才能得赦免(詩51:1-14)。
d) 大衛宣告有真正信心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知道只有藉著神的恩典,他才能【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對於他根本的罪性和他墮落腐敗的本性,【主不算為有罪的】。
e) 亞伯拉罕是因信稱義,大衛也是因信稱義,每一個在他們之前或之後的信徒都是因信稱義,單單靠信心。一個罪人的信心因神的恩典被祂接受,並因基督的緣故被算為義。
f) 在神面前,人的好行為是毫無價值的。但神自己,藉著祂的兒子,已經付清了罪債。當一個認罪的罪人,將自己放在神的憐憫中,並以信心接受主因他的緣故的贖罪大工,他可以在神面前蒙赦免,並得到神的義。
2. 亞伯拉罕因恩典稱義(4:9-17)
1) 亞伯拉罕不是因受割禮稱義(4:9-12)
4:9 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麼.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麼.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4:10 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
4:11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4:12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
問題三:亞伯拉罕在什麼時候被稱為義?
甲:在他受割禮之前。(4:10)
乙:在他受割禮之後。
丙:在他受割禮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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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四:根據什麼,受割禮與未受割禮的都可以稱亞伯拉罕為他們的父?
甲:受割禮或因信稱義,二選一。
乙:唯獨因信稱義。(4:11-12)
丙:做到律法所有的要求。
a) 保羅預料猶太人會問,“既然亞伯拉罕只靠因信而稱義,為何神還要求他和他的後裔受割禮”?
b) 新約時代多數猶太人堅信割禮不只是一個使他們為神的選民與眾不同的記號而已,而且藉此被神所接受。
c) 許多猶太人相信他們之永遠得救是因為他們在受割禮上的順服。甚至有些拉比認為地獄中沒有受過割禮的人。割禮被認為是一個蒙神寵愛的記號。根據教導,若一個猶太人拜偶像,他所受的割禮必須被還原後,才能進入地獄。當然這件事不是人所能做到的。
d) 也有人說,神曾經對亞伯拉罕發過誓,祂不會將一個受割禮的人送往地獄去。甚至有本書寫亞伯拉罕看守在地獄門口,不准任何受過割禮的人進去。
e) 這種根深蒂固的觀念存在於猶太教中,甚至在初期教會時,被一些改信基督教的猶太教信徒帶進教會。受割禮和守摩西律法成為初期教會引起強烈爭論的問題,以致在保羅時期,耶路撒冷的長老們召開了一個大會,為這些事作一個定案。最後他們一致通過,並寫信通知所有教會,守摩西律法的禮儀不是得救的先決條件(徒15:19-29)。
f) 一個依賴割禮,或任何其他禮儀或行為的人,使基督為他所作的全無功效。他將自己置於律法之下,而一個律法之下的人必須完全遵守律法;對人來說是做不到的。“ 原來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纔有功效”(加5:6)。
g) 創17:10-14清楚表明割禮是神所定的,是祂與亞伯拉罕及後裔(猶太人)立約的記號。根據這一點,拉比們教導,並且多數猶太人相信,遵守這禮儀是討神喜悅,並在祂眼中稱義的途徑。但保羅用這同一段經文來說明,恰恰相反,亞伯拉罕並沒有藉著他的受割禮而得以在神眼中稱義,而是早在神吩咐他受割禮以前,他已經被神稱為義了。
h) 保羅就此問,【這福(得救)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麼.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麼?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受不受割禮與得救沒有什麼關係。
i) 今天,這個基本真理與我們是切切相關的。雖然很少人,包括猶太人在內,相信受割禮才得救。但卻將許多其它的宗教禮儀或動作視為得救的條件。譬如說方言,受洗等等。在那些宣稱信耶穌的人中,羅馬天主教就是最大的違背者。歷代以來,他們教導得救靠人的行為。
j) 主張亞伯拉罕因行割禮而稱義有一個很大的漏洞。因為亞伯拉罕受割禮的時候,以實瑪利才13歲,而亞伯拉罕已經99歲了。當時亞伯拉罕也給以實瑪利和家裡所有的男丁,包括奴隸,行了割禮(創17:23-25)。但之前,當亞伯拉罕被神稱為義的時候:“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15:6),那時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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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瑪利還沒有出生(創16:2-4)。當以實瑪利出生時,亞伯拉罕86歲(創16:16)。因此,亞伯拉罕被神稱為義至少在他受割禮之前14年。
k) 神與亞伯拉罕立約和賜福是遠在他受割禮之前,而以實瑪利,即使受了割禮,卻從未包括在約中。割禮成為神與祂的子民立約的記號,但這個約卻不是建立在受割禮的前提上。當神第一次與亞伯拉罕立約並應許賜福時,他只有75歲(創12:1-4)。亞伯拉罕不但在稱義後至少14年,也在神第一次與他立約後24年才受割禮。況且,由於當時沒有猶太人,當亞伯拉罕稱義時,他是一個未受割禮的外邦人。
l) 自然而然,就有人會問,那麼為什麼要受割禮?為什麼神使這個禮儀成為所有亞伯拉罕後裔的一條有約束力的律法?
m) 在亞伯拉罕稱義後,神與他立約,要賜福給他和他的後裔。神藉著亞伯拉罕在受割禮前就稱義這件事來表明割禮不是因信稱義的條件,割禮只是一個記號或見證亞伯拉罕是屬於神的。
n) 亞伯拉罕在受割禮前稱義,對猶太人(受割禮之人)和外邦人(未受割禮之人)都有同樣的意義:不論猶太人或是外邦人都是因信稱義,與受不受割禮沒有關係。
➢ 對外邦人來說,亞伯拉罕在稱義時還沒有受割禮,因此是一個未受割禮也能稱義的榜樣。亞伯拉罕就成為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
➢ 對猶太人來說,亞伯拉罕在受割禮之前就稱義,證明受割禮不是一個稱義的先決條件。亞伯拉罕也成為受割禮之人的父。這些受割禮之人是按照他未受割禮前而信的榜樣去行的。【蹤跡】= 腳蹤(following the foot steps)。
問題五:如何判別一個人是否基督徒?
甲:受過洗就是基督徒。
乙:沒有受過洗就不是基督徒。
丙:受不受洗不重要,只要接受耶穌為主和救主就是基督徒了。
o) 今天教會的洗禮與割禮有相似的意義。洗禮只是一個記號或見證這個人已經得救了,屬於神了,不是得救的一個條件。洗禮不能使一個人得救。不洗禮也不能說一個人不得救。除非有特殊的理由,得救而不受洗讓人難以理解。所以當有人告訴你他已經受過洗,並不等於他已經得救了。
2) 亞伯拉罕不是因行律法稱義(4:13-15)
4:13 因為 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4:14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纔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 4:15 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或作叫人受刑的〕那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
問題六:根據什麼,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得到“必承受世界”的應許?
甲:嚴守律法。
乙:因信稱義。(4:13)
丙:受割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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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亞伯拉罕也不是因為守摩西律法而稱義的。因為神頒布律法給摩西的時候,是在亞伯拉罕死後500年。因此他絕對不知道摩西律法的要求,包括割禮。
b) 神應許亞伯拉罕賜福給他和他的後裔是根據亞伯拉罕的【因信而得的義】,【不是因律法】(創12:3; 18:18; 22:18)。
c) 【屬乎律法的人】= 行律法稱義的人。若人能完全滿足做到律法的要求,當然可以成為神的【後嗣】,但這當然是不可能的。若人靠自己可以做到,那【信就歸於虛空】(不需要信心了)。
d) 信心使人可以接受神一切的應許。另一方面,若神的應許只能藉著遵守律法接受,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都做不到。律法是神的義的標準,沒有人靠自己能達到神的標準,也就得不到神所應許的福氣了。因此,【應許也就廢棄了】。
e) 雖然人不可能滿足律法的要求,但律法好像一面鏡子,讓人知罪。【那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人越堅持行律法來討神的喜悅,他越發覺做不到,反而【惹動神的忿怒】。只有因信耶穌稱義,才能避免神的忿怒。
f) 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包含在神與他所立的約中。神告訴他,【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創12:3; 15:5; 18:18; 22:18)。分析神的應許,有四點是顯明的。
g) 首先,這【應許】有關一塊地(創15:18-21)。 亞伯拉罕將住在這地上,但約五百年後才會擁有它。就是在約書亞率領以色列人征服迦南地時。
h) 第二,這【應許】有關一群人,“我也要使你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人若能數算地上的塵沙、纔能數算你的後裔”(創13:16),“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麼.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創15:5)。後來,亞伯拉罕成為“多國的父”(創17:5; 羅4:17)。
i) 第三,這【應許】有關一個祝福,“萬族都要因你(亞伯拉罕)得福”(創12:3)。
j) 第四,這【應許】將在亞伯拉罕後裔中的救贖主來時應驗。藉著祂,世人將因救恩而蒙福。這一個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基本上,就是傳福音給亞伯拉罕:“ 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 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加3:8)。亞伯拉罕相信這福音,甚至於在他將神所應許他的獨一的後裔獻上為祭物時,他相信,無論如何,“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創22:8)。
k) 耶穌告訴不信的猶太人領袖,“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約8:56)。亞伯拉罕預先看見彌賽亞的來臨。祂降生為他蒙應許的後裔中的一個。就是藉著這降世的彌賽亞,基督,亞伯拉罕可以使萬國都因他得福,【必得承受世界】(heir of the world)。對此,保羅解釋,“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加3:16)。
3) 亞伯拉罕因神的恩典稱義(4:16-17)
4:16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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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 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a) 既然割禮和律法不能使人稱義,人只有因信稱義,才能得為神的【後嗣】。但這個【信】不是人自己的信,不然又是一件人靠自己努力的行為了。
b) 神【算】信徒的【信】為義(【本乎信】),因此,救恩是恩典(【屬乎恩】)。若不是神祂主權的恩典使人可以得救,就算人的信也救不了他。
c) 亞伯拉罕的信心不是真正的義,而是神【算】他為義。祂也將祂的義【算】在所有信祂的人身上,否則他們靠自己絕對得不到這義。
d) 【恩典】是神的大能,帶來稱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當然,這【後裔】是指屬靈的後裔。這後裔包括【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屬乎律法的】= 猶太人。【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外邦人。
e) 人的【信】是神的恩典(【屬乎恩】)。神設立了人能得救的方式。亞伯拉罕的【信】本身不能使他得救。只是神因著他的【信】算他為義。使人得救的是神的義,而人的【信】使神將祂的義【算】在我們的頭上。這就是恩典,完全是神的恩典。
f) 因此亞伯拉罕成為所有因信稱義的屬靈的父(創17:5)。
g) 為了避免有人不清楚亞伯拉罕信的是什麼神,保羅提出兩點獨一真神的特性:
➢ 祂是【叫死人復活】的神(生命之主)– 亞伯拉罕生以撒是一個神蹟,那時亞伯拉罕已經99歲,身體彷彿已死(來11:11-12)。
➢ 祂是【使無變為有】的神(創造之主)– 神的創造(來11:3)。
羅馬書4章18節-5章11節: 講義(龍漢泉弟兄)
因信稱義的榜樣與福氣
1. 信心的榜樣(4:18-21)
4:18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4:19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
4:20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
4:21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
18『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前面17節說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我們從哪裡知道/證明亞伯拉罕信神?保羅在本段繼續解釋。我們先回想一下神是什麼時候稱他為義?是在他還不到85歲的時候。在創15:4-5神應許他說﹕耶和華又有話對他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纔成為你的後嗣。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麼?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所以15:6 說『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19『身體如同已死…生育已經斷絕』
他的這個信心不是一時的衝動,時間一久就沒有了。從85歲到99歲當中發生了很多事情,不但他自己年紀老邁,(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甚至撒拉的月經都停了(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可是在創17:15-16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的妻子撒萊(公主)不可再叫撒萊,他的名要叫撒拉(尊貴的婦人)。我必賜福給他,也要使你從他得一個兒子,我要賜福給他,他也要作多國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從他而出。
20『心裡得堅固』
這種事如果發生在今天,在你我的身上,你會有什麼反應?你會相信嗎?但是信心就在此顯出它的寶貴。他並不認為神在跟他開玩笑,雖然從人看這是不可能的事情(18無可指望的時候)。他仍然信神,深信神的應許必定實現。信心的內涵不是世上的事物,而是神的應許。他沒有因為客觀的條件不利而懷疑神的應許,以至於信心軟弱,反而因著主觀的認知(17使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信心更加堅定(「堅固」原文是「增強能力」的意思)。
21『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
一個真正的信心可以抵擋任何對神應許的懷疑。他因為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所以這應許就成為他的盼望,並且能夠將榮耀歸給神。他的信心激發他把榮耀歸給神(4:20c),在無可指望的時候仍然能夠發出讚美的聲音。因此他能與神立約,永遠歸神(創17:23正當那日、亞伯拉罕遵著神的命、給他的兒子以實瑪利和家裡的一切男子、無
論是在家裡生的、是用銀子買的、都行了割禮)。也因著這樣的信心,他至終能夠成為多國的父,使他的後裔如同天上的星那樣多,使他在事情尚未成就時,好像已經看見神的作為一般。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怎樣的神?我們從哪裡知道/證明他信神?
亞伯拉罕無可指望的時候是什麼時候?『指望』是指什麼?
他如何將榮耀歸給神?這種事如果發生在你的身上,你會有什麼反應?
2. 信心的結果(22)
4:22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
更重要的是,這樣的信心使他能夠稱義,蒙神悅納。其實他的信心從一開始就顯明出來了。出哈蘭的時候,不知道往那裡去。隨處築壇獻祭。他的信心真是一個「進去believe in」的信心。是一個有行動的信心。 3. 神的應許(23-25)
4:23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
4:24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
4:25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
3.1 我們和他一樣
23-24『不是單為他寫的,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
這兩節是很重要的救恩真理。亞伯拉罕既然是我們的信心之父,當我們跟隨他的腳踪而行的時候,我們也可以因信稱義。他是第一個,是我們的榜樣。亞伯拉罕從未看見死人復活,他還能有這樣的信心,如今耶穌已經從死裡復活,我們有更多的證據來信靠神的應許。倘若仍存不信?愚蠢、辜負。我們的信心是怎樣的信心呢?是一個「進去believe in」的信心嗎?是一個有行動的信心嗎?保羅說你至少要相信神使耶穌從死裡復活了。(1:4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相信耶穌的神性和人性。
3.2 耶穌受死與復活的目的(25, 林前15:17)
本節可能是早期基督教的信仰宣告。耶穌的死與復活有什麼重要性?因為他是人,所以會被人捆綁,被人凌辱,最後被人釘死(被交給人),而且是為我們的罪被釘死。又因為他是神,所以能夠從死裡復活,為的是讓我們能夠得到從神而來的義。(林前15:17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復活證明他是神的兒子,夠資格承擔,而且已經承擔了我們所有信他之人的罪。若沒有復活,他不過像我們一樣罷了。這一點在下一章會繼續發揮。
得算為義是什麼意思?我們為什麼得算為義?
耶穌受死與復活的目的是什麼?和我們有什麼關係?
我從亞伯拉罕身上學到什麼功課?我的信是『進去』的信嗎?
4. 因信稱義的福氣(5:1-11)
那麼神的恩典是不是只是因信稱義而已呢?不是的。神的恩典非常豐富。(弗3:8我本來比眾聖徒中最小的還小。然而他還賜我這恩典,叫我把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傳給外邦人。)因信稱義只是入門而已。保羅在這裡至少舉出了六個因信稱義的福氣。有過去的,有現在的,有將來的。
在本段中有哪些因信稱義帶來的恩典?時間上有什麼分別?試列舉出來。
4.1 與神相和(1)—過去
5:1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
第一個福氣是與神相和。因著耶穌的救贖,我們在神面前可以稱義,原本對立的關係得以化解,使我們可以與神相和(1),就是和神能夠和平相處,使我們不再懼怕神的刑罰。與神相和的福氣何其寶貴,因我們原本是與神為仇,是可怒之子,時時在神震怒之下(1:18)。但如今基督已經替我們承擔了這個震怒,以致我們可以坦然來到神面前,享受在神裡面的平安。這平安只有神可以給我們,是無法從世界得到的。
與神相和是什麼意思?耶穌如何使我們與神相和?對我們有什麼意義?
4.2 享受恩典 (2a) —現在
5:2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
第二個福氣是享受恩典。我們現在活在恩典裡面(2a),這恩典就是這段經文所說的一切福氣。前面說過恩典就是不靠我們努力和功勞,完全是神白白賜予的禮物。「站在恩典中」表明我們的生活完全是由恩典所托住。一切都是出於神,生命氣息能力都是神給的。這恩典也是藉著信心來支取的。我們因信得以稱義,我們也可以因信享受這些恩典。享受和信心成正比。很多基督徒因為缺少這信心以致活地勞苦愁煩,真是可憐。
『所站』的恩典是什麼意思?這恩典是什麼?我們如何得到這恩典?
4.3 歡喜盼望(2b-5a)—現在
5:2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
5:3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
5:4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
5:5盼望不至於羞恥.
2『盼望神的榮耀(神榮耀的盼望)』
第三個福氣是歡喜盼望。第二節原文的意思是『在神榮耀的盼望中歡喜』(2b)。(歡喜原文為誇口)「盼望神的榮耀(神榮耀的盼望)」說明這盼望是屬神的,是大有榮耀的。我們現在雖看不到,是未來的事,但藉著信心今天就可以從心靈的眼睛看見這榮耀的光彩,因此我們可以在這盼望中歡喜/誇口。
3a『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
這歡喜/誇口是不隨環境改變的。在恩典中(1節)固然令人喜樂/誇口,因為我們有榮耀的盼望;就是在苦難中也一樣喜樂/誇口,因為它會把我們引到那榮耀的盼望,使我們更能體會這盼望,就是保羅在下面3-5節所論述的。基督教並非是鴕鳥宗教,我們承認有苦難。在這天路歷程中並不一定是天色常藍,花香常漫。所以保羅在第三節提到患難,這是我們必須有的準備。(約16:33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
3b-5a『患難、忍耐、老練(品格character)、盼望、不羞恥』
他進一步解釋為什麼在患難中還能歡喜。因為神要藉著患難訓練我們,使我們產生忍耐。這忍耐乃是指在環境壓迫下能夠站立得住,對事不對人。這種忍耐只有在苦難中才能夠培養出來。當忍耐成為個性的一部分時,就塑造出堅忍的品格;這裡的老練,原文是證實之意,指受過試煉、證實為美好的品格。這種堅忍的品格不會輕易放棄信仰或理想,因此會緊緊抓住神榮耀的盼望。這裡讓我們看見患難不但不能將我們打倒,反而讓我們更看見那盼望的榮耀,因此即使在患難中我們也可以歡歡喜喜/誇口。藉著信心(所望之事)這盼望將來必定實現,因此必然不會讓人因失望而羞愧,好像我們所信的是虛假的神。
但是人的信心總是有軟弱的時候,那時怎麼辦呢?神知道我們的軟弱,所以他用下面這個福氣來堅固我們的信心。
盼望神的榮耀是什麼意思?這盼望有什麼榮耀?我知道這榮耀嗎?
這盼望對我有什麼意義?我曾為這榮耀的盼望歡喜/誇口嗎?
基督徒也會有患難嗎?不是信耶穌之後就有神保佑了嗎?
為什麼在患難中也是歡喜?患難最終會把我們引到哪裡?
我們會經歷怎樣的過程?老練是什麼意思?為什麼老練生盼望?
4.4 神愛澆灌(5b-8)—過去
5:5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5:6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
5:7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
5:8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5b『因為…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第四個福氣是神愛澆灌。『因為』說明我們在患難中能夠歡歡喜喜的動力來自神的愛:聖靈將神的愛澆灌(has been poured out)在我們心裡。原文是說他『已經』將這個大愛
澆灌在我們心裡,這是何等大的福氣,我們今天就可以經歷這樣的愛。這愛向我們保證神的話絕不落空,必然成就。澆灌表示神的慷慨大方,他不是小裡小氣今天給一點明天給一點,乃是像澆水一樣的傾倒下來,是每一個真信徒都已經有的經歷,而不是如有些教派所說的是信主之後必須要追求的經歷。這樣的經歷向他們保證,這榮耀的盼望必定實現,不致落空。
因信稱義—相和—站在恩典中—歡喜盼望。
苦難的祝福—堅忍的品格—歡喜盼望—有神的愛。
這是羅馬書中第一次出現神的愛。(在這之前『義、公義、稱義、為義、義人』出現34次;『不義』6次;『信、信心』37次;『罪』12次;『榮耀』8次;『恩、恩典、恩慈』6次;『福音』4次;『贖』1次)(全書「信」共出現58次,「義」共出現36次。)
6-8『當我們還軟弱的時候…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
究竟神的愛是怎樣的愛呢?不是嘴上說說而已,也不是一個抽象的概念。他有具體的行動。什麼行動?他將自己的愛子賜給世人,為他們的罪而死。有三個特點。
a. 當我們還軟弱的時候,這愛就賜給我們了。軟弱(helpless, powerless)針對罪而言,就是我們還在作罪人的時候。也可解釋為人對神的態度﹕悖逆、頂撞,否認。神對我們的愛與我們的本相無關。神對我們的愛是超越的,與人本身的條件無關,就像父親對自己的孩子,即使孩子不聽話,但父親的愛總不變。 b. 基督為罪人死是按著神所定的時刻。證明神的救恩早就為我們預備了。神在永世裡就愛我們,甚至在人墮落之前,祂就定意救贖我們。不過因為人是活在時空之中,所以基督為我們而死這件事,總得在歷史的某一時刻裡成就。這一時刻也是神計劃中的一部分。 c. 神愛的對象乃是罪人。基督是為罪人死。義人和仁人是與罪人來作對比。義人就是正直的人,仁人是溫和可親的人。也有人認為,這兩種人無實質上的分別。照聖經的標準,世上沒有一個真正的義人和仁人。保羅是按照當時一般人的標準,說明我們可能會為世人眼中的好人而死,但絕不可能為罪人死,更不可能為仇敵死。耶穌竟然為這種人死,證明了神愛的偉大,遠超過我們的理解(長闊高深)。聖靈將這樣的愛澆灌(豐豐富富)在我們心裡,就足以使我們在患難中仍然能歡喜,因為知道神愛我們。
從患難到盼望到不羞恥,它們的動力是什麼?『神愛澆灌』是什麼意思?
神的愛怎樣向世人顯明?有什麼特點?
4.5 免去忿怒(9-10)—(將來, 西1:21, 雅4:4)
5:9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
5:10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9『免去神的忿怒』
第五個福氣是免去神的忿怒。我們先因著基督的寶血(他的死。血=生命。利17:11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得以稱義。接著,因基督獻上自己為挽回祭,我們得以逃脫(免去)將來神忿怒的刑罰。這裡的免去其實就是拯救的意思,與下一節的得救是同一個字,也是同樣的意思。這刑罰的可怕我們前面已經看過了,他要拯救我們脫離這個刑罰。
10『得與神和好…因他的生得救』
保羅認為這一切都和耶穌的受死與復活有關。我們本來是與神為敵的(西1:21你們從前與神隔絕,因著惡行心裡與他為敵。雅4:4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麼?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現在因為耶穌將自己獻上,藉著他的死,我們得以與神和好,原本與神為仇敵的關係就化解了(得與神和好)。但耶穌並不是單單為我們死了,他也為我們復活了,如今在天上為我們禱告。「更要因祂的生得救」,意思就是「更要因祂的生得以脫離刑罰」,就是因著主的代求,使我們能夠常在神的愛裡,將來就不至於面臨神的忿怒了。
神的忿怒是什麼?有什麼可怕?
『免去』是什麼意思?和『得救』有什麼關係?
4.6 以神為樂(11)—現在
5:11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
11『以神為樂』
第六個福氣是在神裡面有喜樂。我們既然已經與神和好了,就可以開始享受在神裡面那豐盛的生命,達到以神為樂/誇口的地步。「與神和好」只是說明我們跟神關係的恢復,而「以神為樂」則是進一步享受這個已經恢復的關係。是生命的一大躍進。我們生命的根基在神裡面,以致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平安喜樂就成為我們生命品質的一部分。內在性情的流露,而非外在環境的反映、(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而且能夠愛祂所愛,樂祂所樂,恨祂所恨,憂祂所憂。
『以神為樂』是什麼意思?和『與神和好』有什麼不同?
我今天享受到了那些福氣?我的盼望是什麼?
我的喜樂是什麼?會受到什麼影響?我以神為樂嗎?
和合本 4:18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 (In hope he believed against hope),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4:19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 4:20 並且仰望神的應許 (regarding the promise of God),總沒有因不信心裏起疑惑 (waver),反倒因信心裏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 4:21 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 4:22 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 (credited to him as righteousness)。 4:23 「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 4:24 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人。 4:25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 5:1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 (have peace)。 5:2 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 (rejoice/boast in the hope of the glory of God)。 5:3 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 (boast);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 (perseverance, endurance), 5:4 忍耐生老練 (character),老練生盼望; 5:5 盼望不至於羞恥 (hope does not put us to shame),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 5:6 因我們還軟弱 (weak, powerless) 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 (ungodly) 死。 5:7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 (good person) 死,或者有敢做 (dare to) 的。 5:8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5:9 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 5:10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 (reconciled);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5:11 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 (rejoice/boast in God)。
NIV
NASB
ESV 4:18 Against all hope, Abraham in hope believed and so became the father of many nations, just as it had been said to him, “So shall your offspring be.” 19 Without weakening in his faith, he faced the fact that his body was as good as dead—since he was about a hundred years old—and that Sarah’s womb was also dead. 20 Yet he did not waver through unbelief regarding the promise of God, but was strengthened in his faith and gave glory to God, 21 being fully persuaded that God had power to do what he had promised. 22 This is why “it was credited to him as righteousness.” 23 The words “it was credited to him” were written not for him alone, 24 but also for us, to whom God will credit righteousness—for us who believe in him who raised Jesus our Lord from the dead. 4:18 In hope against hope he believed, so that he might become a father of many nations according to that which had been spoken, “SO SHALL YOUR DESCENDANTS BE.” 19 Without becoming weak in faith he contemplated his own body, now as good as dead since he was about a hundred years old, and the deadness of Sarah’s womb; 20 yet, with respect to the promise of God, he did not waver in unbelief but grew strong in faith, giving glory to God, 21 and being fully assured that what God had promised, He was able also to perform. 22 Therefore IT WAS ALSO CREDITED TO HIM AS RIGHTEOUSNESS. 23 Now not for his sake only was it written that it was credited to him, 24 but for our sake also, to whom it will be credited, to us who believe in Him who raised Jesus our Lord from the dead, 25 He who was delivered over because 4:18 In hope he believed against hope, that he should become the father of many nations, as he had been told, “So shall your offspring be.” 19 He did not weaken in faith when he considered his own body, which was as good as dead (since he was about a hundred years old), or when he considered the barrenness of Sarah's womb. 20 No unbelief made him waver concerning the promise of God, but he grew strong in his faith as he gave glory to God, 21 fully convinced that God was able to do what he had promised. 22 That is why his faith was “counted to him as righteousness.” 23 But the words “it was counted to him” were not written for his sake alone, 24 but for ours also. It will be counted to us who believe in him who raised from the dead Jesus our Lord,
25 He was delivered over to death for our sins and was raised to life for our justification.
5:1 Therefore, since we have been justified through faith, we[a] have peace with God through our Lord Jesus Christ,
2 through whom we have gained access by faith into this grace in which we now stand. And we[b] boast in the hope of the glory of God.
3 Not only so, but we[c] also glory in our sufferings, because we know that suffering produces perseverance;
4 perseverance, character; and character, hope.
5 And hope does not put us to shame, because God’s love has been poured out into our hearts through the Holy Spirit, who has been given to us.
6 You see, at just the right time, when we were still powerless, Christ died for the ungodly.
7 Very rarely will anyone die for a righteous person, though for a good person someone might possibly dare to die.
8 But God demonstrates his own love for us in this: While we were still sinners, Christ died for us.
9 Since we have now been justified by his blood, how much more shall we be saved from God’s wrath through him!
10 For if, while we were God’s enemies, we were reconciled to him through the death of his Son, how much more, having been reconciled, shall we be saved through his life!
11 Not only is this so, but we also boast in God through our Lord Jesus Christ, through whom we have now received reconciliation.
Footnotes
a. Romans 5:1 Many manuscripts let us
b. Romans 5:2 Or let us
c. Romans 5:3 Or let us of our wrongdoings, and was raised because of our justification.
5:1 Therefore, having been justified by faith, [a]we have peace with God through our Lord Jesus Christ,
2 through whom we also have obtained our introduction by faith into this grace in which we stand; and [b]we celebrate in hope of the glory of God.
3 And not only this, but [c]we also celebrate in our tribulations, knowing that tribulation brings about perseverance;
4 and perseverance, proven character; and proven character, hope;
5 and hope does not disappoint, because the love of God has been poured out within our hearts through the Holy Spirit who was given to us.
6 For while we were still helpless, at the right time Christ died for the ungodly.
7 For one will hardly die for a righteous person; [d]though perhaps for the good person someone would even dare to die.
8 But God demonstrates His own love toward us, in that while we were still sinners, Christ died for us.
9 Much more then, having now been justified [e]by His blood, we shall be saved from the wrath of God through Him.
10 For if while we were enemies we were reconciled to God through the death of His Son, much more, having been reconciled, we shall be saved [f]by His life.
11 And not only this, but [g]we also celebrate in God through our Lord Jesus Christ, through whom we have now received the reconciliation.
Footnotes
a. Romans 5:1 Two early mss let’s have
b. Romans 5:2 Lit we boast; or let’s boast
c. Romans 5:3 Lit we also boast; or let’s also boast
d. Romans 5:7 Lit for
e. Romans 5:9 Or in
f. Romans 5:10 Or in
g. Romans 5:11 Lit also boasting 25 who was delivered up for our trespasses and raised for our justification.
5:1 Therefore, since we have been justified by faith, we[a] have peace with God through our Lord Jesus Christ.
2 Through him we have also obtained access by faith[b] into this grace in which we stand, and we[c] rejoice[d] in hope of the glory of God.
3 Not only that, but we rejoice in our sufferings, knowing that suffering produces endurance,
4 and endurance produces character, and character produces hope,
5 and hope does not put us to shame, because God's love has been poured into our hearts through the Holy Spirit who has been given to us.
6 For while we were still weak, at the right time Christ died for the ungodly.
7 For one will scarcely die for a righteous person—though perhaps for a good person one would dare even to die—
8 but God shows his love for us in that while we were still sinners, Christ died for us.
9 Since, therefore, we have now been justified by his blood, much more shall we be saved by him from the wrath of God.
10 For if while we were enemies we were reconciled to God by the death of his Son, much more, now that we are reconciled, shall we be saved by his life.
11 More than that, we also rejoice in God through our Lord Jesus Christ, through whom we have now received reconciliation.
Footnotes
a. Romans 5:1 Some manuscripts let us
b. Romans 5:2 Some manuscripts omit by faith
c. Romans 5:2 Or let us; also verse 3
d. Romans 5:2 Or boast; also verses 3, 11
原作∕Mrs. Charles E. Cowman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聖經羅馬書四章 18、19 節)
記得有一次有人問莫勒(George Mueller)先生如何可得堅強的信心。這位信心之王答覆說:「只有一個方法,就是忍受試煉。 我個人學得信心,都是因為在凶險的試煉中站住的緣故。」這話是真實的。當一切都無可靠的時候,才是信靠神的時候。
親愛的,你太輕看你目前的機會了;你現在所受的苦難,就是學得堅強信心的學校;神要在那裡教導你怎樣在絕望中抓住祂的施恩寶座。
「不要怕,只要信。」(聖經馬可福音五章 36 節)什麼時候你怕,什麼時候你就抬頭向天說:「什麼時候我怕,什麼時候我更要信靠你。」 這樣,你就會感謝神了;因為苦難的學校就是信心的學校。── 信宣(A. B. Simpson)
聆聽朗讀 https://www.fhl.net/stream_audio/6/0602.mp3
原作∕Mrs. Charles E. Cowman
「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聖經路加福音二十二章32 節)
基督徒,當心你的信心,因為只有信心能使你得著上面來的祝福。禱告不能叫你從神的寶座上得著什麼,除非禱告有信心。
信心是連天接地的電線;藉它,我們可以傳達我們的請求給神,神可以傳達祂愛的答應給我們。如果信心的電線折斷了, 我們怎樣能得到神的答應呢?
我現在在患難中間麼?我可以藉信心得到幫助。我現在將被仇敵打敗麼?我可以藉信心躲在大元帥背後。
沒有信心,我便無法呼求神。它是通天唯一之路。如果阻塞了,我怎麼能和神交通呢?
信心使我和天接觸,信心使我披戴耶和華的能力。信心使「神....幫助我們」(聖經羅馬書八章 31 節)。它使我消滅陰府的勢力, 它使我踐踏蛇首龍體。哦,沒有它,我不知要到什麼地步!
所以,基督徒,當心你的信心。「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聖經馬可福音九章 23 節)── 司布真(C. H. Spurgeon)
「…本乎信…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聖經羅馬書四章 16 節)
信心尊重神,神尊重信心。── 選
原作∕Mrs. Charles E. Cowman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祂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聖經羅馬書 4 章 17 節)
亞伯拉罕為甚麼這樣信靠神?照世人的眼光看來,亞伯拉罕到了這麼大的年齡,是不能再有作父親的希望了; 但是神卻在他還沒有一些生子的兆頭以先,就叫他「多國的父」了;神既這樣說,亞伯拉罕就這樣信。
這就是信心;信心就是相信擁護神所說的。信心舉步的時候,彷彿前面全是空虛;但是腳一踏上去,就立即發見底下有一塊穩固的磐石了。
神說你有甚麼,你就信你有甚麼;這樣,神必將你所信的給你。── 碎錦(Curmbs)
你應當甘心樂意地過著信心的生活,不要羨慕別的。雖然你看見你外面的燈光都熄滅了,天上的星光也蒙蔽了,四圍剩下的只是黑暗和危險, 但是你還該歡喜快樂,因為知道神在你內心仍給你留下屬靈的燦爛── 信心點燃的明燈。── 阿伯漢(Thomas C. Upham)
時候已經到了,你不該再棲息懷疑的木竿上了,走出你自以為安全的巢窩來,披上信心的翅翼罷;小鳥兒必須出來學習飛了。學習的時候, 牠深怕自己會跌下去,可是事實上並沒有跌 ── 牠的翅膀支住了牠。
讀者啊!只要信靠神,「你必要站住」(聖經羅馬書 14 章 4 節)。你也許要說:「我這樣軟弱的人,未必會得著能力罷!」神說: 「你會」。你也許要說:「我這易受誘惑、易於降服的天性,未必會得著勝利吧!」神說:「你會」。你也許要說:「我這怯懦震顫的心魂, 未必會得著安寧罷!」神說:「你會」。
神既這樣說過,你當然不能以神為說謊的!祂說過了,難道會不去作嗎?所以如果你已經得到了神一句話 ── 一個確實的允許 ── 你就當絲毫不疑完完全全地信任祂,因為你不只有一句確實的話,你也有一位說這話的信實的主。── 費極斯(J.B.Figgis)
原作∕Mrs. Charles E. Cowman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聖經羅馬書四章 18 節)
按照外表的情形看來,亞伯拉罕再沒有絲毫理由可以期望應許的實現了。但是他相信耶和華的話,仍然期望他的後裔多如眾星。
我的心哪,你不像亞伯拉罕那樣,只有一個應許;在你面前擺著許多應許,許多信心的模範;所以你應當大膽信賴神的話了。 雖然救助也許不即來到,惡者的勢力也許日甚一日,你不要喪膽;你還當剛強、喜樂,因為神最榮耀的應許都是這樣成就的 ── 在最沒有盼望的時候成就的。
神的拯救,平常總在我們極端困難、極端痛苦、極端危險的時候才肯出現,好叫我們清清楚楚看見這是神的手指,好叫我們不再信靠眼見和感覺。 單單信靠神的話語是最穩妥不過的,因為神的話語在任何情形下都是可信靠的。 ── 濮該斯該(C. H. Von Bogatzky)
記住!眼見停止的時候,乃是信心工作的時候。困難越大,信心越容易工作;天然的能力還留著一點的時候, 信心就沒有像天然能力完全失敗的時候那樣容易工作。 ── 莫勒(George Mueller)
原作∕Mrs. Charles E. Cowman
「耶穌對他說:回去罷!你的兒子活了。那人信耶穌所說的話,就回去了。」(聖經約翰福音四章 50 節)
「你們禱告祈求……只要信……」(聖經馬可福音十一章 24 節)
如果這裡有一件事需要專一的禱告,就該禱告直到你能信神,直到你能發出無偽的讚美來感謝神的答應。 如果神的答應一時還在中途,切勿重新求神答應你的祈求,因為這表示你沒有信神。
這種不信的禱告非但不能幫助你甚麼,反能減少或消滅你的信心。獻上這種禱告的催促,定是出乎撒但或是自己。 這也許不能算錯:當神還放你在一個等候的地位,你再去向祂申說,可是切記你必須帶著信心,不要把你自己禱告得失了信心。
你可以告訴祂,你仍然等著祂、相信祂,因此仍然讚美感謝祂的答應。你如果確信答應必將來到, 你能夠先為著尚未來到的答應感謝讚美神。我告訴你:沒有一件東西比這更能堅固你的信心。
把我們禱告得失了信心的禱告,是否認神在經上給我們的應許,也否認神在我們心中給我們的一聲「是」。 這種禱告不過表示我們的心沒有安息,沒有安息就是不信禱告的答應。「但我們已經相信的人,得以進入那安息」 (希伯來書四章 3 節)。這種把我們自己禱告得失了信心的禱告,常是因為我們的思想集中在難處上,過於在神的應許上。 亞伯拉罕「不想到自己的身體……不疑惑神的應許」(聖經羅馬書四章 19、20 節,英文聖經直譯)讓我們儆醒禱告, 免得入了迷惑,以致把我們自己禱告得失了信心。
信心不是感覺、不是眼見、不是理由,乃是在神的話語上抓住神。--伊文思(James Evans)
焦急的開始就是信心的結束,信心的開始就是焦急的結束。--喬治穆勒(George Muller)
在舒適的環境中,你決不會學到信心的功課。神常在我們孤單的時候給我們應許;然後用祂恩典的話語當作印蓋在所給我們的約上, 便暫時退後去看我們究竟相信多少;祂又讓那誘惑人的來試探我們,讓我們的遭遇似乎與祂所說的完全相反。這時候就是信心贏得冠冕的時候。 這時候就該在黑雲之下、風波之中,發出勝利的歡呼來:「我信神祂怎樣對我說,事情也要怎樣成就。」(使徒行傳二十七章 25 節)--選
原作∕Mrs. Charles E. Cowman
「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什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聖經馬可福音十一章 24 節)
我有一個十歲的孩子,他的祖母應許給他一本郵票簿,作為聖誕禮物。可是過了許久,她並沒有給他,也不再提起。 這孩子也並不放在心上;可是,當他的同伴來看他的禮物時,他一件一件把收到的禮物拿出來給他們看了之後,總加上一句:
「祖母給我一本郵票簿。」
我聽他說了好幾次,很是希奇,所以我特地叫他到我面前來,問他說:「喬琪,你並沒有從你祖母那裡得到一本郵票簿。 你為什麼常對你的同伴這樣說呢?」
他臉上起了詫異之色,似乎希奇我會發這樣一個問題。他回答說:「媽媽,祖母既應許了,這就等於我已經得著了。」 我就不能再說什麼,免得傷他的信心。
一個月過去了,郵票簿仍是無著落。一天,我要試試他的信心,就對他說:
「喬琪,我想祖母已經忘了她的應許。」
他很快,很堅持地說:「不,媽媽,她決不會忘記的。」
我望著那親愛的,深信的小臉,看見他現在很正經的樣子,好似要辯服我方才所說的話一般。過了一會兒,他臉上現出了喜悅的光彩,說道:
「媽媽,你想我好不好現在寫一封信去謝謝她的禮物呢?」
我說:「我不替你決定;可是,你可以試一試。」
(這時侯神用光照亮我,給我看見了一段豐富屬靈的真理。)
幾分鐘之內,他已把感謝信寫好寄出了,回來的時侯,嘴裡還唱著歡樂的歌兒,證明他對祖母的信任。不久,回信來了,裡面寫著:
「我所親愛的喬琪:我並沒有忘記我對你的應許 ── 一本郵票簿。我想照你合意的樣式去買,可是在本城買不到;所以我就到紐約城去函購。 寄到了以後,一看, 仍舊不對,所以我又到芝加哥去函購了。你所愛的祖母。」
他讀完了信,臉上帶著勝利的氣概,對我說:「媽媽,我不是告訴過你麼?祖母既應許了,這就等於我已經得著了。」他的心裡,從來沒有疑惑過, 這就是「在無可指望的時侯,因信仍有指望。」(聖經羅馬書四章 18 節)他深信郵票簿一定會來的。他信他的祖母進行,不久信心就變成了事實。
人們常要在神的應許上先有眼見,但是我們的主對多馬說,也對那些跟從祂而懷疑的人說:「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聖經約翰福音二十章 29 節)。 ── 讓滋夫人(Mrs. Rou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