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筆記2020年9月4日(週五) 讀經:羅4:9-12
回應:從今天所讀的經文,將帶給我們另一個思考的問題,這個問題是亞伯拉罕固然是在行為之外蒙福被稱為義,但他是受割禮之人的祖宗(創17:9-10),因此,「割禮」與「稱義」這二者可能給世人有個聯想,它們應該有相當程度的關連,或許亞伯拉罕是因受割禮而蒙這福;若是這樣,那麼我們這些未受割禮的外邦人,就與這蒙神算為義的福無分無關了嗎?應該不是如此。昨天在牧師靈修筆記裡有提到,根據舊約聖經,亞伯拉罕是在創15:6被神稱義,這時他的名字叫亞伯蘭,還沒被神改名為亞伯拉罕(至創17:5才改名);而是到了創17:23-27亞伯拉罕才受割禮。這兩件事(被神稱義及受割禮)相隔的時間,至少有十四年以上(創15-17);很明顯地,(亞伯蘭)稱義是在前,(亞伯拉罕)而受割禮是在後。從這樣的證明,說明一件事亞伯拉罕被神稱義,其實與受割禮是無關的。(羅4:11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既是如此,保羅便肯定對外邦人說,不必煩惱是否要受割禮才能信耶穌,這問題應不存在外邦人信耶穌問題裡;外邦人信耶穌不一定要受割禮後才能信耶穌,不必受這問題所困擾。(羅4:12)
親愛的弟兄姊妹,感謝保羅幫助我們澄清了一件事,「信耶穌」這件事是關乎我們個人對耶穌認識多少而定,無關乎我們是否要先受割禮後才能信耶穌;當我們認識耶穌越多,聖靈就會來引導我們更認識耶穌,我們便會越發相信耶穌是真神。反之,若我們對耶穌認識只是一知半解,我們就會受一些是是而非的觀念影響對耶穌的信心,這是非常可惜的事。基於此,我們只有天天讀聖經、時時向主禱告、定期過教會肢體的生活,我們才能更多認識耶穌。祈求主幫助我們願意做一個愛神、愛人的基督徒。(王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