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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4 : 1-8

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什麼呢?

十二月一日(週日)因信稱義的亞伯拉罕

讀經三遍:羅馬書四1-8
1. 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什麼呢?
2.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
3. 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4.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5.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6.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7. 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8. 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聽主聲音:
1. 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什麼呢?
A. 保羅論述因信稱義是神救恩的中心,並且聲稱因信稱義的教義不但沒有廢了律法,反而堅固了律法,保羅現在要從舊約聖經尋找支持的理由。
B. 亞伯拉罕的生命見證不單為猶太人所傳誦,外邦的基督徒也都很熟悉他的故事,因此保羅引用亞伯拉罕的故事來支持他的因信稱義的福音論點。
C. 「如此說來」可譯為「那麼,我們可以怎樣說呢?」可見是為了要解釋前面的論點。
D. 「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什麼呢?」 「我們」是指保羅和猶太人。「得了」原文是「發現」;「按著肉體」是「按著血統」之意。保羅這個問題可以譯為「我們能否發現,亞伯拉罕按著肉體來說,他是否是我們的祖先?」
2.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
A.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此處保羅將「罪人能因信稱義,是因著神的恩典,與他的善行無關,因此,不能再誇口。」這樣的道理放在亞伯拉罕身上,看看他是否因行為稱義,還是因信稱義。如果他是因行為稱義,亞伯拉罕就有可誇的。
B. 「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只是」這詞通常要帶出相反的想法。保羅堅定地認為亞伯拉罕在神面前並無可誇的。他不是因行為稱義。
3. 「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算是會計上的用詞,意思是歸算到某一人的帳戶上。保羅引用創世記十五6來證明。神稱他為義是在神與他立約之前,也就是在他受割禮之前。而且經文明確地寫著: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4.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保羅使用僱主和僱員的比喻來解釋神稱人義的恩典。僱員做工,僱主給工價,這是當然的事,不算恩典。
5.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A. 僱員若沒有做任何工,僱主卻給他報酬,這完全是恩典。
B. 「不做工的」是指罪人。罪人本不該被稱義。神稱那些罪人為義,就好像僱主將薪資發給那些完全沒有做過任何工的人。
C. 「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這裡的「義」這個字是宣告為無罪之意。罪人若單純地相信那位「稱罪人為義的」神,他對這位神的信就歸算成他的義,也就是使他被宣告為無罪。。
6.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A. 猶太人在作見證時,需要有二個人,見證才有效力。所以保羅以亞伯拉罕的生命經歷為例之後,接著他引用舊約裡某位先知所說的話,來增加其教義的權威性。
B. 他引用了大衛在詩篇三十二篇所說的話。
C. 大衛稱那些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7. 「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A. 「赦免」和「遮蓋」是同義詞。「過」和「罪」是同義詞。
B. 大衛這話的意思是人所犯的罪若能不被神究查,並且被神赦免,那是最幸福的事。
8. 「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A. 「主不算為有罪」的意思就是被稱為義了,這人是最有福氣的。
B. 大衛這話是指他在犯了罪之後,向神認罪之後,蒙神赦免的經歷。
C. 大衛所寫的經文也是在為將來罪人都能因著相信耶穌基督的救贖,罪過得以被赦免的人寫的。

背誦金句:羅馬書四5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禱告指引:
1. 感謝神,使我們雖然沒有自己的善工,卻能因著耶穌的恩典而被稱義。
2. 感謝神亞伯拉罕是因信稱義,我們也可以因信稱義。
3. 感謝神在舊約聖經中有許多因信稱義的見證,藉著這些見證加添我們的信心。
4. 感謝神,藉著耶穌基督的救贖,使我們的罪過得以赦免,主不算我們為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