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經文

羅馬書 4 : 13-16

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靈修筆記2020年9月5日(週六) 讀經:羅4:13-16

回應:從今天所讀的經文中,可以體會神對亞伯拉罕「因信稱義」這事,絕不是因律法的作為,而是因亞伯拉罕「信」才得到這義,這應許不僅賜給亞伯拉罕,同樣也賜給他的後代子孫。從今天來看這應許,它已經實現了。(4:13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是出於善意且無條件的,亞伯拉罕並不是因為他平時有甚麼好的功績表現;其實在他身上沒有可誇的事,而是因他有單純的心,相信神的帶領,如此而已。接下來,保羅對「律法」提出他的論點:那些想要以遵行律法來承受神國產業的人,他們認為只有在律法以下,才能承受這地土;所以這應許是基於律法,而不是對神的信心。若是基於這樣的看法,那這「信心」就對此人毫無用處了,因他們完全不懂神的心意。人若把應許的成就,歸功於遵行律法;只有遵行律法才能得著神的應許,這樣的想法是完全錯誤的,神在這些人身上的應許將永遠無法成就。換言之,神的應許就在這些人身上給「棄絕」了。
親愛的弟兄姊妹,現今的律法只能顯明人的罪,使罪趁機藉著律法引誘人發動犯罪的慾念(羅7:7-11)。前年有位梁姓男子吸毒後持菜刀砍死母親,還將頭顱從12樓往下扔,高院判他無罪;判無罪的原因是這殺人犯吸毒所致。在現今的社會裡,這不是唯一案例,這樣的案例只會越來越多;這些犯罪的人當他們略懂法律後,就藉著法律去犯罪,因他們知道犯罪後可以如何脫罪;這樣的行為,正如保羅在羅4:15所說「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那裏沒有律法,那裏就沒有過犯。」,保羅不是說沒有律法就沒有「罪」,乃是說沒有律法就沒有「過犯」;在沒有律法之時,罪其實早已存在,但卻顯不出逾越律法所定界限的「過犯」,所以人才會去犯罪。祈求主幫助我們這些信主的兒女,真正認識神的救恩,不是靠律法得神的喜悅,而是靠「因信」及「因行為」被神讚許。(王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