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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4 : 1-16

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什麼呢?

2023-03/18_赦罪之福

【羅馬書 4:1-16】
|赦罪之福|

這段經文保羅解釋他在三章21節所提到,因信稱義的道理是「有律法和先知為證」的。猶太人錯誤的認為,舊約是強調因行為稱義的,因此,保羅在此特別提出舊約中猶太人心目中最重要的兩個人物:一個是他們的祖先「亞伯拉罕」;一個是他們最偉大的君王「大衛」,他們都是因信而被稱義的。保羅引用創世紀十五章6節的經文強調:「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3節),而且保羅特別強調亞伯拉罕因信稱義是在他受割禮之前(10節),可見稱義是不需要行割禮,只要信就可以了。

另一方面,保羅也引用大衛的詩篇強調,大衛相信神是遮罪及赦罪的神,也宣告:「得蒙神赦罪之人是有福的」(7-8節)!什麼樣的人是真正有福的人呢?也許有人以為有錢、有名聲、穿名牌衣服、開名貴轎車,有各樣物質享受的人是有福的。然而,許多這樣的人,心中卻常因為不聖潔,因自己的惡行而良心惶惶終日,不得平安,正如以賽亞先知不斷地強調:「惡人必不得平安」(賽四十八22、賽五十七21)。因此,真正有福的人是認識真神,認識耶穌,接受耶穌救贖的人。因為他們的良心因神的赦罪而得平安,這平安是世界不能給的,是道德、教育、律法規條不能給的,保羅說:「律法是惹動忿怒的」(15節)。律法規條只會使我們良心更不平安,因為我們無法遵行律法。感謝耶穌的寶血洗淨我們的罪,使我們得著良心平安之福。你真知道你是蒙福的人嗎?讓我們為著我們所蒙的福歡呼讚美祂吧!

◆回應:
主啊!我要常常為著祢赦免我的罪而感恩,我是世上最蒙福的人。

◆背經:
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馬書 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