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潑的生命2019/10/29

經文:
利未記27:1~13
27:1 耶和華對摩西說:
27: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人還特許的願,被許的人要按你所估的價值歸給耶和華。
27:3 你估定的,從二十歲到六十歲的男人,要按聖所的平,估定價銀五十舍客勒。
27:4 若是女人,你要估定三十舍客勒。
27:5 若是從五歲到二十歲,男子你要估定二十舍客勒,女子估定十舍客勒。
27:6 若是從一月到五歲,男子你要估定五舍客勒,女子估定三舍客勒。
27:7 若是從六十歲以上,男人你要估定十五舍客勒,女人估定十舍客勒。
27:8 他若貧窮,不能照你所估定的價,就要把他帶到祭司面前,祭司要按許願人的力量估定他的價。
27:9 「所許的若是牲畜,就是人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凡這一類獻給耶和華的,都要成為聖。
27:10 人不可改換,也不可更換,或是好的換壞的,或是壞的換好的。若以牲畜更換牲畜,所許的與所換的都要成為聖。
27:11 若牲畜不潔淨,是不可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就要把牲畜安置在祭司面前。
27:12 祭司就要估定價值;牲畜是好是壞,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是。
27:13 他若一定要贖回,就要在你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


默想:
1.我們的神是守約的神,因此我們與神所許的願、所立的志,即使我們可能忘記,但神不忘記。我們可以如何在神面前許願?

2.許願雖然是我們在神面前的心志,但在這段經文中,神教導以色列人是由誰來估價?因此對於我們的敬拜和奉獻,是依照我們所想獻的,或是依照神的心意來獻上?

3.我們是否願意把好的獻給神,或是我們只是把不好的、我們不要的獻給神?我們是否會對神小氣和計較?

補充資料:
1.新譯本的翻譯比較符合原文:27:2~3a「你要告訴以色列人,對他們說:如果人許特別的願,獻身給耶和華,就要依照你的估價獻身價。你應該這樣估價:...」
2.2節「特許的願」:「直譯是令人非常驚奇的許願...所以這裏所指的願,必定是非常嚴肅,令人感到是神作為的願。」「被許的人」:「人可以自願地以自己或他管轄的人為許願之物,作為拿細耳人般的以勞力服事神,但舊約會幕敬拜的事奉出於神的主權,不能毛遂自薦,必須由神的呼召委任,因此以人為許願物並不自動地可以將該人獻上還願,如果神不接納以人還願,就要將價銀代替人還願。」(洪同勉《天道聖經註釋─利未記》)
3.27:10b「若以牲畜更換牲畜,所許的與所換的都要成為聖。」:「所許的和所換的都是歸屬神成聖,這樣許願者既然只是多獻一隻而不能取回所許的牲畜,就可以保證更換是出於純正愛神的動機。(洪同勉《天道聖經註釋─利未記》)


靈修教材: 木柵衛理堂靈修默想
活潑的生命2019/10/31

經文:
利未記27:26~34
27:26 「惟獨牲畜中頭生的,無論是牛是羊,既歸耶和華,誰也不可再分別為聖,因為這是耶和華的。
27:27 若是不潔淨的牲畜生的,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加上五分之一贖回;若不贖回,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賣了。
27:28 「但一切永獻的,就是人從他所有永獻給耶和華的,無論是人,是牲畜,是他承受為業的地,都不可賣,也不可贖。凡永獻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至聖。
27:29 凡從人中當滅的都不可贖,必被治死。」
27:30 「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
27:31 人若要贖這十分之一的甚麼物,就要加上五分之一。
27:32 凡牛群羊群中,一切從杖下經過的,每第十隻要歸給耶和華為聖。
27:33 不可問是好是壞,也不可更換;若定要更換,所更換的與本來的牲畜都要成為聖,不可贖回。」
27:34 這就是耶和華在西奈山為以色列人所吩咐摩西的命令。

默想:
1.26節「既歸耶和華,誰也不可再分別為聖,因為這是耶和華的。」我們是否會把原本應該屬於神的東西再拿去另外奉獻?

2.27節「若是不潔淨的牲畜生的,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加上五分之一贖回...」我們是否會把不合神心意的東西或不當來源的東西拿來奉獻?

3.奉獻的重點是在我們的心,我們是用怎樣的心態在奉獻?

補充資料:
1.29節「凡從人中當滅的都不可贖,必被治死。」新譯本的翻譯比較清楚:「如果有人永獻牲畜作永屬耶和華的聖物,就不可贖回;必須把牠殺死。」
2.32節「一切從杖下經過的」:「牧人要在放牛羊經過狹窄出口時,用杖點數,每數到第十隻就用紅色點印,那隻就歸耶和華為聖(耶卅三13;結廿37)。」(洪同勉《天道聖經註釋─利未記》)


靈修教材: 木柵衛理堂靈修默想
活潑的生命2019/10/30

經文:
利未記27:14~25
27:14 「人將房屋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祭司就要估定價值。房屋是好是壞,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定。
27:15 將房屋分別為聖的人,若要贖回房屋,就必在你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房屋仍舊歸他。
27:16 「人若將承受為業的幾分地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你要按這地撒種多少估定價值,若撒大麥一賀梅珥,要估價五十舍客勒。
27:17 他若從禧年將地分別為聖,就要以你所估定的價為定。
27:18 倘若他在禧年以後將地分別為聖,祭司就要按著未到禧年所剩的年數推算價值,也要從你所估的減去價值。
27:19 將地分別為聖的人若定要把地贖回,他便要在你所估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地就准定歸他。
27:20 他若不贖回那地,或是將地賣給別人,就再不能贖了。
27:21 但到了禧年,那地從買主手下出來的時候,就要歸耶和華為聖,和永獻的地一樣,要歸祭司為業。
27:22 他若將所買的一塊地,不是承受為業的,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
27:23 祭司就要將你所估的價值給他推算到禧年。當日,他要以你所估的價銀為聖,歸給耶和華。
27:24 到了禧年,那地要歸賣主,就是那承受為業的原主。
27:25 凡你所估定的價銀都要按著聖所的平:二十季拉為一舍客勒。

默想:
1.房地產由於價值高,常常容易引發爭議,這段經文規定清楚奉獻房地產的細節,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問題。無論是我們自己要奉獻,或是有其他人要奉獻這些比較高價的物品,需要怎樣留意才能讓我們的奉獻蒙神悅納?
曾有人奉獻房地產給教會使用,然而沒有辦理好必要的手續,導致過世之後,教會被後代給趕出去。

2.把自己原先的地業一部份分別為聖獻給神,這樣到了禧年時,是否可以收回地業?若是買來的土地,禧年時是否要物歸原主?為什麼?這對我們現今的奉獻有何提醒?
16節「人若將承受為業的幾分地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20~21節「他若不贖回那地,或是將地賣給別人,就再不能贖了。但到了禧年,那地從買主手下出來的時候,就要歸耶和華為聖,和永獻的地一樣,要歸祭司為業。」
16節「承受為業的幾分地」:「神藉摩西分派給以色列人的地業,不可變賣(廿五23;民卅五5-9),所以也不能全部分別為聖。」20節「他若不贖回」:「可能這人地土很多不能全部耕種,或因蒙了特別恩典,作為感恩,在禧年時不贖回(廿五13-17)土地,就表明決意將那部份地業完全獻給耶和華。」(洪同勉《天道聖經註釋─利未記》)


靈修教材: 木柵衛理堂靈修默想
利未記 第26~27章、民數記 第1~3章

利未記 第26~27章
民數記 第1~3章


靈修教材: 2020 40天禁食禱告
許願奉獻可以贖回

第一部:詩歌敬拜
https://youtu.be/7GppzVMPoEo

第二部:讀聖經與《每日研經釋義》
利未記 27 章 1-25 節
1.耶和華對摩西說:
2.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人還特許的願,被許的人要按你所估的價值歸給耶和華。
3.你估定的,從二十歲到六十歲的男人,要按聖所的平,估定價銀五十舍客勒。
4.若是女人,你要估定三十舍客勒。
5.若是從五歲到二十歲,男子你要估定二十舍客勒,女子估定十舍客勒。
6.若是從一月到五歲,男子你要估定五舍客勒,女子估定三舍客勒。
7.若是從六十歲以上,男人你要估定十五舍客勒,女人估定十舍客勒。
8.他若貧窮,不能照你所估定的價,就要把他帶到祭司面前,祭司要按許願人的力量估定他的價。
9.所許的若是牲畜,就是人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凡這一類獻給耶和華的,都要成為聖。
10.人不可改換,也不可更換,或是好的換壞的,或是壞的換好的。若以牲畜更換牲畜,所許的與所換的都要成為聖。
11.若牲畜不潔淨,是不可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就要把牲畜安置在祭司面前。
12.祭司就要估定價值;牲畜是好是壞,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是。
13.他若一定要贖回,就要在你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
14.人將房屋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祭司就要估定價值。房屋是好是壞,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定。
15.將房屋分別為聖的人,若要贖回房屋,就必在你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房屋仍舊歸他。
16.人若將承受為業的幾分地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你要按這地撒種多少估定價值,若撒大麥一賀梅珥,要估價五十舍客勒。
17.他若從禧年將地分別為聖,就要以你所估定的價為定。
18.倘若他在禧年以後將地分別為聖,祭司就要按著未到禧年所剩的年數推算價值,也要從你所估的減去價值。
19.將地分別為聖的人若定要把地贖回,他便要在你所估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地就准定歸他。
20.他若不贖回那地,或是將地賣給別人,就再不能贖了。
21.但到了禧年,那地從買主手下出來的時候,就要歸耶和華為聖,和永獻的地一樣,要歸祭司為業。
22.他若將所買的一塊地,不是承受為業的,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
23.祭司就要將你所估的價值給他推算到禧年。當日,他要以你所估的價銀為聖,歸給耶和華。
24.到了禧年,那地要歸賣主,就是那承受為業的原主。
25.凡你所估定的價銀都要按著聖所的平:二十季拉為一舍客勒。

金句:你向上帝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他不喜悦思 味人,所以你許的願應當償還。 (傳道書5章4節)

本章為奉獻條例,規定許願奉獻、頭生奉獻、永遠獻上、十分之一奉獻等。許願乃指人在急難中為尋求出路,向上帝作下承諾。由於人在順遂後經常忘記還願,因而聖經警告,許願不還,不如不許(傳 5:5)。許願奉獻項目包括人、牲畜和物業,於還願時可依各項目所估定的價值,以奉獻金錢代替還願。信徒不應隨便許願;信徒忘記還願,乃無視上帝的恩惠。

一、獻身贖回各有條件(1-8 節)
由於會幕裡的空間有限,無法容納更多的獻身者,因此上帝允許有心獻身事奉的人,可依所估定價值,獻上價銀;獻身既以金錢奉獻贖回,不必實質投入聖所,也能完成心願。價銀則依年齡、性別而不同,十至六十歲的成人,乃工作的黃金時期,價值最高;而男人又比女人高,這並非歧視女性,乃因身體勞動條件不同。

二、牲畜贖回需再加價(9-13 節)
還願時獻牲畜作甘心祭,則需要獻上潔淨的牲畜。雖然也可獻殘疾的,但上帝不悅納(22:23)。若想再把殘疾換成沒有殘疾的,則原先所許的和後來所換的,全都歸給上帝,因此還願者於許願前需想清楚,獻上牲畜應慎重。至於不潔的牲畜(11:4;出 13:13),無論還願獻上或頭生獻上(27:26-27),皆可於會幕中服勞役,也允許贖回,取回時需另加五分之一價值。

三、地業贖回需依年數(14-25 節)
城裡房屋和非永獻的地業,許願奉獻後,原主仍可從祭司手中贖回。屋主贖回房屋,需於所估的房價外,另加五分之一,才能取回。至於贖回土地,其該付價款則依未到禧年的年數來定,距離禧年愈近,價值愈低,因可栽種年數變少;地主贖回土地時,也需於估價外,另加五分之一,才能取回。

默想/應用 : 心願得以實現,應向上帝還 願,或獻時間,或獻財物,理 應出於甘心。

祈禱/行動 : 慈愛的天父,感謝称每天賜我生命氣息、日用飲食、生活所需,我願將自己獻上, 求祢使用,進而榮耀祢的聖名。奉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第三部:莊育銘牧師(補充解經影片)
https://youtu.be/4yAh4IFTDHw

溫永生牧師 研經分享
每研、美言2020/11/10 (二)
每日研經釋義 <利未記 27:1-25>

一一這一章是利未記最後一章,講到許願與奉獻的條例。本段可分為四段,第一段是許願奉獻人的條例(27:1-8);第二段是許願奉獻牲畜的條例(27:9-13);第三段講到許願奉獻房屋的條例(27:14-15);第四段是許願奉獻地業的條例(27:16-25)。奉獻人的條例中講到,「你估定的,從二十歲到六十歲的男人,要按聖所的平,估定價銀五十舍客勒。
一一若是女人,你要估定三十舍客勒。」(27:3-4)男女被估定的價值不一樣,這樣的經文很容易被性平人士攻擊,認為聖經主張男女不平等。其實,這是從人的經濟能力來評定的,就如第8節說:「他若貧窮,不能照你所估定的價,就要把他帶到祭司面前,祭司要按許願人的力量估定他的價。」這樣的條例反讓我們看到上帝的慈愛、憐憫與公義,祂顧念人在經濟能力上的差異,而採取不同的標準,不讓人在許願和奉獻的事上成為重擔。今天再次為上帝的屬性:慈愛、憐憫與公義向祂發出真誠的讚美與感謝。


靈修教材: 2020每日研經釋義Q4
靈修筆記2020年11月10日(週二) 讀經:利27:1-25

回應:今天所讀的經文主要在談論,以色列百姓向神「還願與估價」條例。人向神許特別的願,這人要來到摩西跟前(或祭司面前),摩西要按照當事人的年齡為這人估價(利27:2-8);這個人的估價是要按著神所說數目,而不是摩西自己隨意定;除非這人是貧窮者,則會另請祭司按此人實際狀況來估價。許願者獻給神的供物(這供物原則上不可再取回),可區分為:(一)牲畜:這牲畜又分為可獻祭的潔淨牲畜,及不可獻祭不潔淨的牲畜。若屬於前者(潔淨牲畜),許願後則成為神的產業,人不能贖回;若有人反悔,以別的牲畜代替所許的牲畜,則二者均成為神的產業。對於獻不潔淨的牲畜,許願者若一定要把牠贖回,就要按摩西的估價,另加1/5贖回。(利27:9-13)。(二)房屋:許願者將房屋獻上,祭司要為這屋估價;許願者若想要贖回這屋,則要加五分之一才能贖回。(利27:14-15)。(三)土地:許願者若將一塊地獻上,祭司就要按這地撒種多少來估價;許願者若要將獻上的地贖回,那要視與禧年的前、後來估算而定,但須多加1/5(有點複雜)。(利27:16-25)。
親愛的弟兄姊妹,人通常比較容易在危急或困難時候向神許願,但事後卻又反悔,甚至不願還願,聖經對這種行徑多次提出警告(申23:21-22),要求人不要有這樣的行為。不許願並不是罪,然人一旦向神許願,就應該誠實地按良心履行;如果不能履行所許的願,就應該獻上贖罪祭(供物)來還願,千萬不可許了願,而這願也成就了,但你卻耍賴不履行還願,這是不對的行為,我們需要避免,免得我們成為神眼中不誠實的人,那將會失去很多的祝福。(王牧師)


靈修教材: 利未記靈修心得筆記
強制奉獻不可竊取

第一部:詩歌敬拜
https://youtu.be/jNeVf7UD68U

第二部:讀聖經與《每日研經釋義》
利未記 27 章 26-34節
26.惟獨牲畜中頭生的,無論是牛是羊,既歸耶和華,誰也不可再分別為聖,因為這是耶和華的。
27.若是不潔淨的牲畜生的,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加上五分之一贖回;若不贖回,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賣了。
28.但一切永獻的,就是人從他所有永獻給耶和華的,無論是人,是牲畜,是他承受為業的地,都不可賣,也不可贖。凡永獻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至聖。
29.凡從人中當滅的都不可贖,必被治死。
30.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
31.人若要贖這十分之一的什麼物,就要加上五分之一。
32.凡牛群羊群中,一切從杖下經過的,每第十隻要歸給耶和華為聖。
33.不可問是好是壞,也不可更換;若定要更換,所更換的與本來的牲畜都要成為聖,不可贖回。
34.這就是耶和華在西乃山為以色列人所吩咐摩西的命令。

金句:「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各 人要隨本心所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 得樂意的人是上帝所喜愛的。(哥林多後書9章 6-7節)

人所擁有的一切皆來自上帝,因而上帝才是錢財和物產的最終擁有者。 所有的奉獻項目中,以什一奉獻最具強制性,有分於上帝的國之信徒,不 可竊取十分之一(瑪3:8),且應免去一切貪心(路12:15)。

一、一切頭生歸耶和華(26-27節)
以色列人中凡頭生的應分別為聖歸給上帝(出 13:2),後來頭生事奉的職分由利未人取代,但仍需於出生一個月大時,獻價銀贖身(民 8:18 18:15-16)。頭生的牲畜原本就屬於上帝,因而不能再被牠的 主人以還願名義獻上。不潔淨的牲畜,如駱駝,應換算成價銀獻上, 或可捐給會幕服勞役。

二、永獻之物不可贖回(28-29節)
經許願還願的永獻之物,永歸聖所使用或支配,其中包括:永獻的地業、牲畜,利未族人,禧年到來時,原主不願贖回的地業,及當被滅的人、物件和牲畜,皆應歸給耶和華,不可以贖回。例如,亞干取了當滅之物,便得罪了上帝(書 7:1-22),因當滅之物應被看成由上帝收取的永獻之物,人不可據為己有。

三、什一奉獻乃為當納(30–34節)
無論交易所得,或土地農作物的收成,其中十分之一皆應歸給上帝 (瑪3:10)。當納的十分之一土產, 以價銀贖回時,估出其等值之價銀外,需另加五分之一,因此所獻超過了什一。凡從主人权下經過的牲畜,第十隻要獻上,若主人想要更換,則所更換的和原本的,都應歸給上帝,即需奉獻五分之一。
利未記結尾的各項奉獻條例, 呼應著一開始的各種獻祭條例, 顯明聖民藉獻祭得著更新與赦免後,理應以各種實質奉獻,向上帝表達感恩。其中尤以什一奉獻, 為聖民分別為聖、忠於上帝之最重要的事奉之一。

默想/應用 : 基督救贖了我,我理應將身 體獻上,當作活祭,事奉上帝。(羅12:1)

祈禱/行動 : 慈愛的天父,我原本是罪人,應領受永死,感謝藉著基督寶血贖回我,使我得以作活祭事奉祢,真是何等蒙恩!奉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第三部:莊育銘牧師(補充解經影片)
https://youtu.be/kU3N7UZlK34

溫永生牧師 研經分享
每研、美言2020/11/11 (三)
每日研經釋義 <利未記 27:26-34>

一一這利未記最後的一段可分為兩小段,26-29節講到頭生的牲畜與永獻的事物,29節「凡從人中當滅的都不可贖,必被治死。」和合本翻得不容易懂,新譯本譯為:「如果有人永獻牲畜作永屬耶和華的聖物,就不可贖回;必須把牠殺死。」第二小段30-34節講到奉獻十分之一的條例,其中30節說:「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
一一利未記的結尾以什一奉獻作結束,必有其深意。雖然新約沒有直接教導或命令信徒要什一奉獻,但主耶穌也同意法利賽人獻上十分之一,如:「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芸香並各樣菜蔬獻上十分之一,那公義和愛 神的事反倒不行了。這原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路11:42)總原則是,上帝喜悅我們對祂有信心(來11:6),除非獻上什一會讓我們三餐不繼,不然我們應把什一當作我們信心奉獻的第一個目標。今天請為所屬的教會禱告,求主賜更多弟兄姊妹有信心地參與什一奉獻而蒙福。


靈修教材: 2020每日研經釋義Q4
靈修筆記2020年11月11日(週三) 讀經:利27:26-34

回應:今天所讀的經文,有提到三個重點,將它歸納如下:(一)頭生的:凡牲畜中是頭生的,牠就是屬神的,不可以做為其他用處。若頭生的牲畜不潔淨,主人要按祭司的估價,再加1/5將它贖回;若主人不贖回,就要請祭司來估價,用所估價的價值把牠給賣了。(利27:26-27)(二)永遠獻上的:無論是人、牲畜、土地(這地是指承受為業的地,不是買來的地)等,歸給神後不能再取回;凡獻給神的都不可賣,也不可贖回;若有人想取這永遠獻上的物,他就會被處死;聖經上有提到「亞干」的例子,正是因為他取了永獻之物,最終被處死(書7:10-26)。(利27:28-29)(三)十分之一:以色列百姓他們在地上的種子及在樹上的果子,百姓須將這些東西的1/10要歸給神;百姓若要贖回這些東西,就要另加1/5等值的東西來贖回。所獻上的1/10已經分別為聖,所以不可追究好或壞,也不可取代;若要取代則另取代獻上的物也要是聖潔的,取代後不可再改變心意,想贖回取代物。(利27:30-33)
親愛的弟兄姊妹,摩西從神領受並列舉出來的這些律法、典章規範,是讓百姓知道凡獻給神的東西(包括人、畜與土地財產等),都是要有所規範的,不是甚麼東西都可以獻上。神為什麼要如此要求百姓獻上的物呢?其主要目的,是要阻止人不可將不聖潔之物獻給神,這樣是會污穢神的聖潔,這種行為是絕對要被禁止。若從這角度來看,神對人的許願與奉獻的動機是非常看重,神不希望這些百姓許願後,因成就時間拖很長還沒實現,就對神的敬畏的心減低;或因環境變動,最終難以實現所許的願,人便私自毀約,這些做法都不是神所喜悅的事。主耶穌透過聖經教導信徒要守住諾言,包括獻身事奉主、男女婚約、個人受洗歸主等約定,神的兒女不可隨意破壞這約,破壞誓約的人就像手扶犁向後看的人,這人是不配進神的國(路9:62)。我們既然與神立了約,就應有決心信守這承諾,完成自己在神面前的約定,如此才會蒙神悅納與賜福。接下來,我們要繼續研讀士師記這卷書,祈求主加添力量給我們,我們彼此鼓勵加油。(王牧師)


靈修教材: 利未記靈修心得筆記
2022-01/05讀經:利未記 第二十七章

✍️ 2022-01/05 讀經:利未記 第二十七章

✟受感的話語:
A:許願獻身估價的條例(利未記 27:1-8)
27: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人還特許的願,被許的人要按你所估的價值歸給耶和華。
27:3 你估定的,從二十歲到六十歲的男人,要按聖所的平,估定價銀五十舍客勒。
27:4 若是女人,你要估定三十舍客勒。

B:奉獻牲畜的條例(利未記 27:9-13)
27:9 所許的若是牲畜,就是人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凡這一類獻給耶和華的,都要成為聖。
27:10 人不可改換,也不可更換,或是好的換壞的,或是壞的換好的。若以牲畜更換牲畜,所許的與所換的都要成為聖。

C:奉獻房屋和地的條例(利未記 27:14-25)
27:14 人將房屋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祭司就要估定價值。房屋是好是壞,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定。
27:15 將房屋分別為聖的人,若要贖回房屋,就必在你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房屋仍舊歸他。
27:16 人若將承受為業的幾分地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你要按這地撒種多少估定價值,若撒大麥一賀梅珥,要估價五十舍客勒。

D:頭生和特殊奉獻的條例(利未記 27:26-29)
27:26 惟獨牲畜中頭生的,無論是牛是羊,既歸耶和華,誰也不可再分別為聖,因為這是耶和華的。
27:28 但一切永獻的,就是人從他所有永獻給耶和華的,無論是人,是牲畜,是他承受為業的地,都不可賣,也不可贖。凡永獻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至聖。

E:十一奉獻的條例(利未記 27:30-34)
27: 30 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

✟受感的啟示:
當我們開始愛主,為主發熱心,我們很容易在感動中奉獻自己(或自己的孩子們)、牲畜、房屋和土地;在〔利未記 第27章〕提醒我們許多法則,供我們參考:

一、我們的身量決定我們的價值
人開始奉獻自己,就開始在上帝面前有價值。
當我們屬靈幼嫩時,就是屬於1-5歲剛吃奶的嬰孩,如果有人信主,卻不追求愛主,就會停留在這階段中,可能70歲了,還是屬靈的Baby…但我們努力奔跑就會開始長進,在成長階段,就會有青少年的身量(5~20歲),而20~60歲在屬靈上是指靈性剛強、能爭戰、成熟老練的人,但如果是「60歲以上」是指靈性衰老者,拿不出新鮮對主的經歷,屬靈生命在倒退。

有一句話說:「主耶穌我愛你是現在」,當我們不再那麼盡心、盡力、盡意、盡性愛主時,我們就無法發亮,但「義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不是年紀大了,就沒有價值,老約翰在90歲時寫下啟示錄,這是指屬靈的深度和身量,我們必需往「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邁進…希望我們是男孩子,靈性剛強,而不是靈性軟弱的女人(這跟肉身的性別無關),在神面前有價值,是在乎靈性的深度和強壯度。

二、許願的心志和態度
把牲畜獻給神,就不能更換。
我們不要隨便許願,若許願要謹守;在上帝面前要認真,不可以用「錯許」來隨便應付上帝。我曾對主說47歲要去讀神學院,但我忘記了,神沒有忘記,就用周邊的人提醒我,我就順利進入華神就讀。當我們獻上自己給上帝使用時,就要靠主恩典,永不回頭,因為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永獻)

三、當將上帝賞賜的財務十分之一獻給神,且要甘心樂意。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拉基書 3:10)當納的十分之一原本就是神的,所以當納的十分之一不可用作其它奉獻或其它用途,即十一奉獻不可獻為宣教奉獻、救濟奉獻、孝敬父母、感恩奉獻…等;十分之一要歸耶和華為聖,不然就是搶奪上帝的物。

✟禱告和回應:
主啊,祢何等喜悅我們把自己、財物、房子、土地獻給祢使用,當祢聖靈感動我們時,讓我們願意將時間、才能、金錢和所有獻在主耶穌的腳前,求主用愛來激勵我們的心,因我們是主用寶血買贖回來的人,我們應當“把自己的主權交出來”,讓主使用我們的一生,願我們成為主能使用的驢駒,奉主耶穌的名禱告。


靈修教材: 神同在讀經
2/28讀經進度

1. 利未記 27章
2. 馬可福音 11章
3. 詩篇 28:6-9
4. 箴言 10:19


靈修教材: 讀經計畫
奉獻的準則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3/09/30/lev-day56

【經文】利未記27章1~34節

利未記由獻祭開始,也以奉獻作為結尾。由獻燔祭可見人生命的主權在於神;而最後一章的許願、還願和頭生的歸給神,仍然強調生命的主權在於神。燔祭講到生命主權的奉獻,最後一章則是講人和財物的奉獻。

人會為了感恩而在神的面前許願,或者說,人因著期待得著神的恩典而許願,在經歷神的恩典之後要還願,而還願的人將感恩祭獻在神的面前,所以感恩祭又叫還願祭(參利七15~16)。經文首先提到人獻身作拿細耳人(參新譯本,民六1~2)。由於人有自己的家庭、工作等,所以神准許人用金錢替代獻身(當時已有利未人在神前專職事奉);但所替代的不在於生命,而在於人力的價值。在這規定中有幾項特別原則:

第一、黃金時期:以金錢替代的準則,不是按照人的身分、地位、學識,乃是根據年齡和性別。在神的眼中沒有外貌的差異,只有心志的差別,其中最有價值的年齡是二十至六十歲,這是人一生的黃金時期。人若願意讓神使用,就要獻上一生中的黃金時期。

第二、按著力量:神顧念貧窮人的能力,因此准許按照許願人的力量估定價值(參8節)。這並非貧窮人在神面前較無價值,乃是量力而為。所以任何人都可以把自己獻給神,讓神來使用我們。

第三、都要成聖:凡是獻給神的,無論是什麼,都要成聖(參9節),這包含了牲畜、土地、房屋和收成的果實等等。成聖的意思,就是被分別出來歸給神。成聖的物既是屬於神,當然要按著神的旨意來用。

奉獻的細例中,有兩個基本的原則:1.頭生的都是神的(參26節)。2.十分之一也歸耶和華為聖(參30節)。事實上,頭就是代表全體,神藉著頭生的牲畜歸給祂,是讓我們明白一切都是祂的賞賜,就人來說也是如此。利未人不過是代表一切頭生的事奉神,而且神要十分之一的方法很特別,羊群或牛群不是第一隻,而是第十隻歸給神。由此可見,神體恤、顧念人生活的需要,把十分之九先給我們,然後將第十隻歸給祂。若是我們明白神在這十分之九上的心意,奉獻的時候一定會更加感恩和喜樂。

【回應】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厚重的恩典,我願意將我的一生歸給祢來使用。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歷代志上29章14節
我算什麼,我的民算什麼,竟能如此樂意奉獻?因為萬物都從祢而來,我們把從祢而得的獻給祢。


靈修教材: 每日親近神
利未記 27:26-34

敬拜詩歌:我願奉獻我一生 (有情天)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gxY9erGwzI

一、安靜:主!我永屬於祢。 
二、讀經:利未記 27:26-34
1. 重點說明
本段呼應了利未記中的主題,奉獻。第一段(v.1-v.25)講論人自願歸給耶和華之物和贖價,最後一段  (v.26-v.37)則講解歸屬耶和華的聖物和贖價,以贖價的計算指示(v.25)。十分之一是屬於耶和華之物,正如頭生牲畜一樣,不可再分別為聖(v.26),即不能拿來奉獻,將十分之一交給祭司只是交出屬於耶和華之物,是理所當然的責任。
2. 鑰節: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利 27:30)
三、默想:
■什麼是歸耶和華的?(v.26、v.28、v.30、v.32)
■這段經文如何規定十一奉獻?(v.30-v.34)
■十一奉獻是歸屬於神的,我如何能切實遵守十一奉獻? 
四、禱告:若我向神許願,能償還不遲延,不忘記向神所許的願。主啊!求祢幫助我遵守十一奉獻,把當納的什一歸給耶和華,賜我信心行道。我相信祢必保守我,打開天上的府庫賜福與我,甚至無處可容,這是祢的寶貴應許。
五、安息:與主交談後,靜止在神之內,並在神的愛中安息,讓神的愛變化我們的生命。
六、記錄:                                                                           
今日讀經進度:利未記 27 章


靈修教材: 靈修日引(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
利未記27:30

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利27:30)


靈修教材: 心靈森呼吸(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
靠恩典剛強

閱讀: 提摩太後書2章1-4節 | 全年讀經進度: 利未記26-27章;馬可福音2章

我兒啊,你要在基督耶穌的恩典上剛強起來。—提摩太後書2章1節
在美國內戰期間,逃兵會面臨死刑的懲罰,但北方聯邦軍卻很少處決逃兵,因為他們的總司令亞伯拉罕‧林肯幾乎一概予以赦罪。然而,這卻惹怒了戰事部長愛德溫‧史坦頓。他認為,林肯的寬容只會誘使更多人叛逃。但對於這些在激戰中勇氣盡失,最終因恐懼而退縮的士兵,林肯卻能體恤他們的處境。這份體恤使他廣受士兵們的愛戴,他們敬愛林肯有如父親一樣,而這份情感也使士兵們更想為他赴湯蹈火。

當保羅要提摩太與他一起「同受苦難,好像基督耶穌的精兵」(提摩太後書2章3節)時,他的要求非常嚴苛。基督的精兵應當全然擺上、勤奮不懈、無私付出,全心全意事奉他的元帥主耶穌。但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有時無法成為如此優秀的精兵,也無法忠心地服事祂。因此保羅前面所說的話十分重要,他說:「要在基督耶穌的恩典上剛強起來」(1節)。我們的救主滿有恩典,祂能體恤我們的軟弱,饒恕我們的過錯(希伯來書4章15節)。就像北方聯邦軍因林肯的憐憫而受到鼓舞,基督徒也能因主耶穌的恩典而剛強起來。這使我們更加渴望服事祂,因深知祂愛我們。

基督的恩典如何成為你服事基督的力量泉源?
對你而言,為耶穌受苦意味著什麼呢?
親愛的上帝,幫助我在基督的恩典中剛強起來,
使我能忠心地事奉祢。
作者: 康恩施 | 其他作者
靈糧透視
士兵的比喻常被古希臘的哲學家用於道德方面的教導(譬如柏拉圖和埃皮克特圖斯),同樣地,在提摩太後書第2章保羅也以士兵為例:為了達到既定的目標,士兵要忠心,並願意受苦。此外,在哥林多前書9章7節,保羅也提到了士兵。保羅在哥林多後書10章3-4節、以弗所書6章10-17節和提摩太前書1章18節,也使用與爭戰有關的比喻。不過,這些軍事上的比喻和描述,不應該只按照字面的意思理解,不然就會發生像十字軍東征和聖戰這些令人遺憾的事。但這些人曲解保羅的用語,卻不應歸咎於保羅。保羅勸勉提摩太要成為「基督耶穌的精兵」(提摩太後書2章3節),是指士兵怎樣順服指揮官,提摩太就要以同樣的態度來服事耶穌,遵守耶穌要我們去愛仇敵的命令(馬太福音5章44節)。


靈修教材: 靈命日糧
7/7/2021 利27:2

如果人許特別的願,獻身給耶和華,就要依照你的估價獻身價。(利27:2)

身價——這樣的事常常發生:人在緊急關頭時向對神許了願,可是危機過去後就後悔不想還願了。對於這樣的人,利未記有提供方法,讓他可以贖回之前所許的願,就是估一個價錢獻給神,當然這價錢可能很昂貴。

昨天我們讀到神「擺設或安排」筵席。同樣三個字母ARK換一個元音就變成erek,即名詞「價值」。擺設出來有秩序的東西是有「價值」的,而亂七八糟的東西則會減少或是沒有價值,比如一堆毛線會沒有人要,一件毛衣卻可以禦寒。

當我向神許願的時候,我設下一個很高價值的願望,因為我要求神成全我某事,那件事對我是很重要的。利未記說可以按照人的價值贖回所許的願,這價值就是市場上購買一個奴隸的錢。 當時,50個舍客勒銀子可以買一個男性奴隸;女性則一半價值;男孩是20舍客勒。換成現在的貨幣,是一個人工作4年的薪酬!請看,隨意向神許願,然後不還願,就要付4年的薪水,因為神的名價值重大。

更重要的,耶穌為了救贖我們,付出了自己的性命,在神看來,你我的價值是何等大呢!

转自《宣教日引》

各位蒙召的弟兄姐妹,平安!

神不在乎你的钱,神在乎你的价值,所以神在乎钱在你心中的价值,更在乎神自己在你心中的价值,因为你在神的心中是无价的宝贝,值得祂用一切去换。

神愿意满足我们的心愿,帮助我们实现愿望,但是如果这个愿望在我们心中的价值超过了神在我们心中的价值,神就可能不应允我们的祈求,或者对我们不满。

所以如果我们得到恩典后缺乏感恩,或者许了愿却不还愿,神就会责罚我们,让我们加倍偿还,所以不要轻易许愿,如果许了愿,就要说到做到,用行动表达对神的承诺。

新泽西主恩堂
中文堂牧师
戎翰


靈修教材: 一天一句上帝的话, 活出得救和得胜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