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潑的生命2019/10/31
經文:
利未記27:26~34
27:26 「惟獨牲畜中頭生的,無論是牛是羊,既歸耶和華,誰也不可再分別為聖,因為這是耶和華的。
27:27 若是不潔淨的牲畜生的,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加上五分之一贖回;若不贖回,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賣了。
27:28 「但一切永獻的,就是人從他所有永獻給耶和華的,無論是人,是牲畜,是他承受為業的地,都不可賣,也不可贖。凡永獻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至聖。
27:29 凡從人中當滅的都不可贖,必被治死。」
27:30 「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
27:31 人若要贖這十分之一的甚麼物,就要加上五分之一。
27:32 凡牛群羊群中,一切從杖下經過的,每第十隻要歸給耶和華為聖。
27:33 不可問是好是壞,也不可更換;若定要更換,所更換的與本來的牲畜都要成為聖,不可贖回。」
27:34 這就是耶和華在西奈山為以色列人所吩咐摩西的命令。
默想:
1.26節「既歸耶和華,誰也不可再分別為聖,因為這是耶和華的。」我們是否會把原本應該屬於神的東西再拿去另外奉獻?
2.27節「若是不潔淨的牲畜生的,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加上五分之一贖回...」我們是否會把不合神心意的東西或不當來源的東西拿來奉獻?
3.奉獻的重點是在我們的心,我們是用怎樣的心態在奉獻?
補充資料:
1.29節「凡從人中當滅的都不可贖,必被治死。」新譯本的翻譯比較清楚:「如果有人永獻牲畜作永屬耶和華的聖物,就不可贖回;必須把牠殺死。」
2.32節「一切從杖下經過的」:「牧人要在放牛羊經過狹窄出口時,用杖點數,每數到第十隻就用紅色點印,那隻就歸耶和華為聖(耶卅三13;結廿37)。」(洪同勉《天道聖經註釋─利未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