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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27 : 26-34

「惟獨牲畜中頭生的,無論是牛是羊,既歸耶和華,誰也不可再分別為聖,因為這是耶和華的。

靈修筆記2020年11月11日(週三) 讀經:利27:26-34

回應:今天所讀的經文,有提到三個重點,將它歸納如下:(一)頭生的:凡牲畜中是頭生的,牠就是屬神的,不可以做為其他用處。若頭生的牲畜不潔淨,主人要按祭司的估價,再加1/5將它贖回;若主人不贖回,就要請祭司來估價,用所估價的價值把牠給賣了。(利27:26-27)(二)永遠獻上的:無論是人、牲畜、土地(這地是指承受為業的地,不是買來的地)等,歸給神後不能再取回;凡獻給神的都不可賣,也不可贖回;若有人想取這永遠獻上的物,他就會被處死;聖經上有提到「亞干」的例子,正是因為他取了永獻之物,最終被處死(書7:10-26)。(利27:28-29)(三)十分之一:以色列百姓他們在地上的種子及在樹上的果子,百姓須將這些東西的1/10要歸給神;百姓若要贖回這些東西,就要另加1/5等值的東西來贖回。所獻上的1/10已經分別為聖,所以不可追究好或壞,也不可取代;若要取代則另取代獻上的物也要是聖潔的,取代後不可再改變心意,想贖回取代物。(利27:30-33)
親愛的弟兄姊妹,摩西從神領受並列舉出來的這些律法、典章規範,是讓百姓知道凡獻給神的東西(包括人、畜與土地財產等),都是要有所規範的,不是甚麼東西都可以獻上。神為什麼要如此要求百姓獻上的物呢?其主要目的,是要阻止人不可將不聖潔之物獻給神,這樣是會污穢神的聖潔,這種行為是絕對要被禁止。若從這角度來看,神對人的許願與奉獻的動機是非常看重,神不希望這些百姓許願後,因成就時間拖很長還沒實現,就對神的敬畏的心減低;或因環境變動,最終難以實現所許的願,人便私自毀約,這些做法都不是神所喜悅的事。主耶穌透過聖經教導信徒要守住諾言,包括獻身事奉主、男女婚約、個人受洗歸主等約定,神的兒女不可隨意破壞這約,破壞誓約的人就像手扶犁向後看的人,這人是不配進神的國(路9:62)。我們既然與神立了約,就應有決心信守這承諾,完成自己在神面前的約定,如此才會蒙神悅納與賜福。接下來,我們要繼續研讀士師記這卷書,祈求主加添力量給我們,我們彼此鼓勵加油。(王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