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利未記22:1-16
22:1 耶和華對摩西說:
22:2 「你吩咐亞倫和他子孫說:要遠離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給我的聖物,免得褻瀆我的聖名。我是耶和華。
22:3 你要對他們說:你們世世代代的後裔,凡身上有污穢、親近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耶和華聖物的,那人必在我面前剪除。我是耶和華。
22:4 亞倫的後裔,凡長大痲瘋的,或是有漏症的,不可吃聖物,直等他潔淨了。無論誰摸那因死屍不潔淨的物(或譯:人),或是遺精的人,
22:5 或是摸甚麼使他不潔淨的爬物,或是摸那使他不潔淨的人(不拘那人有甚麼不潔淨),
22:6 摸了這些人、物的,必不潔淨到晚上;若不用水洗身,就不可吃聖物。
22:7 日落的時候,他就潔淨了,然後可以吃聖物,因為這是他的食物。
22:8 自死的或是被野獸撕裂的,他不可吃,因此污穢自己。我是耶和華。
22:9 所以他們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輕忽了,因此擔罪而死。我是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
22:10 「凡外人不可吃聖物;寄居在祭司家的,或是雇工人,都不可吃聖物;
22:11 倘若祭司買人,是他的錢買的,那人就可以吃聖物;生在他家的人也可以吃。
22:12 祭司的女兒若嫁外人,就不可吃舉祭的聖物。
22:13 但祭司的女兒若是寡婦,或是被休的,沒有孩子,又歸回父家,與她青年一樣,就可以吃她父親的食物;只是外人不可吃。
22:14 若有人誤吃了聖物,要照聖物的原數加上五分之一交給祭司。
22:15 祭司不可褻瀆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的聖物,
22:16 免得他們在吃聖物上自取罪孽,因為我是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
默想:
1.在新約,我們不再需要獻動物為祭給神,取而代之的是耶穌自己成為贖罪祭獻給神。今天是我們的聖餐主日,當我們預備心領受主的身體,也讓我們思想這段經文,若是舊約神吩咐祭司要如此謹慎面對祭物,我們現今應當如何謹慎看待耶穌的身體?我們又要如何預備自己來領受耶穌的身體?
2.我們今天也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思想和應用這段經文,就是現今有哪些事物是「分別為聖、歸給神的聖物」、「獻給耶和華的聖物」,面對這些屬於神的聖物,我們要如何謹慎地使用?
2節「分別為聖、歸給神的聖物」、14節「獻給耶和華的聖物」
補充資料:
1. 2節「要遠離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給我的聖物」:新譯本翻譯為「叫他們謹慎處理以色列人分別為聖歸給我的聖物」。洪同勉《天道聖經註釋──利未記》說明「遠離」的意思是:「要使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神的聖物保持奉獻歸神的情況。」
2. 3節「那人必在我面前剪除」:「摩西五經中只有本節用這樣的句法,其他的經文都是從民中剪除...意思是不能進到在耶和華面前的聖所,即革除祭司職務的意思。」(洪同勉《天道聖經註釋──利未記》)
經文:
利未記22:17~33
22:17 耶和華對摩西說:
22:18 「你曉諭亞倫和他子孫,並以色列眾人說:以色列家中的人,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凡獻供物,無論是所許的願,是甘心獻的,就是獻給耶和華作燔祭的,
22:19 要將沒有殘疾的公牛,或是綿羊,或是山羊獻上,如此方蒙悅納。
22:20 凡有殘疾的,你們不可獻上,因為這不蒙悅納。
22:21 凡從牛群或是羊群中,將平安祭獻給耶和華,為要還特許的願,或是作甘心獻的,所獻的必純全無殘疾的才蒙悅納。
22:22 瞎眼的、折傷的、殘廢的、有瘤子的、長癬的、長疥的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也不可在壇上作為火祭獻給耶和華。
22:23 無論是公牛是綿羊羔,若肢體有餘的,或是缺少的,只可作甘心祭獻上;用以還願,卻不蒙悅納。
22:24 腎子損傷的,或是壓碎的,或是破裂的,或是騸了的,不可獻給耶和華,在你們的地上也不可這樣行。
22:25 這類的物,你們從外人的手,一樣也不可接受作你們 神的食物獻上;因為這些都有損壞,有殘疾,不蒙悅納。」
22:26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22:27 「才生的公牛,或是綿羊或是山羊,七天當跟著母;從第八天以後,可以當供物蒙悅納,作為耶和華的火祭。
22:28 無論是母牛是母羊,不可同日宰母和子。
22:29 你們獻感謝祭給耶和華,要獻得可蒙悅納。
22:30 要當天吃,一點不可留到早晨。我是耶和華。
22:31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誡命。我是耶和華。
22:32 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名;我在以色列人中,卻要被尊為聖。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
22:33 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作你們的 神。我是耶和華。」
默想:
1.燔祭是甘心獻的祭(參考補充資料1),預表耶穌基督甘心獻上自己,純全無瑕疵的生命,為神而活,使神的心得著滿足。我們與基督同死同活的人,我們如何每天在耶穌的寶血中潔淨自己,在成聖的道路上,將自己分別為聖獻給神,為神而活,使神的心得著滿足?
18~19節「是甘心獻的,就是獻給耶和華作燔祭的,要將沒有殘疾的......如此方蒙悅納。」32節「我在以色列人中,卻要被尊為聖。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
2.平安祭是神悅納燔祭後,人向神獻上感謝、還願或甘心獻上的祭,神與人恢復和好的關係。當我們領受神重價的救贖和一切豐富的恩典,無論是還願或是甘心獻的,我們要如何向神獻上感恩和敬拜?不是把不好或不要的獻給神,乃是用感恩和敬拜的心,把按著神心意所獻、蒙神悅納的禮物獻上。
21節「凡從牛群或是羊群中,將平安祭獻給耶和華,為要還特許的願,或是作甘心獻的,所獻的必純全無殘疾的才蒙悅納。」
3.即使是獻祭給神,神也要我們像神一樣有憐憫的心,而不是只想到我們自己的好處我需要,我們要如何存憐憫的心來到神面前呢?
28節「無論是母牛是母羊,不可同日宰母和子。」
補充資料:
1.18節「無論是所許的願,是甘心獻的,就是獻給耶和華作燔祭的」:「舊約只有這處經文將燔祭分為許願的和甘心獻的兩種......所有燔祭都是甘心獻的,只有平安祭才分為許願和甘心獻的(六16),還有為感謝而獻(29節,六11)。本節所許的願大概是指為了獻還願平安祭而一起獻上的燔祭。」(洪同勉《天道聖經註釋─利未記》)
2.21節「將平安祭獻給耶和華......所獻的必純全無殘疾的才蒙悅納。」、23節「若肢體有餘的,或是缺少的,只可作甘心祭獻上」兩節彼此矛盾:「肢體有餘或是缺少的雖然身體有瑕疵,但不算為傷殘。肢體有餘......大概是左右肢長得長短不對稱,而缺少的......形容肢體比較正常的情況短小。這些只是肢體長得不完美,身體健康毫無疾患,所以只可以作甘心祭。」
利未記22:1-3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吩咐亞倫和他子孫說:要遠離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給我的聖物,免得褻瀆我的聖名。我是耶和華。你要對他們說:你們世世代代的後裔,凡身上有污穢、親近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耶和華聖物的,那人必在我面前減除。我是耶和華。」
祭司是神所分別出來,在神的聖所來服事神的,聖物是分別為聖歸給神的,祭司要享用聖物必須按著神所定規的,身上有污穢是不可吃聖物的,若違背必被剪除, 神要屬祂的祭司成為聖潔。
主耶穌,感謝祢,以祢的聖潔呼召我們來跟隨祢服事祢,為的是要預備我們進入祢應許的所在,領受祢豐盛的恩典,求主幫助我,渴慕追求聖潔,真實敞開在祢的面前,願意對付自己生命中的老我,被祢來調整和修剪,使我能够成為聖潔的器皿來榮耀祢的名。
利22: 29~30 你們獻感謝祭給耶和華,要獻得可蒙悅納,要當天吃,一點不可留到早晨,我是耶和華!
上帝的話語真的句句都是珍貴,也值得醒思。聖經中提到平安祭、甘心祭、感謝祭,只有提到感謝祭是要當天吃完。既然是對上帝的感謝,上帝希望我們與人分享對他的感謝,所以要把所獻上的當天與人分享完,若真的是對上帝的感謝,也知道上帝會繼續供應,不用為自己留食物,因為知道耶和華是供應我們的神!
求主幫助我,可以天天獻上感恩祭,也更多與人分享,不害怕分享會失去,因為知道耶華和是豐盛有餘的神!
感謝小牧人的分享
回應:今天所讀的經文,可分為二部分來探討:(一)有關吃聖物的條例(利22:1-16)。這裡的「聖物」是指,經過祭司分別為聖歸給神的東西,這東西已不再屬於個人之物。(利22:2)不可吃聖物的對象,包括:(1)祭司若患有痲瘋病、患漏症不可吃;但病得痊癒後就可吃聖物。(2)摸了不潔淨東西的人不可吃,但此人等潔淨後就可吃聖物。(3)非以色列族的外人,或寄居在祭司家的人,或是雇工不可吃聖物。(4)祭司的女兒若嫁給非以色列民,這樣的女兒不可吃聖物;但這女兒一旦成為寡婦或被休,沒有後裔的照顧,回到父家就可以吃聖物。(二)蒙悅納的祭物(利22:17-33):什麼是蒙悅納的祭物呢?(1)所獻的祭物是公的,無論是牛、綿羊、山羊都要是無殘疾的供物。(2)從非以色列民的取得的動物,都不可當祭物獻上。
親愛的弟兄姊妹,聖物是屬於神的,是聖潔的(利21:22),在舊約時代有規定此人雖是祭司,如果他本身患病不潔淨,就不能吃神的聖物;此祭司患病期間若硬是要吃這聖物,將會被治死,因這祭司使神的聖物沾染不潔,這樣的祭司就是自取罪孽(利22:15-16)。這樣的觀念,其實也適用在現今世代的基督徒身上,新約時代的基督徒,對於吃雖沒有太多的禁忌,但我們也不能違背聖經的教導,對於食物也應該慎選,免得傷了自己健康的身體,神不會喜悅我們這樣做。另,對於所獻給神的供物,我們需從心而出,心甘樂意,將最好的、初熟的果子獻在主面前,而不是把自己不要的、殘破的、不能用的送到教會,這樣的心態是不討神喜悅的,因神是聖潔無瑕疵的。我們若想蒙主賜恩福,就應當把最好的獻上。 (王牧師)
第一部:詩歌敬拜
https://youtu.be/cO_BGMDEh9U
第二部:讀聖經與《每日研經釋義》
利未記 22 章 1-33節
《每日研經釋義》
金句 : 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 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 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 (以弗所書5章 26-27節)
祭司任職於會幕,事奉的工作,不可等閒視之,應留意是否符合聖潔。 執行不謹慎,輕忽了上帝的要求,可能導致死亡。
一、不潔祭司暫停事奉(1-9節)
聖民所獻的聖物,已分別為聖歸給了耶和華,祭司身上若有污穢,尚未得潔淨,便不可接觸聖物。一個合格的祭司在儀式上不潔,可能暫時被除名(剪除)而無法參與事奉,且需等過了潔淨期,完成潔淨儀式後,才可吃祭物。因為聖潔與不潔必須分開,輕忽這規定,有可能擔罪而死。
二、不是祭司禁吃聖物(10-16節)
祭司與其家族中成員,可吃聖物。祭司家族的成員包括:家中出生的人與買來的僕婢,回家長住之已嫁的女兒,寄居在祭司家庭中的外地人。至於,暫時雇用的工人、嫁出去的兒女,皆不算家中成員, 因而被禁止吃祭物。原則是由誰來養,就由誰供應食物。若有人誤吃聖物,要照聖物原數加上五分之一價還祭司,否則便是藝瀆,自取罪孽。
三、瑕疵祭物禁止獻上(17-33節)
祭司已分別為聖歸上帝,以色列民是潔淨的,外邦人是不潔淨的,類比而言,不潔淨的動物不可獻上,分別為聖獻給上帝的潔淨祭牲,必須沒有瑕疵。平安祭中,用以感謝與還願獻上的祭牲,不可有殘疾,甘心獻上的可允許殘疾, 因無特定目的。腎子(睾丸)損傷者不可獻上,因不僅有殘缺,且無法生養眾多。又,出生的牛羊七日內當跟著母親,不可將牛羊母子同一日獻上,不可將羊羔與母奶同煮,乃因祭司獻祭需顧及憐憫。
以上各樣規定,乃祭禮實作上的相關施行細則,可作為獻祭規則 (1:1-7:38)之補充說明。
默想/應用:
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全然聖潔、沒有瑕疵, 才能獻給上帝。
祈禱/行動:
慈愛的天父,感謝祢將無的聖羔羊耶穌基督獻在加略山的十架上,因而我的罪得著代贖,得以來到祢面前。奉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第三部:莊育銘牧師(補充解經影片)
https://youtu.be/146VEwWUsEs
溫永生牧師 研經分享
每研、美言2020/11/2 (一)
每日研經釋義 <利未記 22:1-33>
一一這段經文可略分為三段如下:第一段規定不潔的祭司不可吃聖物(22:1-9);第二段講到屬祭司家裡的人可以吃聖物(22:10-16);第三段說明可獻祭物的規定(22:17-33)。若按以上這樣分段,我們發現每段的結尾都有這一句:「我是叫他們/你們成聖的耶和華。」(22:9、16、32)上帝是使亞倫和他的子孫成聖的神,但另一方面,亞倫和他的子孫也必須遵守有關分別為聖的一些條例,才不致自取罪孽(22:16),甚至被剪除(22:3)。
一一從這裏讓我們看到「神的工作」和「人的責任」的並存,人盡了成聖相關的責任,上帝就在我們身上做成「成聖」的工作。就如主耶穌與尼哥德慕論重生(約3:1-15),「重生」是「神的工作」,聖靈賜給我們從神來的生命,是神恩典的作為,我們不需要付任何代價,也無法付出任何的代價,但是,「認罪悔改信耶穌」卻是人該盡的責任。
一一同樣的,當事情不如我們意的時候,我們不能全部怪責於上帝,我們也應省察是否盡了該盡的本份或責任。今天請為自己與神的關係禱告,在增進與神親密的關係上,或在更多經歷神的事上,求主指引我們做到我們該做的那部分。
☑ 利未記 22:26-23:44
☑ 民數記 28:16-25
☑ 列王記下 23:1-9;23:21-25
利未記這一段經文列舉『主的節期』:安息日、逾越節、無酵節、初熟節、數算禾捆與七七節(五旬節)、吹角節、贖罪日與住棚節。
列王記下講述約西亞王時期在耶路撒冷的大復興,他潔淨拜偶像之地(充滿偶像的酵);於是人們慶祝美好的逾越節,自從士師治理以色列人和以色列王、猶大王的時候,直到如今,實在沒有守過這樣的逾越節;因為約西亞王『盡心、盡性、盡力地歸向耶和華,遵行摩西的一切律法;在他以後也沒有興起一個王像他』(25節)。
<初熟的莊稼>
逾越節的第一天和第七天皆是安息日,隔天是初熟莊稼獻祭儀式之日(利未記23:9-14),一捆初熟的莊稼會帶給祭司,在主面前搖一搖。耶穌就在這天,祂死後的第三天復活,讓自己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獻給父神(哥林多前書15:23)。
這一天也是『數算禾捆』的第一天,一直到七七節/五旬節Shavuot/ Pentecost (利未記23:15)。
✍️ 2021-12/31 讀經:利未記 第二十二章
✟受感的話語:
22:1 耶和華對摩西說:
22:2「你吩咐亞倫和他子孫說:要遠離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給我的聖物,免得褻瀆我的聖名。我是耶和華。
22:15 祭司不可褻瀆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的聖物,
22:16 免得他們在吃聖物上自取罪孽,因為我是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
22:20 凡有殘疾的,你們不可獻上,因為這不蒙悅納。
22:29 你們獻感謝祭給耶和華,要獻得可蒙悅納。
22:31「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誡命。我是耶和華。
22:32 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名;我在以色列人中,卻要被尊為聖。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
✟受感的啟示:
並非事奉神,就一定蒙神悅納;而是必須按著神的原則事奉,才能蒙祂悅納…事奉神並不能抵銷污穢,也不能因此免罪,事奉神的人必須遠離罪惡,否則連他的事奉都被玷污了;所以,事奉神最基本的原則就是存「敬畏的心」,唯有敬畏神的人能保守自己遠離污穢,也不敢帶罪服事。
祭司要聖潔才能將百姓分別為聖,帶到聖潔神的面前,所以神對祭司的要求也特別高;我們都是君尊的祭司,所以事奉者要聖潔。蒙召是世世代代的祝福,當豐收的時候,事奉者就如祭司一樣自然得到最好的那一份,所以神對服事者要求也最高,一位事奉者要明白自己的位份和與神的關係;耶和華多次強調「我是耶和華」,是我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所以服事的焦點要放在耶和華身上,我們能夠成為聖潔,是按照耶和華的吩咐,而不是按我們個人的功德。
獻給神的物是聖的,神的名也是聖的;神的聖名就是代表神,褻瀆神的聖名就是褻瀆神,榮耀神的名就是榮耀神…除了在語言上不說褻慢的話,就是在獻祭的事上,萬萬不可獻有殘疾的祭牲。若是隨隨便便將有殘疾的獻上,就是「妄獻」,不僅不能蒙福,反而會受虧損,就如先知瑪拉基所說:「你們將瞎眼的獻為祭物,這不為惡嗎﹖將瘸腿的、有病的獻上,這不為惡嗎﹖」(瑪拉基書 1:8)
因此,〔利未記 22:29〕說:「你們獻感謝祭給耶和華,要獻得可蒙悅納。」這是我們奉獻或事奉最基本的原則;願我們把「純全的、無殘疾的」獻給神,也就是把最好的獻給神。
✟禱告和回應:
親愛的天父,我感謝祢揀選我們作祢君尊的祭司,這是我們一生上好的福份,懇求聖靈助我們常存一個敬畏和謹守的心,尊耶和華為聖,時刻尊主為大,免得得罪和輕忽了神;求祢使我常常分別為聖、盡心盡力、心存敬畏、手潔心清的來服事祢。奉耶穌的聖名禱告,阿們。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3/09/19/lev-day45
【經文】利未記22章1~33節
本章經文是關於祭司事奉的條例。由這個條例我們看見,人並非事奉神,就一定蒙祂悅納;而是必須按著神的原則事奉,才能蒙祂悅納。就如神要哈該向祭司問律法:「若有人因摸死屍染了污穢,然後挨著這些物的哪一樣,這物算污穢嗎?」祭司說:「必算污穢。」(參該二13)祭司的回答就是根據本章的條例,因此,事奉神並不能抵銷污穢,也不能因此免罪。相反的,事奉神的人必須遠離罪惡,否則連他的事奉都被玷污了。所以,事奉神最基本的原則就是存「敬畏的心」,唯有敬畏神的人能保守自己遠離污穢,也不敢帶罪服事。
首先,神吩咐亞倫和他的子孫:「要遠離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給我的聖物,免得褻瀆我的聖名……。凡身上有污穢,親近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耶和華聖物的,那人必在我面前剪除,我是耶和華。」(參2~3節)這裡所說的「遠離」並非是指地理上的距離,乃是指帶著污穢的時候絕對不可以摸聖物,因為分別為聖、歸給神的聖物就是聖的,若是帶著污穢事奉,就是褻瀆神的聖物,自取罪孽(參15~16節)。
今日我們的事奉也是如此。在事奉神時,不僅要認識到神的聖潔,也要認識到事奉的聖潔,不可以摸罪,又來摸神的事奉。若是帶著罪事奉,不僅不能從神得到賜福,也不能將功抵罪,反而讓所事奉的工作受到玷污。
其次,獻給神的物是聖的,神的名也是聖的;本章的經文兩次提到神的聖名(參2、32節),神的聖名就是代表神,褻瀆神的聖名就是褻瀆神,榮耀神的名就是榮耀神。那麼神的子民和祭司如何表達對神聖名的敬畏呢?除了在語言上不說褻慢的話,就是在獻祭的事上,萬萬不可獻有殘疾的祭牲;若是隨隨便便將有殘疾的獻上,就是「妄獻」,不僅不能蒙福,反而會受虧損。就如先知瑪拉基所說:「你們將瞎眼的獻為祭物,這不為惡嗎?將瘸腿的、有病的獻上,這不為惡嗎?」(參瑪一8)
因此,第29節說:「你們獻感謝祭給耶和華,要獻得可蒙悅納。」這是我們奉獻或事奉最基本的原則。但是,我們如何蒙神的悅納呢?要把「純全的、無殘疾的」獻給神,也就是把最好的獻給神。
【回應】
親愛的天父,我感謝祢,求祢使我在事奉上能盡心盡力,並且心存敬畏。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利未記22章31~32節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誡命,我是耶和華。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名;我在以色列人中,卻要被尊為聖。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
敬拜詩歌:榮耀歸於真神 (讚美 004)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5v9iworAU&list=RDdTKIqmdfHSk&index=2
一、安靜:主啊,我要在祢面前謹慎自守,儆醒禱告。
二、讀經:利未記 22:1-16
1. 重點說明
本段清楚規範不可吃聖物的條例,祭司要謹慎(v.2),免得因輕忽擔罪而死(v.9),這也說明了疏忽不能構成逃避責任的理由。祭司要自省(v.4-v.8),然後才能吃聖物,可見在言行舉止上要多麼的小心,若是有誤食的情況要提出賠償(v.14)。神對祭物的要求跟對祭司的要求是一樣的,都要完全無有瑕疵。
2. 鑰節:所以他們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輕忽了,因此擔罪而死。我是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利 22:9)
三、默想:
■祭司在哪些情況下不能吃聖物?若有疏忽誤食,會有什麼結果?(v.9、v.16)
■除了祭司外,還有哪些人也可以吃聖物?(v.11-v.13)
■為什麼在吃聖物上,給祭司如此嚴格的規範?我當如何謹守遵行祂的誡命,使我成為聖潔合乎主用?
四、禱告:主啊,幫助我不僅在教會時,讀經、禱告將自己獻給祢。也幫助我在工作時、在家中、休閒、上課,無論做什麼事,與什麼樣的人相處,都能尊主為大。
五、安息:與主交談後,靜止在神之內,並在神的愛中安息,讓神的愛變化我們的生命。
六、記錄:
今日讀經進度:利未記 22 章
閱讀: 以賽亞書22章8-13節 | 全年讀經進度: 利未記21-22章;馬太福音28章
也不顧念從古定這事的。—以賽亞書22章11節
十六世紀末,威廉·奧倫治親王(William of Orange)刻意引海水淹沒大部分的國土。這位荷蘭君王採取如此激烈的手段,為要試圖驅逐入侵的西班牙人。然而,這方法行不通,還造成大片優質的農田都被海水吞噬。這就是人們所謂的:「非常時期要用非常手段。」
在以賽亞的時代,亞述的軍隊攻擊耶路撒冷時,猶大百姓也採取了非常的手段。他們不但砌築一座蓄水系統以度過圍困期,還拆除房屋以支撐城牆。這也許是個精明的策略,但眾人卻忽略了最重要的第一步驟。上帝說:「[你們]又在兩道城牆中間挖一個聚水池,可盛舊池的水;卻不仰望做這事的主,也不顧念從古定這事的。」(以賽亞書22章11節)
今天,我們不大可能在家門口就遇到敵人的軍隊,但正如章伯斯所說:「打擊都是以尋常的方式,透過尋常的人而來。」這樣的打擊的確是真實的威脅。值得慶幸的是,這些打擊是上帝給我們的機會,學習先轉向祂,尋求我們需要的一切。
當生活中的煩惱和阻礙來到時,我們會將其視為轉向上帝的契機嗎?還是我們會以自己的方式解決,採取非常手段?
今天,你面對什麼生活上的挑戰呢?
面對這些挑戰,你需要什麼呢?
慈愛的上帝,今天我要先轉向祢,
將大大小小的挑戰交託給祢,求祢幫助我。
作者: 葛庭墨 | 其他作者
靈糧透視
在耶路撒冷兩道城牆之間的「聚水池」(以賽亞書22章11節),很可能就是希西家王挖掘的水道。時至今日,在耶路撒冷仍然可以看到這條水道,人們可以穿行其間。希西家曾在耶路撒冷舊城聖殿山以南挖了一條隧道,連接城東基訓谷的基訓泉與城西現今稱為西羅亞的池子。其目的是將基訓泉的水引入城內,從而使任何圍困耶路撒冷的敵軍都無法取水,但耶路撒冷的居民卻有水可用。這是一項傑出的軍事策略,以賽亞雖並未對此做出任何評論,但他卻批評希西家看重物質層面的預備,勝於屬靈方面的需要。不過,希西家後來展現了在以賽亞書22章沒有顯明的信心(37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