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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22 : 1-33

耶和華對摩西說:

靈修筆記2020年11月2日(週一) 讀經:利22:1-33

回應:今天所讀的經文,可分為二部分來探討:(一)有關吃聖物的條例(利22:1-16)。這裡的「聖物」是指,經過祭司分別為聖歸給神的東西,這東西已不再屬於個人之物。(利22:2)不可吃聖物的對象,包括:(1)祭司若患有痲瘋病、患漏症不可吃;但病得痊癒後就可吃聖物。(2)摸了不潔淨東西的人不可吃,但此人等潔淨後就可吃聖物。(3)非以色列族的外人,或寄居在祭司家的人,或是雇工不可吃聖物。(4)祭司的女兒若嫁給非以色列民,這樣的女兒不可吃聖物;但這女兒一旦成為寡婦或被休,沒有後裔的照顧,回到父家就可以吃聖物。(二)蒙悅納的祭物(利22:17-33):什麼是蒙悅納的祭物呢?(1)所獻的祭物是公的,無論是牛、綿羊、山羊都要是無殘疾的供物。(2)從非以色列民的取得的動物,都不可當祭物獻上。
親愛的弟兄姊妹,聖物是屬於神的,是聖潔的(利21:22),在舊約時代有規定此人雖是祭司,如果他本身患病不潔淨,就不能吃神的聖物;此祭司患病期間若硬是要吃這聖物,將會被治死,因這祭司使神的聖物沾染不潔,這樣的祭司就是自取罪孽(利22:15-16)。這樣的觀念,其實也適用在現今世代的基督徒身上,新約時代的基督徒,對於吃雖沒有太多的禁忌,但我們也不能違背聖經的教導,對於食物也應該慎選,免得傷了自己健康的身體,神不會喜悅我們這樣做。另,對於所獻給神的供物,我們需從心而出,心甘樂意,將最好的、初熟的果子獻在主面前,而不是把自己不要的、殘破的、不能用的送到教會,這樣的心態是不討神喜悅的,因神是聖潔無瑕疵的。我們若想蒙主賜恩福,就應當把最好的獻上。 (王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