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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22 : 1-33

耶和華對摩西說:

2021-12/31讀經:利未記 第二十二章

✍️ 2021-12/31 讀經:利未記 第二十二章

✟受感的話語:
22:1 耶和華對摩西說:
22:2「你吩咐亞倫和他子孫說:要遠離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給我的聖物,免得褻瀆我的聖名。我是耶和華。
22:15 祭司不可褻瀆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的聖物,
22:16 免得他們在吃聖物上自取罪孽,因為我是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
22:20 凡有殘疾的,你們不可獻上,因為這不蒙悅納。
22:29 你們獻感謝祭給耶和華,要獻得可蒙悅納。
22:31「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誡命。我是耶和華。
22:32 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名;我在以色列人中,卻要被尊為聖。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

✟受感的啟示:
並非事奉神,就一定蒙神悅納;而是必須按著神的原則事奉,才能蒙祂悅納…事奉神並不能抵銷污穢,也不能因此免罪,事奉神的人必須遠離罪惡,否則連他的事奉都被玷污了;所以,事奉神最基本的原則就是存「敬畏的心」,唯有敬畏神的人能保守自己遠離污穢,也不敢帶罪服事。

祭司要聖潔才能將百姓分別為聖,帶到聖潔神的面前,所以神對祭司的要求也特別高;我們都是君尊的祭司,所以事奉者要聖潔。蒙召是世世代代的祝福,當豐收的時候,事奉者就如祭司一樣自然得到最好的那一份,所以神對服事者要求也最高,一位事奉者要明白自己的位份和與神的關係;耶和華多次強調「我是耶和華」,是我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所以服事的焦點要放在耶和華身上,我們能夠成為聖潔,是按照耶和華的吩咐,而不是按我們個人的功德。

獻給神的物是聖的,神的名也是聖的;神的聖名就是代表神,褻瀆神的聖名就是褻瀆神,榮耀神的名就是榮耀神…除了在語言上不說褻慢的話,就是在獻祭的事上,萬萬不可獻有殘疾的祭牲。若是隨隨便便將有殘疾的獻上,就是「妄獻」,不僅不能蒙福,反而會受虧損,就如先知瑪拉基所說:「你們將瞎眼的獻為祭物,這不為惡嗎﹖將瘸腿的、有病的獻上,這不為惡嗎﹖」(瑪拉基書 1:8)

因此,〔利未記 22:29〕說:「你們獻感謝祭給耶和華,要獻得可蒙悅納。」這是我們奉獻或事奉最基本的原則;願我們把「純全的、無殘疾的」獻給神,也就是把最好的獻給神。

✟禱告和回應:
親愛的天父,我感謝祢揀選我們作祢君尊的祭司,這是我們一生上好的福份,懇求聖靈助我們常存一個敬畏和謹守的心,尊耶和華為聖,時刻尊主為大,免得得罪和輕忽了神;求祢使我常常分別為聖、盡心盡力、心存敬畏、手潔心清的來服事祢。奉耶穌的聖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