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第6~10章

利未記 第6~10章


靈修教材: 2020 40天禁食禱告
靈修筆記2020年10月8日(週四) 讀經:利5:14-6:7

回應:今天所讀的經文仍持續在談「贖愆祭」條例,但針對「罰則」及「供物」部分與之前提到方式有所不同。接下來,我們一起來瞭解何處不同,及帶給我們那些需警惕的事。「贖愆祭」的特徵是要為所犯的「罪」賠償,而受害者的損失通常都是可以計算的,賠償必須在獻祭之前完成。由於罪惡有「屬靈」及「社會」二方面的意義,故犯罪不單影響人與神之間的關係,也同時影響了人與人的關係;「贖愆祭」乃是要滿足人對神及對人的虧欠。可從三方面來看:(一)「罪例」(5:15, 17; 6:2-3):包括兩方面:(1)在神的聖物上誤犯了罪,偷取屬於神的東西(例如:什一捐,頭生供物等),沒有交給祭司。(2)對鄰舍行了詭詐或損害了同族人。(二)所獻「供物」(5:15, 18; 6:6):在每一件事上,所獻的供物都必須是沒有殘疾的公綿羊。(三)「賠賞」(5:15-16, 18-19; 6:4-7):賠賞之前,犯罪的人必須清償所犯的差錯另加五分之一;另加的賠償的用意,一方面是補償合法物主的損失,另一方面則作為犯罪者的刑罰。
親愛的弟兄姊妹,「贖愆祭」是針對一些人的行為違反神的旨意,但此人可能不知道自己行為已經得罪神,為讓這樣的人能有機會在神面前認罪悔改,蒙神赦免罪,所以摩西就立下這麼一個法令。當時,因有這個條例,使有些不清楚律法的人,因這樣的祭而有了「贖愆」的饑會,使自己良心可獲寬舒。若從寬恕的角度來看,知道神對人真是無微不至看顧,百姓沒有想到的,神都已預備,真是感謝神的憐憫。保羅在徒24:16曾說「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及林後6: 3「不叫人因自己的行為而跌倒。」,這些經文都給我們很重要的提醒。祈求主幫助我們能堅決遵行神的話語,靠著神的保守,做到「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成神無瑕疵的兒女(腓2: 15 )。」。(王牧師)


靈修教材: 利未記靈修心得筆記
2021-12/15讀經:利未記 第六章

✍️ 2021-12/15 讀經:利未記 第六章

✟受感的話語:
6: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6:2「若有人犯罪,干犯耶和華,在鄰舍交付他的物上,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詭詐,或是搶奪人的財物,或是欺壓鄰舍,
6:7 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無論行了什麼事,使他有了罪,都必蒙赦免。」
6:9 「你要吩咐亞倫和他的子孫說,燔祭的條例乃是這樣:燔祭要放在壇的柴上,從晚上到天亮,壇上的火要常常燒著。
6:12 壇上的火要在其上常常燒著,不可熄滅。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燒柴,並要把燔祭擺在壇上,在其上燒平安祭牲的脂油。
6:13 在壇上必有常常燒著的火,不可熄滅。」

✟受感的啟示:
凡人干犯了聖物或者干犯了耶和華的名,他就要獻上贖愆祭;贖愆祭的內涵,就是要償還他所拿的財物。「若有人犯罪,干犯耶和華。」(利未記 6:2) 神是忌邪的,所以,當人犯了罪,就是干犯得罪了 神聖潔的屬性…經文中列舉了鄰舍交給他的財物或在交易上行詭詐、搶奪別人的財物、欺壓鄰舍、在撿了遺失的物件上行詭詐、說謊起誓…等,神規定的,人做不到,他就要獻上贖愆祭;若干犯了,他就要償還,要如數償還他所拿的,還要另加五分之一。

「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無論行了甚麼事,使他有了罪,都必蒙赦免。」(利未記 6:7) 當我們違背了神的律法,干犯了聖物,或者干犯了神的名,或對別人有虧欠,我們在神所規定的律法上失敗了,我們就要獻上贖愆祭…這是神給我們的一條出路,人犯了罪,如果不處理,神和人之間的關係就不能恢復;這贖愆祭是恢復關係的條例,你所虧欠的,你要償還,並要為這罪來獻祭,這是一條恩典的路。

〔利未記 6:8、12-13〕「燔祭要放在壇的柴上,從晚上到天亮,壇上的火要常常燒著。」「壇上的火要在其上,常常燒著,不可熄滅。在壇上必有常常燒著的火,不可熄滅。」
「壇上的火,要常常燒著」講了三次;「從晚上到天亮」講了兩次…祭司要經營這壇上的火,24小時經營,讓壇上的火不可熄滅,而且還要將燔祭、平安祭的脂油放在上面燒,讓火不斷旺盛。

祭壇是能力所在,祭司也在這裡求問神的心意,然後再向百姓,甚至君王宣告,有神榮耀的彰顯…對我們來說,祭壇的火不能熄滅,我們的禱告,我們的服事,不能熄滅;我們對神全然獻上自己,我們也牧養,帶領更多人可以一同來獻祭,讓祭壇的火更加興旺不熄滅,願我們都成為點火的祭司,裡面常燒著聖靈不滅的火和亮光。

✟禱告和回應:
親愛的天父,讓我們存著誠實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祢面前,求祢使我的心重新火熱,使我有火熱的心愛神愛人、服事神服事人,願我禱告和服事的火持續燃繞。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靈修教材: 神同在讀經
2/17讀經進度

1. 利未記 5-6章
2. 馬可福音 5:21-43
3. 詩篇 23篇
4. 箴言 10:1-2


靈修教材: 讀經計畫
顯罪的贖愆祭-補償虧欠、獻祭必赦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3/08/15/lev-day10

【經文】利未記5章14節~六章7節

贖愆祭還有一種情形,就是針對可彌補的罪,例如對人的虧欠。在原文裡,「贖愆祭」這個字也有虧欠或賠償的意思,而虧欠和賠償這個詞也是彼此相關,例如民數記五章7節說:「他要承認所犯的罪,將所虧負人的,如數賠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也歸與所虧負的人。」其中的虧負一詞,和贖愆祭同字;既是虧負人當然要還,並不因為在神面前已認過罪,就免去該賠償的責任。

在該補償的虧欠中,首先被提及的虧負,就是誤犯聖物的罪,這是指:百姓在所獻(或該獻)的祭物、財物上,忽略或忘記該給祭司的分,或是給的有所不足,所以說是「誤犯」。這是對祭司的虧欠,也是對神的虧欠,無論虧欠人或是虧欠神都是罪,就是罪愆。對這樣的虧欠,不只是獻贖愆祭了事,而且必須償還,還要加上五分之一的補償(參16節)。

就今天來看,在給傳道人的供給上有所虧負,也是不好的,因為「傳福音的人就是靠福音養生」,這也是保羅給教會的提醒(參林前九13~14)。所以若我們要求傳道人盡量多做工,而在供給的事上卻格外計較,並不是神所喜悅的,也不是聖經的原則。

同樣的,對人的虧欠也是如此,若在財物上虧欠人,或是用不當的方法造成弟兄財物的損失,如詐欺、搶奪、撿了別人的遺失物等等(參六1~4),除了歸還所虧負的,並獻贖愆祭之外,還要加上五分之一的賠償。這個賠償的規定實則有與人和好的意味,因為補償了對人的虧欠,自然關係就和好了。如同主耶穌所說的:「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參太五23~24)

贖罪祭和贖愆祭中最寶貴的一句話就是「他必蒙赦免」(四20、26、31、35,五10、13、16、18,六7),這赦免的宣告說明贖罪祭的功效和神恩典的可靠。對於我們來說,也再一次肯定了在基督裡救恩的可靠,如同約翰壹書一章9節所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回應】
親愛的天父,懇求祢經常光照我,使我不虧欠人及神,也在虧欠的事上懂得彌補,讓我成為與人和睦的人,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馬太福音5章23~24節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靈修教材: 每日親近神
祭司獻祭的職任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3/08/16/lev-day11

【經文】利未記6章8~13節

利未記的前面五章講獻祭,述說獻祭的規則,特別是祭物和獻祭的程序。第六章8節到第十章則講祭司,就是祭司該做的事和神給他們的權益。新約希伯來書用六、七章的篇幅(參第四章到第十章)來講述耶穌基督大祭司的職分和信徒的關係;而使徒彼得說,我們就是有君尊的祭司(參彼前二9),因此經由祭司的角色與事奉,我們可以認識耶穌基督的救恩,也可以明白神對我們的選召。

祭壇的火要常常燒著,不可以熄滅(參9、l2、13節),即便在夜晚也是如此,所以說是「從晚上到天亮」(參9節)。這是祭司首要的責任,因為祭壇的火若熄滅了,就代表獻祭的事止息了;沒有獻祭,就表示神和人的關係斷絕了。所以祭司首要的責任就是維持祭壇的火,使它不致熄滅(參13節)。傳道人的重要工作也是要維持火在燃燒,何時教會的火沒有了,信徒愛主的心就冷淡下來,在冷淡的光景中,當然也不會有人樂意將燔祭獻給神。

要祭壇的火常常燒著,必須留意兩件事,首先就是每天早晨要燒柴(參12節),有柴自然就有火。以今日來看,主的道就是點火的柴,因為主的道能使人心裡火熱。像當年在以馬忤斯路上的兩個門徒,因耶穌基督復活之後把神的道向他們解開,而心裡火熱(參路二十四32)。其次就是平安祭牲的脂油,12節說,平安祭牲的脂油和燔祭一起燒在祭壇上,因為脂油可以增加火的力度。平安祭就是感謝祭,所以我們的稱謝和讚美也可以增加祭壇的火。當教會充滿感謝讚美的聲音,這教會一定復興;反之,若教會裡滿了怨言和批評的話,信徒一定冷淡退後。

祭司除了維持祭壇的火,並要獻上燔祭。獻燔祭不是一次的事,乃是每天的事,而且是在一天的開始就獻上燔祭(參12節)。獻燔祭就是主權的轉移,所以神兒女每天的第一件事,應當是把生命的主權交給神,讓祂來掌管我們一天的生活,這就是我們在神面前的蒙福之路。

祭司在神面前獻祭的時候,要穿細麻衣(參10節),祭司的細麻衣象徵生命的聖潔,就如啟示錄十九章8節所說:「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對一個事奉主的人來說,持守生命的聖潔是一件重要的事,因為我們所事奉的神是聖潔的神。

【回應】
親愛的天父,求祢使我的心重新火熱,使我有火熱的心愛神愛人、服事神服事人,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羅馬書12章11~12節
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裏火熱,常常服事主。在指望中要喜樂;在患難中要忍耐;禱告要恆切。


靈修教材: 每日親近神
祭物與聖物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3/08/17/lev-day12

【經文】利未記6章14節~7章10節

神所定規的五種祭中,燔祭是全燒在壇上歸給神(參六8~13),然而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和平安祭都有神賜給人的那一分,特別是給祭司的分講得非常仔細。因為祭司是靠著分領百姓在壇上所獻的供物生活,同樣,傳道人也是靠著信徒對神的奉獻生活。因此保羅曾說:「你們豈不知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嗎?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嗎?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參林前九13~14)

素祭有兩個部分,一部分是直接燒在祭壇上的,另一部分是神賜給亞倫和他子孫的。獻給神的部分是被神記念(參15節),賜給祭司的則被神認定為至聖的(參17節),這和給祭司享用的一般性贖罪祭(參六29)並贖愆祭的祭肉一樣,都被上帝認定為至聖的。就如同信徒在教會的奉獻,一部分是直接用於聖工,這是被神記念;另外一部分是用於傳道人的需用,一樣是被神記念,而且是至聖的。此外,素祭是已經獻給神,然後再由神來賜給祭司,這對獻祭的人來說,不可以看成是自己給祭司的,若是自己給的,就不能稱為至聖;而且就祭司來說,也必須看成是神所賜的,因此可以憑著感恩的心在神的面前領受。

凡從祭物中分給祭司的,不論是素祭、贖罪祭或贖愆祭,神說是「至聖的」(參六17、25、七6),祂要獻祭的人和祭司都把它看成是至聖的(參六17),連摸這些祭物的都要成為聖(參六18、27),所以祭司吃的時候必須在聖處吃(參六16、26),不可以帶酵吃(參六16~17)。這個定規可以從兩個角度來看,一是如前面所述,要謹慎享用主所賜給我們生命所需之物,不可以和罪有所牽連;一是把這些祭物當作預表主耶穌,就如主自己所說的:「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參約六55),因為祂才是真正的贖罪祭(參羅八3~4)、生命的糧。

聖肉既是聖的,吃聖肉和摸聖肉的人也都可以成聖,這是在提醒百姓,聖肉是上帝給人的賜福,特別是給祭司的賜福。吃聖肉和摸聖肉都是直接與聖肉接觸,這聖肉既是主耶穌的預表,顯然神藉著這樣的規定來提醒人,要人來接觸主耶穌的生命;因為只有主的生命是至聖的,唯有直接觸摸到主耶穌的生命,吃主、喝主、摸主的人,我們的生命才能夠有所改變,才可以成聖。

【回應】
親愛的天父,求祢幫助我學習如何在生命中與祢相交,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約翰福音6章35節
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裏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


靈修教材: 每日親近神
利未記 5:14–6:7

敬拜詩歌:煉淨我 (讚美之泉)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WI_KNZiO6E

一、安靜:祢是我的主,我的好處不在祢以外!  
二、讀經:利未記 5:14–6:7
1. 重點說明
在三種情況下要獻上贖愆祭,在聖物上犯罪,懷疑自己得罪神,犯罪造成他人損害。與前章不同的是,贖愆祭除獻上祭物外,還需歸還所虧負的,並加上原物價值的五分之一作為賠償。這提醒我們人的罪因著獻祭而蒙赦免,但人仍須為過錯產生的影響及損失負責。
2. 鑰節: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無論行了什麼事,使他有了罪,都必蒙赦免。(利 6:7)
三、默想:
■什麼狀況下要獻上贖愆祭?(5:15、v.17、6:2-3) 
■贖愆祭除了要獻上祭物還要作什麼?(5:15、6:5)
■在人前賠罪似乎比在神面前認罪還要難,省察自己有否得罪人卻不敢到人面前請求饒恕,賠償損失的經驗?我可以做些什麼?
四、禱告:求主幫助我勇敢承擔過錯所造成的後果,並且能負責任的面對他人。讓我有清潔良心,不在虧欠中逃避度日。
五、安息:與主交談後,靜止在神之內,並在神的愛中安息,讓神的愛變化我們的生命。
六、記錄:                                                                                                  
今日讀經進度:利未記 5:1-6:7


靈修教材: 靈修日引(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
利未記 6:8-7:38

敬拜詩歌:我的一生在祢手中 (生命河)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9bhn7NrXdQ

一、安靜:求祢使我清晨聽祢慈愛之言,因我倚靠祢。
二、讀經:利未記 6:8-7:38
1. 重點說明
神是供應的主,從神對祭司的供應可知我們也可以如此經歷神。從六章八節開始到七章結束,講論祭司在獻祭上的職責及供應。包含服裝、各類獻祭的方式、神給祭司的供應、祭司食用聖物的地點及方式。以燔祭為例,職責是讓壇上的火常常燒著(6:9,v.12,v.13),供應是得燔祭牲的皮(7:8)。在每個規定中都含有職責和供應,我們只要盡心盡力按規矩而行,自有供應。
2. 鑰節:在壇上必有常常燒著的火,不可熄滅。(利 6:13)
三、默想:
■神定下祭司獻燔祭的職責為何?(6:9、v.12、v.13)
■在這些規定中有何供應?(6:15、7:7-10)
■神目前託負我的身份與職責為何?有哪些職責我難以背負?現今我們都是君尊的祭司,在面對這樣的壓力下,我會如何自處?我會如何跟神禱告?
四、禱告:求神保守我能清楚自己的職責所在,並且能堅守崗位,恪盡本份,不卑不亢,有為有守,深信神必不虧待敬畏祂的人。
五、安息:與主交談後,靜止在神之內,並在神的愛中安息,讓神的愛變化我們的生命。
六、記錄:                                                                      
今日讀經進度:利未記 6:8-7:38


靈修教材: 靈修日引(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
利未記6:7

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無論行了什麼事,使他有了罪,都必蒙赦免。(利6:7)


靈修教材: 心靈森呼吸(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
利未記6:13

在壇上必有常常燒著的火,不可熄滅。(利6:13)


靈修教材: 心靈森呼吸(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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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歌羅西書3章1-4節 | 全年讀經進度: 利未記6-7章;馬太福音25章1-30節

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歌羅西書3章2節
斜眼魷魚(cockeyed squid)住在海洋裡的「弱光區」,陽光難以穿透深海照射到那個區域。這魷魚的綽號,來自牠極為不對稱的雙眼:左眼會隨著時間越長越大,甚至幾乎是右眼的兩倍大。研究軟體動物的科學家推斷,這種魷魚是用比較小的右眼,往下看漆黑的深海處,而用比較大的左眼向著陽光,往上看。

很難想像的是,這種魷魚竟能用來描繪基督徒。我們這些已經「與基督一同復活」的人(歌羅西書3章1節),一方面要活在今生,一方面要帶著確據等待未來的榮耀。保羅在寫給歌羅西教會的書信中堅決主張,信徒應當「思念上面的事」,因為我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上帝裡面」(2-3節)。

作為寄居在地上,等候承受天國永恆生命的人,我們用一隻眼睛去注意現實世界中發生的事,但另一隻眼卻要往上看。如同這種魷魚的左眼會越來越大,對上頭發生的事越發敏銳一樣,我們也可以對屬靈國度裡,上帝做事的方法越來越敏銳。我們或許還沒完全明白,何謂在耶穌裡面活著,但當我們「往上看」,就開始越看越清晰。

你如何強化自己「往上看」的能力呢?
你如何專心思想上帝國度的事?
慈愛的上帝,求祢幫助我能專心思想
一切和祢有關的事!
作者: 洪可婷 | 其他作者
靈糧透視
雖然歌羅西教會不是保羅建立的,但保羅卻與他們保持密切的聯繫。其中一個重要的聯繫,就是保羅與腓利門長久的友誼。腓利門是歌羅西教會的一位領袖,這個教會在他家裡聚會(參閱腓利門書1章1-2節)。在這封簡短的腓利門書中,保羅藉由自己與腓利門的友誼,為腓利門的逃奴阿尼西謀懇求。阿尼西謀是歌羅西的一位信徒,是從腓利門家裡逃走的奴隸(歌羅西書4章9節;腓利門書1章8-16節)。也許是因著這些關係,使徒保羅以令人意想不到的親切語氣寫信給歌羅西的信徒,就像在歌羅西書2章2節,保羅說,他的目的是「要叫他們的心得安慰,因愛心互相聯絡,以致⋯⋯使他們真知上帝的奧秘就是基督」。

柯貝爾


靈修教材: 靈命日糧
2021/4/23(五) 相處的原則

2021/4/23(五) 相處的原則 利未記6:1-7

在這段經文中,詭詐或搶奪取得別人的財物,或是欺負別人、起假誓、都被歸類為「干犯耶和華」。
令人訝異的,上帝把得罪人,和得罪神畫上等號。

當然,這段經文記載在利未記,是寫給以色列人 - 這個剛剛誕生,要歸耶和華為聖的群體的。
應用到現代,我們也許可以說這段經文侷限在教會內,弟兄姊妹之間的關係。
不過,如果我們視舊約的律法是新約的影子、視地上的以色列國為天國的預表,
那麼我們也可以這麼說,上帝對教會的教導,就是上帝期待的,人的形象,人與人之間的互動模式。

該怎麼辦呢?那就得要歸還搶來的東西,另外再加五分之一給原主,
然後再去獻上贖愆祭,請祭司在上帝面前贖罪。
我想這個行為很清楚的,是在祈求人的原諒,以及上帝的原諒。

這段經文,放到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也許還容易一點;
但是如果放到商場上、放到職場上,似乎就難以執行?

撒該遇到耶穌時,他說:「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勒索了誰,就還他四倍。」
因此耶穌認證了撒該的得救:「今天救恩到了這家,因為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10人子來是要尋找和拯救失喪的人。」(路加福音19:8-9,和合本2010)

上帝的教導,絕對不會窒礙難行,端看上帝對我們來說夠不夠可靠而已。

若有人犯罪,得罪了耶和華,就是在鄰舍寄託他的東西或抵押品上行詭詐,或搶奪,或欺壓鄰舍…。(利未記6:2,和合本2010)

#豐盛人生 20210423
#丁牧的靈修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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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教材: 丁牧的靈修隨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