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利未記21:1~9
21: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告訴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說:祭司不可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
21:2 除非為他骨肉之親的父母、兒女、弟兄,
21:3 和未曾出嫁、作處女的姊妹,才可以沾染自己。
21:4 祭司既在民中為首,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
21:5 不可使頭光禿;不可剃除鬍鬚的周圍,也不可用刀劃身。
21:6 要歸 神為聖,不可褻瀆 神的名;因為耶和華的火祭,就是 神的食物,是他們獻的,所以他們要成為聖。
21:7 不可娶妓女或被污的女人為妻,也不可娶被休的婦人為妻,因為祭司是歸 神為聖。
21:8 所以你要使他成聖,因為他奉獻你 神的食物;你要以他為聖,因為我─使你們成聖的耶和華─是聖的。
21:9 祭司的女兒若行淫辱沒自己,就辱沒了父親,必用火將她焚燒。
默想:
1.這段經文是神給祭司的律例,這些與我們是否有什麼關係?當耶穌完成了完全的贖罪獻祭,祭司就再也不需要繼續獻祭,祭司的條例對現今的我們有什麼意義?
彼前2:9「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 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所以這段經文現今不只是對傳道人說的,也是對每個基督徒說的。
2.神是使我們成聖的神,我們自己要如何歸神為聖?我們又要獻上什麼樣的祭給神?
「所以,弟兄們,我以 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 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 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1~2)我們每個神所救贖和潔淨的聖徒,都需要將自己分別為聖,把自己獻上為活祭;利未記這段經文是神給予當時祭司的吩咐,我們今日的文化和處境不同,神會要我們在現今的世代如何將自己分別為聖,不效法這個世界,讓世人看見我們不一樣的生命見證?
補充資料:
1.第九節新譯本翻譯為:「如果祭司的女兒羞辱自己去作妓女,就是羞辱了自己的父親;她必須用火燒死。」洪同勉《天道聖經註釋─利未記》進一步解釋:「這是指祭司女兒受了聖道教養,卻事奉迦南假神作為聖妓,就是公然侮辱神的聖潔,所以結果非常嚴厲,必用火將她焚嬈。」
經文:
利未記21:10-24
21:10 「在弟兄中作大祭司、頭上倒了膏油、又承接聖職,穿了聖衣的,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服。
21:11 不可挨近死屍,也不可為父母沾染自己。
21:12 不可出聖所,也不可褻瀆 神的聖所,因為 神膏油的冠冕在他頭上。我是耶和華。
21:13 他要娶處女為妻。
21:14 寡婦或是被休的婦人,或是被污為妓的女人,都不可娶;只可娶本民中的處女為妻。
21:15 不可在民中辱沒他的兒女,因為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
21:16 耶和華對摩西說:
21:17 「你告訴亞倫說: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他 神的食物。
21:18 因為凡有殘疾的,無論是瞎眼的、瘸腿的、塌鼻子的、肢體有餘的、
21:19 折腳折手的、
21:20 駝背的、矮矬的、眼睛有毛病的、長癬的、長疥的,或是損壞腎子的,都不可近前來。
21:21 祭司亞倫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他有殘疾,不可近前來獻 神的食物。
21:22 神的食物,無論是聖的,至聖的,他都可以吃。
21:23 但不可進到幔子前,也不可就近壇前;因為他有殘疾,免得褻瀆我的聖所。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
21:24 於是,摩西曉諭亞倫和亞倫的子孫,並以色列眾人。
默想:
1.為什麼神對大祭司的婚姻和後裔有較高的標準?這對我們現代自由戀愛和婚姻對象的選擇,有什麼提醒?
13~15節「他要娶處女為妻。寡婦或是被休的婦人,或是被污為妓的女人,都不可娶;只可娶本民中的處女為妻。不可在民中辱沒他的兒女,因為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
第15節「不可在民中辱沒他的兒女」,新譯本翻譯為「不可在自己的族人中,羞辱他的後裔」,兒女原文的意思應該是指精液,13~15節是講神揀選大祭司和他的後裔分別為聖來事奉神,所以神對大祭司的婚姻有非常高的要求,才能確保大祭司血統的純正。
2.為什麼祭司家族中有殘疾的人,不能到神面前獻祭?這對我們現今對神的奉獻和事奉有什麼提醒?
17節「你告訴亞倫說: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他 神的食物。」21節「祭司亞倫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他有殘疾,不可近前來獻 神的食物。」23節「但不可進到幔子前,也不可就近壇前;因為他有殘疾,免得褻瀆我的聖所。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
神是完全的神、至高的神,祂配得我們獻上最好、最完全的祭,因此無論是獻祭的人或所獻的祭都需要沒有殘疾、缺陷,這也預表了舊約獻祭制度所指向的耶穌,祂不僅是大祭司,也是祭物,他完全沒有瑕疵和罪。我們如今雖然有耶穌已經為我們獻上完全的祭,但我們仍需要預備好自己和我們要獻給神的禮物,把最好的獻給神。
回應:在舊約時代,被按立的祭司,他們要非常的「聖潔」,祭司是要向百姓揭示「神聖潔」的準繩,所以神對這些祭司有很高的標準要求。(利21:1-4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告訴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說、祭司不可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祭司既在民中為首,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祭司既是神在地上話語的代表,神對這些祭司要求當然就高過一般人,正如聖經所說:「多給誰,就向誰多取」(路12:48 )。身為祭司必須在思想、身體、儀文上均無瑕疵,才能被神所接納。故進入聖所事奉的祭司,應像所獻的祭牲一樣,身上是沒有殘疾的,身體有殘疾的祭司不可以執行獻祭的服事。(利21:21-23)祭司的身分和他擔任的職務是有區別的,身體有殘疾或瑕疵的亞倫後裔,這些人他們祭司的身分,雖不會被改變,但這些人是不可以擔任獻祭的職務,只能從旁協助獻祭祭司的工作。
親愛的弟兄姊妹,「祭司成聖」這樣的條例,值得大家來思考,為什麼有殘疾的祭司不可以直接擔任獻祭的服事呢?請大家想想,這是一個好問題。神將「聖職」的職分只交付給符合條件的同工,而不是交給所有的會眾,相信必有神的心意;神看人的內心,但人卻看人的外貌。若將這樣的觀點作一點延伸,來到了新約,每個人在屬靈的身分上,按彼得前書的說法(彼前2:5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人人都可以成為神的祭司,這是不錯的看見,但每一位屬神的兒女是否都願意成為無瑕疵的「祭司」呢?這是我們有待努力學習的功課,盼望我們每一位屬神的兒女,都能成為神看為合用的祭司來服事眾人。今天是主日崇拜時間,牧師鼓勵大家預備心來到教會敬拜神,成為神喜愛的兒女。(王牧師)
✍️ 2021-12/30 讀經:利未記 第二十一章
✟受感的話語:
21:8 所以你要使他成聖,因為他奉獻你神的食物;你要以他為聖,因為我-使你們成聖的耶和華-是聖的。
21:15 不可在民中辱沒他的兒女,因為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
21:23 但不可進到幔子前,也不可就近壇前;因為他有殘疾,免得褻瀆我的聖所。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
✟受感的啟示:
一、使你成聖的是聖的(利未記 21:1-9)
二、叫他成聖的耶和華(利未記 21:10-16)
三、叫他成聖的耶和華(利未記 21:17-23)
〔利未記 第21章〕經文是神曉諭摩西要告訴的三種人。
〔利未記 21:1-9〕是要告訴祭司的;〔利未記 21:10-16〕是要告訴大祭司的;〔利未記 21:17-23〕是要告訴亞倫後裔的;神雖然是對不同職份的群體所說的,但神至始至終的屬性不會因這三種不同身份而改變,神一再的強調祂是使人成聖的神,而我們是歸神為聖的子民。
在今天新約得救的孩子裡人人皆祭司,看到舊約〔利未記〕裡面的條例,對於活在今天新約的我們,怎能做得到呢?因為不是我們做,是主做,我們負責信靠祂,我們負責把自己交給祂,我們負責做那在罪裡死的選擇,寧可選擇死,也不能得罪神…當我們把自己交給神,神就必在我們必死的身上做王,這樣的光自然就能為祂的話語做見證,深信福音的果效就隨之而來!
但願活在新約的我們,要帶著死去的老我,靠著耶穌基督的寶血在地上過聖潔的生活,然而在這樣屬基督的生活裡,無論是祭司、大祭司、亞倫的後裔,只要願意把自己交託給神,在這成聖的路上,會漸漸的越來越像基督。
✟禱告和回應:
憐憫我們的天父,我們滿心的感謝祢,謝謝祢豐盛的預備,在這不可抗拒的恩典裡面,跟隨祢的兒女都有著不同的角色;無論是什麼角色,我願意把自己分別為聖獻給祢,我們是服事人的,又是傳福音的…求神給我們力量和信心,能在勝不過的事上,帶著祢賜給我們的信心勇敢向前,過一個得勝的生活!奉耶穌寶貴的聖名求,阿們!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3/09/18/lev-day44
【經文】利未記21章1~24節
利未記十九、二十章是在規範一般百姓的生活,二十一、二十二章則對祭司的生活和事奉有更進一步的規範。因為祭司是事奉神的人,他的生活見證有更大的影響力,所以必須遵行更嚴謹的規範與要求。基本上,聖經從祭司的尊榮、尊神為聖與聖俗有別三個方面,來說明祭司的生活。
首先,第4節提到:「祭司既在民中為首,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這說明了祭司是在民中為首、為屬靈的領袖;既是屬靈的領袖,他的一言一行都有示範的作用,所以神對祭司有更嚴謹的要求。例如:不可以沾染死屍的污穢(參1節),但也有例外,就是自己的至親(參2節)。可見神也顧念人的親情,唯獨大祭司例外,神對大祭司有更高的要求,因為大祭司是在祭司中為首的(參10節)。
此外,祭司要在神的面前主禮獻祭,也就是直接在神的面前事奉;而神是全然聖潔的神,所以對祭司當然有更高的標準。因此,有時候我們會聽見傳道人這樣說:「傳道人也是人,一樣會軟弱。」此話固然不錯,但是不可當作軟弱的藉口,因為神就是把傳道人放在不一樣的地位上。
其次,「祭司是歸神為聖」(參6~8、16~24節),這句話進一步說明了祭司在神眼中不同的身分。既然以色列百姓早就已經是歸神為聖了,顯然祭司的歸神為聖有更深的意義,因為他們是分別中的分別,揀選中的揀選,為要專心事奉神,連摩西都要以他們為聖。因此,祭司的歸神為聖不只是他個人的認知,神也要以色列百姓如此認知,若百姓能夠以祭司為聖(尊重祭司的職分),自然就會以神為聖。
再者,10~15節中講到大祭司,大祭司比眾祭司更尊榮,因為神的膏油在他的頭上。這膏油如同屬靈的冠冕(參12節),冠冕就是榮耀的象徵,神膏油的冠冕更是榮耀中的榮耀,而且他們是穿著聖衣事奉。因此,大祭司有兩個必須留意之處:一個是儀容,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服(參10節);另一個是婚姻,不可娶不合宜的婦女為妻。因此,這裡讓我們看見大祭司的家庭、儀容、生活都是見證,若是與新約中作監督的條件比較(參提前三1~7),也是互相吻合的。
【回應】
親愛的天父,求祢讓祢的兒女們能羨慕作聖工,也讓服事祢的人看重自己的職分和作聖徒的榜樣。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彼得前書2章9節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敬拜詩歌:耶穌因你聖名我們敬拜 (新歌頌揚)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WA60oR8LlY
一、安靜:開我眼,讓我得見祢的尊榮與光輝。
二、讀經:利未記 21:1-24
1. 重點說明
神對服事祂的人有更高的聖潔要求。所以祭司要時時謹慎自守,在婚姻,身體,飲食等各方面,都表明他是專屬於神的,每天的生活都在神的眼目之下。神對大祭司的要求比對祭司還要嚴格,因他扮演神人之間溝通橋樑與神特別親近,絲毫的污穢,都無法見容於神,(v.10-v.15)。有殘疾的人不能擔任祭司,也有其屬靈意義、預表,獻祭的人也要完全、無瑕疵、無破口地事奉神。
2. 鑰節:祭司既在民中為首,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利 21:4)
三、默想:
■神對祭司有哪些要求?(v.4-v.7)
■神為什麼要對祭司有較高的要求?(v.4、v.7-v.8、v.12)
■神對服事祂的人有特別高的要求,我通常會在什麼時候去檢視、省察自己,以配得所擔的職分?我在婚姻、身體、飲食各方面,還有什麼可以調整自己?
四、禱告:求聖靈幫助我,讓我生活中凡事有節制,按神心意服事,我不輕忽神給我的祭司位份,行事為人與蒙召的恩相稱,也赦免我過去的輕忽和隨便,我願聖潔像祢。
五、安息:與主交談後,靜止在神之內,並在神的愛中安息,讓神的愛變化我們的生命。
六、記錄:
今日讀經進度:利未記 21 章
閱讀: 以賽亞書22章8-13節 | 全年讀經進度: 利未記21-22章;馬太福音28章
也不顧念從古定這事的。—以賽亞書22章11節
十六世紀末,威廉·奧倫治親王(William of Orange)刻意引海水淹沒大部分的國土。這位荷蘭君王採取如此激烈的手段,為要試圖驅逐入侵的西班牙人。然而,這方法行不通,還造成大片優質的農田都被海水吞噬。這就是人們所謂的:「非常時期要用非常手段。」
在以賽亞的時代,亞述的軍隊攻擊耶路撒冷時,猶大百姓也採取了非常的手段。他們不但砌築一座蓄水系統以度過圍困期,還拆除房屋以支撐城牆。這也許是個精明的策略,但眾人卻忽略了最重要的第一步驟。上帝說:「[你們]又在兩道城牆中間挖一個聚水池,可盛舊池的水;卻不仰望做這事的主,也不顧念從古定這事的。」(以賽亞書22章11節)
今天,我們不大可能在家門口就遇到敵人的軍隊,但正如章伯斯所說:「打擊都是以尋常的方式,透過尋常的人而來。」這樣的打擊的確是真實的威脅。值得慶幸的是,這些打擊是上帝給我們的機會,學習先轉向祂,尋求我們需要的一切。
當生活中的煩惱和阻礙來到時,我們會將其視為轉向上帝的契機嗎?還是我們會以自己的方式解決,採取非常手段?
今天,你面對什麼生活上的挑戰呢?
面對這些挑戰,你需要什麼呢?
慈愛的上帝,今天我要先轉向祢,
將大大小小的挑戰交託給祢,求祢幫助我。
作者: 葛庭墨 | 其他作者
靈糧透視
在耶路撒冷兩道城牆之間的「聚水池」(以賽亞書22章11節),很可能就是希西家王挖掘的水道。時至今日,在耶路撒冷仍然可以看到這條水道,人們可以穿行其間。希西家曾在耶路撒冷舊城聖殿山以南挖了一條隧道,連接城東基訓谷的基訓泉與城西現今稱為西羅亞的池子。其目的是將基訓泉的水引入城內,從而使任何圍困耶路撒冷的敵軍都無法取水,但耶路撒冷的居民卻有水可用。這是一項傑出的軍事策略,以賽亞雖並未對此做出任何評論,但他卻批評希西家看重物質層面的預備,勝於屬靈方面的需要。不過,希西家後來展現了在以賽亞書22章沒有顯明的信心(37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