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經文

利未記 21 : 1-9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告訴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說:祭司不可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

活潑的生命2019/10/11

經文:
利未記21:1~9
21: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告訴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說:祭司不可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
21:2 除非為他骨肉之親的父母、兒女、弟兄,
21:3 和未曾出嫁、作處女的姊妹,才可以沾染自己。
21:4 祭司既在民中為首,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
21:5 不可使頭光禿;不可剃除鬍鬚的周圍,也不可用刀劃身。
21:6 要歸 神為聖,不可褻瀆 神的名;因為耶和華的火祭,就是 神的食物,是他們獻的,所以他們要成為聖。
21:7 不可娶妓女或被污的女人為妻,也不可娶被休的婦人為妻,因為祭司是歸 神為聖。
21:8 所以你要使他成聖,因為他奉獻你 神的食物;你要以他為聖,因為我─使你們成聖的耶和華─是聖的。
21:9 祭司的女兒若行淫辱沒自己,就辱沒了父親,必用火將她焚燒。

默想:
1.這段經文是神給祭司的律例,這些與我們是否有什麼關係?當耶穌完成了完全的贖罪獻祭,祭司就再也不需要繼續獻祭,祭司的條例對現今的我們有什麼意義?
彼前2:9「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 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所以這段經文現今不只是對傳道人說的,也是對每個基督徒說的。

2.神是使我們成聖的神,我們自己要如何歸神為聖?我們又要獻上什麼樣的祭給神?
「所以,弟兄們,我以 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 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 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1~2)我們每個神所救贖和潔淨的聖徒,都需要將自己分別為聖,把自己獻上為活祭;利未記這段經文是神給予當時祭司的吩咐,我們今日的文化和處境不同,神會要我們在現今的世代如何將自己分別為聖,不效法這個世界,讓世人看見我們不一樣的生命見證?

補充資料:
1.第九節新譯本翻譯為:「如果祭司的女兒羞辱自己去作妓女,就是羞辱了自己的父親;她必須用火燒死。」洪同勉《天道聖經註釋─利未記》進一步解釋:「這是指祭司女兒受了聖道教養,卻事奉迦南假神作為聖妓,就是公然侮辱神的聖潔,所以結果非常嚴厲,必用火將她焚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