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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21 : 1-24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告訴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說:祭司不可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

祭司的生活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3/09/18/lev-day44

【經文】利未記21章1~24節

利未記十九、二十章是在規範一般百姓的生活,二十一、二十二章則對祭司的生活和事奉有更進一步的規範。因為祭司是事奉神的人,他的生活見證有更大的影響力,所以必須遵行更嚴謹的規範與要求。基本上,聖經從祭司的尊榮、尊神為聖與聖俗有別三個方面,來說明祭司的生活。

首先,第4節提到:「祭司既在民中為首,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這說明了祭司是在民中為首、為屬靈的領袖;既是屬靈的領袖,他的一言一行都有示範的作用,所以神對祭司有更嚴謹的要求。例如:不可以沾染死屍的污穢(參1節),但也有例外,就是自己的至親(參2節)。可見神也顧念人的親情,唯獨大祭司例外,神對大祭司有更高的要求,因為大祭司是在祭司中為首的(參10節)。

此外,祭司要在神的面前主禮獻祭,也就是直接在神的面前事奉;而神是全然聖潔的神,所以對祭司當然有更高的標準。因此,有時候我們會聽見傳道人這樣說:「傳道人也是人,一樣會軟弱。」此話固然不錯,但是不可當作軟弱的藉口,因為神就是把傳道人放在不一樣的地位上。

其次,「祭司是歸神為聖」(參6~8、16~24節),這句話進一步說明了祭司在神眼中不同的身分。既然以色列百姓早就已經是歸神為聖了,顯然祭司的歸神為聖有更深的意義,因為他們是分別中的分別,揀選中的揀選,為要專心事奉神,連摩西都要以他們為聖。因此,祭司的歸神為聖不只是他個人的認知,神也要以色列百姓如此認知,若百姓能夠以祭司為聖(尊重祭司的職分),自然就會以神為聖。

再者,10~15節中講到大祭司,大祭司比眾祭司更尊榮,因為神的膏油在他的頭上。這膏油如同屬靈的冠冕(參12節),冠冕就是榮耀的象徵,神膏油的冠冕更是榮耀中的榮耀,而且他們是穿著聖衣事奉。因此,大祭司有兩個必須留意之處:一個是儀容,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服(參10節);另一個是婚姻,不可娶不合宜的婦女為妻。因此,這裡讓我們看見大祭司的家庭、儀容、生活都是見證,若是與新約中作監督的條件比較(參提前三1~7),也是互相吻合的。

【回應】
親愛的天父,求祢讓祢的兒女們能羨慕作聖工,也讓服事祢的人看重自己的職分和作聖徒的榜樣。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彼得前書2章9節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