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潑的生命2019/10/12
經文:
利未記21:10-24
21:10 「在弟兄中作大祭司、頭上倒了膏油、又承接聖職,穿了聖衣的,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服。
21:11 不可挨近死屍,也不可為父母沾染自己。
21:12 不可出聖所,也不可褻瀆 神的聖所,因為 神膏油的冠冕在他頭上。我是耶和華。
21:13 他要娶處女為妻。
21:14 寡婦或是被休的婦人,或是被污為妓的女人,都不可娶;只可娶本民中的處女為妻。
21:15 不可在民中辱沒他的兒女,因為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
21:16 耶和華對摩西說:
21:17 「你告訴亞倫說: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他 神的食物。
21:18 因為凡有殘疾的,無論是瞎眼的、瘸腿的、塌鼻子的、肢體有餘的、
21:19 折腳折手的、
21:20 駝背的、矮矬的、眼睛有毛病的、長癬的、長疥的,或是損壞腎子的,都不可近前來。
21:21 祭司亞倫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他有殘疾,不可近前來獻 神的食物。
21:22 神的食物,無論是聖的,至聖的,他都可以吃。
21:23 但不可進到幔子前,也不可就近壇前;因為他有殘疾,免得褻瀆我的聖所。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
21:24 於是,摩西曉諭亞倫和亞倫的子孫,並以色列眾人。
默想:
1.為什麼神對大祭司的婚姻和後裔有較高的標準?這對我們現代自由戀愛和婚姻對象的選擇,有什麼提醒?
13~15節「他要娶處女為妻。寡婦或是被休的婦人,或是被污為妓的女人,都不可娶;只可娶本民中的處女為妻。不可在民中辱沒他的兒女,因為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
第15節「不可在民中辱沒他的兒女」,新譯本翻譯為「不可在自己的族人中,羞辱他的後裔」,兒女原文的意思應該是指精液,13~15節是講神揀選大祭司和他的後裔分別為聖來事奉神,所以神對大祭司的婚姻有非常高的要求,才能確保大祭司血統的純正。
2.為什麼祭司家族中有殘疾的人,不能到神面前獻祭?這對我們現今對神的奉獻和事奉有什麼提醒?
17節「你告訴亞倫說: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他 神的食物。」21節「祭司亞倫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他有殘疾,不可近前來獻 神的食物。」23節「但不可進到幔子前,也不可就近壇前;因為他有殘疾,免得褻瀆我的聖所。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
神是完全的神、至高的神,祂配得我們獻上最好、最完全的祭,因此無論是獻祭的人或所獻的祭都需要沒有殘疾、缺陷,這也預表了舊約獻祭制度所指向的耶穌,祂不僅是大祭司,也是祭物,他完全沒有瑕疵和罪。我們如今雖然有耶穌已經為我們獻上完全的祭,但我們仍需要預備好自己和我們要獻給神的禮物,把最好的獻給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