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第34~36章、申命記 第1~2章

民數記 第34~36章
申命記 第1~2章


靈修教材: 2020 40天禁食禱告
2022-02/09讀經:民數記 第三十五章

✍️ 2022-02/01 讀經:民數記 第三十五章

✟受感的話語:
35:22 倘若人沒有仇恨,忽然將人推倒,或是沒有埋伏把物扔在人身上,
35:23 或是沒有看見的時候用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扔在人身上,以致於死,本來與他無仇,也無意害他。
35:24 會眾就要照典章,在打死人的和報血仇的中間審判。
35:25 會眾要救這誤殺人的脫離報血仇人的手,也要使他歸入逃城。他要住在其中,直等到受聖膏的大祭司死了。
35:26 但誤殺人的,無論甚麼時候,若出了逃城的境外,
35:27 報血仇的在逃城境外遇見他,將他殺了,報血仇的就沒有流血之罪。
35:28 因為誤殺人的該住在逃城裏,等到大祭司死了。大祭司死了以後,誤殺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為業之地。
35:29 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要作你們世世代代的律例典章。
35:30 無論誰故殺人,要憑幾個見證人的口把那故殺人的殺了,只是不可憑一個見證的口叫人死。
35:31 故殺人、犯死罪的,你們不可收贖價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
35:32 那逃到逃城的人,你們不可為他收贖價,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先再來住在本地。
35:33 這樣,你們就不污穢所住之地,因為血是污穢地的;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非流那殺人者的血,那地就不得潔淨(潔淨原文作贖)。
35:34 你們不可玷污所住之地,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因為我-耶和華住在以色列人中間。

✟受感的啟示:
惟有以性命為代價,才能代贖殺人者的性命。
誤殺人者須等到當時的大祭司過世後,才能離開逃城得自由,這也是表明了我們因著耶穌的死,罪得赦免、可以自由的活著,不再被定罪;如同誤殺人的要住在逃城內,性命才能得到保障,我們也惟有在耶穌基督裡,才能得到完全的救恩和保護,不受仇敵的攻擊,逃城是保護人之地,也是阻止人殺戮的地方…耶穌就是我們永遠的大祭司,祂擔當我們的罪,當耶穌為我們而死,我們所有的罪就都被贖。

殺人、流人血的,是玷汙神所賜的土地,除非殺人者償命,否則被血玷汙的土地是無法得贖,就好比所謂的「以血還血」;然而,若要將殺人者處死,必須要兩個以上的證人作證,作出公平合理的判決。神百姓所住的地方,是神居住的聖潔之地,我們的聖潔生活不但能潔淨所居住的地方,也能高舉神的名。

利未人的先祖因流人血而被咒詛,當以色列人得地為業後,利未人起來設立逃城,藉著他們的服事,使別人的咒詛被翻轉;你我的過去可能有犯錯,是受咒詛的,但在耶穌基督裡已被翻轉,就成為恩典的出口,你我也可以成為別人的逃城,叫別人得恩典。

✟禱告和回應:
親愛的主耶穌,求祢給我們恩典,讓我們能夠以恩典待人,也知道要對罪是不苟且、要聖潔,好讓耶和華神能住在我們中間…祢是充滿恩典憐憫的神,感謝祢永遠有恩典給罪人,使我們的生命得贖,把一切咒詛變為祝福。

求聖靈幫助我們也成為別人的逃城,叫人也得恩典、蒙祝福。禱告是奉我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靈修教材: 神同在讀經
3/18讀經進度

1. 民數記 35-36章
2. 路加福音 4:31-44
3. 詩篇 35:11~16
4. 箴言 11:16~17


靈修教材: 讀經計畫
2023-07/09_化咒詛為祝福

【民數記 35:1-34】
|化咒詛為祝福|

第1-2節記載:「耶和華在摩押平原約旦河邊、耶利哥對面,曉諭摩西說:『你吩咐以色列人,要從所得為業的地中,把些城給利未人居住,也要把這城四圍的郊野給利未人』」。第6節又說:「你們給利未人的城邑,其中當有六座逃城,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裏。此外還要給他們四十二座城。」

利未人沒有地,只有從以色列人得的地中間給他們四十八座城,而其中有六座城是「逃城」。約河東要分出三座逃城,迦南地也要分出三座逃城(14節)。逃城的設立是為了給那些因誤殺而遭人趁怒追殺的人,能有安身的避難所。

「逃城」是「避難之所」,因此逃城也是「基督」的預表。希伯來書的作者說:「藉這兩件不更改的事,神決不能說謊,好叫我們這逃往避難所,持定擺在我們前頭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勵。」(來六18)正如逃城是所有誤殺之人逃命的指望,基督也庇護那些憑著信心逃到他那裡的罪人。過去我們也是沒有指望的人,遇見了基督,使我們的生命充滿了盼望。

神讓利未人負責管理逃城也有很特殊的意義。創世記四九章5-7節記載,「西緬和利未是弟兄;他們的刀劍是殘忍的器具-他們趁怒殺害人命」。西緬和利未因為不滿妹妹遭示劍玷污,以致設計殺害全族男丁。因此,神給他們的咒詛就是:「我要使他們分居在雅各家裡,散住在以色列地中」。神的話語果然應驗了!利未人果然是散住在以色列地中」。

然而,人犯罪後雖遭受咒詛,但人若有正確的回應時,神是「化咒詛為祝福」的神。出埃及記卅二章25-29記載,當利未人重新揀選神,為神發義怒時,神也再次揀選他們,以致原來給利未人的咒詛反成為他們的祝福。利未人雖然失去了產業,神成為他們的產業;他們雖然散居在以色列各地,卻能服事各地神的百姓,把神的律例教導他們。更奇妙的事,他們曾趁怒殺害人命,神就揀選他們設立逃城,保護誤殺別人者,不被暴怒之人殺害。

神從來不會浪費我們過去的經歷,包括苦難的經歷,甚至也包括犯罪的過去,只要我們有正確的反應,過去的咒詛將成為我們的祝福。

◆回應
主啊!謝謝祢!祢總是不斷給人機會,當我們回轉歸向祢時,祢能化咒詛成為祝福。我要一生跟隨祢這位奇妙、恩慈的神。

◆背經
藉這兩件不更改的事,上帝決不能說謊,好叫我們這逃往避難所、持定擺在我們前頭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勵。(希伯來書 6:18)


靈修教材: 清晨嗎哪
彰顯神公義與慈愛的逃城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3/11/10/num-day41

【經文】民數記35章1~34節

耶和華曉諭摩西説:「你吩咐以色列人,要從所得為業的地中把些城給利未人居住,也要把這城四圍的郊野給利未人,可以牧養牛羊和各樣牲畜,安置財物。」(參2~3節)

各支派按所得土地的比例分城給利未人(參8節),於是利未人的城便分散在全地。這就確保了所有支派都有律法的教導(參申三十一9;瑪二6~7)。利未人的城總共有四十八座,這件事情表明了利未人的生活和其居住地完全是宗教性的。利未人分佈在以色列十二支派中間,引導著以色列百姓屬靈的生活,作為神統治的代理執行者,擔當了保護無辜之人的性命、防止冤冤相報的使命。利未人的這種使命預表著基督徒要作為這世界上的鹽和光,把人類引導到基督面前。

四十八座利未人的城邑中,要分別出六座作為庇護誤殺人的逃城(參6節),在約但河的兩邊各佔一半(參14節)。設立逃城的理由是要表顯神性的兩面―公義與慈愛。神的公義使故意謀殺人的,受律法的治死(參16~21節);而祂的慈愛,使誤殺人的,獲得公正的審判(參24節)。

這逃城就是預表基督,成了投靠之人的避難所(參詩四十六1;來六18),直等到受聖膏的大祭司死了(參25節)。這受膏的大祭司死了,就預表基督成了那永遠贖罪的大祭司,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參來七24~28)。

今日,神看每一位蒙恩的基督徒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我們宣揚那召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參彼前二9)因此,我們當明白並接受一個新的價值觀:不管我是全職蒙召的牧者,或是帶職的神兒女,都是將自己身體(全人)獻上,當作活祭的人,成為這世上的光和鹽;都是歡喜情願回應神的愛,對地上產業有屬天價值觀的人。

【回應】
哦!主,我情願再次將自己獻上給祢。

【禱讀】彼得前書2章9節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靈修教材: 每日親近神
民數記 35:1-15

敬拜詩歌:耶和華是愛(詩篇23篇) (會慕文化)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SF-RvTF5Q

一、安靜:耶和華把心意向敬畏祂的人顯示,又使他們認識祂的約。
二、讀經:民數記 35:1-15
1. 重點說明
確定了迦南的地界,耶和華安排好分配地業的人,並先為利未人安置了居所(34:1-35:8), 以色列人即將舉兵進發。神最後設立了六座逃城,使誤殺人者得以就近逃生;對故殺人與誤殺人的見證判別與區別處置,也要作為以色列人世世代代的律例、典章。耶和華斷不以有罪的為無罪,也對誤殺者開恩典的門。逃城顯明了神對人類生命的神聖原則,兼顧了誤殺者的責任以及對他們生命的保護,給予無心犯錯者接納與平安,預表著神慈愛的恩典和保守,逃城成為恩典與重生的地方。
2. 鑰節:因為誤殺人的該住在逃城裡,等到大祭司死了。大祭司死了以後,誤殺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為業之地。(民 35:28)
三、默想:
■耶和華吩咐摩西一共設立了幾座逃城?(v.6、v.13)分別在甚麼位置? 
■耶和華神為甚麼吩咐設立逃城?(v.15)
■對於無心之過,神的處置原則為何?通常我怎麼看待別人的無心之過?
四、禱告:主啊!求祢幫助我明白祢的心意,不致因追究他人的無心之過而得罪祢!
五、安息:與主交談後,靜止在神之內,並在神的愛中安息,讓神的愛變化我們的生命。
六、記錄:                                                                           
今日讀經進度:民數記 34-35 章


靈修教材: 靈修日引(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
民數記35:28

因為誤殺人的該住在逃城裡,等到大祭司死了。大祭司死了以後,誤殺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為業之地。(民35:28)


靈修教材: 心靈森呼吸(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
誰知道?

閱讀: 傳道書6章12節,7章13-14節 | 全年讀經進度: 民數記34-36章;馬可福音9章30-50節

順利時要喜樂;患難時當思考。上帝使這兩樣都發生。—傳道書7章14節,和合本修訂版
據說古時候邊塞有一名老翁,人稱塞翁。他失去了一匹珍貴的馬,鄰居都為他的損失感到遺憾,但塞翁並不難過。他說:「誰知道這對我不是件好事呢?」不久之後,丟失的馬竟帶著一匹馬駒回來。當鄰居前來道賀時,塞翁說:「誰知道這對我不是件壞事呢?」後來,他兒子騎這匹馬駒時摔斷了腿。這看來的確是件壞事,可是當軍隊來到村莊徵召所有的壯丁去打仗時,塞翁的兒子由於瘸腿而豁免。參軍的青年最後大都戰死沙場,塞翁的兒子卻幸免於難。

這是諺語「塞翁失馬,焉知非福」的故事,教導我們壞事可能轉為好事,反之亦然。此種古老的智慧與傳道書的作者所觀察到的極為相似:「誰知道什麼與他有益呢?」(6章12節)確實,我們誰都不知道未來會如何。「禍」可能會帶來意想不到的益處,而「福」也可能會帶來不良的影響。

每天我們都會面對新的機會、喜樂、掙扎和痛苦。身為上帝摯愛的兒女,我們可以全然信靠祂的主權,並且倚靠祂走過所有的順境或逆境,因為上帝使這兩樣都發生(7章14節)。在我們一生所有的事件當中,上帝都與我們同在,並應許祂會慈愛地看顧我們。

你能想到一個因禍得福的例子嗎?
你如何在逆境與順境中,專心仰賴上帝?
至高的上帝,謝謝祢掌管我的生命。
求祢幫助我在順境或逆境中,都能讚美祢。
我深信祢使萬事互相效力,要讓愛祢的人能得益處。
作者: 謝葆芳 | 其他作者
靈糧透視
今天的閱讀經文可能會讓我們得出這樣的結論,認為傳道書的作者「傳道者」(1章1節)是個宿命論者。悲觀的思想似乎是他的主軸:人生都是「虛度」,我們的日子像「影兒」一樣轉瞬即逝(6章12節);好事和壞事都會發生(7章14節)。但不少聖經學者提出了另一種觀點,讓我們留意這位傳道者的呼籲:「你要察看上帝的作為」(7章13節),以此提醒我們仔細觀察上帝過去和現在如何在世上動工,「因上帝使為曲的,誰能變為直呢?」(13節)誰能解決我們生活中的困難呢?除了上帝,誰也不能。當我們思想上帝的特質和作為時,我們便能看到祂使「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羅馬書8章28節)。當我們相信上帝的美善,我們就可以在「遇亨通的日子」心懷喜樂(高興歡喜);在「遭患難的日子」仍能謹記,這也是上帝所給的(傳道書7章14節)。

柯愛莉


靈修教材: 靈命日糧
2021/6/2(三) 挽回的機會

2021/6/2(三) 挽回的機會 民數記35:9-15, 25-29

在以色列通過曠野的考驗,準備進入迦南地之前,上帝把祂的心意放進律法裡面。
祂要以色列人設立逃城,讓那些造成過失致死的人可以暫時躲避尋仇的人,等待審判的日子。

逃城為那些無心犯錯,卻致人於死的人提供庇護。
對那些按照律法住進逃城的人,也等同承認了自己的過失,決心尋求上帝的庇護。
所有在這塊土地上的人 - 以色列人、外國人、定居的人、路過的人,都適用這條法律,因為祂是這塊土地的神。
祂是公義的神 - 保護那些無心犯錯的,讓他們有等候公平審判的機會。

即便世上的司法體系沒有辦法給人們公道,在上帝那邊也會有公平的審判。
因為上帝是把祂的心意放進律法裡面:地上的法官不過是委任,祂才是真正的法官,所有的人都要面對在上帝面前的公義審判。
在審判之前,上帝依然保護他們的安全 - 基督徒、非基督徒,都適用這條法律,因為祂是全地的神。
但是無論基督徒、非基督徒,都得要面對公義的神。

十架的救恩不忽略公義,因為公義是恩典的基礎。
唯有相信神的公義,才能體會何為恩典;在恩典當中,更能體會何為公義。

這些城要作為逃避報仇者的城,使誤殺人的不至於死,等他站在會眾面前受審判。(民數記35:12,和合本2010)

#豐盛人生 20210602
#丁牧的靈修隨筆
Photo by Ksenia Makagonova on Unsplash


靈修教材: 丁牧的靈修隨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