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09讀經:民數記 第三十五章
✍️ 2022-02/01 讀經:民數記 第三十五章
✟受感的話語:
35:22 倘若人沒有仇恨,忽然將人推倒,或是沒有埋伏把物扔在人身上,
35:23 或是沒有看見的時候用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扔在人身上,以致於死,本來與他無仇,也無意害他。
35:24 會眾就要照典章,在打死人的和報血仇的中間審判。
35:25 會眾要救這誤殺人的脫離報血仇人的手,也要使他歸入逃城。他要住在其中,直等到受聖膏的大祭司死了。
35:26 但誤殺人的,無論甚麼時候,若出了逃城的境外,
35:27 報血仇的在逃城境外遇見他,將他殺了,報血仇的就沒有流血之罪。
35:28 因為誤殺人的該住在逃城裏,等到大祭司死了。大祭司死了以後,誤殺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為業之地。
35:29 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要作你們世世代代的律例典章。
35:30 無論誰故殺人,要憑幾個見證人的口把那故殺人的殺了,只是不可憑一個見證的口叫人死。
35:31 故殺人、犯死罪的,你們不可收贖價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
35:32 那逃到逃城的人,你們不可為他收贖價,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先再來住在本地。
35:33 這樣,你們就不污穢所住之地,因為血是污穢地的;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非流那殺人者的血,那地就不得潔淨(潔淨原文作贖)。
35:34 你們不可玷污所住之地,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因為我-耶和華住在以色列人中間。
✟受感的啟示:
惟有以性命為代價,才能代贖殺人者的性命。
誤殺人者須等到當時的大祭司過世後,才能離開逃城得自由,這也是表明了我們因著耶穌的死,罪得赦免、可以自由的活著,不再被定罪;如同誤殺人的要住在逃城內,性命才能得到保障,我們也惟有在耶穌基督裡,才能得到完全的救恩和保護,不受仇敵的攻擊,逃城是保護人之地,也是阻止人殺戮的地方…耶穌就是我們永遠的大祭司,祂擔當我們的罪,當耶穌為我們而死,我們所有的罪就都被贖。
殺人、流人血的,是玷汙神所賜的土地,除非殺人者償命,否則被血玷汙的土地是無法得贖,就好比所謂的「以血還血」;然而,若要將殺人者處死,必須要兩個以上的證人作證,作出公平合理的判決。神百姓所住的地方,是神居住的聖潔之地,我們的聖潔生活不但能潔淨所居住的地方,也能高舉神的名。
利未人的先祖因流人血而被咒詛,當以色列人得地為業後,利未人起來設立逃城,藉著他們的服事,使別人的咒詛被翻轉;你我的過去可能有犯錯,是受咒詛的,但在耶穌基督裡已被翻轉,就成為恩典的出口,你我也可以成為別人的逃城,叫別人得恩典。
✟禱告和回應:
親愛的主耶穌,求祢給我們恩典,讓我們能夠以恩典待人,也知道要對罪是不苟且、要聖潔,好讓耶和華神能住在我們中間…祢是充滿恩典憐憫的神,感謝祢永遠有恩典給罪人,使我們的生命得贖,把一切咒詛變為祝福。
求聖靈幫助我們也成為別人的逃城,叫人也得恩典、蒙祝福。禱告是奉我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