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2/04 讀經:民數記 第三十章
✟受感的話語:
30:1 摩西曉諭以色列各支派的首領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乃是這樣:
30:2 人若向耶和華許願或起誓,要約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
30:3 女子年幼、還在父家的時候,若向耶和華許願,要約束自己,
30:4 她父親也聽見她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卻向她默默不言,她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就都要為定。
30:5 但她父親聽見的日子若不應承她所許的願和約束自己的話,就都不得為定;耶和華也必赦免她,因為她父親不應承。
30:10 她若在丈夫家裏許了願或起了誓,約束自己,
30:11 丈夫聽見,卻向她默默不言,也沒有不應承,她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就都要為定。
30:12 丈夫聽見的日子,若把這兩樣全廢了,婦人口中所許的願或是約束自己的話就都不得為定,因她丈夫已經把這兩樣廢了;耶和華也必赦免她。
✟受感的啟示:
〔民數記 第30章〕講到人向耶和華許願或起誓,不可食言,要照口中所說的話去行。人若許願必定要償還,不償還就有罪。(申命記 23:21-23)但在這裡有個特例,不償還神會赦免不追討,就是年幼的女子和已婚的婦女,當他們的父親或先生,聽到他們許願或起誓的內容,他不贊同,這兩樣就可以作廢;神這麼看重的事,神卻尊重弟兄在婚姻中的權柄,讓他做決定。
在新約中神的教導: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以弗所書 5:23)
(1)妻子的角色是幫助者,在婚姻中做重要決定的是先生,因為他是頭。
(2)妻子在婚姻中也要尊重先生,讓他做重要的決定。
(3)因為,連神都尊重先生在婚姻中的權柄,何況我們呢?
(4)願意讓先生做頭的婚姻,先生會承擔責任,妻子會快樂!
✟禱告和回應:
主耶穌幫助我們願意學習在婚姻中,讓先生做重要的決定,相信神會給他智慧做出最好的抉擇。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民數記 30:1-16】
|生命的保護網|
本章詳述許願之例。人遇到危急,會許願向神求助,但一旦神聽了人的呼求,危急過去了,人很可能忘卻當然所許的願。律法嚴格規定,許了願必須履行。
本章特別關注女性許願的問題。因為女性未嫁從父,出嫁則從夫,那麼她向神許的願是否需得到父親或丈夫的許可呢?要是女子的父親或丈夫不許她履行所許的願,應該如何解決呢?
第3-5節定規:「女子年幼,還在父家的時候,若向耶和華許願,要約束自己,她父親也聽見她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卻向她默默不言,她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就都要為定。但她父親聽見的日子若不應承她所許的願和約束自己的話,就都不得為定;耶和華也必赦免她,因為她父親不應承。」未婚的女子被視為受她父親的約束,未經父親的指導和贊同就不能隨意計畫和決定。
這裡規定,不管是父親或是丈夫,要是女子許願時他們便提出反對,女子不受所許的願的約束(5、8、12節)。但女子的父親或丈夫當時未表反對,事後卻不贊成,做父親及丈夫的要負責任。
寡婦或是被休的婦人所許的願也是一樣,如果她許願是在她丈夫活著的時候,或在她離婚以前許下的,丈夫又沒有提出異議的話,她就必須還願。婚姻狀況的改變並不影響以前所許之願的約束力。
以上條例強調兒女須順服父母,妻子須順服丈夫,向神起願也不得違反。這與新約的教訓原則上是一致的(參弗五22及六1)。第16節結論說:「這是丈夫待妻子,父親待女兒,女兒年幼還在父家,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律例。」
我們很容易走迷了路,因此神對我們每一個人都有一張「生命的保護網」。我們應當學習順服在權柄底下,順服是對我們生命的保護,使我們不致任意妄為。
另一方面,神也要我們為別人的生命負責任,不可任憑神交託給我們人,我們要為他們的靈魂時刻儆醒,有一天我們都要為神交託給我們的人,向神交帳。
◆回應:
主啊!我願意順服在團隊的遮蓋下,免得我任意妄為。我也要為祢交託給我的人時刻儆醒,好讓我能向祢交帳。
◆背經: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以弗所書 5:22)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3/11/03/num-day34
【經文】民數記30章1~16節
本章在獻祭與節期之後,特別詳述許願之例,接續在二十九章39節所提:「這些祭要在你們的節期獻給耶和華,都在所許的願並甘心所獻的以外,作為你們的燔祭、素祭、奠祭和平安祭。」可見這節所提的「在所許的願並甘心所獻的以外」與「平安祭」是有關係的,也是相連結的。「平安祭」又稱為「感謝祭」、「甘心祭」或「相交祭」(Koinonia)(參申十二6~7、12)。
許願有兩種(參2節),原文對此用了兩個不同的字:「許願」(vow)和「起誓」(oath)。前者表示積極為神做一些事,例如獻祭或作拿細耳人,如參孫(參士十三5)或撒母耳(參撒上一11);後者是消極的,表示約束自己不做某些事,如大衛許願要約束自己的生活,為耶和華建造聖殿(參詩一三二2~5)。不許願並不是犯罪,但許願而不償還,就會得罪神(參申二十三21~22)。
本章提到五種有關許願必須向神償還的條例。除了第一條講到男人之外,其餘四條皆以女人為對象。綜合其含意來看,強調許願表明因愛而帶出「順服」。人出於神所造,創世記第五章1~2節寫道:「……當神造人的日子,是照著自己的樣式造的,並且造男造女。在他們被造的日子,神賜福給他們,稱他們為人」。因此「人」必須站在人的地位上,以順服的許願回應神的愛,向神還願。如同以弗所書第五章22~24節所記:「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祂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參弗六1)讓我們站在兒子的地位上順服父神,又在妻子的地位上順服基督。
【回應】
哦,主!我拿什麼報答祢向我所賜的一切厚恩?我要舉起救恩的杯,稱揚耶和華的名。我要在祂眾民面前,向耶和華還我的願。阿們!
【禱讀】詩篇116篇12~14節
我拿什麼報答耶和華向我所賜的一切厚恩?我要舉起救恩的杯,稱揚耶和華的名。我要在祂眾民面前向耶和華還我的願。
閱讀: 申命記31章1-8節 | 全年讀經進度: 民數記28-30章;馬可福音8章22-38節
耶和華必在你前面行。—申命記31章8節
春天來臨,我開始清理花園準備種植花草。當我拔出一大叢冬天的雜草時,眼前的一幕嚇得我魂飛魄散!一條有毒的銅頭蛇就藏在雜草叢裡,離我的手只有寸許的距離,我差一點就把牠抓了起來!我一拔出雜草,就看到牠色彩斑斕的紋路,長長的蛇身就盤繞在我兩腳之間的草叢中。
我跑離毒蛇到安全的地方後,不禁感謝上帝沒有讓我被毒蛇咬到。其實我也不知道,到底上帝保守我逃離過多少次隱藏的危機。
上帝時刻守護著祂的子民。在以色列民進入應許地之前,摩西對他們說:「耶和華必在你前面行,祂必與你同在,必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申命記31章8節)。以色列人雖看不見上帝,但上帝確實與他們同在。
有時我們不知道為何困難會發生,但卻可以回想上帝過去的保守,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祂保護我們脫離危險!
聖經提醒我們,上帝每時每刻都無微不至地看顧和保護祂的子民,而且祂也應許常與我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28章20節)。
上帝保守祂子民的聖經真理如何使你得安慰?
今天你要和誰分享上帝的信實保守呢?
信實的天父,感謝祢每天保守看顧我。
求祢賜我恩典,使我今天無論做什麼事,
都能與祢親密同行。
作者: 龐雅各 | 其他作者
靈糧透視
當以色列人要進入應許之地時,上帝應許說,祂絕不會離開或拋棄他們(申命記31章8節),這是要應驗上帝對他們列祖的應許(7節)。上帝曾應許亞伯拉罕說,他的後裔在埃及為奴四百年之後將會得迦南地為業(創世記15章13節,17章8節)。上帝確實把以色列人帶出為奴之地,並讓他們可以信靠祂,進入應許之地。
千百年之後,我們這些信耶穌的人也被視為亞伯拉罕的後裔,並得以承受世界為業(羅馬書4章13節)。正如上帝應許以色列人,在他們領受產業時必與他們同在(申命記31章6節;希伯來書13章5節),祂也必照樣與我們同在(馬太福音28章20節)。
康恩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