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第1~5章

利未記 第1~5章


靈修教材: 2020 40天禁食禱告
靈修筆記2020年10月7日(週三) 讀經:利5:1-13

回應:今天的經文雖在談「贖愆祭」條例,但對我們讀者來說,相較前面談過的「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贖愆祭」就不是那麼容易讀懂;接下來,王牧師將今天所讀的經文作點歸納,幫助大家對「贖愆祭」有點認識。誰要獻「贖愆祭」,他們為何要獻此祭呢?獻什麼供物來贖罪呢?如果有人:(1)做見證人時,該說卻不說。(利5:1)(2)碰觸不潔或汙穢的東西。(利5:2)(3)冒失發誓,不論是出於善意或惡意。(利5:4)凡犯以上三種情形的人,這些人他們就犯罪,要獻「贖愆祭」。「贖愆祭」在利6:2-7也有提到一些情況,這些人也要獻「贖愆祭」,等讀到第六章時再來討論。犯罪的人所獻上的供物,包括:母綿羊、或母山羊、或斑鳩、或雛鴿、或細麵等,視犯罪者經濟情況而定,獻上不同的供物,神都悅納。
親愛的弟兄姊妹,雖然「贖愆祭」對我們來說是比較陌生,不是那麼清楚,但我們仍須知道「贖愆祭」與「贖罪祭」它們之間有何關連?其實這二祭是一體的兩面;「贖愆祭」在先,「贖罪祭」在後,贖愆祭(牲)由罪人準備,贖罪祭是由祭司帶替犯罪的人執行贖罪。(利5:6)換言之,對這二祭而言,犯罪的人準備祭牲(母綿羊、或母山羊、或斑鳩、或雛鴿、或細麵等),而這些供物做為贖愆祭;但執行贖罪祭的人,只能由祭司來執行。祈求主幫助我們對於不該作的事(利5:1-4),我們盡可能不要去犯,因為這些事都是不討神喜悅的事,既是如此,我們瞭解後就遵守不要去犯。(王牧師)


靈修教材: 利未記靈修心得筆記
靈修筆記2020年10月8日(週四) 讀經:利5:14-6:7

回應:今天所讀的經文仍持續在談「贖愆祭」條例,但針對「罰則」及「供物」部分與之前提到方式有所不同。接下來,我們一起來瞭解何處不同,及帶給我們那些需警惕的事。「贖愆祭」的特徵是要為所犯的「罪」賠償,而受害者的損失通常都是可以計算的,賠償必須在獻祭之前完成。由於罪惡有「屬靈」及「社會」二方面的意義,故犯罪不單影響人與神之間的關係,也同時影響了人與人的關係;「贖愆祭」乃是要滿足人對神及對人的虧欠。可從三方面來看:(一)「罪例」(5:15, 17; 6:2-3):包括兩方面:(1)在神的聖物上誤犯了罪,偷取屬於神的東西(例如:什一捐,頭生供物等),沒有交給祭司。(2)對鄰舍行了詭詐或損害了同族人。(二)所獻「供物」(5:15, 18; 6:6):在每一件事上,所獻的供物都必須是沒有殘疾的公綿羊。(三)「賠賞」(5:15-16, 18-19; 6:4-7):賠賞之前,犯罪的人必須清償所犯的差錯另加五分之一;另加的賠償的用意,一方面是補償合法物主的損失,另一方面則作為犯罪者的刑罰。
親愛的弟兄姊妹,「贖愆祭」是針對一些人的行為違反神的旨意,但此人可能不知道自己行為已經得罪神,為讓這樣的人能有機會在神面前認罪悔改,蒙神赦免罪,所以摩西就立下這麼一個法令。當時,因有這個條例,使有些不清楚律法的人,因這樣的祭而有了「贖愆」的饑會,使自己良心可獲寬舒。若從寬恕的角度來看,知道神對人真是無微不至看顧,百姓沒有想到的,神都已預備,真是感謝神的憐憫。保羅在徒24:16曾說「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及林後6: 3「不叫人因自己的行為而跌倒。」,這些經文都給我們很重要的提醒。祈求主幫助我們能堅決遵行神的話語,靠著神的保守,做到「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成神無瑕疵的兒女(腓2: 15 )。」。(王牧師)


靈修教材: 利未記靈修心得筆記
2021-12/14讀經:利未記 第五章

✍️ 2021-12/14 讀經:利未記 第五章

✟受感的話語:
5:14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5:15 人若在耶和華的聖物上誤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照你所估的,按聖所的舍客勒拿銀子,將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愆祭。
5:16 並且他因在聖物上的差錯要償還,另外加五分之一,都給祭司,祭司要用贖愆祭的公綿羊,為他贖罪,他必蒙赦免。
5:19 這是贖愆祭,因他在耶和華面前實在有了罪。

✟受感的啟示:
〔利未記 第4章〕講到贖罪祭,〔利未記 第5章〕講到贖愆祭,雖然只差一個字,然而二種獻祭卻帶出不一樣的結果;「贖罪祭」獻上了無法清償,但「贖愆祭」的犯者有償還的機會,通常是加罰金五分之一,並在還了之後,就可行贖愆祭。

一、誤犯了罪獻贖愆祭(利未記5:15)
活在現代的我們,只要在不觸犯律法的情況下,言論自由、行動也自如,所以我們常常不由自主的自以為義,然而輕視人與神話語的罪,就不知不覺的滲入我們的心思裡面,有時小小的行為,也許只是挪用了一點小東西、隨手丟了一個小垃圾、說了一點小謊…以上看起來都是小罪,自己所知的;但是,仇敵的伎倆卻是不知不覺得,如同杯中之蛇一樣隱藏慢慢的滲入我們生命裡面,贖愆祭正是為處理這類的過犯而設立。

二、誤犯了罪仍然是罪(利未記5:19)
從人的角度來看自己犯的罪,我們都有自己的尺度,所以會自動分類大罪或小罪,但我們的神不以有罪的為無罪!最近我們看到新聞,有一位女立委,和男友在旅館,卻被男友軟禁了3天,甚至被歐打…當這件事情被新聞媒體爆料後,千錯萬錯都是男人的錯,但實際上,若從聖經的法則來看到,不論未婚或已婚,二者都是有罪的。

我們要為我們的臺灣禱告,過去那所謂的倫理道德已漸漸失去。
求聖靈光照我們的心,讓我們知道若不是神的憐憫、神的揀選,我們的內心是這麼樣的醜陋,只有當我們因自己的罪性意外的曝露而感到震懾的時候,我們才會感嘆於主耶穌為世人的罪背起了十字架、被毒打、流出寶血………付出昂貴的代價,我們的罪才得以赦免!求神幫助我們,讓我們不再輕忽神透過聖經向我們所要表達的真理,聽道也要行道,知道也要做到!

✟禱告和回應:
憐憫我們的阿爸父,祢對我們所行所言瞭若指掌,祢更知道我生命裏裡所有隱而未現的本質,常常因祢它們不知不覺的潛伏,以至於我們常常無法測度祢的恩典、祢的寬容、祢的赦免…感謝主耶穌基督,透過祢的寶血,洗淨了我們所有的污穢,甚至那些我未覺察的罪,都洗除淨盡了,求神給我們力量,天天過一個得勝的生活,因唯有得勝的,必承受祢的產業,感謝神話語的教導,是何等的寶貴,願神垂聽我們在祢面前有聲無聲的懇求,奉耶穌寶貴的聖名求,阿們!


靈修教材: 神同在讀經
2/17讀經進度

1. 利未記 5-6章
2. 馬可福音 5:21-43
3. 詩篇 23篇
4. 箴言 10:1-2


靈修教材: 讀經計畫
顯罪的贖愆祭-消極不為、間接的罪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3/08/14/lev-day9

【經文】利未記5章1~13節

贖愆祭的定規看起來和贖罪祭非常類似,使人難以分別。基本上在贖愆祭的條例中有較清楚的實例,使人知道犯什麼罪。此外,它沒有身分的分別,可以按力量獻祭,從羊到雛鴿,甚至於細麵都行(參6、7、11節)。由此看來,贖愆祭的關鍵是要人留意到在我們的生活中,有許多不注意的小罪,如摸象徵不潔的死蟲等等(參2節)。

贖罪祭的重點在於不可行的去行了,贖愆祭的第一個例子卻是該行的沒有行,例如該為不法的事作見證的卻不作(參1節),這在許多人看是極小的事,也不以為有罪,因為不是自己的罪行。然而,就律法即愛的實踐和彰顯神的公義來看,的確是罪。愛和公義不僅包含了消極的不做什麼,也包含了積極的該做什麼,因此該做而不做自然是罪,例如該幫助人卻塞住憐憫的心,該救人卻袖手旁觀,都是罪(參約壹三17)。

死的動物是不潔的物,是污穢,但摸不等於自己犯罪;所以摸了不潔的物(參2節),不是自己直接的罪行,而是間接的罪。許多時候,人以為間接所犯的罪不是罪,事實上卻不然,例如看色情的圖片,這雖然是別人拍的,但是當我們去看的時候也是罪,如同摸了不潔淨之物一樣。摸了別人的污穢(參3節)就是在別人的罪上有分,這也是一種間接的罪;例如分享別人受賄的錢財,就是在他的罪上有分,這當然也是罪。其實,間接的罪是神的兒女們容易誤犯而無感的,在以色列回歸建殿時期,神要先知哈該向祭司問律法說:「若有人因摸死屍染了污穢,然後挨著這些物的哪一樣,這物算污穢嗎?」祭司說:「必算污穢。」(參該二13)顯明了以色列民活在罪中而不自知。

從這些舉例來看,贖愆祭所提到的罪主要在於該行而不去行,以及一些人通常不注意的小罪,或以為不是罪的罪。若把贖罪祭和贖愆祭中所認定的罪總和起來看,實在是沒有一個義人,連一個也沒有,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參羅三10~12)

【回應】
親愛的天父,懇求祢經常光照我,使我不活在一些小罪中,以致得罪祢,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羅馬書3章23~24節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靈修教材: 每日親近神
顯罪的贖愆祭-補償虧欠、獻祭必赦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3/08/15/lev-day10

【經文】利未記5章14節~六章7節

贖愆祭還有一種情形,就是針對可彌補的罪,例如對人的虧欠。在原文裡,「贖愆祭」這個字也有虧欠或賠償的意思,而虧欠和賠償這個詞也是彼此相關,例如民數記五章7節說:「他要承認所犯的罪,將所虧負人的,如數賠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也歸與所虧負的人。」其中的虧負一詞,和贖愆祭同字;既是虧負人當然要還,並不因為在神面前已認過罪,就免去該賠償的責任。

在該補償的虧欠中,首先被提及的虧負,就是誤犯聖物的罪,這是指:百姓在所獻(或該獻)的祭物、財物上,忽略或忘記該給祭司的分,或是給的有所不足,所以說是「誤犯」。這是對祭司的虧欠,也是對神的虧欠,無論虧欠人或是虧欠神都是罪,就是罪愆。對這樣的虧欠,不只是獻贖愆祭了事,而且必須償還,還要加上五分之一的補償(參16節)。

就今天來看,在給傳道人的供給上有所虧負,也是不好的,因為「傳福音的人就是靠福音養生」,這也是保羅給教會的提醒(參林前九13~14)。所以若我們要求傳道人盡量多做工,而在供給的事上卻格外計較,並不是神所喜悅的,也不是聖經的原則。

同樣的,對人的虧欠也是如此,若在財物上虧欠人,或是用不當的方法造成弟兄財物的損失,如詐欺、搶奪、撿了別人的遺失物等等(參六1~4),除了歸還所虧負的,並獻贖愆祭之外,還要加上五分之一的賠償。這個賠償的規定實則有與人和好的意味,因為補償了對人的虧欠,自然關係就和好了。如同主耶穌所說的:「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參太五23~24)

贖罪祭和贖愆祭中最寶貴的一句話就是「他必蒙赦免」(四20、26、31、35,五10、13、16、18,六7),這赦免的宣告說明贖罪祭的功效和神恩典的可靠。對於我們來說,也再一次肯定了在基督裡救恩的可靠,如同約翰壹書一章9節所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回應】
親愛的天父,懇求祢經常光照我,使我不虧欠人及神,也在虧欠的事上懂得彌補,讓我成為與人和睦的人,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馬太福音5章23~24節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靈修教材: 每日親近神
利未記 5:14–6:7

敬拜詩歌:煉淨我 (讚美之泉)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WI_KNZiO6E

一、安靜:祢是我的主,我的好處不在祢以外!  
二、讀經:利未記 5:14–6:7
1. 重點說明
在三種情況下要獻上贖愆祭,在聖物上犯罪,懷疑自己得罪神,犯罪造成他人損害。與前章不同的是,贖愆祭除獻上祭物外,還需歸還所虧負的,並加上原物價值的五分之一作為賠償。這提醒我們人的罪因著獻祭而蒙赦免,但人仍須為過錯產生的影響及損失負責。
2. 鑰節: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無論行了什麼事,使他有了罪,都必蒙赦免。(利 6:7)
三、默想:
■什麼狀況下要獻上贖愆祭?(5:15、v.17、6:2-3) 
■贖愆祭除了要獻上祭物還要作什麼?(5:15、6:5)
■在人前賠罪似乎比在神面前認罪還要難,省察自己有否得罪人卻不敢到人面前請求饒恕,賠償損失的經驗?我可以做些什麼?
四、禱告:求主幫助我勇敢承擔過錯所造成的後果,並且能負責任的面對他人。讓我有清潔良心,不在虧欠中逃避度日。
五、安息:與主交談後,靜止在神之內,並在神的愛中安息,讓神的愛變化我們的生命。
六、記錄:                                                                                                  
今日讀經進度:利未記 5:1-6:7


靈修教材: 靈修日引(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