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盛大的「奉獻禮」尚未落幕,祭司們才剛開始執行新的聖職,一件干犯神的大事就發生了,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被火燒死。(利10:1-2)亞倫的兩個兒子「拿答」及「亞比戶」用「凡火(這火不是按規例從祭壇取來的火,是從會幕祭壇以外取的火;凡火是不潔淨的,是神不允許的火。)」,在神面前獻祭,立刻受到火燒死的懲罰,因為他們違反了神的吩咐。拿答及亞比戶這二位祭司做了這樣的事,可能連他們自己都不知道,這樣做是觸犯獻祭的條例;為此,摩西想藉此機會來個機會教育,告訴亞倫及其他祭司們,在獻祭時需格外小心謹慎,免得被神懲罰。(利10:3)另,在本章末尾有段插曲非常美(利10:16-20),摩西為了「贖罪祭」的問題,責備亞倫另外兩個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利10:16),亞倫聽到這樣的責備,覺得自己在這事上也需要負責,所以他就沒有按規定吃百姓獻上贖罪祭的供物;亞倫為這事告訴摩西,摩西聽了就不再責備他們,反而認為亞倫這樣做是對的事,是美的事。
親愛的弟兄姊妹,今天所讀的經文給我們一個很重要的教導,什麼教導呢?亞倫的二個兒子拿答、亞比戶各自獻「凡火」,他們在沒有完全瞭解之下,做了不該作的事,導致喪失自己生命,非常不值得。我們在教會裡的服事,也需要注意到這樣的事;在許多的情況下,會眾可能無法判定這樣做是否合神心意,若有這樣的情況,建議大家先來請教教會牧師,詢問這樣做好不好,對不對,合不合神的心意;千萬不要自以為是就去做,到頭來使自己受虧損,甚至受到神的懲罰,那都是非常不智的作法。當年神對以色列百姓「獻祭」是如此嚴格要求,想必對現今基督徒的「獻祭」,將會更嚴謹,要求要聖潔、自重。祈求主常常提醒我們,不要作超過自己本分該作的事,免得受到神的責罰。(王牧師)
第一部:詩歌敬拜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sk6Kk3G0QA&feature=emb_logo
第二部:讀經與《每日研經釋義》
利未記10章1-20節
《每日研經釋義》
金句: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既有這等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上帝,得以成聖。(哥林多後書7章1節)
出埃及後第二年正月上旬,亞倫獻平安祭,群眾歡樂敬拜。然而長子拿答與次子亞比戶(出 6:23),卻因獻凡火而遭上帝燒滅,這是上帝在西乃 山下第二次降罰。第一次發生在半年前,因聖民拜了金牛犢,上帝藉利未人的刀擊殺三千人(出32:21-29)
一、按規定行免得死亡(1-11 節)
拿答與亞比戶曾於第一年四月中旬,隨同摩西、亞倫及眾長老上西乃山,見上帝榮光(出 19:1,16;24.1,16),今天卻干犯上帝的規定而死。上帝的火是同在的記號, 也是燒滅的工具,面對上帝的審判,亞倫靜默不言。事實上,只有大祭司在贖罪日,才能拿香爐盛火 (16:11-12, 29-34)。
屍首抬到營外後,摩西禁止亞倫之子以利亞撒與以他為兩位兄長舉哀一蓬頭散髮、撕裂衣服,只允許全民為上帝發火而哀哭。上帝顯為聖,親近上帝的人應按規定獻祭,將聖俗分開,不可喝酒,並應教導上帝的律例。
二、標準更高上帝悅納(12-20 節)
亞倫及另兩子,仍需在會幕中事奉上帝。摩西提醒亞倫,祭禮中不帶酵的素祭,或贖罪祭所舉的腿肉、所搖的胸肉,應在聖潔的地方,由家人分食。上帝吩咐,祭司永得的分原應歸給祭司,只是這次所獻的祭肉,亞倫家族後來並沒有食用。
摩西要亞倫完成贖罪祭中祭司當得之分的儀式後,才算結束第一次服事;由於贖罪祭的血未被帶進聖所,所以胸肉與腿肉,應由祭司吃掉,否則,贖罪祭應完全燒成灰燼。摩西卻發現贖罪祭已全化為灰燼,便質疑亞倫。亞倫回應,兩個兒子才遭擊殺,若吃祭肉豈為美呢?摩西便認可亞倫的作為,因這樣行的標準更高,相信上帝也悅納這決定。
默想/應用:事奉應按上帝的規定而行,然而若追求更高的標準,必蒙上帝喜悦 。
祈禱/行動:慈愛的天父,祢是聖潔的上帝,我願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称,得以成聖,專一事奉。 奉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第三部:莊育銘牧師(補充解經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lqn216IdfY&feature=emb_logo
溫永生院長
第三部:研經分享
每研、美言2020/10/14 (三)
每日研經釋義 <利未記 10:1-20 >
客家宣教神學院院長 溫永生牧師 研經分享
一一亞倫和兒子們承接聖職後,第一次獻祭的服事中,就發生了悲劇,「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10:1-2)
一一這件事至少有兩個問題應該問:何謂「凡火」?為何拿答、亞比戶受罰那麼嚴重?關於「凡火」,《信望愛》網站有提供幾個可能的解釋,其中如:香爐盛的火不是從燔祭壇上取來的(利 16:12);只有大祭司才可以把香加在香爐中,並在贖罪日做,拿答與亞比戶僭越了大祭司的職責;他們喝醉了酒,因而疏忽聖職(利 10:9)…。但從經文中,也可得著最直接的答案,就是他們獻的火是「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一一我們犯的罪有兩種:一是我們做了上帝沒有吩咐我們做的事,二是我們沒做上帝吩咐我們要做的事。我們應在這兩方面常常省察自己!再者,為何懲罰那麼重?從聖經中,每一個歷史重要的起點,上帝都會「殺一儆百」,如大衛時期的烏撒扶約櫃的事件(撒下6:1-11),和初代教會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在奉獻上欺哄聖靈的事件(徒5:1-11)。可見,「慎於始」很重要!在我們人生的每一個階段,都應「慎於始」!
✍️ 2021-12/19 讀經:利未記 第十章
✟受感的話語:
10:1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10:2 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10:8 耶和華曉諭亞倫說:
10:9 你和你兒子進會幕的時候,清酒、濃酒都不可喝,免得你們死亡;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受感的啟示:
亞倫的兒子遭耶和華擊殺,看似很冷酷無情,然而在舊約年代,大祭司非常重要,他是以色列全民的宗教領袖,他要代表以色列民向神獻祭,他代表神在地上作權威,所以,只要大祭司走偏了,其破壞力就非常厲害;因此,神毫不留情,立即擊殺了亞倫的兩個兒子。
同樣,我們的事奉也有機會摻雜了凡火,我們必須常常想到,我們的事奉,究竟是神要我們做的,還是我們自己想做的?如果是我們自己想做的,那就不會有什麼果效!就像亞倫的兩個兒子,他們已經在會幕裡事奉神了,卻偏偏要按自己的血氣拿起凡火去獻祭,結果連命也賠上了;當時的社會,喝酒是十分平常的一件事,但神要求祭司要與世界完全分別出來。
其實,亞倫的兩個兒子取來的凡火,人根本看不出來火是從哪裡來的;喝酒也是一樣,很難被人看出來…但神要我們甘心、自律,神要祭司有自律的生命;神不只看我們的外表,祂要求我們的思想、為人都能夠自律,且分別為聖。
✟禱告和回應: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教導我們要看重祭司的位份。在這個人人皆祭司的年代,我們每一個屬祢的子民都是在地上代表祢的祭司,求聖靈幫助我們,也看重自己的身份,要時刻警醒、分別為聖;求主賜給我們智慧與順服的靈,讓我們真是知道什麼是祢的旨意,什麼是我們自己的血氣…讓我們可以尊主為大,靠著主的旨意而行,而非偏行己路,自取滅亡,這樣禱告是奉主耶穌得勝的名求,阿們!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3/08/24/lev-day19
【經文】利未記10章1~11節
許多時候,神的兒女只記得神的榮光,卻忘記了我們的神乃是烈火(參來十二29),亞倫的兩個兒子就是因為輕忽了神是烈火,而招致火的刑罰。
亞倫的兩個兒子拿答、亞比戶因為獻凡火致死,到底什麼是凡火?聖經沒有清楚的解說,不過說「是耶和華所沒有吩咐他們的」。這所沒有吩咐的,可能包含兩方面,一個是凡火本身,一個是獻的過程。聖經說「獻上凡火」,事實上「火」不是被獻的物,那個盛上火所點的香才是被獻的物,因為香是被點著的緣故,燃的香也可以稱作火,所以獻凡火應是指獻「凡香」。而「凡」在原文的意思就是「異樣」,所以他們兩位可能是獻上異樣的香,以致遭受神的刑罰。
不管怎麼說,他們所做的是耶和華神沒有吩咐他們的,也就是說,在事奉神的規則上越過了神的吩咐。因此我們看見在事奉神的事上,要比在生活的層次上嚴謹得多,這對我們來說是嚴重的提醒。許多時候,人在事奉神的事上越過了神的旨意,還以為是為神大發熱心,就如隨便說預言,妄稱聖靈的感動等等,所以不可不慎。
此外,獻凡火事件給我們另一個清楚的提醒,就是「聖俗有別」,如神在凡火事件之後,隨即曉諭亞倫說:「你和你兒子進會幕的時候,清酒、濃酒都不可喝,免得你們死亡;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使你們可以將聖的、俗的,潔淨的、不潔淨的,分別出來;」(參9~10節)。所以,可能二子遭禍和他們醉酒有關。喝酒之後,糊里糊塗地獻上異樣的火。
事奉神的人不僅在事奉的內容上注意聖俗有別,就是在事奉的態度和生活上也是聖俗有別,因為生活和事奉往往有緊密的關連性。生活的隨便自然會造成事奉態度上的隨便,生活上的嚴謹也會帶來事奉態度的嚴謹,特別在事奉神的時候更要謹慎以對,即便是淡淡的清酒都不宜。傳道人習慣在重大的事奉前禁食禱告就是這個道理。所以說:「你的日子如何,你的力量也必如何」(參申三十三25)。
【回應】
親愛的天父,求祢幫助我過一個分別為聖的生活,好叫我在事奉祢的時候不至於得罪祢,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利未記10章3節
於是摩西對亞倫說:「這就是耶和華所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亞倫就默默不言。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3/08/25/lev-day20
【經文】利未記10章12~20節
本段經文是一個重要的範例,使我們了解在神的命令與實際的處境上要慎思明辨,就不至於落在字句的框架裡。就如當年法利賽人抓住一個正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到主耶穌的面前,他們只看見摩西的律法,而未看見這個婦人的需要(參約八3~11)。因此教會也須留意,在一些事件的處理上,要避免陷在律法的字句裡,而忽略當事者的處境和需要。
摩西是一個忠心的僕人,神如何吩咐他,他就如何要求百姓和亞倫(參13節),即便在亞倫遭遇兒子被神擊殺的事件後,仍是如此。按照神所吩咐的,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在獻完贖罪祭之後,根據獻祭的條例,應當留在聖所吃神所賜給他們的祭物,這包括了所剩的素祭、舉祭的腿和搖祭的胸(參12、14~15節,參利七29~34)。就某一個角度來看,這是恩典,因為是神所賞賜的;同時這也是一個責任的提醒:「因為要擔當百姓的罪孽」(參17節)。所以先撇開亞倫的回應不談,由這段經文可以看見,祭司享用祭肉,不僅是恩典,也是責任,是對會眾當有的責任(是替會眾回應神赦罪的恩典)。難怪起初摩西在要求亞倫時,也是以為理所當然,並未有其他的考慮。
想不到亞倫並沒有吃這些祭物,而是把它們焚燒了(參16節),這違背了神原來藉著摩西所吩咐亞倫的定規。當摩西知道後非常生氣,向亞倫和他兒子們發怒,並嚴嚴地責備他們。然而亞倫的回答是:「今天他們在耶和華面前獻上贖罪祭和燔祭,我又遇見這樣的災,若今天吃了贖罪祭,耶和華豈能看為美呢?」(參19節)亞倫的回答其實也有所本,因為照理吃贖罪祭的肉應當帶著感恩的心而吃,是釋放的,這顯然很難與亞倫當時的處境和情緒相調和。
更想不到的是,摩西聽見這話,便以為美(參20節)。就一般人來看,摩西這位律法的執行者應當在大大發怒之後,嚴嚴地懲治他們,想不到摩西竟然以這話為美。顯然摩西能夠體會神是有憐憫的神,祂能了解我們的心境並體諒我們的處境,就如神曾經向摩西宣告:「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參出三十四6~7)。許多時候,基督徒執著在聖經的字句中而失去憐憫的心,甚至教會分裂還以為是愛神,盼望從這段經文裡,我們學會慈愛與公義並存。
【回應】
親愛的天父,求祢讓教會能夠在公義與憐憫之間取得平衡,因體會祢的憐憫而更加的合一,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出埃及記34章6節
耶和華在他面前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
敬拜詩歌:這裡有榮耀 (讚美之泉)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1tcxSdsVjw
一、安靜:我的心敬畏祢的道,我的指望在乎祢!
二、讀經:利未記 10:1-20
1. 重點說明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獻上凡火(v.1),當場被神擊殺。這事件與前兩章聽從神的吩咐,一步步的獻祭,形成強烈對比。接下來亞倫及其兩個兒子按捺悲傷,留在聖所中領受神所吩咐的律例,讓人更深切明白神的聖潔不可輕慢。而亞倫因悲傷無法按照規定吃祭肉,摩西看為美,神也不以為忤,律法的要求與神的開恩在此顯現。
2. 鑰節:於是摩西對亞倫說:這就是耶和華所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亞倫就默默不言。(利 10:3)
三、默想:
■拿答與亞比戶為什麼被擊殺?(v.1-v.12)
■亞倫為何不吃祭肉?(v.19)摩西的反應如何?(v.17、v.20)
■神是聖潔不可輕慢的,我當如何在心思意念,言行舉止上不辱主名?
四、禱告:主啊,祢是大而可畏、聖潔的神,求主賜下儆醒的心,讓我與祢親近但不輕慢。
五、安息:與主交談後,靜止在神之內,並在神的愛中安息,讓神的愛變化我們的生命。
六、記錄:
今日讀經進度:利未記 10 章
於是摩西對亞倫說:這就是耶和華所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亞倫就默默不言。(利10:3)
閱讀: 馬可福音4章35-41節 | 全年讀經進度: 利未記8-10章;馬太福音25章31-46節
耶穌醒了,斥責風,向海說:「住了吧!靜了吧!」—馬可福音4章39節
當我在印度欽奈學習開車的時候,在某天清早,我在交通繁忙的路段開車,教練就坐在旁邊。我非常緊張,緊張到本來要踩剎車卻一腳誤踩油門。我驚慌地看著車子猛然往前衝出去,但又突然停了下來。原來是一直坐在副駕駛座上的教練,穩穩地踩了剎車。當我驚慌地不知所措時,我的教練卻很平靜地穩住了情況。
馬可福音4章35-41節描述了耶穌平靜地睡臥在船上,門徒卻因海上狂風大作而陷入驚恐。驚慌的門徒叫醒了耶穌,祂才出來平靜了海上的風暴。為什麼耶穌能在風暴中平靜安穩,而祂的門徒中有些是經歷過不少風浪的漁夫,卻是驚恐萬分?
耶穌之所以能在風暴中平靜安穩,因為祂掌管一切的情況。我們的主不僅大有能力,所有的受造物和世上一切的事物都由祂掌管,這也包括我們所遭遇的各種處境。沒有任何情況是主不能掌控的。正如耶穌能夠平靜風暴(39節),祂也能夠帶領我們平安地經過危機與挑戰。
如果今天你正處在可怕的風暴中,請記得耶穌完全掌權。祂不僅能將平靜安穩帶進你心,祂也能帶你走出風暴。
你現在正經歷什麼樣的風暴?
你可以用什麼方式提醒自己,耶穌完全掌管你的處境?
主啊,謝謝祢,因為祢以慈愛與能力,保守看顧我。
幫助我能全然信靠祢,深信祢完全掌管我的處境。
作者: 慕恩澤 (特約作者) | 其他作者
靈糧透視
在馬可福音4章35節至5章43節這一大段的內容中,馬可講述了四個神蹟以證明耶穌是彌賽亞,是「上帝的兒子」(馬可福音1章1節),祂擁有絕對的權柄,掌管這世界大自然的力量(4章35-41節),掌管靈界的勢力(5章1-20節),掌管人的疾病(5章21-34節)和死亡(5章35-43節)。這四個神蹟回答了門徒的疑問:「這到底是誰?」(4章41節)並且顯明了耶穌是掌管萬有的全能真神。不過,在這段經文中,馬可展示出最驚人的一個對比:在耶穌顯明祂具有上帝的權能之前(39節),我們看到耶穌人性脆弱的一面,祂是那麼疲倦,以致猛烈的風浪都沒能把祂驚醒(38節)。在猶太人的心目中,只有上帝才具備掌管海洋和風浪的能力(詩篇65篇6-7節,89篇8-9節,107篇29-30節,以賽亞書51章10節;那鴻書1章3-4節)。
沈啟智(特約作者)
2021/7/21(三) 默默不言 利未記10:1-7
把香加入承著火的香爐中獻給神的動作,
是只有大祭司一年一度才能做的事情。
亞倫的兩個兒子看起來沒有跟爸爸討論過,
以為獻火就跟以前在異教習俗中向神明燒香獻祭一樣隨興。
卻不知,這是上帝正在嚴格教導他們的事:
神的聖潔輕慢不得,那是神的榮耀。
面對神的懲罰,平常能言善道的亞倫,一句話也沒說。
震驚、憤怒、悲痛、懊悔,全都硬生生吞進肚子裡。
早知道,就把上帝的神聖好好跟他們說了…
早知道,就認真把上帝的教導告訴他們了…
我們也在學習聖潔的路上。
不同的是,如今有耶穌的遮蓋,讓我們不必直面上帝的盛怒。
但是,我們怎麼能忘記,我們面對的,仍然是那位聖潔的神呢?
…亞倫就默默不言。(利未記10:3下)
#豐盛人生 20210721
#丁牧的靈修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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