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筆記2020年10月14日(週三) 讀經:利10:1-20
回應:盛大的「奉獻禮」尚未落幕,祭司們才剛開始執行新的聖職,一件干犯神的大事就發生了,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被火燒死。(利10:1-2)亞倫的兩個兒子「拿答」及「亞比戶」用「凡火(這火不是按規例從祭壇取來的火,是從會幕祭壇以外取的火;凡火是不潔淨的,是神不允許的火。)」,在神面前獻祭,立刻受到火燒死的懲罰,因為他們違反了神的吩咐。拿答及亞比戶這二位祭司做了這樣的事,可能連他們自己都不知道,這樣做是觸犯獻祭的條例;為此,摩西想藉此機會來個機會教育,告訴亞倫及其他祭司們,在獻祭時需格外小心謹慎,免得被神懲罰。(利10:3)另,在本章末尾有段插曲非常美(利10:16-20),摩西為了「贖罪祭」的問題,責備亞倫另外兩個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利10:16),亞倫聽到這樣的責備,覺得自己在這事上也需要負責,所以他就沒有按規定吃百姓獻上贖罪祭的供物;亞倫為這事告訴摩西,摩西聽了就不再責備他們,反而認為亞倫這樣做是對的事,是美的事。
親愛的弟兄姊妹,今天所讀的經文給我們一個很重要的教導,什麼教導呢?亞倫的二個兒子拿答、亞比戶各自獻「凡火」,他們在沒有完全瞭解之下,做了不該作的事,導致喪失自己生命,非常不值得。我們在教會裡的服事,也需要注意到這樣的事;在許多的情況下,會眾可能無法判定這樣做是否合神心意,若有這樣的情況,建議大家先來請教教會牧師,詢問這樣做好不好,對不對,合不合神的心意;千萬不要自以為是就去做,到頭來使自己受虧損,甚至受到神的懲罰,那都是非常不智的作法。當年神對以色列百姓「獻祭」是如此嚴格要求,想必對現今基督徒的「獻祭」,將會更嚴謹,要求要聖潔、自重。祈求主常常提醒我們,不要作超過自己本分該作的事,免得受到神的責罰。(王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