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代價作主門徒

講題:付代價做門徒 經文: 馬太福音十 章 24- 42 節
10:24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
10:25學生和先生一樣,僕人和主人一樣,也就罷了。人既罵家主是別西卜(別西卜:是鬼王的名),何況他的家人呢?」
10:26「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10:27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房上宣揚出來。
10:28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
10:29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
10:30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
10:31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
10:32「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
10:33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10:34「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
10:35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
10:36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
10:37「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10:38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
10:39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
10:40「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 待那差我來的。
10:41人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人因為義人的名接待義人,必得義人所得的賞賜。
10:42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裡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
大綱:
一、前言
二、本論
(一)須付代價的原因
1、與耶穌一同受苦
2、懼所當懼的
3、主的應許是苦難中的安慰
4、當承認主耶穌
(二)不可避免的衝擊
1、我來不是叫地上太平
2、為我失喪生命的要得生命
(三)對門徒的鼓勵
三、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