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

經文:使徒行傳10:39-43
39他在猶太人之地,並耶路撒冷所行的一切事,有我們作見證。他們竟把他掛在木頭上殺了。40第三日,神叫他復活,顯現出來;41不是顯現給眾人看,乃是顯現給神預先所揀選為他作見證的人看,就是我們這些在他從死裏復活以後和他同吃同喝的人。42他吩咐我們傳道給眾人,證明他是神所立定的,要作審判活人、死人的主。43眾先知也為他作見證說:『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
大綱
1. 從約翰施洗起,直到主離開我們被接上升的日子為止,要與我們同作耶穌復活的見證(行1:22)
2. 人若犯該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將他掛在木頭上,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申21)
3. 必要當日將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之地, 因為被掛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
4. 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
5. 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加拉太3:13)
6. 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路加9:22)
7. 但我要從父那裏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他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約翰15:26)
8. 你們也要作見證,因為你們從起頭就與我同在(約翰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