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應具有榮耀尊貴的身分
题目:人應具有榮耀尊貴的身分
經文:希伯來書2 章7-8 節
一、序言:
1.作為受造的人,若否定或輕忽神是創造主將面對何等可畏的審判.
2.人若忘記自己的身分地位,雖然把神所創造的,看是好的,卻輕易破壞(含改造)都將導致悲慘的環境.
二、信息重點:
(一)聖經一開始即宣示:人乃是照神的形象所造的(創一:26-27)~
1.形象與樣式都指出人本質上具有創造主所賦予一些可反映神的榮耀和尊貴的性質,例如思想(含創新)、情感(含愛、恨、喜、惡)、意念(含抉擇
與堅持)以及對道德上的要求(真實、聖潔、公義….)。
2.更有甚者,是一些功能性與關係性的特質,前者如有(管)治理能力;後者如與神和人都切望能溝通的希望.(來二:7-8,創二:7)
3.伊甸園可視為神要考驗人的一座實驗園林.
(二)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
1.始祖因接受虛謊,(能像神一樣,可以分辨善惡)而不相信神的警告,結果與神斷絕,被逐出了樂園.
2.聖經強調人若不蒙救贖,必將一再墮落,以致失去人的尊貴與榮耀.
3.世人若不悔改歸向神,以致陷在罪中,在黑暗、虛空、愚昧與迷信…等受轄制,一直在不知人生價值、意義中生活.
(三)當恩典臨到時,蒙恩罪人一定有以下一些感悟:
1.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來二:6)
2.重新獲得了尊貴與榮耀(來二:9)
3.有一偉大的盼望油然而生.
(弗二:12-13,15-16,弗四:23-24,羅十五:13)
結語:
蒙恩得救後,神一直在做更新的工作,(羅十二:2,西三:10)要我們更能查驗神的旨意。
講員 :
毛松霖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