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為基督

經文: 創 1: 26-28; 2:15-17; 3:17-19; 西 3:22-24 前言: 一、為何要工作? • 我們的神是作工的神 • 耶穌基督是作工的神 二、工作是神創造的旨意,也是神的命令 • 管理、看守神所創造的一切世界 (創 1: 26-28; 2:15-17) • 工作並不是人犯罪墮落的結果 (創 3:17-19) • 罪破壞了人與人的關係 (創 3:9-13; 4:2-8) 三、基督徒的工作觀耶穌基督是作工的神 • 工作是神的恩賜(詩 128:1-2) • 工作是為基督而作的 (西 3:22-24) • 披戴基督,作好見証 (太 5:16) 結論:神按祂的形象,創造人類,讓我們有兒子的名分,並給予我們才幹,恩賜,以僕人的心志,管理、治理全地,目的是希望我們能為基督工作,見證基督,傳揚福音,活出愛也分享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