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生命的生根和群體生活的 建造(二)

前言:為何而活?(二 1-5) 一、生命的得著和活出生活的原則(二 6-7) 1. 個人生命的得著需要內在的 [理智和意志] (二 6a) 2. 生活外在的表現有賴恆切的 [活在基督裡] (二 6b) 3. 反覆遵行 神的話語將使我們的 [信心更堅固] (二7a) 4. 內在生命的豐盛和外在生活的經驗讓我們能常常 [感謝神 ](二 7b) 二、 [ ]為我們個人帶來向下生根的生命(二 8-23) 1. 與基督同死使我們得著 [ ](二8, 20-23) 2. 與基督同死使我們擁有 [ ](二9-15) 3. 與基督同死使我們不再 [ ](二16-19) 三、 [ ] 為教會群體帶來向上建造的結果(三 1〜四 6) 個人思想及小組討論題綱 1. 今天的信息讓我對上帝(基督)和我的關係有何新的認識? 2. 聽完了今天的信息,我預備對 神及我的生活作出什麼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