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2021 申6:5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申6:5)
盡力——很多人因為相信人有靈、魂、體三個部分,把這節經文理解為我們人的每個部分都要愛神。但是原文中翻譯為「力」的那個字,是用來修飾動詞的副詞。所以這句的字面是說「用你的心、性,大力地愛耶和華」。
也許你會覺得意思差不多。但既然耶穌都引用這條最大的誡命,就值得深究。
McBride說,人的心和性(魂)是同心圓的關係,心在最中間,是我意願、情感、理智的寶座,代表我整個人。緊接著一圈是「魂」,它不是和身體相對的東西,乃是同樣地代表我」全人。再最外面還有一圈me’od,是「我」用來影響世界的外部延伸。
這樣看的話,我的心、性、身體關乎我在這世上的整個存有我和自己的關係,以及我如何影響世界。這條誡命是呼召我讓神作我生命的主,在此地、此時;在群體中與人互動時,都要體現神是我主。
转自《宣教日引》
各位蒙召的弟兄姐妹,平安!
爱一定不只是心理活动和精神意愿,一定是要付出具体的行动,爱一个人却不付出行动就是欺骗,上帝要我们对祂和对人的爱不停留在观念和口头,而是要落实在行动中。
信仰也是如此,我们做什么都不可能得救,但得救的人一定会做什么,被救的人不需要做什么,是因为拯救的神做了该做的,如果我们要使人得救,我们也必须像神一样做我们该做的。
被爱不是爱,爱那可爱的也不是爱,爱那不可爱的才是耶稣基督的爱,因为那是我们必须要用力才能给与的爱,只有这种爱才能产生改变自己和见证耶稣的果效,求神让我们用力地爱吧!
新泽西主恩堂
中文堂牧师
戎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