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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1 : 16-17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十一月廿日(週三)羅馬書的主旨

讀經三遍:羅馬書一16-17
16.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17.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經文解釋:
1.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 身為向外邦人傳福音的使徒,保羅先在此信中把他所傳的福音的內容和特質介紹出來。從此節經文開始一直到十五13就是他所傳福音的內容和特質,16-17節是這福音的主題。後面的經文才細說福音的本質和它帶來的美好果效。
 「我不以福音為恥」也就是我以福音為榮的意思。
 「以福音為恥」在福音書中耶穌曾警告門徒不可以祂和祂的話為恥(可八38;路九26)。保羅在傳道的旅程中也經常被外邦人譏笑他所傳的福音。因此,他以耶穌的警告來證明他所傳的福音與耶穌和耶穌所傳的道是有關的。
 「(因為)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保羅以福音為榮的原因是福音是神的大能。神的大能所產生的果效就是「要救(恩)一切相信的人」。
 「要救一切相信的」耶穌的救恩只拯救那些相信而接受的人。
 「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這句話是指全人類。在當時,猶太人把人類分為兩大族群,猶太人和希利尼人。猶太人是神的選民,而希利尼人是異教徒。
 「先是猶太人」耶穌自己說過「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約四22),救主耶穌降生為猶太人,主耶穌的福音也是先傳給猶太人之後,再由猶太人傳給外邦人。
 保羅宣教的策略也是先到猶太人的會堂傳道,再轉向外邦人宣教。
2.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 「因為」這詞說明以下的話是要解釋前一節「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 「神的義」在羅馬書共出現八次。它的意義包含如下:
1. 神的公義:是指神的屬性,神是公義的神,祂所作的無不公義。
2. 神公義的行動:神公義的屬性促使祂採取公義的行動。包含祂的揀選、救贖、赦免、稱義、成聖等工作。
3. 從神而來的義:神的義的對象是那些相信的人。那些相信的人在地位上就得著了神的義,也就是因信稱義,而與上帝有了正常的關係。
 「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福音把「神的義」顯明出來了。此節裡神的義應該是指神公義的行動,也就是神藉著耶穌來拯救世人的行動。
 「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本句可解釋為
1. 神的拯救行動先臨到猶太人,後來再臨到外邦人。
2. 人要得著神的拯救,首先,須先從信靠神開始,而日後的生活和成長還是要繼續藉著信靠神才能得著。
3. 人要得著神的拯救,除了信,還是信。重點就是信。
4. 人要得著神的拯救,首先是因著神的信實,接著是因著人的相信。
 「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說明了信的意義之後,保羅引用了七十士譯本(希臘文譯本)舊約哈巴谷先知的話來證明。這是記在哈巴谷書二4,原文是「義人必因我的信得生」。其原文的意義是「因著耶和華的信實,義人得以活著。」但他卻把「義人必因我的信得生」修改為「義人必因信得生。」他把「我的」一詞刪掉。他把「我的信」(指神的信實)改成「人的信」(指人對神的信靠)。
 「義人」根據後來羅馬書三22(「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保羅對義人的詮釋來看,義人是指因信而被上帝宣告為義的人。
 「必因信」保羅把七十士譯本的經文「義人必因我的信得生」刪去了「我的」一詞,然而經文卻反而符合希伯來文聖經的原文「義人必因著他的信活著」。希伯來聖經中的信是指義人的信。因此,這裡的「信」是指義人對神的信靠。
 「得生」原文是「活著」。因此,這裡的意思是指在未世的救恩中,義人必蒙神拯救並且得著永生。

背誦金句:羅馬書一16-17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禱告指引:
1. 求神讓我認識福音的大能,以致我能以主耶穌的福音為榮。
2. 求神赦免我曾經在人的面前以福音為恥,而不敢與人談論。
3. 求主讓我們的家人都能相信福音,而被神的大能拯救。
4. 感謝神!藉著耶穌基督的福音來拯救了我。
5. 求神幫助我繼續信靠耶穌基督,使我在相信祂之後,能用信心過正常的信仰生活,繼續在祂裡面成長。
6. 感謝神!讓我藉著相信耶穌基督而被神稱為義。
7. 感謝神!讓我藉著信心,蒙神拯救,並且領受了祂所賜的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