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2021 申5:7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申5:7)
不可——如果以希伯來文來讀這句話,就會知道表達否定的lo字放在開頭,很清楚表達了「不可」是最重要的,有一種緊急的意味。
所以,這一條誡命就為整個聖約定了調:任何事物都不能取代主耶和華的位置,祂是你唯一的主。
但我們不是早就知道神在我們生活中要居首位嗎?我們不會去拜其它偶像或假神,至少口中都是這樣說。可是論到立約的關係,神不是看我們說什麼,乃是看我們怎樣做。
現在讓我們反省,如果神是我們的主,我所有的財產和人際關係都屬於神,是否可以都給祂使用?可以照著神一切的教導去做嗎?還是一有機會,我們就把神拋在腦後?
我們可以看看平時如何花錢、如何處理男女關係、如何利用手中的資源,就會承認,「不可有別的神」對我們來說是有掙扎的。在我們生活中,神的至高的主權常常會被「別的神」取代。求主赦免我們。
转自《宣教日引》
各位蒙召的弟兄姐妹,平安!
我们当然都知道只有一位神,也承认只有祂是我们的主,但关键是我们还会制造很多假神,虽然我们知道它们是假的,但是却允许它们来主导和掌控我们的生活。
我们不按神的律法生活,不按正常的作息管理我们的时间,不按健康的原则进行饮食和运动,不按爱的原则处理和他人的关系,不以管家的身份理财和消费,我们真的把神当神吗?
我们只把神局限在我们的嘴巴上和对我们的祝福中,行动上其实只把自己当作神,然后以假神的名义去释放自己的欲望并将其合理化,人心比万物都诡诈,求神赦免,愿神主宰!
新泽西主恩堂
中文堂牧师
戎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