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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18 : 21-35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

0219七十個七次的饒恕

一、讀聖經
馬太福音18章 21-35 節
21.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
22.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23.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
24.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
25.因為他沒有什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
26.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
27.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
28.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
29.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
30.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裡,等他還了所欠的債。
31.眾同伴看見他所做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
32.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
33.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
34.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
35.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金句: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馬太福音18章33節)

常言道:事不過三。彼得主動表示願意饒恕他的弟兄七次,已屬難能可貴。但耶穌聽了竟表示不是七次就夠了,而是要七十個七次的饒恕!這引發我們疑問:這有可能做到嗎?但從耶穌隨後講的故事不難明白,七十個七次的饒恕其實不難,因為上帝就是這樣先以恩慈對待我們。

默想/應用:當我無法饒恕那些虧欠我的人,能否再想想,上帝是怎樣無條件恩免了我欠的債?

祈禱/行動:親愛的天父,謝謝祢恩免我一切的債。求祢讓我領受恩典後,不再記恨,可以饒恕那虧負我的人。奉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二、莊育銘牧師(補充解經影片)
https://youtu.be/HkGuOrlxqjY

三、溫永生牧師 研經分享
每研、美言2021/2/19 (五)
每日研經釋義 <馬太福音 18:21-35>
一一彼得提問的問題,帶出了耶穌對饒恕的闡釋。「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18:21)耶穌回答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18:22)!「七十個七次」新譯本譯為「七十七次」。不管是四百九十次或七十七次,都等同「無限多次」之意。接著,耶穌就講了王與僕人算帳的比喻來說明為何要無限制的饒恕(18:23-35)。
一一據《信望愛》網站解釋:「一千萬銀子…大約是當時工人十七萬年的工資(六千萬錢銀子)。這個數字龐大,大概全家都賣了也永遠無法還清…我們對上帝的虧負是我們永遠無法清償的。」所以,耶穌的「理論」是,我們既然蒙天父如此「無限量」的饒恕,別人虧欠我們的「十兩銀子(100天的工資)」,相對而言是非常非常的小,理當無限次數地饒恕對方才是!比喻中,這僕人有被王饒恕的「事實」,卻沒有「經歷」,導致他不放過欠他十兩銀子的人同伴!饒恕是最難學會的功課!只有認知自己罪惡深重,並經歷到天父完全赦免的人,才會有饒恕的力量。
一一今天請為自己能從天父獲得饒恕的力量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