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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書 4 : 11-12

弟兄們,你們不可彼此批評。人若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律法,論斷律法。你若論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斷人的。

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呢?

註釋:
v. 11「批評」,原文是帶著惡意(speak evil),或抵擋(speakagainst)。
「論斷」,就是審判(judge),或定罪的意思。
v. 12 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一位」當然指的是萬有的主宰,此外不能再多加一位你或我了。

主題信息: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呢?
打開報紙,我們就會知道,批評、論斷,在今天的社會中是太平常的事了;但在教會中,我們彼此是弟兄姊妹,所講究的是「彼此相愛」,就不可以批評,也不可以論斷,因為批評、 論斷是最傷害「愛」了。
雅各說:「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呢?」論斷別人的人, 根本上他是不認識自己,不知道自己不過是「人」,也無視自己的不完全。所以主說,「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太七1)使徒保羅也說,「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羅二1) 又說,「你是誰,竟論斷別人(指主)的僕人呢?」(羅十四 4)我們可以看見聖經對批評、論斷的事,比我們想像的嚴重很多。所以Darby 說, 「我想一個罪蒙赦免的罪人,來定罪另外一個罪人,這是全世界最可怕(horrible)的事。」
弟兄姊妹,我們要何等小心!雅各知道我們的天性是很容易批評、論斷,而得罪了「愛」;而一切違反「彼此相愛」的事都是很嚴重的,因為彼此相愛,乃是教會在地上最主要的見證 (約十三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