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筆記2021年1月29日(週五) 讀經:太12:1-14
回應:今天所讀的經文主要是在論述「安息日」的問題。耶穌對於安息日有非常清楚的教導,我們需按著主耶穌的教導去行。歸納二方面來看安息日這問題:(一)「安息日」的意義:即一週的第七日,等於現今的星期六,自星期五日落時分開始,至次日日落時分結束,神定此日為聖日(創2:3),不准以色列人作工,以記念神完成創造之工(出20:8-11)。(二)安息日做工的定義:耶穌的門徒在安息日摘麥穗來吃,被法利賽人看到,他們認為已抓到耶穌的把柄,就來問耶穌說:「太12:2看哪,你的門徒作安息日不可作的事了。」;耶穌沒有直接回答法利賽人的尖銳問題,而是舉了二個聖經例子來反駁:(1)大衛在逃難時,飢餓了吃供桌上的餅,根據摩西律法規定,神殿內的「陳設餅」只有祭司才可以吃,但大衛卻吃了這餅;雖如此,神並沒有懲罰大衛的罪,這是因大衛已被神膏立為君王;當時已從祭司時代轉變為君王時代,大衛的身份既是君王,也具有祭司身份,所以他可以吃這餅,所以他沒有因這事而犯罪。(2)祭司在每個安息日獻祭(民28:9-10),這獻祭行為確實是在作工,但這工是在聖殿裡作的,所以即使觸犯安息日的規條,也不算為有罪,因這是神指派祭司的工作。由此可見,「聖殿」比「安息日」的律法更大,而「耶穌」更是大過「聖殿」,因祂就是安息日的主。(太12:8)既是如此,耶穌在安息日所做的事,都算是合法,因祂就是神;法利賽人因無知才會想要定耶穌的罪。
親愛的弟兄姊妹,透過今天的經文,對於「安息日」的意義及在安息日可以做什麼樣的工,相信我們都有一些基本的認知與學習。然,請不要自我定義「安息日」可以做什麼工,認為耶穌曾說:「安息日做善事是合法的。(太12:12)」,那就自我定義什麼是「善事」,例如:我平日因工作忙碌,所以主日就在家睡覺補眠,可以不用去教會守主日崇拜,若這樣自我定義為善事,那就錯解耶穌教導。這裡的「善事」,是專指為基督所作的工。人子耶穌是安息日的主,所以在主日時需要預備好心,摒除所有困難的事,前一天晚上早點就寢,第二天主日早點到教會朝見主,用詩歌敬拜神,聽主的道,與弟兄姊妹互動聯繫,這才是屬耶穌的信徒該作的事。(王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