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邁向更高的追求
一、讀聖經
馬太福音5章 13-26 節
13.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
14.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
15.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16.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17.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18.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19.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20.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21.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22.只是我告訴你們:凡(有古卷在凡字下加:無緣無故地)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23.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
24.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25.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裡了。
26.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
金句: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馬太福音5章18節)
默想/應用 :看到討厭的人時,我們通常不會想接近他,但我可否願意為了討主的喜悦,主動與他和睦相處?
祈禱/行動 :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差遣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成全律法的要求,懇求祢幫助我們盡力傳揚祂寶貴的救恩·奉主耶穌的聖名, 阿們。
二、莊育銘牧師(補充解經影片)
https://youtu.be/Wqk8uhgfxYk
溫永生牧師 研經分享
每研、美言2021/1/10 (主日)
每日研經釋義 <馬太福音 5:13-26>
一一馬太福音五至七章的登山寶訓,也被稱為「天國大憲章」。這段經文繼八福之後,講到天國子民的生活。可分為三小段,第一段13-16節,基督徒是世上的鹽與光;第二段17-19節,耶穌強調祂來是要成全律法與先知;第三段20-26節,基督徒的義要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耶穌在16節說:「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按最重要的釋經原則「上下文」來看,「光」就是指「好行為」!我們是天國的國民,在地上要活出「好行為」。
一一接著,耶穌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5:17)「律法和先知」指舊約,耶穌來,要成全舊約,包含摩西的律法。「律法主義」不好,但「律法是好的」(羅7:16;提前1:8),我們應看重律法的要求,活出它的精意,才能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5:20)。耶穌如何成全律法,並使我們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祂舉例「不可殺人」的誡命(5:21),就是不可「恨」弟兄,「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5:22)使徒約翰很了解耶穌的意思:「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約壹3:15)耶穌非常看重弟兄和睦的關係,要我們做一件很不容易做到的事(5:23-26)!今天是主日,請為弟兄姊妹有合一的關係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