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潑的生命2019/11/05
經文:
啟示錄2:18~29
2:18 「你要寫信給推雅推喇教會的使者,說:『那眼目如火焰、腳像光明銅的 神之子說:
2:19 我知道你的行為、愛心、信心、勤勞、忍耐,又知道你末後所行的善事,比起初所行的更多。
2:20 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就是你容讓那自稱是先知的婦人耶洗別教導我的僕人,引誘他們行姦淫,吃祭偶像之物。
2:21 我曾給她悔改的機會,她卻不肯悔改她的淫行。
2:22 看哪,我要叫她病臥在床。那些與她行淫的人,若不悔改所行的,我也要叫他們同受大患難。
2:23 我又要殺死她的黨類(原文是兒女),叫眾教會知道,我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腸的,並要照你們的行為報應你們各人。
2:24 至於你們推雅推喇其餘的人,就是一切不從那教訓、不曉得他們素常所說撒但深奧之理的人,我告訴你們,我不將別的擔子放在你們身上。
2:25 但你們已經有的,總要持守,直等到我來。
2:26 那得勝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我要賜給他權柄制伏列國;
2:27 他必用鐵杖轄管(轄管:原文是牧)他們,將他們如同窯戶的瓦器打得粉碎,像我從我父領受的權柄一樣。
2:28 我又要把晨星賜給他。
2:29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默想:
(1)更多的好行為、好表現、多做善事等,是否能彌補罪過?神是否給人悔改的機會?但若犯罪不願意悔改,主透過這段經文預告了怎樣的後果?我們如何能聆聽聖靈的提醒,真實地悔改,成為一個得勝者?
(2)真理和愛心是否會有衝突?我們如何能持守真理不妥協,卻又能活出愛的生命,讓人可以經歷到神的愛?
(3)這段經文,主給得勝者的獎賞是什麼?為什麼可以有這樣的獎賞?
補充資料:
(1)工會制度在推雅推喇是如此流行,信徒若不加入為工會之一員,連謀生都會發生問題;加入工會嘛又必須參加許多社交的宴筵,宴筵上多的是祭偶像之物。信徒真是十分為難,不妥協就要失業。耶洗別分明告訴他們,偶像本沒有什麼了不起(參林前八8),信徒吃祭過偶像之物也是可以通融的。尤有甚者,這一類宴筵大吃大喝後往往是淫亂以終。我們不難想像,這婦人所傳的異端是很受一些信徒所歡迎的,魚與熊掌均可兼得,又可繼續作基督徒,同時又可以向世俗妥協,方便得很...(《丁道爾聖經註釋》)
(2)「兒女」可能進一步代表婦人最親近的門生(士韋特稱這「兒女」為「全心全意歸依者」;「與她行淫的人」則是「跟她的教訓媚來眼去的人」)。(《丁道爾聖經註釋》)
(3)主耶穌就是「明亮的晨星」(啟二二16)。在旭日初升之前,天際間會出現晨星;同樣地,在基督如公義的日頭出現統管全地之前,衪會像晨星一樣出現,將教會提到天上去(帖前四13~18;瑪四2)。(《活石新約聖經註釋》)
CGNTV中文台牧者分享: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ScNPvc8T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