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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 19 : 1-21

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有住以法蓮山地那邊的一個利未人,娶了一個猶大伯利恆的女子為妾。

利未人和他的妾

第一部:詩歌敬拜
https://youtu.be/H6D90S6exe8

第二部:讀聖經與《每日研經釋義》
士師記19章 1-21節
1.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有住以法蓮山地那邊的一個利未人,娶了一個猶大伯利恆的女子為妾。
2.妾行淫離開丈夫,回猶大的伯利恆,到了父家,在那裡住了四個月。
3.他丈夫起來,帶著一個僕人、兩匹驢去見他,用好話勸他回來。女子就引丈夫進入父家。他父見了那人,便歡歡喜喜地迎接。
4.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將那人留下住了三天。於是二人一同吃喝、住宿。
5.到第四天,利未人清早起來要走,女子的父親對女婿說:請你吃點飯,加添心力,然後可以行路。
6.於是二人坐下一同吃喝。女子的父親對那人說:請你再住一夜,暢快你的心。
7.那人起來要走,他岳父強留他,他又住了一宿。
8.到第五天,他清早起來要走,女子的父親說:請你吃點飯,加添心力,等到日頭偏西再走。於是二人一同吃飯。
9.那人同他的妾和僕人起來要走,他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對他說:看哪,日頭偏西了,請你再住一夜;天快晚了,可以在這裡住宿,暢快你的心。明天早早起行回家去。
10.那人不願再住一夜,就備上那兩匹驢,帶著妾起身走了,來到耶布斯的對面(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
11.臨近耶布斯的時候,日頭快要落了,僕人對主人說:我們不如進這耶布斯人的城裡住宿。
12.主人回答說:我們不可進不是以色列人住的外邦城,不如過到基比亞去;
13.又對僕人說:我們可以到一個地方,或住在基比亞,或住在拉瑪。
14.他們就往前走。將到便雅憫的基比亞,日頭已經落了;
15.他們進入基比亞要在那裡住宿,就坐在城裡的街上,因為無人接他們進家住宿。
16.晚上,有一個老年人從田間做工回來。他原是以法蓮山地的人,住在基比亞;那地方的人卻是便雅憫人。
17.老年人舉目看見客人坐在城裡的街上,就問他說:你從哪裡來﹖要往哪裡去﹖
18.他回答說:我們從猶大的伯利恆來,要往以法蓮山地那邊去。我原是那裡的人,到過猶大的伯利恆,現在我往耶和華的殿去,在這裡無人接我進他的家。
19.其實我有糧草可以餵驢,我與我的妾,並我的僕人,有餅有酒,並不缺少什麼。
20.老年人說:願你平安!你所需用的我都給你,只是不可在街上過夜。
21.於是領他們到家裡,餵上驢,他們就洗腳吃喝。

金句: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立比書2章4節)

本段落開始士師記的第二結論,提到一位利未人與他的妾在便雅憫的基比亞所經歷的恐怖旅程。

一、利未人與岳父(1-9節)
本段起始再次提到「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不禁讓人好奇,又有甚麼「各人任意而行」的事將會發生?
這裏一方面提到一位寄居以法蓮山地的利未人所娶的「妾」(而非妻子),另一方面又說這名妾因為「行淫」離開丈夫、回到父家。上述許多奇怪的描述都讓人感覺:這位原本應該是屬靈榜樣的利未人,也任意而行了。原本利未人是要「用好話勸她回來」,經文卻讓我們看見他與岳父吃喝宴樂,他的妾是否被冷落一旁呢?經過一再強留之後,原本盛情款待的好意變質成讓人厭惡的負擔,可以想見利未人此時心中對岳父的不耐與不悅。

二、黑暗之旅(10-21節)
利未人再也不願多待一晚了,即便是在一個不恰當的時間,仍執意要離開岳父家。在日頭將落時,雖經過耶布斯,但他拒絕投宿外邦人的城,當他們來到便雅憫的基比亞,日頭已經落了;在無法繼續摸黑趕路時,這座以色列的城竟然無人願意接待他們,這令原本有所期待的利未人大失所望。還好一位寄居該城,來自以法蓮山地的老人及時伸出援手,他們才免於露宿街頭。本段經文一直在描述天色:從日頭偏西、日頭快要落了、日頭已經落了、直到晚上,越來越「黑暗」。這也似乎是以色列屬靈光景的寫照,在這黑暗中,人心自私、自以為是,也忽略了對其他人的憐憫與關懷。這讓我們看見個人屬靈生命的品質,對於周遭群體其實具有很關鍵的影響。

默想/應用 : 利未人一行人所面對的,是一個對人漠不關心的社會。我對於別人的需要「有感」嗎?

祈禱/行動 : 親愛的天父,求祢幫助我不因自己的忙碌,對別人的需要視若無睹,也不因自己的資源有限,而塞住憐憫的心。奉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第三部:莊育銘牧師(補充解經影片)
https://youtu.be/rjzKi0oCdj8

溫永生牧師 研經分享
每研、美言2020/12/17 (四)
每日研經釋義 <士師記 19:1-21>

一一這章的開頭又寫「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19:1a)想必又是記載諸多「任意而行」的事。果真沒錯!第一是,這位住在以法蓮山地的利未人娶「妾」(19:1b),違反了一夫一妻的原則;第二是,既娶了妾,可能又沒有善待這「妾」,導致這妾行淫離開他,回到伯利恆的父家(19:2a)。第三,這利未人拖了四個月,才去伯利恆接他的妾回來(19:2b),看來有可能只是因為家中工作上的需要,非情感上的思念而去勸她回來;第四,他去到伯利恆以後,「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將那人留下住了三天。於是二人一同吃喝、住宿。」(19:4),第四天和第五天,岳父還三次留他下來吃喝,為何要這樣做?是多留一些時間,與這位女婿「博感情」,希望日後他對女兒能好一點?聖經沒交待。
一一最後,他堅持要走,到了基比亞要過夜,基比亞的人竟沒有人願意接待這利未人,愛心冷漠至此地步!據《信望愛》網站說明,這事應發生在士師記早期,意即約書亞死後沒多久就發生了!以色列人墮落得那麼快?!這再次讓我們警覺到「學好三年,學壞三天」的道理。今天請為我們的家庭和教會禱告,能勤於教導,防微杜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