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經文

士師記 11 : 29-40

耶和華的靈降在耶弗他身上,他就經過基列和瑪拿西,來到基列的米斯巴,又從米斯巴來到亞捫人那裡。

靈修筆記2020年12月6日(週日) 讀經:士11:29-40

回應:因亞捫人不接受耶弗他的協商,致協商不成,接下來不可避免的事,就是以武力來決定這地權歸屬誰。(士11:28)耶弗他知道這場戰役無法逃避,必須要面對,且一定要獲勝;然耶弗他非常清楚,這場戰役若要打贏,依靠他及這群沒有接受過正規訓練的以色列民,是無法打贏這場戰;基於此,耶弗他與神立約說:「若將亞捫人交在我手中,…無論甚麼人,先從我家門出來迎接我,就必歸你,我也必將他獻上為燔祭。(士11:30-31)」。若對「燔祭」有點認識的話,它的意思是將獻上「供物」完全燒掉獻給神;耶弗他為贏得這場戰役,向神許了這樣的願;他許下這願當時應該沒有想那麼多,也應該沒有告訴任何人,請他的副手安排誰第一個出來迎接他(其實他是可以事先請人安排好)。沒想到神過真幫了耶弗他打贏這場戰,凱旋回來,當耶弗他回到家鄉看見是他獨生女第一個出來迎接他時,耶弗他整個人愣住,對女兒說「哀哉!我的女兒啊,你使我甚是愁苦,叫我作難了」(士11:35)。反倒是他的女兒還蠻鎮定回應父親「父啊,你既向耶和華開口,就當照你口中所說的向我行,因耶和華已經在仇敵亞捫人身上為你報仇。」(士11:36),看起來這女兒比父親還要敬畏神。
親愛的弟兄姊妹,這個件事,讓我們一起來思考一個問題,什麼問題?有時我們為了要促使某事能成功,沒思考清楚很草率就與神立了約,說:「神啊!祢若助我成功,我就…。」,為某件事與神立約,這種事是基督徒常向神祈求的事,原是無可厚非,但這約若牽涉到第三者的權益時,如耶弗他女兒的事件,就必須要慎重考量處理。當我們要與神立約時,一定要考量僅止於自己能控制的範圍,不要做出自己能力外的約定,以避免如耶弗他的狀況「因為我已經向耶和華開口許願,不能挽回。」,作出讓自己終身遺憾的事,相信這一定不是神的心意,讓我們一起警醒學習這功課。今天是主日,請大家到教會守安息日。(王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