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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25 : 1-28

耶和華在西乃山對摩西說:

回返安息宣告自由

第一部:詩歌敬拜
https://youtu.be/mR2TSYlv5Ow

第二部:讀聖經與《每日研經釋義》
利未記 25 章 1-28 節
1.耶和華在西乃山對摩西說:
2.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我所賜你們那地的時候,地就要向耶和華守安息。
3.六年要耕種田地,也要修理葡萄園,收藏地的出產。
4.第七年,地要守聖安息,就是向耶和華守的安息,不可耕種田地,也不可修理葡萄園。
5.遺落自長的莊稼不可收割;沒有修理的葡萄樹也不可摘取葡萄。這年,地要守聖安息。
6.地在安息年所出的,要給你和你的僕人、婢女、雇工人,並寄居的外人當食物。
7.這年的土產也要給你的牲畜和你地上的走獸當食物。
8.你要計算七個安息年,就是七七年。這便為你成了七個安息年,共是四十九年。
9.當年七月初十日,你要大發角聲;這日就是贖罪日,要在遍地發出角聲。
10.第五十年,你們要當作聖年,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這年必為你們的禧年,各人要歸自己的產業,各歸本家。
11.第五十年要作為你們的禧年。這年不可耕種;地中自長的,不可收割;沒有修理的葡萄樹也不可摘取葡萄。
12.因為這是禧年,你們要當作聖年,吃地中自出的土產。
13.這禧年,你們各人要歸自己的地業。
14.你若賣什麼給鄰舍,或是從鄰舍的手中買什麼,彼此不可虧負。
15.你要按禧年以後的年數向鄰舍買;他也要按年數的收成賣給你。
16.年歲若多,要照數加添價值;年歲若少,要照數減去價值,因為他照收成的數目賣給你。
17.你們彼此不可虧負,只要敬畏你們的神,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18.我的律例,你們要遵行,我的典章,你們要謹守,就可以在那地上安然居住。
19.地必出土產,你們就要吃飽,在那地上安然居住。
20.你們若說:這第七年我們不耕種,也不收藏土產,吃什麼呢﹖
21.我必在第六年將我所命的福賜給你們,地便生三年的土產。
22.第八年,你們要耕種,也要吃陳糧,等到第九年出產收來的時候,你們還吃陳糧。
23.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
24.在你們所得為業的全地,也要准人將地贖回。
25.你的弟兄(弟兄是指本國人說;下同)若漸漸窮乏,賣了幾分地業,他至近的親屬就要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
26.若沒有能給他贖回的,他自己漸漸富足,能夠贖回,
27.就要算出賣地的年數,把餘剩年數的價值還那買主,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
28.倘若不能為自己得回所賣的,仍要存在買主的手裡直到禧年;到了禧年,地業要出買主的手,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

《每日研經釋義》
金句 : 第五十年,你們要當作聖年,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這年必為你們的禧年,各人要歸自己的產業,各歸本家。(利未記 25 章10節)

聖民守第四誡,第七天為安息日,七年一次過安息年,五十年一次歡慶禧年。聖地進入第五十年,聖民的財產權及生命權回到起初狀態。上帝保護生存的環境,杜絕百姓投機買賣、經濟剝削與資源的濫用,因而土地和活物得以休養生息。

一、安息年不缺少供應(1-7、18-22 節)
聖民以六年時間耕種田地、修理果園、收藏農產,第七年為安息年,不耕種、收割、不收藏、不整建,叫地歇息,回歸開墾前的狀態,且要豁免他人的債務(申 15:1-3)。安息年土地自然生長的農作,可供自己、僕婢、雇工、外人、牲畜、走獸當食物。第六年上帝必加倍賜福,使地長出三年產量,一直享用到第九年莊稼成熟時;因第七年安息,第八年播種,第九年才能收成。

二、自由年回原初狀態(8-17節)
第七個安息年,即第四十九年的安息年,聖民要準備迎接第五十年的聖年。聖年又稱作「禧年」,意即「自由年」(結 46:17),聖民得享安息以外,同時土地擁有權要返回原初狀態,聖民因而可無條件取回之前所賣出的地業。禧年前,土地的價值清算需依將至的禧年之年數而定,年數愈少價格愈低,因收成次數愈少。聖地之地價雖有定額,但必逐年下降。

三、取回年無條件轉出(23-28 節)
土地是屬於上帝的,聖民無權永久擁有土地。原主若把地賣出,日後想再從買方贖回,因贖回時離禧年的年數較少,贖回的買價便會比原本的賣價低。若原主太窮,無法贖回,禧年一到,買方需無條件將土地轉出給原主。原主不必付任何代價,便可取回地業,因這時距禧年的年數為零,禧年因而也可稱作「取回年」。

默想/應用:
信徒在基督裡已得著釋放、重獲自由,且領受了上帝悅納(路 4:18-19)。

祈禱/行動:
慈愛的天父,感謝藉基督救贖我,使我不再受罪惡的轄制,得享在基督裡的自由,進入真正的安息(來4:9-11)。 奉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第三部:莊育銘牧師(補充解經影片)
https://youtu.be/ShElnlZfZsI

溫永生牧師 研經分享
每研、美言2020/11/6 (五)
每日研經釋義 <利未記 25:1-28>

一一這段經文可分為四段,第一段是有關安息年的條例(25:1-7);第二段是有關禧年的條例(25:8-17);第三段講到安息年的供應(18-22);第四段講到土地贖回的條例。從這些條例中,讓我們看到安息年和禧年是愛心與信心的條例。「地在安息年所出的,要給你和你的僕人、婢女、雇工人,並寄居的外人當食物。」(25:6)安息年所出的土產,雖也可自用,但也要給僕人、婢女、雇工人,並寄居的外人,這是愛心的行動;禧年是聖年,又叫「自由年」(結46:17),在這一年,所有奴僕可得釋放,土地也歸回本主,這是弱勢者和窮人得自由、得恢復的日子,這也是愛心的行動!
一一另外,「你們若說:『這第七年我們不耕種,也不收藏土產,吃甚麼呢?』我必在第六年將我所命的福賜給你們,地便生三年的土產。」(25:20-21)第六年對守安息年的人而言,是信心的行動,因著相信神,願意在第七年不耕種,上帝就在這一年賜給他有三倍的產量!上帝喜悅我們對祂有信心、對人有愛心!
一一今天請為自己對神的信心和對人的愛心不斷增長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