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筆記2020年10月27日(週二) 讀經:利17:1-16
回應:利 17:3-4「凡以色列家中的人宰公牛,或是綿羊羔,或是山羊,不拘宰於營內營外,若未曾牽到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帳幕前獻給耶和華為供物,流血的罪必歸到那人身上。他流了血,要從民中剪除。」這二節經文提醒百姓所獻的祭物,一定要先帶到會幕門口,就是耶和華的帳幕前獻給耶和華為供物,之後再宰殺;嚴禁百姓在沒有將牛羊獻給神之前,擅自宰殺,宰殺後的牛羊再拿來獻祭,這樣的行為是違反當時的律法的,這樣的人神要將他從百姓中被除滅。為什麼當時摩西要規範百姓如此作呢?摩西立此律法目的,是要百姓記得獻上祭物是要活的,無論在營內、外宰殺牛羊時,要記得先將活的牛羊當作「平安祭」獻給神,之後再宰殺獻祭。殺牲的人也藉此機會提醒自己,食物是來自神所賜,需先完成神所規定禮儀後,才可以與家人、朋友一同吃所宰殺的牛、羊。這規範還有另一層意義,為防止以色列人去拜迦南地區其他「偶像」,「殺牲祭神」是中東地區的風俗,為避免以色列百姓仿效當地「拜偶像」之風,一切宰殺供物必須在祭司的監督下進行,才能拿來獻祭。
親愛的弟兄姊妹,摩西當年任何被宰殺作為食物的牲畜,都要帶到會幕前,牠們的血和脂油要當作平安祭獻上,然後這些供物的肉獻祭完才可以食用;這樣做並不是把麻煩加諸百姓身上,而是因「肉」不是日常食用的食物,是節日才有的佳餚;神這樣的命令,其目的是叫他們不要把牲畜的血獻給「鬼魔」(利17:7),效法當年外邦人將祭物獻給假神的行為。這樣的規範,對現今的基督徒也是一種提醒,在我們的生活裡依然需遵守這些規範,雖耶穌寶血潔淨一切食物,但我們的心態仍不可存僥倖心,認為聖經告訴我們「凡事都可行」,是沒錯的;但別忘了「不都有益處」;對有些不潔淨的食物,仍抱著想要去試試看(試吃),這樣的心態是不好的,神不喜悅這樣的行為。那我們可以怎麼做呢?我們可以按著聖經教導,將我們生活周遭的任何事物,都先帶到神面前禱告將它獻給主,之後我們再來使用,這樣的方式將會是最安全,且討神喜悅,提供大家參考。(王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