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筆記2020年10月26日(週一) 讀經:利16:23-34
回應:今天所讀的經文,讓我們實際體會到當一個大祭司還真不容易,規矩還挺多的,且每道流程都不能省略。亞倫(大祭司)在「至聖所」完成當盡的責任後,便把細麻布衣服脫下,用水洗身,換上大祭司平日所穿的禮服, 從聖所出來,在外院完成全部的禮儀,為自己及百姓獻上燔祭(利16:23-24),同時焚燒贖罪祭牲的脂油(利16:25)。任何人進營區時都不可再污穢營地,包括放山羊歸給阿撒瀉勒的人及在營外焚燒供物的人,他們回到營內都要遵守,必須洗身,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例外(利16:26, 28)。神知道以色列百姓的軟弱,所以就定了「贖罪日」要百姓每年在這時候要到會幕前贖罪。(利 16:29每逢七月初十日,你們要刻苦己心,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甚麼工都不可做;這要作你們永遠的定例。)這裡有提到「刻苦己心」這個名詞,有什麼特別含意嗎?神要求以色列人在這個日子,真實悔改、禁食、禱告,因這日神要透過大祭司為百姓贖罪、潔淨身體,使百姓可以脫離一切的罪,使百姓在神面前得以潔淨。
親愛的弟兄姊妹,神給祂的百姓定了「贖罪日」,透過大祭司代為獻祭,開了救贖及赦罪門,其目的就是希望百姓都能歸向神;然百姓個人若不願透過贖罪日悔改認罪,那這一天的設立就對這些百姓無益;基於此,神希望屬祂的百姓能常常「刻苦己心」,來到祂面前認罪悔改。當我們瞭解神的用心後,現今我們這些屬神的兒女可以怎麼做呢?王牧師提供自己的作法供大家參考,我每天晚上睡覺前,會先來到「主」的面前認罪禱告,將一整天所做的事作個檢討,是否有得罪神的事;若有,就要向天父認罪禱告,請求祂赦免我所犯的過錯(罪),讓我明天醒來不要再犯同樣的過錯(罪),當我作完這樣的禱告後,就可以一覺睡到天亮,感謝讚美主。(王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