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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22 : 22-30

「若遇見人與有丈夫的婦人行淫,就要將姦夫淫婦一併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

10月20日

心得:在舊約律法中,婚姻以外的性關係就是姦淫,男子因情慾與有夫之婦同寢或與已許配人之女子在雙方願意下行淫者這二人都要處死。但若男子以強暴手段與已許配人的女子行淫,當處死這男子,與未有婚配的女子行淫,男子就當娶她為妻,且終身不可休了她,接著說到的是不可亂倫。在神所設立神聖的婚姻下,人不可輕看任何一種的男女關係,這些因一時情慾所產生的犯罪行為,是神所不容許且要從中清除的。在新約中耶穌也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太五:28),這比起舊約的律法規定更加嚴格,當人一動淫念,他在心中就已經行姦淫和犯罪了。
在現今社會上不管是電視或網路都充滿了色情的誘惑,男女對性關係不重視,一夜情、婚前性行為、同性戀等的錯誤觀念或行為也正被社會所接受,連法律也都通姦除罪化了,身為神兒女的我們要如何在現今的社會中保守我們的心思不被影響,意念能純正,不受錯誤的價值觀所影響,是每個神兒女都要認思考與面對的。

禱告:親愛的天父,求祢保守我們每個人的心勝過保守一切,幫助我們在這樣的世代中不遇見試探,不受情慾的誘惑與捆綁。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幫助我們能夠重新回到當初神設立婚姻的神聖與聖潔中,能夠靠主勝過肉體的誘惑,活出生命真正的價值與榮耀神的生活。禱告奉耶穌基督聖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