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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25 : 39-55

「你的弟兄若在你那裡漸漸窮乏,將自己賣給你,不可叫他像奴僕服事你。

活潑的生命2019/10/24

經文:
利未記25:39~55
25:39 「你的弟兄若在你那裡漸漸窮乏,將自己賣給你,不可叫他像奴僕服事你。
25:40 他要在你那裡像雇工人和寄居的一樣,要服事你直到禧年。
25:41 到了禧年,他和他兒女要離開你,一同出去歸回本家,到他祖宗的地業那裡去。
25:42 因為他們是我的僕人,是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不可賣為奴僕。
25:43 不可嚴嚴地轄管他,只要敬畏你的 神。
25:44 至於你的奴僕、婢女,可以從你四圍的國中買。
25:45 並且那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和他們的家屬,在你們地上所生的,你們也可以從其中買人;他們要作你們的產業。
25:46 你們要將他們遺留給你們的子孫為產業,要永遠從他們中間揀出奴僕;只是你們的弟兄以色列人,你們不可嚴嚴地轄管。
25:47 「住在你那裡的外人,或是寄居的,若漸漸富足,你的弟兄卻漸漸窮乏,將自己賣給那外人,或是寄居的,或是外人的宗族,
25:48 賣了以後,可以將他贖回。無論是他的弟兄,
25:49 或伯叔、伯叔的兒子,本家的近支,都可以贖他。他自己若漸漸富足,也可以自贖。
25:50 他要和買主計算,從賣自己的那年起,算到禧年;所賣的價值照著年數多少,好像工人每年的工價。
25:51 若缺少的年數多,就要按著年數從買價中償還他的贖價。
25:52 若到禧年只缺少幾年,就要按著年數和買主計算,償還他的贖價。
25:53 他和買主同住,要像每年雇的工人,買主不可嚴嚴地轄管他。
25:54 他若不這樣被贖,到了禧年,要和他的兒女一同出去。
25:55 因為以色列人都是我的僕人,是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默想:
1.為何以色列人不可賣為奴僕?神希望祂的兒女、祂的百姓是什麼樣的身份?如今我們又如何看待我們自己的身份?
42節「因為他們是我的僕人,是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不可賣為奴僕。」55節「因為以色列人都是我的僕人,是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2.因著耶穌的救恩,我們是活在神的禧年中,生命已得著自由。然而是否有時候我們仍會讓自己落入一些被奴役的景況中?我們可以如何尋求他人的幫助,或者自己倚靠神的恩典,讓自己可以被贖脫離轄制?
48節「賣了以後,可以將他贖回。」49節「他自己若漸漸富足,也可以自贖。」

補充資料:
1.舊約有很多經文,除了當代的含意之外,也預表了新約。在這段經文中有個問題,為什麼以色列人不可賣為奴,外邦人就可以賣為奴?在當時普遍存在著奴隸制度,以色列人就是從埃及的奴隸生活中被神拯救出來,因此以色列人是屬於神的(若不屬於神,最終還是會成為其他的奴隸,就像是以色列人後來又被擄到巴比倫),不可以成為其他人的奴隸。相較之下,當時的外邦人因為不屬於神,所以就不在神的恩典和保護之下,仍然適用當時的奴隸制度(這不代表神認同奴隸制度)。這同時也預表了在新約時代,被耶穌所拯救的人脫離了罪的奴役,成為了神的兒女、屬於神,得著神的恩典和保護,但拒絕耶穌救恩的人,就仍然活在罪中,被罪或其他事物所奴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