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經文

利未記 1 : 1-9

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摩西,對他說:

靈修筆記2020年10月1日(週四) 讀經:利1:1-9

回應:《利未記》這卷書主要是在說明「神」是輕慢不得的,及百姓要如何與祂維持良好關係;在這樣的關係下,百姓在敬拜及平時生活上需遵守哪些規矩,這些都是屬神的兒女該知道的事。接下來,我們就一起透過《利未記》教導,幫助我們更認識「獻祭」的意義、方式及對象。(利1:1-2)歸納整理如下:(一)獻祭意義:自從亞當犯罪以後,人不能直接就近神,只能就近祭壇獻祭。當時的獻祭是自願而非強迫,是個別而非群體的行為。人將無殘缺的供物獻在會幕門口,表達對神的敬拜,且願意遵守神所頒的律法規定。(二)獻祭方式:無論是牛、羊,或鳥,都是從自己財產中挑選出來獻為供物;至於獻甚麼樣的祭牲,視獻祭之人的財力而定,原則上依自己能力所及,甘心獻上貴重的祭牲,所獻的祭物在神眼中一律平安。在本卷書裡提到的獻祭方式,計有: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贖愆祭等。(三)獻祭對象:獨一真神-耶和華。在今天所讀的經文裡,有提到「燔祭」,什麼是燔祭呢?我們需要有點認識;所謂的「燔祭」,是指整個「祭物(牛、羊、鳥)」須在祭壇上經過火燒,使馨香之氣上升,全部獻給神;預表「基督」完整無保留的獻給神。燔祭一旦獻上後,表示不再將祭物取回,因為這祭物已完全燒掉。
親愛的弟兄姊妹,「獻祭」是出於自願,且所獻的祭物必須是沒有殘疾(全新)祭物,這是神對祭物的要求,也是人敬畏神的回應。這樣的獻祭代表人是毫無保留的願意完全奉獻,當我們瞭解「獻祭」的意義、方式及對象後,我們需重新思考與主耶穌的關係,是不是將最好的獻給耶穌呢?還是將不要的、壞的丟給耶穌呢?耶穌基督沒有犯罪,但祂卻為我們釘死在十字架上,付上生命,用最高的代價來救贖我們這罪人,那我們這些得救蒙恩的罪人,要如何回應耶穌的愛與犧牲呢?祈求主,幫助我們透過《利未記》這卷書,可以重新思考與主建立「全新」及「正確」的關係。(王牧師)